刘晓军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 100728)
2015年,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影响,我国经济增幅回落,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发展中积累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具体表现为“四降一升”,即经济增速下降、工业品价格下降、实体企业盈利下降、财政收入增幅下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1]。为积极应对上述问题,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提出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矛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就是“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项措施。其中去产能最急迫、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处置“僵尸企业”,坚定不移地减少过剩产能[2]。201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正式开展“处僵治困”工作,决定用3年时间完成“僵尸企业”处置任务,推动特困企业实现每年亏损额下降20%、亏损面缩减50%的目标,切实化解过剩产能,提高效率,增强中央企业效益和盈利能力。
中央企业是国企的主力军,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在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企业经过持续深化改革,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管更加完善,整体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但从日常监管以及审计检查等情况看,部分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由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或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健全,导致一些大型项目或重大决策过程中存在漏洞;特别是一些行业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周期等综合影响,部分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中,存在较多的亏损企业,而且亏损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大,亏损面在持续上升。企业亏损导致了其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周转存在重大风险,国有资产无法持续保值增值,未来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根据国资委公开数据,2015年,国有企业整体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7%,其中中央企业同比下降5.6%,这对国家稳增长、调结构非常不利。为此,在国企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中央企业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亏损子企业管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和发展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石化是在原中国石化总公司基础上,于1998年7月重组设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控股公司,业务类别分属油气和新能源、炼油和销售、化工和材料、资本金融和支持业务四大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和主要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2021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第5位。
为切实提升经营质量,中国石化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全级次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内涵的核心是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为导向,以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为中心,通过确定目标、分析根源、分类治理、突出重点、强化考核等手段,坚决把亏损面、亏损额降下来,不断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在亏损治理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2.1.1 全面治理原则
将所有层级的子企业纳入管理,以全级次亏损子企业为治理对象,按照企业类别包括管理机关、经营性单位、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壳公司、临时设立机构等,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分别制定具有各自特点的治理措施。无论是主业还是辅业,无论全资还是控股,以及参股项目等,亏损子企业治理要确保系统内单位的全覆盖,各层级亏损全治理。
2.1.2 战略引领原则
将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同打造世界领先洁净能源化工公司相结合,与“两个三年”“两个十年”同步推进,结合深化改革、压减法人等工作安排,制定全级次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规划,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整体规划中,并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为长效推进亏损治理工作明确方向,助力战略目标实现。
2.1.3 目标导向原则
根据党组领导提出的“2023年基本消灭亏损企业”的总体目标以及“2020年亏损面降至10%、亏损额大幅下降”的阶段性目标,分年度制定亏损治理目标,逐年推进。通过与各板块(专业公司)对接,在上年取得的治理成果上,进一步分解落实当年的治理任务,同时引导各板块(专业公司)按照目标导向层层分解,细化治理措施、压实治理责任、完善治理体系、推进治理成效,确保2023年总体治理目标的实现。
2.1.4 考核激励原则
强化考核激励导向,将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治理成效与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切实压实领导责任,倒逼各级管理层坚定推进亏损子企业治理,实现企业的本质扭亏,切实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2017年亏损子企业治理初期,全级次亏损子企业亏损面为42.2%。经过分析发现,约50%的企业受油价及市场等影响出现阶段性经营亏损;约20%的企业因资产质量差、与主业关联度低长期亏损;约18%的企业是管理机构和科研单位,本身属于费用性单位,短期内无法扭亏;另外约12%的企业是壳公司或处于停业状态,需要进行清理。按照亏损企业的性质,强化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开展亏损治理。
2.2.1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亏损治理
1)聚焦主业发展减亏。上游油田企业受资源禀赋差、人员负担重等影响连年亏损,亏损额占总亏损接近60%。按照上游板块3年扭亏脱困方案,油田企业通过保可持续发展、保稳产基础、保效益,压低效投入、压非生产性费用、压高耗能产出(“三保三压”),从优化投资结构、大力开展“四提五化”等方面发力,实现“干效益活、产效益油、增效益气”,2020年原油盈亏平衡点比2016年下降12.9美元/桶,6家企业实现扭亏。
张翼等从青岛海水和武汉南湖水中筛选分离出11株小球藻和1株胶网藻[12],黄秋婷等从吉林工学院荷花池中筛选分离出4株栅藻和1株小球藻[13]。本研究从华南理工大学校内东湖中筛选分离到6株绿藻,18S rDNA鉴定结合采样点筛选分离结果表明这6株微藻分别属于小球藻属与株栅藻,其中 DH1、DH6和DH3分别筛自采样点1表层水样和底层水养,DH4和DH2、DH5分别筛自采样点2表层和底层水养,不同取样点的筛选结果差异可能与不同藻株的生长习性有关。
2)深化转型发展扭亏。部分化工企业因产品结构不合理、市场波动大、历史包袱重连年亏损。近年来相关企业在强化成本管控的同时,紧盯新材料和高端产品,加大产业转型发展,努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抢抓化工市场有利时机,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挖掘装置创效潜能,直接扭转了多年亏损的不利局面。
3)深化改革推进扭亏脱困保市。曾被誉为A股“亏损王”石化油服,受低油价影响,2016年、2017年连续巨亏,面临退市的风险。石化油服通过推动内部改革,加快提质增效,在逐户分析的基础上,大幅压减不创效的辅业单位、经营单位和机关科室,裁减冗余队伍,分流富余人员,2018年成功完成扭亏脱困保市任务,2019年以来持续盈利。
2.2.2 强化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亏损治理
1)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市场化收费机制。在强化成本管控和对外创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市场化原则,通过调整内部收费机制、委托服务、降本减费等,事业单位亏损额大幅下降,2021年事业单位全部实现盈利。
2)强化科研院所契约化管理。一方面推动科研院所加大横向创收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强化成本管控实现增收节支;另一方面强化基础科研项目契约化管理,规范合同签署及结算,科研院所全部实现扭亏为盈。
2.2.3 强化管理机构、母公司亏损治理
1)精简人员机构。以总部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三定”管理,压缩部门机构,显现富余人员,强化竞聘上岗,实现机构和人员精简,提高运行效率。
2)研究实施费用分摊。完善总部费用分摊,推行总部办公楼有偿使用收费机制,组织企业开展成本写实、强化费用分摊、加大子公司分红等,母公司亏损额持续下降,4家母公司实现扭亏。
2.2.4 强化临时性项目公司、壳公司亏损治理
2)强化停业待清理治理。针对地产项目、长期停业无实质性业务待清理的单位,全部纳入压减法人专项工作,通过关停注销果断“止损”。
此外,针对部分长期亏损企业无实质性业务、不符合主业发展要求、确实无法扭亏等问题,按照“养人不养亏损企业”的要求,结合国资委专项改革工作,与压减法人、“两资”清理和“两非”剥离、企业办社会剥离等专项工作协同推进,采取休克疗法,强化企业出清,积极消灭亏损源。
2.3.1 全级次亏损子企业亏损面、亏损额显著下降
2016-2021年,中国石化全级次子企业亏损面从42.2%下降至5.5%,下降36.7个百分点,亏损额减少近千亿元,总体均呈稳步下降态势。纳入“处僵治困”的企业全部完成国资委目标,且大多数实现扭亏为盈,其他企业亏损额都控制在国资委下达限亏指标内。纳入国资委第二阶段重点亏损子企业治理范围的企业大幅减亏,整体实现扭亏为盈。
2.3.2 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2016-2019年,中国石化盈利能力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实现净资产收益率提升4.5个百分点。2020年,受疫情影响和油价暴跌影响,公司以攻坚创效为抓手,全力推进稳增长保效益工作,实现净资产收益率5.4%,超额完成国资委奋斗目标。2021年实现净利润创公司成立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再提升0.1个百分点。
2.3.3 消灭亏损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夯实
推进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过程中,中国石化坚持从思想上发力,持续推进“扭亏先扭思想、转方式先转观念”,将亏损子企业治理与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世界领先发展方略相结合,每年都将亏损子企业治理纳入年度工作报告,确定治理目标。经过近几年工作持续推进,“企业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企业”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广大干部员工更加理解扭亏脱困,支持拥护减亏、扭亏,逐步实现从“要我扭亏”到“我要扭亏”的转变。
中央企业产业链长、管理覆盖面大、下属子企业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以及国内外宏观形势日益复杂的大环境下,受供需平衡、转型发展、经济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特别是在改革尚未彻底完成、历史包袱存在的情况下,一些长期积累问题需逐步化解,短期内全部消灭亏损子企业难度较大。因此,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持久性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必须明确各层级治理责任,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长效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全面性、系统性的治理方案,完善定期工作例会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切实提升经营质量。
为确保治理成效,亏损子企业治理应结合公司战略和经营实际,研究确定中长期治理目标,明确治理时间和具体目标,并以此为牵引,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分解到年度,滚动确定年度治理目标,确保中长期治理目标得到落实。同时,确定的年度治理目标要与企业年度计划、预算目标、重点工作等相结合,细化制定治理方案和措施,并层层分解到各部门和管理单元,为全面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由于企业情况千差万别,亏损原因也不尽相同,要逐户分析亏损原因,将亏损子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带来的阶段性亏损通过强化管理提升进行治理;对企业因经营原因长期亏损确实无法扭亏的企业通过撤销、关闭、合并进行治理;对非企业自身原因、因改革过程中承担社会职能及历史包袱引起的亏损通过深化改革、业务重组进行治理;对承担母公司职责长期亏损的,通过研究费用分摊机制或子公司分红进行治理;对科研、党校等事业性质单位,通过完善内部市场化收费机制进行治理。
近年来,国资委连续开展法人压减、“两资”清理、“两非”剥离等专项工作,有利于推进亏损子企业治理。因此,企业在开展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上述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强化专项改革成果应用,通过同部署、共推进,确保相互促进、系统优化,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企业在发展和投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今天的投资就是明天的成本”理念,严格把控投资审核关,结合市场行业走势,强化调研论证,以保障行业安全和服务战略规划为出发点,以抓实效益回报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和转型发展,严防非生产、非主业、非必须投资等,推动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有投资必有回报、有投资要有高回报,避免投资完成之时就是亏损开始之日,防止边治理、边亏损。
将全级次亏损子企业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压实各级领导班子职责,将亏损子企业治理成效与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挂钩,年末进行严考核、硬兑现,进一步引导各层级责任主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强化治理,切实为企业减亏扭亏、逐步消灭企业亏损履职尽责。同时要强化过程监督,对治理过程中履职不力的企业和领导强化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