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崇高
部编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十八课《狼》:“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课文注释:“两狼之并驱如故: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驱,追随,追赶。如故,跟原来一样。”教材把“并驱”解释为“一起追赶”是有依据的,《汉语大词典(缩印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784)和《大辞海·语词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231)在“并驱”这个词下设立了“两马并驰”“犹言并驾齐驱”“一起追赶”三个义项,最后一个义项所举的书证是《狼》中的语例。
确实,“并”有“一起”义,“驱”也有“跟随、追赶”义,但“并驱”在这里是不是可以直接解释为“一起追赶”呢?我认为不可以。“并驱”是一个复合双音词,它的词义由“并”的“并列”和“驱”的“快跑”两个语素义合成,它表示的意思是“并排快跑”。
从语源的追溯看。有多位学者指出,这里的“并驱”是根据《诗经·齐风·还》“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化用而来。如赵伯陶先生《聊斋志异新证》(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245)就指出,《还》诗“‘并驱’的主语是两位身手不凡的猎者。蒲松龄巧改‘并驱’之主语为‘两狼’,化用《诗经》成句,具有浓重的调侃意味,熟悉《诗经》的人不难体会到其间妙不可言的诙谐”。《还》诗的“并驱”说的是两位猎者两马并驰,并肩作战,不管蒲松龄是否真的变换主语,化用此句以体现诙谐,他显然认为《聊斋志异》中的“并驱”的意思和《还》诗中的一样,是“并排快跑”。若是解释成“一起追赶”,《还》诗中的“驱”就和“从”语意重复了。
从语例的使用看。我们还没有找到“并驱”表示“一起追赶”义的用例,《聊斋志异》中的“并驱”也只有这一例。但可以用来对比的是,同为清代人的俞樾曾经用到“并驱”,而且和《聊斋志异》一样用于写狼,见于其收录轶闻异事的《右台仙馆笔记》卷二:“言未既,一狼自积薪中出,冲姒倒,入门,衔女去。姒惊呼,邻人咸集,见狼犹未远,逐之。将及矣,忽路旁又出二狼,遂并驱而去。”从文中可见,最后一句中的“并驱”不是三条狼先后而行,而是它们并排快跑,不可以理解为“一起追赶”。至于俞樾为什么也会用“并驱”描写狼并排快跑,想必是受到生活时代早于自己的蒲松龄的影响吧。
从语境的表意看。《狼》中使用“并驱”意在强调下面的情况:不同于之前有骨头可以投掷时“后狼止而前狼又至”,两狼是一前一后的状态;此时无骨可投,两只狼又像先前一样并排快跑,尾随于后,危险不但没有消除,而且更甚。其表意的重点在于“两狼并驰”,并无有意突出两狼一起追赶的意思。当然,《狼》中的“并驱”也可以理解为“一起追赶”,因为虽然它的后面没有表示“追赶”之类的词,但是两只狼并排快跑,目的是紧随并伺机袭击屠户,只不过这是特定语境中产生的临时性意义。
综上而言,《狼》一课中“并驱”的注释,应对该词的固有义和临时义加以区分,比如可修改为:“并驱:并排快跑。这里指‘一起追赶’。”而《汉语大词典》和《大辞海·语词卷》作为只收录词典义的语文工具书,“并驱”下的第三个义项“一起追赶”似不能成立,除非还能举出《聊斋志异》以外的书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