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云山
(河北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河北 邯郸 056001)
保证粮油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健康稳定的重要基石。《河北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将围绕国家粮食流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粮油购、存、运、销的统筹保障,努力提高粮油收储供应调控水平,推动国家保障的粮油制度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促进形成更高层次、更高效率、更加高效和更可持续发展的国家保证粮食安全制度。为此,本文对中国粮油品质安全防控方法的研究展开了系统分析与探讨[1]。
近年来,随着研究人员对种植方法科学研究工作的加强,在粮食种植工程方面发现了各种先进的种植技术。应用各种先进技术增加了粮食种植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面临着各种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化肥污染。农作物施用肥料能够增加粮油的产量,但如果使用量管理不善,会破坏土壤结构,有害物质的数量就会上升,对粮油质量构成威胁。目前,我国1亩耕地一般使用400 kg肥料,而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的安全利用指标是每亩225 kg。使用肥料和不施肥相比,能明显提高玉米、小麦、高粱、谷子、青稞和黄豆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能力。但过度使用化肥不仅不利于粮油的增产,还会带来健康危害。例如,大量使用氮肥会打破土壤自身的疏松构造,使其相互板结,失去对作物的水肥输送作用,使硝酸盐大量积聚于土壤和作物中。而大肠杆菌则在机体摄食时,通过氮肥产生的亚硝酸盐,经消化道上皮细胞吸收后进入血液循环,并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其失去与氧结合的能力,严重时甚至导致中毒死亡。化肥中重金属在作物中累积也对人体健康有害。
(2)环境污染。我国部分地区空气、水体和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在这些区域种植粮油作物会遭遇很大的安全危险。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都会影响粮油作物的生产环境。污水未经合理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源,就会造成水体污染。用污染的水来灌溉粮油作物,不仅会使有害物质在粮油作物中积累,直接或间接影响粮油作物的生长发育,而且会影响食品安全。空气污染对粮油作物也有一定的影响,长期处于含有污染物的空气中,有害物质也会在粮油作物中积累。重金属元素在土壤中积累也会污染环境,影响粮油质量安全。
(3)毒素污染。粮油作物的毒素污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天然毒素污染。有些粮食和油料作物中含有有害物质,由于其具有较难消化的复杂天然结构,如小麦中的木聚糖和大麦中的木聚糖β-葡聚糖、棉酚、苯酚等。这些物质随粮油作物或加工产品进入人体后,会减弱人体对营养物质的消化与吸收,甚至会导致有害微生物的增殖,使人体出现腹泻或过敏等反应。②真菌毒素污染。真菌毒素,如存在于水稻、玉米中的黄曲霉毒素、存在于玉米、小麦中的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和赭曲霉毒素等易出现在粮油作物的生长过程中,在湿度高的雨天或管理不当易引发真菌毒素污染[2]。
粮食应在通风、清洁、干燥和凉爽的条件下储存。要使用密封油,避免暴露在潮湿、高温或强光条件下。过期的谷物易发生虫害和霉菌污染而使质量变差。长期保存的油脂酸值易下降,对人体造成危害。储粮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3点。①熏蒸农药的残留污染。磷化氢是粮食企业粮食储备中用于杀虫的主要熏蒸剂,长期使用会使得粮食害虫具有耐药性,从而导致使用药物数量增加而使熏烟剂在粮食中残留过多。②微生物的污染。在潮湿的地方贮藏谷物易产生霉菌,主要为曲霉和青霉,其产生的毒素会对粮食作物造成危害。牲畜一旦食用了被真菌毒素污染的粮食,会使真菌毒素进入食物链,进而影响人体健康。③用水的污染。在利益的驱动下,农民在粮食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向粮食产品中添加水,易导致粮食变质和发霉。同时,由于储粮设备缺乏安全有效的防霉、防虫和灭鼠措施,使害虫、霉菌和啮齿动物大肆繁殖,给粮食质量带来安全隐患。
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各方面需求的增加,如食物营养价值、外形、色泽和口味等,部分粮油食品加工企业为增加销量,选择不当的方式来降低成本,在加工过程中使用过量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禁用产品,对食用人群造成危害。例如,部分企业加入过量的过氧化苯甲酰提高面粉防腐性能,添加吊白块以增加食品的白度,这会严重影响粮油食品安全并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同时,由于部分企业在有害废气、油烟、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污染源附近建厂,其生产车间、仓库和生产设备等各种设施中老鼠、苍蝇等大量繁殖,这也会危及成品粮油的质量和安全。
在运送、包装和出售粮食时使用不洁或被破坏的容器、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会影响粮食和油料的生产质量。特别是直接食用的散粮、成品粮,如大米、面粉等,这些食品吸附能力强,易被污染,导致其产品质量受到影响。散装食用油要装在干燥、清洁、可密封的容器中。
消费者要严格按照包装袋规定的贮藏方法存放商品,注意环保要求和商品的保质期[3]。
(1)粮食安全意识弱,安全生产消费意识不强。粮食生产者的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操作规范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辅助物。同时,由于制造业的扩张,“三废”和生产废弃物的不合理排放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粮食加工、管理者和消费者需更关注食品质量安全。目前,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未能在市场中畅销,严重挫伤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
(2)尚未建立健全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我国传统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法比较简单,市场流通执法配套制度和管理体系不完备,未形成健全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①基层的粮食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被兼并,导致监督队伍和专职执法人员大量减少,但其所担负的执法任务基本不变,导致日常监督工作负担过重。②政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积极性不够,自觉性也欠缺。近年来,随着我国粮食执法体制的不断改革,部分基层单位的执法工作产生了断层。而且,由于目前的部分专职执法人员年纪过大且专业层次低下,执法监管能力较弱,观望思维严重。③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不健全,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在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下,不标准化的生产给生产经营主体带来了超额利润,而分散和小规模的生产经销行为则给标准化产品和市场监管造成了较大的障碍。
(3)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①完整性的约束体系比较落后。监管机构每年都进行检查,但每年都会检查出问题,检查出的问题也并未减少。②收储企业的财务不规范,经营状况未如实反映。一些收储企业的财务、统计和托管账户有3种不同记录,并且都流于表面形式。仓库的管理记账不实行日清月结,通常在月中甚至月末进行记录补充,上级政策性的补贴未按原则进行核算。③违反粮食质量安全法规的典型案件曝光不到位,多选择内部整改而未纳入纪律体系[4]。
2018年9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进行立法规划,但由于未正式颁布,目前2004年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仍为执行的重要法律依据。尽管这些法规已于2013—2021年先后完成了3次修改,但粮食生产流通立法中仍存在不足,急需建立一套更加全面完善的国家粮食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交易、储存、应急和安全监管等领域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并在立法层面上提供支持。因此,要明确粮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进一步细化监督管理机构与检查部门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形成更符合我国实际的食品质量管理管理体系,从而维护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1)构建粮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会议机制。粮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会议机制主要是由党组织领导,人民监督,政府行政保障以及与相关执法机关实施配合工作。①构建全国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系会议机制。建立由政府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联系会,进行组织情况汇报,促进各单位共同监管,做到违法信息资源共享。②构建“一公开、双随机”的抽检体系。随机选择有关企业进行抽检,减少企业的侥幸心理,促进粮油交易市场平稳高效 运行。
(2)逐步明确食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各地要确定综合执法队伍组成,选择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好的执法人员,进一步扩大粮油产品质量监管人员数量,保证执法人员的组成稳定性,建立依法监管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力量机制。
(3)粮食安全现代化发展的大数据监控方式势在必行。积极构建粮油监控大数据采集应用体系,要重视上层创新,探索大数据监控的创新方式。①针对大数据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各地方政府要建设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大数据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把大数据信息与地方粮食行政监管机构的财务和经济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形成粮食生产周转、新旧对冲和违法施工等行为的风险防范预警的信息体系,以进行更科学的管控措施。②全面推广三维粮情测控技术,实现网络对粮库温度的远程监测。当地监管部门可通过测控技术即时掌握各库存的粮油总量和品质状况,保证粮食安全。
(1)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职责。收购仓储的主体为食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者。①要提高粮油行业的管理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能力,完善对粮油采购、审核、仓储和营销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手段。严格执行国家粮油储销出库的质量审查制度、单证和发票管理制度以及产品的档案管理制度等。②实时监测粮食收储单位是否执行国家粮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对污染物等含量超标的劣质粮油及时处理。
(2)完善收储公司的财务核算和审计,增强经营实效。收储公司要严格依据与粮油相关的财务与会计方法进行操作。记账时要做到每天清算与每月结算,对各种明细帐单检查合格后形成报告报表。政策性补贴须严格依据国家标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修订)》的要求,需将其计入“其他收入”或在当年的营业项目中与相关成本和费用抵扣)进行,核算本期收支与上期收支的界定范围;储备粮应通过粮油轮作的科目核算准确反映其情况。严格抵制造假行为,不虚假陈述,严格防止人为因素干扰财务的记录与管理。
(3)全面实施跨省、市、县、乡执法,避免内部执法对结果的影响。全面落实各地粮食监督行政部门的利益回避机制,并实行跨省、市、县、乡的交叉抽查,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从“自我评价”转变为“他人评价”,从而可以公平地发现和纠正问题。同时,此类的交叉检验对于规模、数量、硬件设备等方面条件和经营管理模式都较好的区域的粮食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而言,也更有助于其相互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各行政部门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
(4)健全投诉机制,将失信的企业列入网络惩戒系统。积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的粮油流通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粮油质量安全的学习并宣传粮油质量安全常识。在培训活动中,不断曝光粮油质量安全的典型违纪事件,使消费者正确认识粮食安全。同时,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判断和处置工作也应不断跟进,需不断发展举报与投诉渠道,完善社会舆论与监督机制,将失信的经营者纳入网络处罚体系,使粮油质量安全社会实现共管[5]。
做好中国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实现我国粮油质量安全的持久稳定,需进一步健全国家的立法和质量标准制度,提高粮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粮油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开展我国粮油质量安全风险评价,强化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队伍建设,优化粮油执法检查装备,落实并形成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严格科学监管体制。要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性的粮油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大家认识到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意义,形成公正、合法、诚实的粮油交易市场,提升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