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的创新思维探究

2022-12-18 21:49:51黄智超
西部广播电视 2022年2期
关键词:编导新闻节目电视新闻

黄智超

(作者单位:甘肃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新闻综合频道)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很多行业或领域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特别是媒体行业不仅面临着很多考验,也获得了创新的机会。目前,大多数电视媒体都在不断摸索与探寻创新路径。科技的发展,使电视新闻节目的数据保存、传递等愈加便捷;同时,也对电视新闻编导的工作提出了较大的考验,尤其是创新思维。对于电视新闻节目而言,编导的思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节目的质量,因此电视新闻编导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的思考模式,与时俱进,这样才能让电视新闻节目稳定持续地发展。

1 “互联网+”的含义

“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的扩散、应用与深度融合的过程,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1]。通过“互联网+”计划大力推动模式创新、新应用拓展、新技术突破、新服务创造和新资源开发,着力发展“互联网+”新业态,推进中国产业智能化升级,打造万亿级信息经济的核心产业,建设感知互联的智慧城市[2]。“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与实施,使传统的广播电视媒体行业面临着挑战和机遇,给电视新闻编导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2 “互联网+”对电视新闻编导的挑战

在“互联网+”环境下,从新闻资讯的生产到报道,每个环节都需要创新与改变,这给新闻行业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但也使电视新闻编导面临更多挑战。

2.1 从新闻采集的角度来看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几乎与网络密不可分,以前是没水没电会给人们造成较大的困扰,而现在是没网络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困扰。这是因为无论是工作还是平时的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如上传文件、视频聊天等,可见网络已经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所以电视新闻编导要使用“互联网+”的优势来制作新闻,这样能够让新闻效果更加理想,拥有稳定的受众群体。例如,电视媒体可以通过微博或者微信等媒介与受众进行沟通,并且很多新闻也可以在网络电视台播放,与传统电视编导相比,其与受众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多数热点新闻往往都是通过社会大众进行传播的,换而言之,新闻线索往往由社会大众第一时间发现,并由其向新闻编导提供更多的线索。而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大众可以依托网络平台,绕过新闻编导直接对新闻事件进行传播,这给新闻编导带来了一定挑战。因此,新闻工作者只有通过与受众建立良好的联系,才能获得更多与热点新闻相关的资料[3]。

2.2 从新闻制作的角度来看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新闻的传播速度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在过去邮递员送信的时代,这样的传输效率仅存在于科学家的想象中,而现在这种想象已然成为现实。这样的信息传输速度不仅给新闻制作带来了诸多好处,也给新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为过去新闻经过制作以后,往往借助广播、电视等平台来实现传播,而在“互联网+”环境下,大多数用户都是利用移动终端或电脑来收看新闻。此外,一些用户会对新闻事件简单编辑后,上传至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甚至出现新闻内容过于片面的情形。这就要求电视新闻节目制作者在制作节目时,不仅要保证其真实性,还要保证其时效性和全面性,这样才能保证电视新闻节目拥有稳定的受众群体。因此,电视新闻编导需要把“互联网+”这一概念融入电视新闻的制作过程中,继而增强电视新闻节目的时效性,让电视新闻节目得到稳定发展。

2.3 从新闻发布的角度来看

电视新闻发布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主要依靠报纸、电视、广播等载体传播,而在“互联网+”影响下可供选择的发布平台逐渐增多。比如,微博、今日头条、短视频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都能成为发布新闻的载体。因此,电视新闻编导在选择新闻发布平台时,就会面临一定的挑战。电视新闻编导使用互联网平台来发布新闻时,不仅要考量所拥有的受众数量,还要考量受众间的差异性,如此才能保证新闻发布后获得更多关注度,从而促进电视新闻节目的良性发展。此外,电视新闻编导不能只选择单一方式,应选择不同的平台发布新闻内容,让更多人接触或接收到新闻内容,从而拓宽电视新闻的传播途径。

3 “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培养创新思维的原则

对于电视新闻编导而言,其在“互联网+”环境下不管如何培养创新思维,都应当遵循基本原则。甚至,可以说这些基本原则是电视新闻节目获得长久发展的根本原则。

3.1 坚持内容为根本的原则

电视新闻节目以往大都选择同一种编创理念、形式、方法等,这就造成在内容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同质化现象,并且节目的思路愈加狭窄。而在“互联网+”影响下,电视新闻编导不仅要从思维上创新,也要坚持内容为根本的原则,这样就能让电视新闻节目脱颖而出,并引导社会大众正向思考,从而让电视新闻得到更好发展、传递更多正能量。这就需要电视新闻编导注重对新闻内容质量的提高。任何时代,电视新闻内容都是极为关键的,这也是电视新闻编导应当重视与追求的核心所在,只有优质的新闻内容才能吸引受众。电视新闻编导要打破“互联网+”环境对思维的束缚,挖掘出更具有价值、深度的新闻内容,创作出更多优质、客观、专业的新闻内容[4],给受众的生活带来积极的引导。

3.2 保证新闻内容真实性的原则

对于新闻而言,其保证内容真实性是最为根本的原则。然而,在“互联网+”环境下,很多人都知道“网红”这一词语,一些人为了出名,不惜使用作假、杜撰的方式来编造各种类型的新闻内容,以求获取广大受众的注意,以求自己能够尽快“出名”。虽然这种方法在短时间可能有效果,但新闻内容大都经不起推敲与印证。而作为电视新闻编导必须始终坚持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对每一条新闻线索进行严格把关,将一切虚假的、不真实的新闻资讯予以剔除,这是电视新闻节目一直以来的发展优势与根本。在“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更需要保证新闻内容的真实性,利用电视新闻节目的权威性,向广大受众传递真实、可靠的新闻资讯,继而实现对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

3.3 遵守提高编导综合素质的原则

在“互联网+”环境的影响下,各类型新闻节目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这对新闻编导的综合素养提出了极大考验。对于电视新闻编导而言,其在“互联网+”环境下应当拥有更高的职业精神、谨小慎微的责任心、独具特色的工作风格等素质,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电视新闻编导在日常注重对自身综合素养的提高。此外,电视新闻编导往往会面对诸多难以预料的难题或突发情况,这就需要其能够沉着冷静地处理,尤其是在危险环境下收集新闻线索时,更考验电视新闻编导是否拥有极高的素养与能力。总而言之,在“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要想培养自身的创新思维,就要秉持对个人综合素养不断进行提高的原则。

4 “互联网+”环境下电视新闻编导培养创新思维的策略

4.1 重视转变思维方式

常言道:“思路决定出路。”要想让电视新闻节目获得更好的发展,电视新闻编导一定要结合“互联网+”环境的特征来转变思维方式,具体做法如下:第一,打破固有思维的束缚。可以说“互联网+”理念与传统电视新闻的制作理念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别。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大众的思想禁锢逐渐被打破,他们受到固有思维影响的力度越来越弱,这就要求电视新闻编导应注重对自身思维方式的转变与创新,吸取“互联网+”思维方式中的优势,打破传统新闻制作思维的束缚,勇于尝试、探索,继而寻找到思维方式上的突破。第二,秉持以受众为核心的理念。在“互联网+”下,新闻的表现形式、传播方式等逐渐朝着多元化发展,其目的都是获得广大受众的支持与关注,尤其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平台或自媒体为博取关注,不惜杜撰虚假的新闻资讯。因此,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电视新闻编导应当秉持以受众为核心的理念,依托大数据技术精准分析受众的需求,根据受众的喜好与差异性为其提供合适的新闻内容。

4.2 重视艺术创新思维的培育

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大众面对新鲜事物的接受与理解能力逐渐增强,并且也更愿意尝试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物。从艺术角度来看,社会大众的生活和工作都越来越注重艺术性。虽然电视新闻节目大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但这种严肃性与艺术性并不冲突[5]。甚至,电视新闻节目在创作时同样需要融入诸多的艺术思维,如画面的色彩搭配、拍摄角度的选择、主持人的服饰搭配等都要体现出一定的艺术性。因此,电视新闻编导要想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就要注重对自身艺术创新思维的培养,了解与掌握更多的艺术知识。对艺术思维的培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就需要电视新闻编导注重学习服饰搭配知识、色彩搭配知识,以及参加各类艺术鉴赏活动,进而培养自己的艺术创新思维。

4.3 了解新闻受众的实际需求

对于电视新闻节目而言,往往以客观、权威的角度来服务广大受众,让受众了解最真实的新闻事件与评论,以及国家方针政策等。这就要求电视新闻节目制作人员在制作节目时要考虑受众的实际需求。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不同时期的受众对新闻资讯的需求,一般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为此,电视新闻编导要不断了解各类受众的实际需求,再根据受众的需求为其编辑出具有差异性的电视新闻内容。例如,有些受众偏爱了解国家政策,有些受众偏爱了解生活琐事,有些受众倾向了解突发事件[6]。不管是哪一类的受众群体,都需要电视新闻编导去深入了解与挖掘,如利用社会调研、大数据技术等方式收集受众需求,如此才能在电视新闻节目制作过程中借助专业知识,尽可能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实际需求。

4.4 注重加强与受众的交流

在“互联网+”影响下,各类型的新闻平台都越来越注重与受众之间的交流与互动,这也对受众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现阶段,受众不再以被动接受的方式获取新闻资讯,其在新闻传播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既可以成为新闻评论者,又可以成为新闻的传播者。相对比而言,传统电视新闻节目过于注重节目的制作,忽视与受众互动,受众只能被动地接收资讯内容,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加强电视新闻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因此,电视新闻编导需要拓宽与受众的交流互动形式,如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辟第二屏幕、直播连线、微信公众号等,利用多通道的方式在同一界面开展直播与评论的共享,使受众边看边聊,这样不仅契合“互联网+”环境下与受众交流、互动的要求,还能提高节目的吸引力[7]。

4.5 不断学习互联网媒体技术

在“互联网+”环境下,媒体行业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并且互联网媒体技术不断更新与创新,促进了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要想进一步培养自己的创新思维,电视新闻编导就要学习互联网技术。只有掌握互联网媒体技术,才能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将其与传统电视新闻节目进行有效的融合。同时,电视新闻编导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了解与学习媒体行业广泛运用的媒体技术,通过实践快速掌握这些技术的运用要领,并将这些技术融入电视新闻创作的各个环节,如利用媒体技术对新闻事件进行剪辑、画面的优化、镜头的特写等[8],继而达到对自身创新思维的拓展与强化。

5 结语

在“互联网+”环境下,新闻受众的身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成为新闻的生产者、传播者,不再以被动接收者的身份来观看新闻。同时,“互联网+”环境既给电视新闻编导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又给其带来了更多创新的空间。因此,电视新闻编导要坚持内容为根本的原则,通过转变自身的思维方式、重视对自身艺术创新思维的培养、了解新闻受众的实际需求、注重加强与受众的交流等策略,来实现对自身创新思维的一种强化,继而制作出更加契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受众需求的电视新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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