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江读书记(五则)

2022-12-17 05:19宋智明中国福建
台港文学选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虎耳草方鸿渐钱锺书

■ 宋智明(中国福建)

沈从文为什么喜欢虎耳草?

虎耳草在小说《边城》里是一种很重要的植物,是美好爱情的象征。沈从文在《边城》里四次写到虎耳草,第一次见第十四节(见《沈从文小说选·下》,第264—26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12月北京第1次印刷):

老船夫做事累了,睡了,翠翠哭倦了,也睡了。翠翠不能忘记祖父的事情,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对山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崖上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悉。崖壁三五高,平时攀折不到手,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

一切全象是祖父说的故事,翠翠只迷迷胡胡的躺在粗麻布帐子里草荐上,以为这梦做得顶美顶甜。祖父却在床上醒着,张起个耳朵听对溪高崖上的人唱了半夜的歌。他知道那是谁唱的,他知道是河街上天保大老走马路的第一着,因此又忧愁又快乐的听下去。翠翠因为日里哭倦了,睡得正好,他就不去惊动她。

第二天,天一亮翠翠同祖父起身了,用溪水洗了脸,把早上说梦的忌讳去掉了,翠翠赶忙同祖父去说昨晚上所梦的事情。

“爷爷,你说唱歌,我昨天就在梦里听到一种顶好听的歌声,又软又缠绵,我象跟了这声音各处飞,飞到对溪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得到了虎耳草,我可不知道把这个东西交给谁去了。我睡得真好,梦的真有趣!”

祖父温和悲悯的笑着,并不告给翠翠昨晚上的事实。

祖父心里想:“做梦一辈子更好,还有人在梦里作宰相中状元咧。”

其实,当晚唱歌的却是傩送二老,老船夫“张冠李戴了”。老船夫第二天见到天保大老,拍了大老一下,翘起一个大拇指,轻轻地说:

“你唱得很好,别人在梦里听着你那个歌,为那个歌带得很远,走了不少的路!你是第一号,是我们地方唱歌的第一号。”

大老望着弄渡船的老船夫涎皮的老脸,轻轻的说:

“算了吧,你把宝贝孙女儿送给了会唱歌的竹雀吧。”

第二次出现在第十五节(见《沈从文小说选·下》,第266—269页):

老船夫后来弄清了歌是二老唱的,就来试探翠翠的心意。

“翠翠,梦里的歌可以使你爬上高崖去摘那虎耳草,若当真有谁在对溪高崖上为你唱歌,你预备怎么样?”祖父把话当笑话说着的。

翠翠便也当笑话答道:“有人唱歌我就听下去,他唱多久我也听多久!”

“唱三年六个月呢?”

“唱得好听,我听三年六个月。”

“这不大公平吧?”

“怎么不公平?为我唱歌的人,不是极愿意我长远听他唱歌吗?”

“照理说:‘炒菜要人吃,唱歌要人听。’可是人家为你唱,是要你懂他歌里的意思!”

“爷爷,懂歌里什么意思?”

“自然是他那颗想同你要好的真心!不懂那点心事,不是同听竹雀唱歌一样吗?”

……

翠翠忽然说:“爷爷,你唱个歌给我听听,好不好?”

祖父唱了十个歌,翠翠傍在祖父身边,闭着眼睛听下去,等到祖父不作声时,翠翠自言自语说:“我又摘了一把虎耳草了。”

祖父所唱的歌原来便是那晚上听来的歌。

第三次见第十七节(见《沈从文小说选·下》,第274页):

“二老,我家里翠翠说,五月里有天晚上,做了个梦,……”说时他又望望二老,见二老并不惊讶,也不厌烦,于是又接着说:“她梦得古怪,说在梦中被一个人的歌声浮起来,上对溪悬岩摘了一把虎耳草!”

第四次也见第十七节:

老船夫问:“翠翠,你得了多少鞭笋?”

翠翠把竹篮向地下一倒,除了十来根鞭笋外,只是一大把虎耳草。

老船夫望了翠翠一眼,翠翠两颊绯红,跑了。

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老所唱的歌非常动听,且多情,打动了翠翠的心,引起她的共鸣,以至她“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对山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这虎耳草在平时不易摘到:“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崖上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悉。崖壁三五高,平时攀折不到手,这时节却可以选顶大的叶子作伞。”你看,在梦中,在歌声的帮助下,翠翠却可以轻易摘到。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了。

十多年读到这些诗意盎然的句子,我总要痴痴地想:这美丽的虎耳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草啊?后来在《本草纲目彩色药图》(邱德文等 主编,贵州科技出版社,2003年1月第2次印刷)第453页里得以一睹虎耳草的“芳容”。书上在彩图之上是这样介绍的:

《纲目》:虎耳生阴湿处,人亦栽于石山上。茎高五六寸,有细毛,一茎一叶,如荷盖状。人呼为石荷叶。叶大如钱,状如初生小葵叶,及虎之耳形。夏开小花,淡红色。

《药图》:为虎耳草科植物,虎耳草Saxifraga stolorifera(L.)Meerb.的全草。分布于华东、中南及西南。

功用与主治:清热凉血,解毒。用于中耳炎、湿疹,皮肤搔痒、肺痈、瘰疬结核,痔疮肿痛,冻疮局部红肿。

主要化学成分:含绿原酸,熊果酚甙以及一种氧化酶,尚含生物碱、岩白菜素、虎耳草甙、槲皮甙等。

这些生硬的说明文字只是增加了我的一些知识,但从中很难找到虎耳草独特的魅力所在。直到昨天晚上,我在读田时烈的《家乡人迎葬沈从文》(见《沈从文的凤凰城》,第209页,糜华菱编,中华书局,2007年8月北京第1次印刷)一文时,才恍然大悟沈先生为何在《边城》里对虎耳草情有独钟的。文章是这样介绍虎耳草的:“(1982年5月11日,沈从文重游家乡凤凰)小船在杜田的凉水井旁边靠了岸,上岸后,见井旁岩壁上长满了茸茸的‘虎耳草’,沈先生告诉我们‘虎耳草’很能适应各种土质,开小白花,是消炎去毒的一种好药。看!它们每片叶子都很完整,虫子是不敢去咬它的。农民常用它消除一些无名肿毒。我以前没注意过这种小草,这时便走近岩壁上细看‘虎耳草’叶子,真的每片叶子都很完好,没有一点虫咬的痕迹,和其他叶子完全不一样!我暗暗地信服沈先生的观察力。”

谜底揭晓了,据沈从文的观察和认识,虎耳草的好处有四点:很能适应各种土质、开小白花、消炎去毒的一种好药和每片叶子都很完整,既美观又实用,还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抗侵蚀”能力,加上乡野上多见,不是名花异草。把“虎耳草”看成沈从文对自我的一种期许或说自况,应该没什么不妥。“爱屋及乌”,沈从文先生自己在生活中喜欢这种草,于是让小说的女主角也爱上这种草。《药图》一书拍了一幅开花的虎耳草,楚楚可怜,很美。

在现实生活中,沈从文很喜欢虎耳草,他在西南联大中文系的得意高足汪曾祺在《星斗其文 赤子其人》的结尾是这样写的:“沈先生家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见《汪曾祺散文》,第156页,浙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版)一九九二年五月十日,沈从文先生逝世四周年忌辰,家乡人民为他举行骨灰安葬仪式,部分骨灰洒入沱江,部分则埋在听涛山的沈从文墓地,田时烈在《家乡人迎葬沈从文》(见《沈从文的凤凰城》,第225——226页)中也写道:“最后一捧泥土覆盖完毕,沈老夫人、虎雏、之佩、沈红及王亚蓉再也抑制不住一路上克制已久的悲伤,失声哭了。他们去采来沈从文生前喜爱的‘虎耳草’,后来大家都去采了来,小心翼翼地把它栽在墓碑石下的周围。”一生坎坷的沈从文在这一点上是幸福的:生前死后,都有自己心爱的虎耳草相伴。

顺便提一句,墓碑由一块五色天然玛瑙石制成,该石高2.8米,宽1.9米,厚0.9米,重约6350公斤,正面镌刻沈先生的名句:

照我思索

能理解“我”

照我思索

可认识“人”

碑的后面刻着张充和的诔文:

不折不从 亦慈亦让

星斗其文 赤子其人

这是嵌字格,隐含“从文让人”之意,高度评价了沈从文的一生。

此生有空,一定找一个清明节到沈先生的家乡凤凰,为他扫一次墓。

是“茨菰”非“荸荠”

沈从文生于1902年12月28日,2002年是他诞辰100周年,不少报刊都及时地发表了一些关于他的纪念文章。《南方周末》也不例外,在2003年1月23日C24版的“话本”上发表了高芾的文章《他为什么要跑警报》,对沈从文的一些经典轶事进行评点,见解独特。可惜作者在引用一个事例时,把其中的一种植物搞错了。

高芾的文章写道:“他说:荸荠的‘格’要比土豆高。”沈从文的确说过类似的话,但说的不是“荸荠”,而是“茨菰”。沈从文的这段话出自他的学生汪曾祺写的两篇文章,第一篇是发表于1986年第5期《雨花》的《故乡的食物·咸菜茨菰汤》(见《汪曾祺散文》第335—336页,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6月版),原文如下:

……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茨菰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茨菰,说:“这个好!格比土豆高。”

汪曾祺在关于沈从文的那篇有名的纪念文章《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中,再次提及这件事(见汪著《晚翠文谈新编》第156页,三联书店2002年7月版,原文发表于1988年第7期《人民文学》),原文如下:

在小羊宜宾胡同时,常吃的不外是炒四川的菜头,炒茨菇(规范的写法应为“菰”,南宋注。)沈先生爱吃茨菇,说“这个好,比土豆‘格’高”。

高芾之文所引的例子,出处应该也是汪曾祺的文章。(汪曾祺写了一系列纪念老师为人作文的文章,情理俱佳,对扩大沈从文作品的影响居功至伟。)沈从文认为“格”比土豆高的应为“茨菰”,而不是“荸荠”。这是两种不同的植物,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茨菰”,《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0年12月版,第172—173页)认为与“慈姑”相同,对“慈姑”的解释是这样的:“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水田里,叶子像箭头,开白花。地下有球茎,黄白色或青白色,可以吃。也作茨菰。”

关于“荸荠”,《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0年12月版,第54页)是这样解释的:“多年生草本植物,通常栽培在水田里,地下茎扁圆形,皮赤褐色或黑褐色,肉白色,可以吃,又可以制淀粉。”

荸荠,我在福建邵武时常见,通常的吃法是去皮后当水果吃,清甜多汁,据说也有煮或炒来吃的。而“茨菰”,我没有见过,不过据汪曾祺说,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故乡的食物·咸菜茨菰汤》明明白白地写着:“我小时候对茨菰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二十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菰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很多茨菰,而且是不去茨菰的嘴子的,真难吃。”

一甜一苦,肯定不是同一种东西。高芾一定是搞混了。为了查个水落石出,我去了一趟新华书店,找到一本《本草纲目彩色药图》(贵州科技出版社,2003年1月版),很容易就查到“慈姑”条,在第685页;而巧合的是,“荸荠”条就在左边一页,第684页,由于附有彩图,两者的差别一目了然。

《南方周末》是一张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报纸,读者甚众。高芾作为“夕花朝拾”的专栏作者,也颇受读者喜爱。但是,“文章千古事”,落笔为文,不可不谨慎。小地方不注意,以讹传讹,是对读者不够负责的表现,最终对自己的“名气”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害。现在的专栏作者思维敏捷,下笔很快,但在引用一些有定论的事例时,往往凭印象,这不保险。最好还是认真翻翻书,一些小错误完全可以避免。

注:2005年,高芾的散文集《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收进这篇文章,错误依然没改,甚憾。

“倷是好人”方鸿渐是怎么知道的? ——钱锺书在《围城》里犯的一个小错

小引

“倷”,音“乃”,方言中“你”的意思。

一、问题的提出

“倷是好人”第一次出现在方鸿渐一行从上海赶往三闾大学的途中,第二次出现在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三闾大学办的订婚喜酒上。不同的是,第一次说出“倷是好人”(确切的说法应为:“倷先生真是好人”)是那个放浪的苏州寡妇,受话对象是“怜香惜玉”的李梅亭;第二次说出“倷是好人”的是方鸿渐,受话对象是“心有余悸”的李梅亭。不过,我们仔细揣摩前后文章的联系,得不出方鸿渐能够说出“倷是好人”的可靠理由,因为,当第一次苏州寡妇对李梅亭说出“倷先生真是好人”时,方鸿渐和赵辛楣怕“寡妇分糕为难”,下车散步去了。孙柔嘉和顾尔谦倒是在车上,见证了这一对话。不过,孙柔嘉一直假扮单纯和清纯,不可能向方鸿渐转述这一暧昧的话,顾尔谦是一条哈巴狗,对李梅亭巴结都来不及,更不敢揭李梅亭的丑。在第二次“倷是好人”出现之前,作者钱锺书在小说中没有一处暗示或明确重提寡妇与李梅亭交谈的情形,因此,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来看,钱锺书在这里的描述是有点疏忽的,他实在是放不下对这一细节的喜爱,因此在叙述中情不自禁地“越俎代庖”,自作主张为小说里的人物说了这句人物不可能听到的话。

钱锺书在《围城》里采用的是传统的全知全能的视角。这种视角的特点,美国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利昂·塞米利安在《现代小说美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版)第30页说得很清楚:“作者同任何一个作为叙述故事的小说中人物相比有一种优势,这就是,他在小说中是无所不知的权威。他可以告诉读者某一个人物在想什么,他了解人物的过去和将来,也深知人物的内心秘密。”但利昂·塞米利安同时指出:“小说中的人物不可能进入另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他只能告诉我们他自己的想法,描述他自己的感情。如果小说人物作为叙述者,在同别人的关系上,他只是一个观察者,这就像我们每一个人在观察现实生活中的情形一样。他只能客观地去对待其他的人物。所谓无所不知的权威,只不过是文学创作中的惯例罢了。”也就是说,虽然作为《围城》的作者,钱锺书是无所不知的权威,“他可以告诉读者某一个人物在想什么,他了解人物的过去和将来,也深知人物的内心秘密”,但是,钱锺书必须提高警惕,“小说中的人物不可能进入另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他只能告诉我们他自己的想法,描述他自己的感情。”

具体到我们所要探讨的这个问题中,当苏州寡妇对李梅亭说出“倷先生真是好人”时,方鸿渐不在现场,小说中又没有说明方鸿渐有听到这句话的可能,所以,钱锺书不能代替小说人物方鸿渐无缘无故地说出“倷是好人”,这是作者写得过于得意时的疏忽。

二、有关段落的分析

我们来详细阅读涉及这个问题的有关段落。第一次对话出现在《围城》(钱锺书著,三联书店,2004年7月北京第7次印刷)的第183页,相关段落涉及第181页至第187页。这是第五章,写方鸿渐一行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行之苦与乐的。方鸿渐一行与苏州寡妇一行是在从鹰潭到南城的公路汽车上相遇的。

“那汉子没法,怒目打量孙小姐一下,把垫坐的小衣包拿出来,捡一条半旧的棉裤,盖在米袋上,算替米袋戴上防毒面具,厉声道:‘你坐罢!’孙小姐不要坐,但经不起汽车的颠簸和大家的劝告,便坐了。斜对着孙小姐有位子坐的是年轻白净的女人,戴着孝,可是嘴唇和眼皮擦得红红的,纤眉细眼小鼻子,五官平淡得像一把热手巾擦脸就可以抹而去之的,说起话来,扭头噘嘴。她本在看热闹,此时跟孙小姐攀谈,一口苏州话,问孙小姐是不是上海来的,骂内地人凶横,和他们没有理讲。她说她丈夫在浙江省政府当科员,害病新死,她到桂林投奔夫兄去的。她知道孙小姐有四个人同走,十分忻羡,自怨自怜说:‘我是孤苦零丁,路上只有一个用人陪了我,没有你福气!’她还表示愿意同走到衡阳,有个照应。正讲得热闹,汽车停了打早尖,客人大半下车吃早点。那女人不下车,打开提篮,强孙小姐吃她带的米粉糕,赵方二人怕寡妇分糕为难,也下车散步去了。顾尔谦瞧他们下去,掏出半支香烟大吸。李梅亭四顾少人,对那寡妇道:‘你那时候不该讲你是寡妇单身旅行的,路上坏人多,车子里耳目众多,听了你的话要起邪念的。’(注:其实是李梅亭自己起了“邪念”,动了揩油的歪念头)那寡妇向李梅亭眼珠一溜,嘴一扯道:‘倷先生真是好人!’那女人叫坐在她左边的二十多岁男人道:‘阿福,让这位先生坐。’……孙小姐看不入眼,也下车去。到大家回车,汽车上路,李先生在咀嚼米糕,寡妇和阿福在吸香烟。方鸿渐用英文对辛楣道:‘你猜一猜,这香烟是谁的?’”

接下来,就是写方鸿渐一行与寡妇一行起了争执,李梅亭因为吃不相干的醋搞得自己很痛苦,这里写出李梅亭丑恶但仍不失人味的一面,他懂得为“情”而苦,当然,他也是自私的,当他得不到此情也揩不到任何油时,他又为对象的遭罪而幸灾乐祸了。但这毕竟是他难得的一次“真情流露”,却以失败而告终,而且丑相被同行者尽收眼底,这是他的心病,自然不愿被人提起,特别是在三闾大学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代理训导长”以后,更不愿别人来揭这个旧伤疤了。也因此,当李梅亭在方孙二人的订婚喜酒的酒宴上,准备拿方孙的恋爱史开涮时,方鸿渐一下子使出了“杀手锏”——苏州寡妇,李梅亭立即心领神会,放弃了捉弄二人的想法。然而,钱锺书不该替方鸿渐说出一句他不可能听到的话来。第二次对话出现在《围城》的第290页,相关段落涉及第290页至第291页,这是第七章。

“春假最后一天,同事全知道方鸿渐订婚,下星期要请客了。李梅亭这两日窃窃私讲的话,比一年来向学生的谆谆训导还多。他散布了这消息,还说:‘准出了乱子了,否则不会肯订婚的。你们瞧,订婚之后马上就会结婚。其实何必一番手脚两番做呢?干脆同居得了。咱们不管,反而多吃他一顿。我看,结婚礼送小孩子衣服,最用得着……我和他们去年一路来,就觉得路数不对,只有陆子潇是个大冤桶!哈哈。’因此,吃订婚喜酒的那一天,许多来宾研究孙小姐身体的轮廓……少不了有人提议请他们报告恋爱经过,他们当然不肯。李梅亭借酒蒙脸,说:‘我来替他们报告。’方鸿渐警戒地望着他说:‘李先生,‘倷是好人!’梅亭愣了愣,顿时记起那苏州寡妇,呵呵笑道:‘诸位瞧他发急得叫我‘好人’,我就做好人,不替你报告——子潇,该轮到你请吃喜酒了。’”

三、小结

在《围城》里,钱锺书的“作者权威欲”极盛,处处求精细,每一个细节都力求写出新意。在“倷是好人!”这一细节里,他实在太想用一句精巧的话把此前的段落带起,起到前后呼应的作用,可惜的是,他太着急了,太急于为小说人物代言了,因此有点“马失前蹄”。

一种猜想:钱锺书的《百合心》并没丢

让人牵肠挂肚的“失落之书”

《围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一九四八年再版,一九四九年三版,行家叫好,读者欢迎。作者钱锺书本人却认为不够好,他在1980年《围城》人民文学版的《重印前记》中说:“我写完《围城》,就对它不很满意。出版了我现在更不满意的一本文学批评以后,我抽空又写长篇小说,命名《百合心》,也脱胎于法文成语,中心人物是一个女角,大约已写成了两万字。一九四九年夏天,全家从上海迁居北京,手忙脚乱中,我把一叠看来像乱纸的草稿扔到不知哪里去了。兴致大扫,一直没有再鼓起来,倒也从此省心省事。”(见《围城》,第1页,钱锺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尽管事隔三十余年,钱锺书也记不清楚当时腹稿里的人物和情节,不过,他有“一个顽固的信念”:“假如《百合心》写得成,它会比《围城》好一点。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象它酸,也很可能想象它是分外地甜。”

那么,这粒钱锺书心中的“甜葡萄”是如何丢失的呢?他的妻子杨绛对此有过生动的描绘:“锺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锺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锺书百玩不厌……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锺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锺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哪里去了。”(见《围城》,第301页——第302页,钱锺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

关于《百合心》的涵义,美国学者汤晏认为:“人的心像百合花鳞茎一样,一瓣一瓣剥掉,到后来一无所有,也是悲观人生的象征性。我想当更属于刺猬型有大理论架构并兼具狐狸型的小说。”(见《一代才子钱锺书》,第253页,汤晏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至于《百合心》的内容,美国学者夏志清有过一个猜想:“《百合心》也是讽刺小说,可能影射左派人物,而1949年夏,钱锺书即将移居北京,于是决定不写下去,把已写就的部分,珍藏起来或者有可能他真忍心把它毁了。关于《百合心》手稿的种种,完全是我的臆测,一无事实根据。但钱学既已是显学,他的第二部长篇的原稿存毁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的。”(见《一代才子钱锺书》,第260页,汤晏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

就在大家对《百合心》的出现不抱希望时,最近杨绛的一段话又让我萌生一个更大的猜想:《百合心》并没有丢失,它可能就在杨绛先生手里,在合适的时候,杨绛先生或许会让它重见天日。根据是杨绛在2002年10月28日《致汤晏先生信》说的一段意味深长的话:“钱锺书不愿去父母之邦,有几个原因。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深爱祖国的语言——他的mother tongue,他不愿用外文创作。假如他不得已而只能寄居国外,他首先就得谋求合适的职业来维持生计。他必须付出大部分时间保住职业,以图生存。凭他的才学,他准会挤出时间,配合职业,用外文写出几部有关中外文化的著作。但是《百合心》是不会写下去了。《槐聚诗存》也没有了。《宋诗选注》也没有了。《管锥编》也没有了。当时《宋诗选注》受到批判,钱锺书并没有‘痛心疾首’。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旧知识分子’。他尽本分完成一件工作,并不指望赞誉。赞誉会带来批判。批判多半是废话。废话并不能废掉他的成果。所以他心情很平静,还只顾补订他的《宋诗纪事》呢。这部书不久就要出版。他的读书笔记和心得,作为《钱锺书手稿集》,已交商务印书馆扫描印行,明年年底也可出版,大约有四十五大本。此外,我也许还能为他整理出一些作品。”〔见《干校六记 丙午丁未年纪事 将饮茶 杂忆与杂写——杨绛文集散文卷(上)》,第50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9月〕

《百合心》的有无,见证者只有钱锺书、杨绛和他们的女儿钱瑗(即阿圆)。如果《百合心》像钱、杨二位先生所说的那样,不小心丢失了,那么,“死无对证”,作为读者,完全有理由怀疑钱锺书根本就没有写过这篇小说。我相信,钱、杨两位先生治学严谨,当不会空口说白话,所以,我相信钱锺书写了两万多字的《百合心》,但我不相信他把稿子弄丢了。钱锺书对已写出的《百合心》部分十分满意,他感到遗憾的只是没能把新长篇写完。这是半成品,严谨如钱锺书,自然不会让它露面。又或者内容真如夏志清所猜想的那样,不便公开。于是,我认为,钱、杨夫妇对《百合心》的存废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写了,但弄丢了。以此证明钱锺书在写完《围城》之后,还是很有创作能力的。

明乎此,我们再来仔细揣摩杨绛上面所说这段话的意思:“但是《百合心》是不会写下去了。《槐聚诗存》也没有了。《宋诗选注》也没有了。《管锥编》也没有了。”后面三种都出版了,而且备受好评。杨绛先生在前面加上《百合心》,我以为是有良苦用心的。《百合心》如果丢了,他们三人证明写过此作的说法只能是孤证,不可采信,多说无益,而杨绛在这里又隆重提到《百合心》,且与三本后来完成并出版的著作并举,我不禁产生一个大胆的猜想:写了两万多字的《百合心》没有丢,它可能就在杨先生的手里。它可能一直没丢,也可能一度丢失,后来又找到了。“此外,我也许还能为他整理出一些作品。”或许,在合适的时候,杨绛先生会把《百合心》整理出版呢。

我们知道,钱锺书生前对自己的作品要求严格,一改再改,像《管锥编》,增补多次。这是一位做学问方面的“完美主义者”,不成熟的观点轻易不会拿出来。钱锺书先生辞世后,杨绛先生花了很多工夫整理他的遗作,这些遗作,大多是钱锺书的读书笔记,杨绛在《〈钱锺书手稿集〉序》一文里写道:“锺书每天总爱翻阅一两册中文或外文笔记,常把精彩的片断读给我听。我曾想为他补缀破旧笔记,他却阻止了我。他说:‘这些都没用了。’哪些没用了呢?对谁都没用了吗?我当时没问,以后也没想到问。”〔见《干校六记 丙午丁未年纪事 将饮茶 杂忆与杂写——杨绛文集散文卷(上)》,第49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9月〕由此可见,钱锺书生前不愿出版这些不成熟的读书笔记。但杨绛深思熟虑后,还是决定出版,她的理由是:“这大量的中、外文笔记和读书心得,锺书都‘没用了’。但是他一生孜孜矻矻积聚的知识,对于研究他学问和研究中外文化的人,总该是一份有用的遗产。我应当尽我所能,为有志读书求知者,把锺书留下的笔记和日札妥为保存。”〔见《干校六记 丙午丁未年纪事 将饮茶 杂忆与杂写——杨绛文集散文卷(上)》,第49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9月〕

我很赞赏杨绛先生的做法,这些钱锺书的遗作,虽不完美,但里面保留着多少给人启发的观点和材料啊。我们不愿随声附和,盲目批评违反卡夫卡的遗愿、擅自出版卡氏遗作的马克斯·布洛德。破坏容易,只需一把火;建设却难,得花一辈子。商务印书馆不惜成本,将钱锺书的全部手稿扫描印行,保留着手稿原貌,公之于众。这是功在千秋的事。鲁迅去世以后,郁达夫说过一段语重心长的话:“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祟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对于钱锺书的这批手稿,公之于众是最妥善的保存。杨绛先生的这一做法,担得起“死者如生,生者无愧”的自许。我所寄望于杨绛先生的,是她能够更进一步,把钱锺书先生的文学创作方面的遗作,也整理出来,公之于众。一个大作家,不会因为一两篇不成熟的作品而降低声誉,反而更能增加真实性。

张爱玲的遗作近年纷纷“出土”,就连张氏本人极不满意的《小团圆》也正式出版了。比《围城》还美的“百合”,也到了重新开放的时候了。

夏志清建议尽快出版《百合心》

毫无疑问,夏志清对钱锺书有知遇之恩。《中国现代小说史》自1961年由耶鲁大学出版后,一再修订再版,在海外汉学界影响极大。刘绍铭评价说:“《小说史》今天能一版再版,不因其史料丰富(因参考资料早已过时),而是因为作者的‘史见’四十年后仍不失其‘英雄本色’。此书既‘扬’了一个‘小女子’(南宋注:指张爱玲)的名声,也‘显’了一位‘才子学究’(南宋注:指钱锺书)的小说家地位。钱锺书今天在欧美汉学界享盛名,绝对与受夏志清品题有关。”(见《谈文艺 忆师友》,第198页,夏志清著,上海书店2007年4月版)

正因为如此,钱锺书有机会与夏志清见面时,才能向他说一些掏心窝的话。

1979年4月23日,钱锺书随一个代表团访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当天上午10时,两人在夏志清的办公室进行单独谈话,钱锺书讲起了《百合心》,自称“可比《围城》写得更精彩”,并谓“已写了三万四千字”,比《围城》之《重印前记》所载多了一万四千字。

《百合心》原稿一共几万字?它是否迁京前即给扔掉?夏志清认为只有杨绛才知道答案。夏志清说:“在我看来,钱氏夫妇皆心细如发,误扔尚未完成之手稿简直是不可能的事。钱要我,也要世人知道,当年他有自信写出一部比《围城》更为精彩的小说,却又不便明说为什么没有把它写下去。”夏志清为此建议:“假如《百合心》手稿还在,真希望杨绛女士及早把它印出,因为这是部大家抢着要看的作品。”(见《谈文艺 忆师友》,第74页,夏志清著,上海书店2007年4月版)

说到杨绛先生的“心细如发”,昨读《万象》2009年9月号,我又找到一条例证。李文俊在《静轩杂录(一)》一文中写道:“余之小书《天凉好个秋》出版后曾寄杨绛先生一册乞正。数日后余妻忽接一电,称彼系杨先生家保姆,云老太有话要与佩芬说。旋即芬聆老太言:文俊之书翻读后觉甚有趣。唯有一点有讹,即文俊母亲云文俊出生于庚午旧历十月十九日十一时三刻,误矣。既过十一时,即入子时。既系子时,按旧历算法应为第二日之第一时辰矣。故文俊生日理应为二十日,亦即与锺书为同一天。……杨先生电话中意犹未尽,召余二人前去面谈。三五日后,余等趋访。……此次谒见,余特地录下杨府书房中所悬篆书对联:‘二分湖水三分竹,九日春阴一日晴。愙斋吴大澂。’此公余慕名已久,盖常于有关金石著作中见到大名也。此联过去于杨家见到时未能全部识得。此次蒙杨先生一一读告,乃能录于一纸携回。至于笔谈(杨先生重听)时所记录之其余纸张,余已悉数塞入裤袋,拟携回从容研究回忆。孰知告别时杨先生竟令全部交出,诚一极可惋惜之事也。”

查《天凉好个秋》出版于2007年1月,其时杨绛先生年已96岁,记忆力仍然如此之好,且“警惕性”又如此之高,不让笔谈片纸流出,老太之爱惜羽毛若是。《百合心》手稿假如尚存人间,杨先生想要让它出版的话,内心必经历极痛苦的挣扎。

一句名言的考证——读《汪曾祺全集》的一个发现

“一切科学,到了最后,都是美学”,多年前,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如遭电击,认为这话说得太精辟了,由此对作者大为佩服。这句话出自汪曾祺的《怀念德熙》一文:“同时具备科学头脑和艺术家的气质,我以为是德熙(注:朱德熙,汪曾祺大学同学,北大教授,著名学者)能在语言学、古文字学上取得很大成绩的优越条件。也许这是治人文科学的学者都需要具备的条件。德熙的治学,完全是超功利的。在大学读书时生活清贫,但是每日孜孜,手不释卷。后来在大学教书,还兼了行政职务,往来的国际、国内学者又多,很忙,但还是不疲倦地从事研究写作。我每次到他家里去,总看到他的书桌上有一篇没有完成的论文,摊着好些参考资料和工具书。研究工作,在他是辛苦的劳动,但也是一种超级的享受。他所以乐此不疲,我觉得,是因为他随时感受到语言和古文字的美。一切科学,到了最后,都是美学。德熙上课,是很能吸引学生的。我听过不止一个他的学生说过:语法本来是很枯燥的,朱先生却能讲得很有趣味,常常到了吃饭的钟声响了,学生还舍不得离开。为什么能这样?我想是德熙把他对于语言,对于古文字的美感传染给了学生。感受到工作中的美,这样活着,才有意思。”(见《汪曾祺散文》,第186页—第187页,汪曾祺著,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6月)这篇文章写于1992年9月7日,此前不久,朱德熙先生病逝于美国,汪曾祺情难自抑,撰文回忆大学时代的这位挚友。“感受到工作中的美”,这样的人生,确实是值得一过的。

有一天,我在读朱光潜的名文《“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时,读到了同样的意思:“人愈能脱肉体需求的限制而作自由活动,则离神亦愈近。‘无所为而为的玩索’是唯一的自由活动,所以成为至上的理想。这番话似乎有些玄渺,在这里本来不应说及。不过无论你相信不相信,有许多思想却值得当作一个意象悬在心眼前来玩味玩味。我自己在闲暇时也欢喜看看哲学书籍。老实说,我对于许多哲学家的话都很怀疑,但是我觉得他们有趣。我以为穷到究竟,一切哲学系统也都只能当作艺术作品去看。哲学和科学穷到极境,都是要满足求知的欲望。每个哲学家和科学家对于他自己所见到的一点真理(无论它究竟是不是真理)都觉得有趣味,都用一股热忱去欣赏它。真理在离开实用而成为情趣中心时就已经是美感的对象了。‘地球绕日运行’‘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一类的科学事实,和《密罗斯爱神》或《第九交响曲》一样可以摄魂震魄。科学家去寻求这一类的事实,穷到究竟,也正因为它们可以摄魂震魄。所以科学的活动也还是一种艺术的活动,不但善与美是一体,真与美也没有隔阂。”(见《谈美》,第112页—第113页,朱光潜著,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如果说,“一切科学,到了最后,都是美学”是一句判断的话,朱光潜上面的话简直就是对它的详细论证,最后的结论是:“科学的活动也还是一种艺术的活动,不但善与美是一体,真与美也没有隔阂。”

1929年,《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出版,朱光潜说:“一到英国,我就替开明书店的刊物《一般》和后来的《中学生》写稿,曾搜辑成《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出版。这部处女作现在看来不免有些幼稚可笑,但当时却成了一种最畅销的书,原因在我反映了当时一般青年小知识分子的心理状况。我和广大青年建立了友好关系,就从这本小册子开始。此后我写出文章不愁找不到出处。接着我就写出了《文艺心理学》和它的缩写本《谈美》。”(见《温和的修养》,第329页—第330页,朱光潜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出自《谈美》一书,该书初版于1933年,其时,汪曾祺13岁,正读初中二年级。1934年,升入初三,其时,“(语文老师)张道仁先生给予汪曾祺很大的影响。张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是他比较有系统地把新文学传到高邮。汪曾祺曾在专写给张先生的一首诗中,称赞他:‘汲汲来大夏,播火到小城’。”(见《汪曾祺传》,第343页,陆建华著,江苏文艺出版社,1997年7月)张道仁先生向自己心爱的学生推荐当时较好的励志书,这是一种可能。

1939年—1944年,汪曾祺就读于西南联大中文系,认识了仰慕已久的朱自清、闻一多和沈从文等著名学者,特别是沈从文,更是成为他一生的良师益友。而沈从文和朱光潜,至少在1936年就是好朋友,“胡适和杨振声等人想使京派再振作一下,就组织了一个八人编委会,筹办一种《文学杂志》。编委会之中有杨振声、沈从文、周作人、俞平伯、朱自清、林徽因等人和我……杂志一出世,就成为最畅销的一种文艺刊物。”(见《温和的修养》,第330页—第331页,朱光潜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据介绍:《文学杂志》于1937年5月创刊,至8月,出了4期。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刊。1947年复刊,1948年出了6期后终止,前后共出了3卷22期。可见,沈从文和朱光潜曾是一个“战壕”里的朋友。由沈从文向汪曾祺推荐朱光潜的书,也是情理中的事。

总而言之,“一切科学,到了最后,都是美学”,汪曾祺的这一思想,是来自朱光潜的影响的。

说到沈从文和朱光潜的友谊,我不禁想到抗战初期两人一起逃难的故事。事情的经过见朱光潜写于1938年的《露宿》:“由平到津的车本来只要走两三点钟就可达到,我们那天——8月20日,距北平失陷半月——整整地走了十八个钟头。晨8时起程,抵天津老站已是夜半……我们路不熟,遥遥望着前面几个人影子走,马路两旁站着预备冲锋似的日本兵,刺刀枪平举在手里,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我们的命就悬在他们的枪口刀锋之上,稍不凑巧,拨剌一声,便完事大吉。没有走上几步路,就有五六个日本兵拦路吼的一声,叫我们站住。我们一行四人,我以外有杨希声上官碧黄子默,都说不上强壮,手里都提着一个很沉重的行李箱走得喘不过气来。听到日本兵一吼,落得放下箱子喘一口气。上官碧是当过兵、走过江湖的,箱子一放下,就把两手平举起来,他知道对付拦路打劫的强盗例当如此。在这样姿势中他让日本兵遍身捏了一捏,自动地把袋里一个小皮包送过去,用他本有的温和的笑声说:‘我们没有带什么,你看。’包里所藏的原来是他预备下以后漂泊用的旅行费和食粮,其他自然没有什么可搜。”(见《大美人生:朱光潜随笔》,第183页—第18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这位很有逃难经验的上官碧实在太有意思了,那么,他是谁呢?他就是沈从文,上官碧是他那时常用的一个笔名。汪曾祺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里写道:“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是借给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扉页上用淡墨签了‘上官碧’的名字。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见《汪曾祺作品自选集》,第104页,漓江出版社,1998年1月)在书上很大方的沈从文,把朋友朱光潜送给自己的书,转借给自己心爱的学生,也是很正常的事。

对了,这里提到的杨希声,就是杨振声,希声是他的笔名。1937年,杨振声、沈从文和朱光潜一起逃难,正是《文学杂志》出满4期的时候。三人关系之好,是可想而知的。

今年1月,历经8年编校、共计400余万字的《汪曾祺全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尽管手头已有汪曾祺作品的绝大多数单行本,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购买了这套 “迄今为止收文最全”的 12卷《全集》。展读新书,重读《怀念德熙》《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美好的感觉一点不下于初读。这使我想到,汪曾祺不仅是一名“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更是一位追求文学之美的践行者,“融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他对文体之美、文字之美的探索和坚持,是他的文章具有超越时空价值的关键所在。多少名家的作品,甚至获大奖的作品,热闹几年之后就无声无息了(大多数是文字较平,经不起重读),而汪曾祺先生离开人世二十二年了,他的书却每年都在出版!数量已经超过生前。《全集》一推出,就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可见他的“热”远没有降温。这位秉持“人间送小温”写作原则的作家仍在人世间传递温暖。他的文章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的,你无法一目十行打发,这一个一个活着的文字,像小鹿,像水晶,像青橄榄,像带露珠的晓荷,灵动,有趣,醒目,提神,吸引你一个字一个字读,让人回味不已。我经常爱用泰顺的廊桥作比,很多桥造得或简陋,或结实,但都不美,我们过桥,从此岸到彼岸,目标完成,经常“过河拆桥”,并不把桥放在心上。而泰顺的廊桥,结实自不用说,桥造得美轮美奂,桥上还建起屋子,雕梁画栋如彩虹飞架水面,人们过桥,桥本身成为让人流连忘返的风景。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就像廊桥,你在知道故事的结局后仍愿意从头到尾再读一遍,正因为她那妩媚的美:文体美、文字美。“一切科学,到了最后,都是美学”,这其实也是汪曾祺先生的夫子自道。

要贴到人物来写

“要贴到人物来写”,语出作家沈从文。这是汪曾祺从老师身上学到的写小说的最重要的一条技巧。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里,汪曾祺写道:“沈先生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同学不懂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据我的理解,沈先生这句极其简略的话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部分都是派生的,次要的。环境描写、作者的主观抒情、议论,都只能附着于人物,不能和人物游离,作者要和人物同呼吸,共哀乐。作者的心要随时紧贴着人物。什么时候作者的心‘贴’不住人物,笔下就会浮、泛、飘、滑,花里胡哨,故弄玄虚,失去了诚意。而且,作者的叙述语言要和人物相协调。写农民,叙述语言要接近农民;写市民,叙述语言要近似市民。小说要避免‘学生腔’。”(见《世相中人》,第124页,汪曾祺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汪曾祺在早期的创作中,是走过一些弯路的:“我写了一篇小说,有许多对话。我竭力把对话写得美一点,有诗意,有哲理。沈先生说:‘你这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脑壳打架!’从此我知道对话就是人物所说的普普通通的话,要尽量写得朴素。不要哲理,不要诗意,这样才真实。”(见《世相中人》,第124页,汪曾祺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

汪曾祺的名篇《异秉》有两个版本,一是1948年版,一是1980年版。我们抽出其中的几段文字,对比其中对话风格的差异。

先看1948年版:

王二痛定思痛,简直伤心,伤心又快乐,总结起来心里满是感激。他手里一方木戳子不歇的掂来掂去。

“一切是命。八个字注得定定的。抬头朱洪武,低头沈万山,猴一猴是个穷范单。除了命,是相。耸肩成山字,可以麒麟阁上画图。朱洪武生来一副五岳朝天的脸!汉高祖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少一颗坐不了金銮宝殿!一个人多少有点异像,才能发。”

于是谈了古往今来,远山近水的穷达故事。

最后自然推求王二如何能有今天了。

王二这回很勇敢,用一种非常严肃的声音,声音几乎有点抖,说:

“我呀,我有一个好处:大小解分清。大便时不小便。喏,上毛房时,不是大便小便一齐来。”

他是坐着说的,但听声音是笔直的站着。

大家肃然。随后是一片低低的感叹。

(见《汪曾祺小说》,第93页,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11月)

再看1980年版:

有一天,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朱洪武、沈万山、范丹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都是丑时建生,鸡鸣头遍。但是一声鸡叫,可就命分三等了:抬头朱洪武,低头沈万山,勾一勾就是穷范丹。朱洪武贵为天子,沈万山富甲天下,穷范丹冻饿而死。他又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禀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明太祖朱元璋,生就是五岳朝天,——两额、两颧、下巴,都突出,状如五岳,谁有过?樊哙能把一个整猪腿生吃下去,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张汉猛吸了几口旱烟,忽然话锋一转,向王二道:

“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

王二不解何为“异秉”。

“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

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

“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见《汪曾祺小说》,第105页,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11月)

一望而知,不论是叙述,还是对话,前者“学生腔”很浓,后者则异常朴素。

1998年10月22日,余华在杭州与作家杨绍斌(笔名:黑城)交谈时着重提到,自己对小说人物的认识,经过一个重大的转变过程。余华说:“我以前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我叙述中的符号,那时候我认为人物不应该有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传达叙述者的声音就行了,叙述者就像是全知的上帝。但是到了《在细雨中呼喊》,我开始意识到人物有自己的声音,我应该尊重他们自己的声音,而且他们的声音远比叙述者的声音丰富。因此,我写《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物不断理解的过程,当我感到理解得差不多了,我的小说也该结束了。”(见《我能否相信自己》,第246页,余华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年12月)余华坦承,这一认识转变的契机,来自林斤澜的启发,“87年在黄山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我和林斤澜一起散步,他告诉我有一次他和汪曾祺一起去看望沈从文先生,他问沈先生小说应该怎么写,沈先生只回答了一个字:贴。就是说贴着人物写。这个字说得多好!可是当时我没有很深的感受,现在我才发现的确如此,贴——其实就是源源不断地去理解自己笔下的人物,就像去理解一位越来越亲密的朋友那样,因为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得多,就是我自己也要比我所认为的要丰富得多。”(见《我能否相信自己》,第246页—第247页,余华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年12月)

2001年9月13日,余华在北京大学作了一场题为《小说的世界》的演讲,在回答学生的提问时,他以自己的作品为例,生动地描绘了人物对话的变化。余华说:“刚开始写《活着》的时候,也是我过去的那种叙述方式,但是怎么写都不对,后来我尝试着让福贵用第一人称来讲故事。一写,马上就对了,有一种很难得的亲切感,每天都在你胸口回荡,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但是这时候你就考虑到福贵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人,所以我在运用语言的时候必须非常的朴素,用成语的时候都要一些家喻户晓的那些成语,才敢用。我印象很深的是,当我写到福贵把他的儿子有庆埋到那棵树下,他站起来要回家的时候,看了一眼那条月光下的小路,通往县城,因为他的儿子每天割羊草,晚了以后他都要跑步去学校,每天都在这条路上跑步去。那个时候,我就感觉我必须要写一下福贵对那条路的感觉,不写的话,我觉得下面的不能写,我觉得那样我就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作家。……所以我就找那个比喻,一定要让他写一下对那个月光下道路的感觉,因为前面不是写了很多段他的儿子怎么跑着去上学的吗?找不到那个比喻我就停着。可是,那个比喻在哪里呢?我以前在《世事如烟》这样的小说里面,也形容过,‘月光下的道路像一条苍白的河流’,用河流来比喻一种反差,搞一点小聪明的那种,也可以,但决不可以用在一个刚刚死去了一个孩子的父亲身上。这个比喻太轻飘飘了,太不负责任了。最后我找到了一个盐的形象,我觉得这个盐对福贵来说是能够接受的,是他每天都在吃的,同时盐在伤口上的感觉,从我的心理上也是能够接受的,所以:‘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我就用了这么一个比喻,你必须写这么一个农民的那种审美方法。”(见《说话》,第57页—第58页,余华著,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年10月)

沈从文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对此,汪曾祺深有体会:“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他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来不易止住,很怕人。有时夜间写作,竟致晕倒,伏在自己的一摊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见《世相中人》,第131页,汪曾祺著,东方出版中心,2008年8月》)

余华写《活着》时寻找“盐”的苦思,堪称“耐烦”的典范。扩而言之,一个作家在“贴着人物”写小说的同时,能够坚持一如既往地“耐烦”,作品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林永潮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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