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勋辉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永城 476600)
新时期,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实现内部资产重组,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在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企业会面临较为复杂的纳税义务,唯有合理处置涉税问题,才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费成本支出,保证企业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重组内部资产的能力,不仅可以使企业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具备更强的活力,还有利于企业妥善应对各类业务风险。提高涉税问题的处理质量,是确保企业内部资产重组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很多企业都将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优化处置作为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来看,供给侧改革和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都使得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唯有实现对内部资产的有效重组,才能使企业具备应对复杂风险的能力。
此外,国内的很多外向型企业面临着减产和停产的风险,在去产能大背景下,企业裁员等现象较为突出,唯有合理调配内部资产,并更加有效地开发利用闲置资产,才能有效应对经营业务重叠等问题。因此,企业集团内部资产重组的重要性在新时期日益凸显。
实施企业集团内部资产重组,有利于更加合理地处置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保证企业资产配置更加科学,使企业摆脱传统经营方式的弊端,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实施资产重组,可以快速推进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构建更明晰的产权关系,盘活企业的各类存量资产,有效化解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开展内部资产重组还可以切实增强企业资产实力,保证企业的经营举措符合宏观市场环境的特征,使企业具备更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实施资产重组还可以优化企业的内部结构。
内部资产重组相关税务问题较为复杂,唯有有效处置涉税问题,才可以使企业在规避过度税费支出的情况下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1]。此外,实施内部资产重组还可以使企业的内部结构更加合理,保证企业具备更强的涉税问题处理能力,使企业现有的各类资产得到更加合理的处置。
目前,很多企业虽然推进了内部资产重组工作,但具体处理资产重组工作的高层管理者对税务筹划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未能充分研究各类税务政策,导致税务政策的优势很难在企业管理中得到凸显,高层管理者须加强对税务政策等相关信息的关注,保证企业享受到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一些企业策划的资产重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没有充分考察研究税务筹划工作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也没有注重对财务人员开展职业素养教育培训,很难充分发挥税务筹划对内部资产重组的重要作用,各类项目的财务处置方式也很难实现改革创新。部分企业的资产重组管理人员虽然具备增强税务筹划能力的强烈愿望,但对税务筹划工作的处理态度不够积极,未能邀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到税务筹划的具体工作当中,无法促进资产重组人员增强税务筹划意识。
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在开展资产重组税务筹划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对税务筹划的风险构成情况重视度较低,虽然结合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降低税费成本支出的策略,但对风险因素缺乏有效应对,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管理制度很难得到完善,无法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有效规避因风险而产生的成本消耗。
部分企业集团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缺乏对制度因素保障性作用的研究,未能有效弥补税务筹划制度的漏洞,无法在规避税务筹划风险方面取得更大进展[2]。
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在实施内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对企业现有的各类资源配置情况缺乏关注,未能对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搭配应用情况进行相应总结,导致企业很难结合自身财力推出增值税处理手段的创新方案,企业的内部资产重组策略也很难得到调整优化。
一些企业在推进内部资产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对税务工作所受影响的总结分析存在不足,对企业效益缺乏重视,导致增值税额度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无法通过创新内部资产重组方式,实现对纳税筹划工作的调整创新。
部分企业集团对国家增值税政策缺乏了解,增值税筹划方法缺乏科学性,未能根据资产重组的特征,制定符合股权特点的增值税管理方案,导致交易各方很难根据股权特征,制定增值税处理手段的具体创新方案,也使得企业集团无法在合理划定纳税义务的同时,为增值税处理手段的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在开展资产重组工作的过程中,虽然也积极探索和创新所得税处理方法,但相关税务筹划工作开展不够及时,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很难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问题,无法在特殊性税务处理措施得到改良的情况下,实现对税务风险的有效应对。
部分企业集团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没有全面总结阻碍资产重组的因素,未能深入分析所得税成本降低的原因,无法为所得税处理手段的创新积累经验。
部分企业集团在制定所得税处理方案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调查内部资产的差额情况,没有灵活调整确认损益的手段,导致所得税免征政策很难得到合理应用。一些企业对合并重组过程中的收购股份占比重视度较低,缺乏对支付金额的考察,导致特殊性税务处理手段无法得到改良。部分所得税处理方案的设计对内部资产的实际收购情况考察研究存在不足,没有充分考察股权收购手段,导致内部资产收购过程中的股权转让效果很难得到优化,无法在应缴纳所得税额度得到提升的同时,满足企业内部资产重组的具体需要[3]。
在探索改良所得税处理措施的过程中,对非股权资产的价值认知存在不足,没有精准计算公允价值,很难有效控制所得税纳税额,无法在灵活应用所得税纳税额抵减手段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内部资产的重组需要。
一些企业既没有充分地分析研究所得税负担的构成情况,也没有充分考察非股权资产支付额度,导致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很难得到完善,无法在灵活调整计税基础的同时,更好地实现所得税免征目标。
部分所得税处理方案在构建过程中没有充分应用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各类手段,对非股权资产支付额度缺乏有效的调节,导致企业合并过程中的计税基础很难得到合理调整,无法充分满足所得税免征目标。一些所得税处理方案没有详细考察股权交易和股权转让所得,无法顺利实现所得税免征的目标。
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在构建土地增值税处理方案的过程中,对企业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重视度较低,虽然具备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担的强烈愿望,但对税务筹划相关法律的应用存在不足,导致企业无法根据投资主体的特征,制定分立与合并等手段的整合应用方案,难以为土地增值税处理方案的创新优化提供支持。在开展资产重组工作的过程中,对土地权属转让情况缺乏研究,未及时总结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条件,导致全资子公司很难有效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利于创新优化土地增值税处理工作[4]。
一些企业在开展内部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具备管控土地增值税的强烈愿望,但对降低税额需要满足的条件缺乏重视,导致税务筹划工作与土地资产权属的转让特征衔接不够紧密,难以优化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一些土地增值税处理方案在分析与利用税费免征规定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税法的选择无法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创新优化土地增值税处理工作。
目前,一些企业在开展内部资产重组的涉税筹划过程中,对债券交易行为的重视度较低,对内部资产重组方式构成情况缺乏研究,导致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管理举措很难得到创新优化,无法在灵活应用债券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税费负担的控制需要。
一些企业虽然制定了债券转让的方案,但对增值税的构成范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未结合债券转让方式,实现对增值税免征行为的创新,难以切实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部分企业制定的债券交易行为的创新策略忽略了印花税的缴纳条件,对债券转让过程中各方的损益情况缺乏重视,导致应纳所得税范围无法得到有效延展,难以借此提高债券交易的合理性。
部分企业没有深入分析债券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未能全面总结造成财产损失的原因,无法使用税前扣除的方式提高债券交易的合理性。
部分企业虽然积极探索债券交易行为的改革,但没有对加强债券转让行为与经营性工作之间的联系引起足够的重视,难以灵活使用税前扣除手段满足税费成本的控制需要。
部分企业集团在处理内部资产重组涉税问题的过程中,对无形资产交易行为的重视度较低,对专利权与商标权附带价值缺乏关注,难以明确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的税费构成情况,对收益生成信息的应用也存在不足,不利于当期营业所得税的有效筹划。在开展部分无形资产交易工作的过程中,对无形资产的入股情况重视度较低,对企业利润分配特征缺乏总结,无法满足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税费成本控制需要。
企业集团在处理涉税问题的过程中,要分析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参与者的情况,尤其要保证财务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税务政策,以便财务人员与企业集团高层管理者开展密切沟通,增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税务筹划意识。
企业还要注重调查分析管理层的思想状况,并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强调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要性,使企业高层管理者积极推动税务筹划相关工作的调整创新。
要注重考核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尤其要重视发挥财务人员对企业集团其他岗位人员的示范引导作用,使财务人员在促使其他资产重组人员增强税务筹划意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企业还要聘请税务专业人员参与税务筹划的各项基础工作,为资产重组相关部门成员创造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强资产重组人员的税务筹划意识。
企业集团要结合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分析税务筹划工作的相关风险,尤其要深入研究风险管理制度,使内部资产重组工作可以在降低风险性成本支出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企业集团要结合税务筹划风险控制的实际需要,制定符合资产重组特征的风险管控制度,以便更加顺利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更好地满足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需要。要分析制度因素具备的保障性作用,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更加合理地配置企业的各类经济资源,并在制度的约束下,避免出现税务筹划风险。
企业集团在进行内部资产重组时,所得税的处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一般性税务处理相比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税负更高,易带来税务风险。为避免资产重组阶段产生税务风险,阻碍资产重组,应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降低所得税,在满足以下三点的情况下,企业可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表示企业集团重组内部资产过程中无差额,即不确认损益,以此达到免征所得税的目的。
其一,如果收购方购买被收购方的股份超过50%,支付金额超过总交易金额的85%,可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其二,在处理集团内部资产收购所得税时,可根据股权收购本身的特殊性处理。若企业集团内部资产收购后存在股权转让,应依照股权转让确认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其三,企业合并时所得税处理。在企业重组内部资产时,若选择合并,合并企业应根据一般性税务处理将非股权资产当作对价重组业务处理,被合并企业根据非股权资产公允价值计算所得税纳税额,而且在合并业务中,所得难以抵减企业所得税纳税额,无法弥补企业 亏损。
在合并企业的过程中,为降低企业集团所得税负担,应尽可能将非股权资产的支付额降至支付总额的15%,使合并业务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相符,保障被合并企业合并前与合并后计税基础不变,以此达到免征所得税的目的。另外,在内部资产重组交易股权时,对于转让所得,可暂时不确认,也可达到免缴所得税的效果。
企业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工作的运行特点,制定增值税处理手段的创新方案,尤其要详细考察内部资源的创新配置情况,调整优化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的供给方式,并保证在提高财力支持水平的同时,为增值税处理手段的创新提供相应的支持。要结合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制定内部资产重组管理策略,始终将降低增值税额度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选择合理的内部资产重组方式,为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企业还要合理选择股权交易模式,尤其要契合国内现行的增值税管理政策,保证资产处置方式可以与股权实现有效衔接,并在灵活应用股权交易手段的同时,增强增值税处理能力。企业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总结各类纳税义务的构成信息,灵活使用投资方式处理增值税管理的具体工作,准确测算自身的税负水平,并保证自身可以在灵活应用内部划转手段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税费控制需要,切实降低内部资产重组成本。
企业集团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需要,制定所得税处理方案的改革策略,尤其要积极总结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税负构成情况,妥善应对税务风险,以便结合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制定税务风险的应对策略,更加合理地控制资产重组进度。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过程中,要总结影响所得税支出额度的因素,尤其要合理应用特殊性税费处理方式,在明确内部资产重组差额信息的基础上,提高损益确认的合理性,顺利实现所得税免征目标。
企业集团制定的所得税处理的具体策略,要加强对股权收购比例的关注,如果支付金额的占比超过85%,则须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段。要提升内部资产收购所得税处理方案的科学性,必须结合股权收购的特征,保证应缴纳所得税额得到合理调节,以此提升所得税处理的及时性。
企业集团还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需要,调整创新非股权资产的应用方案。尤其要合理应用非股权资产的对价重组手段,并结合公允价值的特点,合理设置所得税税额,以便更加有效地应对企业亏损问题。要提高对非股权资产支付情况的关注度,全面总结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确定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计税基础,借此提升所得税处理的及时性。在开展股权交易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还要总结股权转让所得,合理设定所得税确认时间,灵活有效地应用所得税免征政策,提升所得税处理的及时性。
企业集团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开展土地增值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采取符合投资主体特征的税务筹划方案,并保证分立与合并等手段可以得到更加灵活的应用。
企业集团要结合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采取土地权属转让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总结免征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条件,使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内部资产重组的特征,采取税费筹划的具体策略,以此降低纳税额度。
企业集团要按照内部资产重组的相关需要,制定土地资产权属管控策略,为土地增值税免征规定的调整积累经验,并在税法的指导下,切实提高土地增值税筹划质量。
企业集团要结合税费筹划的具体需要,调整创新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债券交易行为,合理应用应收款和预付款的相关债券,根据债券转让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税费筹划策略,进一步调整创新增值税免征管理行为,以此满足控制税费成本的需要。
企业要结合降低税负压力的相关目标,采取相关举措规避印花税,并详细考察分析债券转让过程中的损益情况,以便划定更加合理的应纳所得税的范围。
企业还要详细总结已有的费用支出,灵活使用税前扣除手段控制税费成本,并通过灵活转让债券,进一步满足经营性活动的具体实施需要。
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资产重组涉税问题的处置需要,制定无形资产交易行为的管理策略,尤其要灵活应用专利权和商标权,有效控制无形资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成本,并在提高当期营业所得税筹划质量的同时,为有效控制税费负担提供帮助。
提高涉税问题的处理质量,可以使企业在新时期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在合理实现资产分类的情况下,为税费成本的高水平管控提供帮助。如果涉税处理出现问题,企业则要支出大量不必要的税费,不利于企业在新时期稳定发展。因此,总结研究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并推出符合企业集团实际情况的改进策略,对提高企业集团的涉税问题处理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