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发布《2021年道路交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汽车轮胎和制动软管抽查结果如下。
(1)汽车轮胎
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查了8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汽车轮胎产品,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2021年汽车轮胎抽查不合格率为8.3%,而2019和2020年汽车轮胎产品的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和0%。本次抽查重点对新胎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高度、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强度性能、耐久性能、低气压性能、高速性能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强度性能和高速性能。经技术机构分析,产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轮胎骨架材料安全倍数不足,导致强度性能不合格;二是产品结构设计不当或关键原材料使用不当,导致高速性能不合格。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山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14批次产地为山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总批次数的58.3%,检出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4.3%。
(2)制动软管
本次抽查了18个省(区、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制动软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2021年制动软管抽查不合格率为3.7%,较上年有所下降,2019和2020年制动软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7%和7.6%。本次抽查重点对最大膨胀量、爆裂强度、抗拉强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抗拉强度、粘合强度。经技术机构分析,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管接头内径尺寸不合格或扣压过程压力过大。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动软管在扣压接头过程中,扣压力没有控制好,二是机器老旧,夹具损耗严重,容易导致压紧力下降,影响软管总成抗拉强度。粘合强度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胶管的硫化工艺不过关。本次重点抽查了浙江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苏省、山东省等5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24,20,12,10,10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3%,10.0%,0,0,0。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