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娉娉
紫云乡北面是一片山,紫云乡人靠山吃山,在山上遍植茶树。李云香出嫁正赶上茶花盛开的时节,送亲的队伍红艳又新鲜,晃晃悠悠的,沿着山脚小径踏进德顺的家。
新媳妇进门头一个月不下田。雄鸡啼三遍,德顺早起挑着扁担出门,刚过门槛,一泡鸟屎啪哒落在肩上,抬头望望,屋脊底下不知几时搭了个燕子窝。窝里五只小燕子见窝前有人恨恨仰面,抻着脖子叽叽喳喳比人还凶。到了晚上,捂进被窝,德顺把这事告诉李云香,还学了燕子的叫声给她听,李云香抿着嘴笑个不停。那年,李云香刚好二十岁,也像那燕子一样,轻轻灵灵。德顺在家排行老三。老大德山白白瘦瘦,是个杀猪匠。老二德海大鼻头、大脑袋,是个赤脚医生。德顺小辰光念过几年私塾,十岁时父亲病故,就退了学回家种田,是个庄稼人。别人种庄稼就是种庄稼,德顺种庄稼还种花,红花草、一年蓬、婆婆纳,满田埂野生野长,德顺挖几棵,家前屋后一栽,不花钱不费事,一眼望去热热闹闹、疏落有致。
村里的白天静悄悄。庄稼人在老天爷嘴里讨饭吃,今天去拔拔草,明天去松松土,后天到另一区田摘两根黄瓜。一天跟另一天,都是差不多的样子。一大片田野里,七零八落地散着几个人,藏在庄稼间,碰了面招呼几句“来啦,吃饭啦”,又各自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就这几句话。家家户户大门虚掩着,进门也不见人。一分钱铅角子掉在地上,隔半天还能从路上捡回来。不种田的时候,人人坐在竹椅上歇脚,眯觉,想心事。小孩子们不知钻在哪个角落里皮。一阵风过,叶子刷拉刷拉,村子更静了。那时,德顺还年轻,以为只有村里是这样。
古诗云:花间一壶酒。德顺爱种花,也爱吃米酒。李云香一做就做一盆,一天下来吃得只剩几粒江米,搪瓷脸盆的盆底喜气洋洋描着一幅鸳鸯戏水图。德顺有时回来得早,就挤进灶头间看李云香烧饭。锅里热气腾腾,李云香抽一缕稻草打成结往锅底塞,灶膛的火焰在她眼睛里明明灭灭,映红半边脸。那红像陈年的酒,看得人醉。那火直烧到德顺心头,烧得他通身滚烫,新添的柴在火中毕毕剥剥雀跃。德顺家大丫头美铃,在第二年仲夏呱呱坠地。天气热,李云香在门口摆两张长凳,支块门板,一人一把大蒲扇,也扇扇风,也拍蚊子。隔壁人家有方荷塘,德顺经过,闻见香气扑鼻,看了半天,心里欢喜,摘下一只莲蓬带回家。李云香只喜欢剥,不喜欢吃,剥下来的莲子绿茸茸、圆滚滚,露珠一样装满白瓷碗,端给德顺。荷花开过,德顺翻出高帮套鞋,下到淤泥里摸两节藕。藕片清清脆,塞点糯米蒸糖藕绵笃笃,李云香倒是喜欢吃。德顺的老娘董王氏,姑娘家时喜欢听外头来的草台班子唱戏:“我好比雀砻糠空欢喜,我好比水中明月捞勿着”“打马走三关,素衣回中原……”德顺十岁父亲病故,董王氏年纪轻轻守了寡,只知人死不能复生,不知世上司空见惯是离别,只知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晓得放过别人也是放过自己。成家多年,李云香连着生了五个丫头。老太太眼热别人家孙子,目光转来转去落在小儿媳妇身上,话到嘴边又往回咽。三月初八赶集,董王氏从庙里请来一尊一掌半高的陶瓷观音,藏在柜里,逢初一、十五插三炷香,掌心合十,念念有词。德顺是个孝子。三兄弟分家以后,董王氏一直跟着德顺过,也是看中这份孝的缘故。所谓“孝”,最要紧当然是传宗接代。再过两年,德顺家老六,也就是他的儿子光耀,在卫生院号出第一声响亮的啼哭。李云香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眼里的光彩却像受了潮的柴火点不着。
光耀满月那天,村里开大会,德顺因为祖传的几亩地倒了霉,家里的门板和钟都收在生产队。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村里公事公办,不算冤。董家祖宗给后辈留点基业,不算债。找不着可以责怪的对象,便成了委屈。这点儿委屈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压在德顺心头,使他伤心。伤了心的德顺不大愿意开口,倒是往田里跑得勤快,施秧、拔草、松土、浇粪,好像地里面能长出个神仙,替他申冤,给他做主。不干活的时候,德顺在脑子里盘算山海关、飞行家、福尔摩斯、火烧赤壁之类的事,但村里人只看得到他皱巴巴一言不发的中山装。
德顺家的儿女陆续长大成人。光耀十八岁搭火车远赴首都上学,德顺摊开簇新的方格纸写信,翻来覆去总是几句“出门在外,万事自己当心”“我跟你娘在田间地头栽种,反正这里历来就是如此”。第二年荷花初开时,光耀不声不响回到村里,不缺胳膊不少腿,只是跟德顺当年一样,话不肯多讲。董王氏气得用拐杖捣地:“你瞧瞧你养的儿子!三拳头赛不出个冷屁!”德顺蹲在门口抽完半包牡丹,对着满地香烟屁股叹一口气,送光耀去做学徒,当了泥水匠。光耀的手指白又长,实在不像个泥水匠,水泥在他手上仿佛浓稠过了头的墨。美铃结婚那年,德顺在老屋身底下盖起两层新房。西隔壁是老二德海废弃的旧宅子,断壁残垣,院里一棵老槐树,枝繁叶茂地伸到新房二楼的栏杆上。楼梯是光耀自己砌的,一面贴着墙,另一面没做扶手,一级一个花盆拦住边。盆里种了些石竹、凤仙、月季、马齿苋。苔痕上阶,草色入帘,看着很有生机。楼梯背面搭了个鸡窝,关住五六只鸡。运气好时,伸手进去能掏出热烘烘的蛋。三五之夜,月光如水,天井如幽深潭底。人在其中,化为藻荇。过了农忙,德顺在新买的扁担背面写名字,一笔一画,描红一般工整,但他的字写得其实不怎么样,有种小学生的稚嫩。愣是这样,他还硬写了一副对联:丹枫霞蔚秋光好,翠柏云蒸景色新。对联贴在堂屋正中间,山水画的两边。村里几个没事干的老头凑在德顺家玩争上游,一个下午总共两角钱输赢,急得吹胡子瞪眼睛。黄昏的原野是归人在屋顶吹响的口琴,不太清晰,听见过,便难以忘记。等牌局散去,德顺一个人坐在堂屋里头,面前放一双竹筷、一盘花生米、一小盅烧酒。一闭眼,一仰脖,“咝……啧……”眉头猛一皱起再松开,也不知是辣着了还是喝痛快了。
不接活时,光耀喜欢在附近池塘边站着。晶晶从记事起就知道这么个泥水匠舅舅,也知道舅舅的怪癖。她还跟去看过,就是平平无奇的池塘,里面有常见的银色小鱼。一艘废弃的漏水的船,斜在那里没人管。光耀时常站得走了神,天上下起毛毛雨也不为所动。念书的人总有一点呆,也不奇怪。村里的夜晚黑咕隆咚。电视机只收得到两三个台,蝙蝠在空中飞来撞去。远处倒是有一簇小小的花团锦簇的灯光。村里人说,那是城里商场的霓虹灯,会闪会动还会变颜色。晶晶不喜欢这里,也不喜欢下雨。闪电撕裂天幕,雨滴敲击瓦片,老式雕花床如同汪洋中的浮木。隔壁人家的小孩告诉她,门背后藏着狐狸精。晶晶看得出来,德顺也好,光耀、美铃他们也好,也不见得喜欢这里。村口的白果树很大,到深秋,金黄叶片落下来,像一把把精巧的小扇子,孩子们都去捡着玩。村人说,这棵树非常老,大概有好几百年了,但谁知道呢,说不定它自己更想长在无边大漠里。人有手有脚,讲起来要比树活泛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人跟树一样,出现在这里的唯一原因,是没得选。不信回家问问你爸爸。
既然如此,问了爸爸,爸爸也未必说实话。那还问个屁。晶晶一身轻松地在院子里玩泥巴,嘴里哼着学校教的歌。李云香本来在厨房叮叮咚咚切菜,听见歌声停了手,觉得耳熟,是李叔同填的词:“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好听归好听,愁绪太满,听来令人肠断。
德顺过世时也才五十出头,送葬的队伍稀稀拉拉拉得老长,沉沉的棺木缓缓经过北山,山上茶花幽幽开了遍野。李云香的泪水扑簌扑簌往下掉,倒也不全是因为丧夫这件事。被规定用来表达哀思的动作和程序,让葬礼显得非常滑稽。晶晶对浮夸又没完没了的礼节感到厌烦,趁着间隙,偷跑出来。乡间的风大又野,裹住她沿石子路一路往前,一个闲人也没碰见,像平原落单的小兽。池塘两边的榔榆森森探向水底,池水发绿,鹅群春风拂面。黑白相间的猫咪在门口趴住,见了人不躲也不叫。远处的唢呐和哀哭听不真切,仿佛来自梦境深处。天气真是好啊,晶晶心里并不悲戚。泽漆、宝盖草、荠菜混在水稻和油菜田中间,还有其他的作物和更多的草,她没法一一指认,但她觉得,叫不出名字,也没什么关系。
跑步最难的部分并非运动的过程,而是换上衣服走出家门。比如说前天吧,我下班回家到吃好晚饭用了半个小时,跑步用了半个小时。而从吃好晚饭到出门,中间隔了一个半小时。这一个半小时里,我什么都没干,但看窗外天色从灰蓝暗成宝蓝。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跑呢?我忍不住问自己。
既然撒谎有好处,为什么要说实话?既然最终都是死,究竟有什么可活的?类似的问题一旦开了头便没完没了。两年前,我曾在非正式场合向一位医生朋友吐露此类困惑,得到了两个非正式的答复。从生物学角度来说,可能是脑内化学物质分泌失调;在哲学层面,这属于自我蒙蔽系统失效。那怎么办呢?我继续追问下,那位医生朋友给出了非正式的医嘱——多吃甜食。
最近一年时间,我的体重增加了大概二十斤,脂肪主要堆积在肚子和腰两个位置,应该是经常躺在床上喝奶茶的缘故。我喝的奶茶异常甜腻,常选的配料是布雷蛋糕、奥利奥、奶盖、布丁、冰激凌,一点水果不带,一般人根本喝不下去。卷毛试着买过一杯,中途差一点吐掉,最后还是我把剩下的喝完。没有约会的时候,我很少出门,想喝奶茶就必须点外卖。我常喝的那种是18元一杯,而最低外送金额是20元。为了凑满额度,也为了解馋,我通常一次点两杯,并且都选全糖,难怪会胖。我不胖谁胖。
这种发胖,很快就从旁人的评价里略知一二,但我本人,其实没有多么显著的感受。换季的时候,我翻出一条以前的牛仔裤穿,拉链却拉不上。有裤子拉不上也挺正常。可是啊,我之前把它收起来正是由于裤腰太过肥大,挂不住胯。这条裤子让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胖到走样。我脱下裤子,脱下外套,对着镜子仔细照了几圈:腰、腹、臀确实肉眼可见地臃肿起来。重新穿好衣服,体形也没能因此显得窈窕一些,实在令人沮丧。从试穿裤子那天起,我不再点奶茶外卖,转而从网上下载了几个瘦身视频跟着做,天气好时也出去跑跑步。有没有效果不太清楚,家里的体重秤坏了,我懒得用皮尺量。量了,也记不住。
小谢他们经常结伴去健身房撸铁、跳操,最近又开始流行私教训练。我呢,大部分收入用于房租、网购和点外卖,没有多少积蓄。卷毛手头也拮据,达不到健身卡的消费水准,只好沿着路边跑。户外也没什么不好,就是汽车尾气有点呛人。凭感觉随意跑过几次之后,我慢慢摸索出一条不错的线路。有别于公路电影以及公路小说中的昏黄原野或传奇深巷,这条线路非常开阔,途经三个居民小区、九间大小不一的工厂、一家菜场和一座桥。我出门的时间段,早就过了上下班以及买菜高峰,车少人也少,一个来回大概5公里。天气热起来以后,桥上常有附近的居民,三三两两,或蹲着或坐着乘凉,我有时也加入其中。人在桥上,风吹在脸上,桥下河水流淌。大桥以南是城区,灯光带勾勒出楼宇轮廓。桥北是隐没在黑暗中的田野与村庄。跟世界上的所有桥梁一样,大桥的桥端立有一块石碑,上头刻着桥名、施工单位、建筑年份等。我对这一带不熟,免不了上前浏览一番。等走近了,发现碑侧有深红笺纸贴在暗红大理石上,歪歪斜斜几行字: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这种红笺纸,以前相当常见,谁家有小孩半夜哭闹,就往电线杆上贴一张,混在开锁、办证、通下水道小广告中间。另一次,我靠住栏杆压腿拉筋,桥下有货船经过,油布罩得严严实实,不知道装了什么。整条船黑乎乎的,只有船舱透出灯火。等驶近了,甲板上一星火光在空中划出个弧,倏忽亮起又暗下去,像有人在抽烟。我没戴眼镜,看不太清,对着火光盯了好久,直到整条船消失在桥洞。旁边有人开口:“看见没有,你是从渔船上领来的,这条船就是来接你回去的。”我转过头,只见一个小孩表情凝重,鼻翼翕动,酝酿着一场哭闹。这种话,我四五岁时也没少听。现在我都快年近不惑了,人们还在用同一句话调戏比我小一辈的孩子,简直不可思议。我感觉桥面的时空跟别处有所不同,有时又疑心自己置身于RPG(Role-playing game的简称,即角色扮演游戏)中:几十年如一日,每天在地图上转来转去,见固定的人,做差不多的事,重复雷同的语句。如果哪天,我顺着大桥一直向北,搞不好会在路的尽头发现天空布满密密麻麻的电路板。
我现在住的小区建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一共四栋,淡黄外墙,五层楼到顶。房东是一对五十几岁的夫妻,因为换了更大更新的房子,就把老房子贴了出租广告。房子在二楼,一室一厅,典型的九十年代装修风格。橘色花岗岩地砖,墙面做了一圈齐腰的护墙板,刷成豆绿色,镶米黄石膏线条,看着还算干净。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近,价格也合理,我没怎么犹豫就租了下来。这个小区是真的老,一栋楼跟另一栋楼的间距大概连两米都不到。搬进去的头一个礼拜,我站在客厅窗前看风景,连旁边那栋二楼人家的餐桌都看得一清二楚。星期一是番茄炒蛋、红烧鱼,星期二是炖碎肉、凉拌黄瓜,星期三小谢叫我去吃火锅因此没看到,星期四是油焖大虾和青椒土豆丝,外加两瓶淡爽冰啤酒。桌边吃饭的人抬头瞧见我,还冲我点头致意,我心想:真是开朗的年轻人啊!扬了扬手中的奶茶作为回礼。星期五,我网购的窗帘到货。往后的菜单我就不清楚了,也并不感到好奇。与其说社交令人疲于应付,不如说是人本身乏善可陈。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并不教人辨识内心的纯真、欲望与恐惧。等年岁渐长,摸出一点门道,又轻易自噬其身。归根结底,人有什么好探究的呢?每一秒钟被无数念头支配,在最根本的问题上自相矛盾,凭借漏洞百出的理论或断章取义的古老金句奋力维持体面,在不同的职业和身份中进行角色扮演,像误穿永不疲倦的红舞鞋。没来由的情绪,如潮水涨退、四季轮回交替。
因为工作的关系,卷毛常年在外出差。刚开始交往时,他一度担心这会影响我们的感情。然而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假设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可能早八百年就分手了。我怀疑自己无法跟任何人同在一个屋檐下超过三个月,光是想一想都快把我吓死了。卷毛去的那些国家和地区,并不怎么在国际新闻中出现,我也记不住名字,只好从他带回的古怪香料、纱巾和银器中按图索骥,想象遥远的异域。其实也没什么不一样啦,卷毛说,总归就是出去卖的。我怀疑他在开黄腔,可我没有证据。跟卷毛比起来,我的工作相当无趣。说是公司职员,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敲键盘。直接称为打字员、记录员也不为过。入职前,为了缓解焦虑、鼓舞士气,我在网上搜索这个行业中的杰出人物与事迹,一位名叫巴托比的抄写员引起了我的注意。此人供职于一家律师事务所,不喝酒精饮料,也不阅读报刊书籍,对上司交代的事项一律回答“我就不”,从而成为无法超越的传奇。
入职后,我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尽可能原样复刻老板在公开场合的讲话,整理成文字稿,发布在公司官网。至于有没有人看,我始终比较怀疑,因为每一个网页的浏览量从来没有超过50。小谢说,除了我们几个以外,估计都是老板自己在点击。我跟小谢、老万共享一间办公室。老万已经过了退休年纪,因为跟老板沾亲带故,被返聘回来发挥余热。老万年轻时爱好文艺,出过自己的诗集,情绪激动时有轻微的口吃。也许是诗人的敏感羞怯使然,他没有长者的傲慢,反而因为每天起太早而显得忧心忡忡。小谢承担了我们这间办公室需要跟其他办公室交涉的大部分事务,空闲时也帮我查查错别字。小谢比我小四岁,却表现出大姐大般的耐心与持重,这可能是我们在上班以外的时间仍能保持联系的重要原因。
与巴托比相反,我在工作中配合度很高,完成度也不赖,倒不是生性温顺的缘故。我听人讲:在小处守规矩,才能在大事上随心所欲。我的环节不出差错,老板就不会来找我事。老板不来找我,我就能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我曾对此深信不疑。但上了几年班之后,我开始意识到,这恐怕是另一个陷阱。小事虽小,也摧折意志于无形,令人温和地走入那良夜。我以为无关紧要,可能早就积重难返。而所谓重要时刻、重大事件,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小谢说,不上班最自由了,你怎么不回家躺着呢?我说,不上班就没有收入,如果不能点外卖,那还有什么自由可言。但有一点,小谢说得对。我所做的一切,的确就是为了回家躺着。
出于职业习惯,我对带字的纸制品尤为敏感。昨天跑步途中,经过大桥,我借着路灯,瞧见地上有碎纸片,立刻拾一张起来看,上面有黑色水笔的字迹。我曾在这条路上捡到过寻狗启事、英语培训机构广告、D301次动车票等。万万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用手写字呀。我心中暗自赞叹,忍不住把其他的纸片也捡起来,装进运动裤的口袋。回去的路上,斑马线靠近隔离带的地方停了一部车,围了一圈人,还有人站在旁边很大声打报警电话,看样子是出了事故。考虑到警已经报了,我不懂急救知识,过去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没去围观。我小心翼翼地从旁边绕过,在腿与腿的缝隙间瞥见倒地的伤者,格子衬衫上沾满机油与尘土。同款的格子衬衫,卷毛也有。不同于程序员标配的高对比度大方格衬衫,这种格子要小得多,线条也细,底色以灰、蓝、白等素色为主。男装本来也翻不出多少花样,除了纯色就是格子、条纹、几何之类。交往头一个月,卷毛还盛情邀请我在他的衬衫格子上下五子棋,由于我们俩当时都没带笔,这件事只好暂时搁置。当然,这种格子衫不算罕见。不仅卷毛有,小谢也有一件,就连我自己,也有一件。回到住处,我花了大概半小时,把捡到的碎纸片拼凑起来。尽管残缺不全,但看得出来是情书之类的东西。全文如下:
At the end of the day,
you find......(注:此处残缺)
money,fame,how you look,what you wear
What really important
is that little spark of passion that I have
when being with you
——yours,Edward
(在一天结束时,
你发现……
钱、名声、你的样貌和穿着
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
是和你在一起时
我拥有的激情的小火花
——你的,爱德华)
我根据信笺纸上的Logo(标志)查到,这纸来自城里一家名为“星期八”的湖景餐厅,吃一顿饭要用五六只水晶杯的那种。连这样罗曼蒂克的纸条都会被撕碎,换作是我,大概会买个相框裱起来。我边感慨边拿起手机查看——没有新的信息。一个多礼拜前,我跟卷毛为了拉完肚子擦屁股一次该用两张纸还是三张纸大吵一架。一个多礼拜过去了,他仍然没找我说话。他有可能在赌气,也可能是出差的地方没有信号。我决不会找他。要是他坚持不来找我,那我还真没有什么办法。刷完牙,我把纸带到床上,又看了几遍。字母y收笔的地方都齐齐向右上方扬起,我感觉这笔迹有点眼熟,但始终想不出来在哪见过。
床头柜上的水杯空着,我懒得下床,硬吞了一颗褪黑素。前不久,我试图向开头提过的那位医生朋友要一些更正儿八经的安眠药,她详细询问我的睡眠状况之后十分不屑地拒绝了我:“我每天睡得还不如你呢,瞎凑什么热闹。”我只好自行网购了三瓶褪黑素,到现在刚开了第一瓶,我很担心会过保质期。
一天接近尾声,我放平枕头,关掉灯,在黑暗中躺好,等待睡意来临。有时我希望一天尽快结束,有时又感到留恋不舍。可能是褪黑素开始生效,我睡得昏昏沉沉,并且做了梦。就是每一个毕业生都曾做过的那种平平无奇的梦。梦中万里无云,人潮涌动。我置身其中,捏紧透明笔袋。铃声响起,人群四散开去。我爬上三层阶梯,从走廊的这一头到另一头,一间一间教室看过去,却没找着自己的考场。那天的考试科目是英语,铃声过后,教室角落悬挂的扩音器响起,字正腔圆、不疾不徐:“Excuse me? Can you tell me how much the shirt is ?(你好,能告诉我衬衫多少钱吗?)”我把一楼到顶楼都找了一遍,还是找不着。“Yes,it’s nine fifteen.(当然,是九磅十五便士。)”我强忍胸腔翻涌的巨石迸裂感,顶住烈日,沿着晒得发亮的鹅卵石路向另一栋教学楼赶去。“你将有五秒钟的时间将正确答案标在试卷上。”为了抄近路,我横穿卖零食的小店,货架上糖果和汽水瓶琳琅满目,我却如同在枪林弹雨中匍匐前进。收银台边上摆着一只打开的收音机,播放内容跟教学楼里的扩音器如出一辙,仿佛从开天辟地起就在这里等待我,像我毕生无法解开的咒语。那声音说:“衬衫的价格是九磅十五便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