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回乡与资本下乡:双重逻辑下的乡村遗产实践*

2022-12-15 12:06
文化纵横 2022年4期
关键词:乡贤遗产社区

李 耕

依凭文化遗产资源盘活乡村,是推进乡村振兴、农文旅融合进程的重要路径。理想的遗产保护活化项目应在城乡之间促成要素的健康流通,助力乡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实现传统的创造性再生。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诸多遗产项目不但破坏社区生态,浪费资源投入,还斩断历史沉积下来的文脉。同时我们应注意到,遗产的活化利用无法单一地依靠行政力量进行运动化的推进,而是多方资本和人力协作的结果。

目前,两类“主动下乡”者集结在乡村遗产周围:一类是投身家乡公共事业的乡贤。[1]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文化基础,拥有投入公共事务的意愿和能力,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信度较高;[2]另一类则是被遗产的商业价值转化所吸引的投资者,包括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乡贤与投资者分别代表了政府之外的两大力量:社会与市场,分别侧重于遗产事务的两个领域:保护与活化。他们不但是带动资本下乡的排头兵,也经常以“乡建人”的身份活跃于田间和报端。这两类人群如何理解与对待遗产,将会塑造被遗产所牵引的乡村振兴的格局。

乡贤和投资者的标签可同时并存于一个行动主体,[3]但为了看清楚具体事件背后的结构,本文分别讨论乡贤与投资者的实践,对之进行类型学的提取。本文认为,乡贤的主导遗产实践逻辑是一种“照护与反哺”的模式,而投资者的实践逻辑则更多地带有资本占取和消费场景替代的特征。乡贤和投资者均面临诸多挑战,互相借鉴对方的观念与准则,将有助于解决以下两个难题:第一,乡贤在社区事务中处于“悬浮”的无力状态,在遗产管理上只能“切片”式地零星介入;第二,资本进驻乡土社会后,经常面临隔阂与矛盾,其所遭遇的社会困境不但抬升了营商成本,也撕扯着社区共同体。在具体案例选取上,福建省的乡贤网络和乡村营商活动较为活跃而典型,因此本文的主要经验材料来自遗产集聚的福建省东部某县,并结合全国其他地方的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乡贤与投资者分别代表了政府之外的两大力量:社会与市场,分别侧重于遗产事务的两个领域:保护与活化。

乡贤与遗产的照护反哺模式

介乎本地与外界、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结构性位置,让乡贤成为天然的沟通桥梁。在协助政策落地和纠纷调解中,乡贤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后农业税”时代,乡村的社会公共服务相应短缺,乡贤整合社区关系、提供社会服务的补充性角色也愈加明确。乡贤组织的诞生往往是公共治理危机的产物。在闽西开展的研究显示,乡贤自组织不但筹资进行公益捐助,还于日常治理中监督村委会,使“中介人”的治理和协商治理成为可能。[4]本文的闽东案例与之类似,但分析的重点从乡贤参与治理的客观条件与功能,转移到了理解乡贤的身心如何对外界挑战做出反应,继而改变着城乡世界。

本文所研究的乡贤来自福建东部某县一个叫作“程铺”的地区。[5]程铺是由三个毗邻行政村构成的一个人文地理区域。该地历史悠久,古迹众多。在改革开放后,程铺人去上海经商成为潮流,据估算常居上海的程铺人达2500余人。2013年程铺发生了一次群体性事件,该事件让在外乡贤深受刺激。一位乡贤反思说:“像我们如果是以前的话,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以前基本上村里面就一两个说话人就好了,你们统一好意见跟底下人说好,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据几个乡贤回忆,当时民心涣散,人们对公共事业不再热心。为扭转社区颓势,重新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乡贤组织应运而生。2015年底,在沪乡贤率先发起成立“程铺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上海分会”(后文简称“分会”),80多名在沪程铺人加入了分会,同年在本村成立“程铺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后文简称“理事会”)。乡贤组织化之后,调动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理事会核心骨干自筹资金,组织完成了村庄测绘,并协助设计院完成村庄规划工作。同时积极与县政府领导接洽,争取政策支持。理事会也更有效地继承了当地乡贤的公益传统。2016年村落修路捐款,理事会几个骨干当场认捐百万余元。赈灾、爱心助学捐款等传统公益项目也在理事会的组织下持续开展。

尤其“后农业税”时代,乡村的社会公共服务相应短缺,乡贤整合社区关系、提供社会服务的补充性角色也愈加明确。

血缘、亲缘联结以及对于家乡的恋地情结构成了乡贤集体行动的基础(林绥摄)

危机的刺激构成乡贤组织的导火索,奠定行动基础的则是乡贤与亲友的血缘、亲缘联结以及对于家乡的恋地情结。程铺历史悠久,保存着若干古厝,以及闽剧、李咸制作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乡贤积极奔走于农耕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筹建,组织李咸文化节等公共文化活动,倡导修复古厝、古祠堂。大到动员宗族集资,小到祠堂外墙的粉饰风格,他们均事无巨细地参与其间。遗产的本质转变为集体情感得以附着并阐发的媒介物。对于一些具备文化资本的乡贤来说,村落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他们的兴趣点。但是从公共事务的角度来看,以遗产为中介建立社会连接与集体情感之所以有效,源于遗产与乡贤的关系,类似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惠关系——父母抚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同理,家乡风物哺育了乡贤,乡贤反过来照护危机中的、衰败的遗产,如同照护年迈的父母。费孝通曾用“反馈模式”来总结这类中国式亲子关系,以区别于西方父母抚育子女、但子女并无强烈反向照顾义务的“接力模式”[6]。

遗产与乡贤之间反馈互惠的关系,缠绕着情感交流、共同体归属感以及身份意义的再确认。笔者在调研期间,曾遇到在上海一家银行任职的乡贤。他为文化馆建设等遗产事务多次奔波回乡。在祠堂里,他饶有兴致地反复品读牌匾上的族谱字行。这个场景让笔者印象深刻,因为它非常具体地呈现了乡贤回乡的一种情感动力:回溯生命的来源与去向。协助处理故乡的公共事务、梳理人文地理的乡贤,在人生起点二度出发拾取意义,并将这种与土地的连接,自然地传承给了在城市长大的后代。该县多地出现类似的情况:在家乡遗产保护相关的理事会成立后,乡贤们明显增加了回乡奔走的频次,并在时间允许时将孩子从城市带回乡村体验乡村生活。乡贤与遗产的“照护反哺”模式,以亲子关系为模型,同时又在亲子代际之间的传递中复刻了自身。

遗产与乡贤的关系,类似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惠关系。家乡风物哺育了乡贤,乡贤反过来照护危机中的、衰败的遗产,如同照护年迈的父母。

遗产活化中资本的占取与替代倾向

乡村遗产需要持续性的资源和资本注入,所以各地纷纷鼓励返乡创业者、企业以开发来“养”遗产,以活化后的产业来保障在地化的保护性投入。下文将研究视角转入同一县域内有遗产分布的其他乡镇,说明投资者围绕遗产的诉求,在于以资本撬动并占取资源,以消费性的社区部分地替代生产性的社区,并阐明这些行为的本质特征。

宗族聚居式合院防御型建筑“庄寨”,成为当地名声大噪的文化遗产IP(张明珍/摄)

近年来让调研所在县名声大噪的是山区里的文化遗产“庄寨”,一种明清以来密集出现的大型宗族聚居式合院防御型建筑,目前保存较好的庄寨还留有百余座。近年来通过地方政府的倡导保护和宣传,其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的保护模式得到全国范围的关注,庄寨多次登上新闻,吸引了大量游客。

目前,政府与民间合力进行的“修复性保护”阶段已经初步取得成效,同时庄寨进入了邀请投资者参与运营的“开发性保护”阶段。例如,“南山寨”由一家外地民企接手开发,经过施工改造后,2019年正式营业。目前酒店有20个房间,总投资1300万左右。一些被评为更高级别文保单位的庄寨,改造利用则受到限制,开发只能围绕庄寨外部空间展开。在省级文保单位“溪边庄”庄寨为例,一个本族子弟依托溪边庄遗产,试水以“稻田文化深度体验”为主题的亲子休闲教育体验项目(该投资人还有农耕机械化服务等项目,在当地县域乡村的投资总额为100多万)。

文化遗产的IP输出价值是吸引投资者的桥头堡。

文化遗产的IP输出价值是吸引投资者的桥头堡。上文提到的投资者,尽管规模不同,但他们均看重利用遗产名声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区别化、个性化的产品。如庄寨酒店的投资者称:“民宿运营是我们的小头,现在最主要做的还是这种文化赋能的事情,比如做产品的包装、产品的营销、展览空间策划等。”溪边庄的返乡投资者强调,溪边庄的遗产价值是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差异化资源:“我们溪边庄人家说估值可以估35个亿,其他农场没有这些东西,没办法跟我们竞争,包括教研基地后期也能做起来。这个优势是我们最大的特点跟亮点。”

需要注意的是,两位投资人开发的产品都不局限于文旅产品,他们均积极地横向扩展产业领域,尤其是对本地农业和农产品的投资与经销。其依循的基本模式如下:文旅项目的住宿客人熟悉了庄寨周围种植的环境,提升对当地产品的信任度和购买意愿,文旅项目基地演变为面向城市社群的农产品收购中心,开展点对点的配送。这个模式的背景在于,消费社会中,决定购买行为的不仅是商品本身,还有商品的历史、意义、故事等等。所以商家需要营造社区,建立会员集群,借助活动和社交媒体吸引客流,最终建立自己的生态社区来达成销售目标。投资者深受这个趋势的影响,通过民宿、亲子活动累积客户群,建立社区信任感,同时把遗产的文化品牌灌注到文创、食宿、农产品等多类型销售链条中去。上述思路也清晰地体现于近年各地乡村常见的“农文旅结合”,即将农业、林业、观光、民宿、教育、文化产业融合起来的“整体化”运营战略。那么除了经济效益提升之外,整体化运营会带来哪些社会后果呢?

资本在乡村主要遵循市场逻辑,容易建立综合的“占取控制”体系。以乡村的第一产业为例,有研究显示,因为农业生产不可控的特殊性,资本对于农业的控制,建立在工业化改造生产要素的基础上,例如控制化肥种子、机械化改造、加入人工制品等。资本可以通过对农业不同环节的改造、重组,从农业中占取剩余,形成资本积累。与此同时,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工业活动带来的附加值比例越来越高,农产品先是被降为工业投入品的一部分,继而不断地被“非农成分”所替代。[7]乡村遗产投资者的案例则说明,农业资本化所提出的占取性和替代性同样适用于乡村的其他产业。具体逻辑梳理如下:

首先,受到产权制度的制约,包括乡村遗产在内的资产难以实现信贷式的资本化。资本需要通过租用改造遗产实物、文化IP打造等投入方式,进行横跨多个产业的“多线占取”。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文化产品、教育培训等环节之间则形成互相依赖的闭环。资本围绕遗产资源与生态资源,不仅要塑造乡村的消费场景,还要掌握在乡村中的生产体制。换言之,乡村主题的第三产业经营资本化,会拉动农业活动的资本化。此外,上文已经提及,资本依赖于“体验感”支撑的复合社区建设,在人际连接的基础上获取客户黏性,培育消费习惯。而在资本营造的乡村场景中,任何资源都需要消费换取,从事农事和手工艺体验、吃饭、娱乐都需要缴费。商业活动带来的附加值比例越来越高,移植到乡村的城市消费场景部分地取代了乡村的原生网络,城市消费人群的乡村度假生活与规模化农场部分地替代了小农家庭的劳作收获生活。投资者与遗产社区的关系被“占取”和“替代”的关系所牵引。

乡贤和乡村投资者的互鉴之道

资本下乡并不是进入真空之地,而是步入了小农组成的乡土社会网络里,需要不断调整与当地社区的关系,并在行事中借鉴本土的主流文化逻辑,例如人情与互惠。

外来资本与乡土社会的互动关系制约着资本下乡是否成功。[8]外来资本与当地社区经常出现对立紧张,一些村庄出现了偷窃公司财物、消极不合作等现象。恶劣关系增加了营收成本,也让很多投资者无功而返,因利益而起的内外矛盾也在撕扯着本地社区。人们认识到,资本下乡并不是进入真空之地,而是步入了小农组成的乡土社会网络里,需要不断调整与当地社区的关系,并在行事中借鉴本土的主流文化逻辑,例如人情与互惠。以乡村遗产为例,投资者与遗产之间不仅是投资与汲取的关系,也可以建立乡贤式的馈赠和互惠关系。建立照护与反馈的行动模式,或能减轻资本进驻社区时经常遭遇的不配合、抵抗等现象,也让经济行为延伸出更多社区友好型的社会效果。在河北顺平县、陕西西安等地,都曾有村级社区授予在当地投资的企业家“荣誉村民”称号。[9]这些企业家把投资所在社区看作发展的“根基”,并参与打井修路、兴建幼儿园、资助困难家庭等社区公共事业。在经济关系之外,企业与社区发展出新的反馈模式和互惠关系:一方面,社区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企业为社区供应部分公共服务。

反过来,借鉴投资者的占取和替代逻辑,是否有助于提升乡贤的遗产事务干预效果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乡贤在处理遗产问题时经常遇到的两类困境谈起。第一,行政建制与文化认同单元边缘并不总是重合,而项目制背景下的资金和执行都依附于行政科层,因此乡贤对于文化遗产的支配范围以及公共事务的支配范围就会出现“错位”。以文章开头提到的程铺三村为例:历史上程铺是一个统一的人文地理单元,三个村的人们对外交往统一自称“程铺人”,身份认同也是如此。乡贤理事会依托程铺人文地理单元而成立,所有行动也以“大程铺”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分彼此。但目前在行政建制上程铺却分属三个行政村:上铺、中铺和下铺。在具体的行政和项目制环节里,出现了行政村单元和人文地理单元的矛盾。某年程铺的乡贤理事会成功引进300万的基金会扶贫项目。扶贫项目要求,“对接单位须为单个行政村”,他们只能将项目对接到一个行政村上铺村。事后乡贤理事会制作了一块纪念牌匾,欲悬挂在一处遗产“古井”附近,以激励村民对公共事业的信心与热心。但其所在的行政村下铺村没有收到扶贫项目资金,挂牌举措遂即受到该行政村村干部的阻挠。当事人乡贤感慨道:“如果连这都做不到的话,我觉得后面做一些事情,最起码群众基础要打折扣,就没有办法做到。”

另外,“文物口”“文化口”等多个遗产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下达之后,还有大量的日常维护成本被“遗漏”在条块分隔之外,这些缺口如何予以填补,成为摆在筹资能力有限的乡贤组织面前的难题。以省级文保“溪边庄”的维修为例:从2010年到2015年连续五年,乡贤理事会向五个房支的600多人平均摊派维修费用,捐款近200万。完成了修复工程后,溪边庄因其知名度在各个庄寨中位居前列,游客量暴增。每到周末,人流络绎不绝。溪边庄占地六千余平方米,日常维护的资金来源成为庄寨乡贤的难题。据负责庄寨事务的乡贤估算,每年维护成本至少6万元。主事乡贤告诉笔者,由于前几年连续向家族成员募捐,乡贤理事会背负巨大压力,后面的维护支出已经不再继续摊派。作为省级保护单位,县文旅局会补助物质性修补的支出,但日常维护的人力和基础设施管护的成本没有对应的部门分管。主事乡贤每年都要向县里勉强争取经费,或先行垫资,为此苦不堪言。

对应上述两重困难,投资者的占取闭环逻辑对乡贤行动者的启发在于,乡村遗产的保护利用需要建立自己的“闭环”以及文化资本的“占取”能力。遗产的地域单元如博物馆、文化生态区等均需要依托相关行政区域设立,但在顶层制度设计或管理、研究展示环节,人文地理单元的总体性,应被放置在行政分区的分隔性之上。此外,乡村遗产的运营维护要打通“管修不管用”的阻塞,打破重视物质修复,忽视可持续运营的局面。工商资本通过要素改造来实现对资源的占取,而地方性的乡贤与合作组织也应探索以监督或入股的方式,渗透到遗产管护、开发的流程中,行使本地人群与文化圈的相应占取权。在资本下乡大潮中,乡贤理事会、村委会、村投公司、村民合作社是“地方性”与“替代性”空间的生产者,其干预、谈判能力的提升,对于健全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身份至关重要。政府也应在遗产保护规划与运营制度中,相应增加对这些人群和组织的赋能赋权支持。

在资本下乡大潮中,乡贤理事会、村委会、村投公司、村民合作社是“地方性”与“替代性”空间的生产者,其干预、谈判能力的提升,对于健全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身份至关重要。

小结

乡贤和投资者是围绕乡村遗产最活跃的两类社会力量,分据遗产保护与活化的两头,也代表了被公共服务和市场经济所分别牵引的乡建新势力。乡贤与遗产以及乡村社区之间,延伸复刻了传统家庭亲子关系中的照护反哺范式,该模式被彼此馈赠的互惠关系所主导;投资者对应的主导模式则是资本对遗产周边产业的占取控制,以及规模化经营和城市消费模式对小农户生产生活模式的替代关系。这一结论是从乡贤活动与乡村遗产投资实践都较为活跃的福建案例中提取的,但其解释力并不局限于福建地区,在全国其他地方蓬勃发展的遗产保育事务以及“农文旅”结合的经营活动中,我们也能看到类似逻辑的现身。

照护反哺与占取替代的逻辑,只是类型化的提取,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在同一个行为主体的实践中。作为社会力量,乡贤与投资者的身份也经常可以融合。乡贤可能成为投资者,投资者也会因为公共事业的贡献而被社区接纳为乡贤。两股社会力量融合对于改善实践效果有显著的意义。乡贤与投资者各自面临着实践困境:乡贤缺少充分的干预能力,投资者尤其外来投资者经常无法有效调和与社区的紧张关系。以乡贤为代表的社会服务力量,需要建立自己的遗产干预“闭环”,文化资本持有者需要获取经济资本持有者的“占取”能力,在遗产管理中发挥监督、评估等实际功能。投资者如果认识到自身与地方关系中馈赠互惠的面向,将有助于资本与社区实现有机衔接,经济行为的正向社会效应也会激发出来。总而言之,乡贤以更强烈的干预力参与到遗产全流程化管理中,投资者在看待自身与遗产及所在社区的关系时增添互惠的视角,才能获取更为健全的实践身份,让遗产更充分地发挥对乡村振兴的牵引作用。

作为社会力量,乡贤与投资者的身份也经常可以融合。乡贤可能成为投资者,投资者也会因为公共事业的贡献而被社区接纳为乡贤。

注释:

* 本研究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号2022TC105,以及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助,项目号:20&ZD167。

[1] 乡贤包括在地的乡贤以及更为典型的“在外乡贤”。在外乡贤中,有返回故乡的“内生型乡贤”,还有一些完全来自异乡的“外生型乡贤”,例如从事文化干预、艺术介入活动的知识分子群体,以及一些从事社区工作的公益机构人员。

[2]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3] 经济能人担任村干部带来的“村企合一”模式,因为资本、行政力量与社区已经深度扭结在一起,企业与社区、村委会之间是强关联的关系,失去了多元主体之间常见的距离,因而不划入本文讨论范畴。

[4] 何朝银、张驰越:《“新乡贤”组织与“双轨政治”重构——基于闽西B村的个案研究》,载《东南学术》2020年第4期。

[5] 本文涉及的人名和地名均作匿名化处理。

[6] 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

[7] 陈义媛:《农业技术变迁与农业转型:占取主义/替代主义理论述评》,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8] 徐宗阳:《资本下乡的社会基础——基于华北地区一个公司型农场的经验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5期。

[9] 吴建章:《顺平:爱心企业家成偏远山村“荣誉村民”》,河北新闻网,2019年1月29日;张硕:《情暖乡亲 爱心捐赠 河池寨授予浙江籍企业家夫妇“荣誉村民”称号》,陕西传媒网,2019年8月25日。

猜你喜欢
乡贤遗产社区
“蜀”润乡贤,“陶”享美好
让新乡贤助力乡村组织振兴
宋泽平:当代乡贤赋能乡村振兴
社区大作战
遗产怎么分
3D打印社区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千万遗产
南安乡贤再发力
遗产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