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中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山东 烟台 264000)
交通运输投资建设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从事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建设周期长,很多资金都是依靠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对建设资金监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整体应用效益。对此,要想促进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顺利、规范开展,就必须提高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以确保交通运输建设资金合规合理地使用。
对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建设资金进行高效监管,是促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高质量、安全实施的重要基础保障。首先,交通运输投资企业通过对建设资金用途严格审核,可规避无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支出,实现资金的合法、合理利用;其次,对相关施工单位现金流进行动态化实时监督与追踪,可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性,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应用效益;再次,项目单位通过科学、严格的资金监管,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交通项目建设的具体状况,同时结合实际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调整,保证交通运输建设资金及时性、灵活性和自主性;最后,强化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建设资金的监管,可以防止资金无缘无故的流失,维护项目总体支付能力,减少资金支付风险[1]。
在进行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建设资金监管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大财务监管力度,认真审查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并及时、真实、准确反馈有关信息[2]。
针对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进行全国跟踪、监督和控制,构建科学、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对交通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项活动,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对经济活动实施全方位的管控。另外,将日常监管和专项的检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整合,开展项目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编报工作,构建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的监督机制。
根据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渠道,践行一级管一级的模式,明确主体责任与岗位职能,针对特定范围之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并实施严格的监督监查,以提升资金运作透明化。
交通建设资金必须用于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应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防止损失浪费,降低资金成本。
当地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企业隶属政府下属融资平台公司,需为地方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筹集提供大量的资金。由于资金在投入使用期间会经过多个必要环节的流转,所以要充分保障交通运输投资企业建设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提升资金利用率。而要想完成此目标,需要构建科学、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这是交通建设企业的首要任务,同时也是内部财务制度的重点内容。现阶段,交通运输建设单位各部门与各层级间交流、沟通不顺畅,缺少有效性,建设资金运转不畅,彼此间得不到及时监督与反馈,在这种情况下,交通运输建设资金需求量与支出量不明确,而且各个部门间为实现各自考核目标,存在一定虚假信息。从某种角度而言,建设单位资金管理制度如同摆设,在实际工作当中成为交通运输建设企业顺利发展的一大阻碍[3]。
当下交通运输建设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方面较弱,资金预算工作仅停滞于工程阶段,没有实现全员的参与,工程预算几乎代替了财务预算,财务纪律意识薄弱,未对资金实施统一管理,导致资金预算不足,甚至出现资金沉淀过大的情况,使得交通运输建设企业在资金使用期间难免面临诸多问题。作为现代化交通运输建设企业运营发展的前提,资金预算现实工作中对资金控制不到位是一个重要的体现。比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筹资时,没有依照项目预算批复与工程进度进行,致使项目进度受到影响,或者资金出现沉淀,从而造成浪费;项目前期概算不足,资金来源又无法落实,拖长了项目建设工期;对建设项目推进或者更改预估不准确,又或跟进不及时,均会导致建设资金预估存在偏差。
首先,金融机构风险性资金安全问题,银行自身管理不到位导致内部人员出现徇私枉法和诈骗等不良行为,对交通运输企业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或者因为银行人员个人行为失误而导致资金结算风险问题[4]。
其次,因交通建设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造成的资金管理风险。比如,存在不相容岗位设置、一人多岗、出纳兼任等问题,造成资金管理风险和资金流出不合规的风险时有发生,内审监督制度形同虚设不能有效起到监督作用等。
交通建设工程是一项投资规模大、专业技术含量高的系统工程,所以对资金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很高,不仅要求资金管理人员能灵活应用专业技能有效管理资金,还要求资金管理人员有较好的道德素质预防经济舞弊事件发生。但根据目前实际情况,交通建设企业的财务资金管理人员整体的专业素质不高,且大多由国企内部调剂产生,年龄偏大且没有经过专业的会计管理培训,难以胜任现代资金管理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5]:
第一,资金统筹能力不全面,抓不到重点,实践工作开展期间,针对“三重一大”资金事项管理没有很好的把握能力;第二,缺乏如何按照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工作各岗位独立性、权威性的能力;第三,自我学习意识匮乏,现行的定期培训和部门学习流于形式,不能顺应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任务。
交通运输项目建设投资企业对建设资金监管重点为材料款与工程款的支付。
首先,很多施工单位在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时,存在支付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例如,材料款支付过程中只提供发票,并没有附上如入库单和采购单等其他原始凭证,难以证明建设资金实际使用去向,严重影响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其次,一些施工单位存在列支非本项目费用占用建设资金和款项支付所取发票与签署合同方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建设资金投资率较低,影响业主单位和投资企业的利益,给交通项目建设埋下质量安全隐患。
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合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首先,对建设资金进行全流程的控制管理,包括资金的预算、审批、筹集、使用、核算及监督,清晰每个步骤岗位的工作权限和责任,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过程中的盲点及时进行修订并落实措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其次,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的相互监督,做到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确保建设资金每一流程中职责明确分离,避免人为的违规操作,如人为滞留、截留、预支等现象发生[6]。
最后,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分析并查找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在年度资金管理过程中加强控制,可以建立资金管理分析制度,将分析时段定为月度分析,并通过在实际工作操控中遇到的问题来进行剖析,以便更好地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可以对相关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轮岗制度,并实行赏罚制度来调动资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岗位责任意识感,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企业资金预算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核心依据。科学、完整、可操作的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实行资金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故此,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企业要充分利用科学方式,实行预算管理,发挥预算控制力。资金预算是全面预算,不应仅局限于资金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也应参与其中,共同实施全覆盖全程跟踪。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部门编制、汇总的方式。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和确定,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和更改,通常结合月报对预算数据进行检查和分析,不断跟踪和纠正错误,以加强预算过程中的控制。除此以外,可通过奖惩机制,调动员工预算工作积极性,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绩效进行二级化管理,在成本预算的编制和实施中形成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使预算管理能够有效帮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资金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属于企业内部风险较高的资产,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全方位内部控制体系来防范资金风险。
首先,强化相关内部控制组织结构的建设,即资金内部控制的职能不能集中在资金管理部门,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各自为“政”,确保整个内部控制体系不被弱化。其次,需要人力资源部门的有效保障,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财务人员,建立财务人员轮岗制度、科学的财务人才培养机制等。最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设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对资金的请款、拨付、会计凭证的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以及发票管理等,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
首先,通过高薪引入专业性强、资质较深的复合型人才来管理资金,以更好地促进企业资金管理的系统化和专业化,在最大限度上进一步提升建设资金的运用效率。
其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工作,包括专业知识培训和道德素养培训。同时,利用发生在系统内部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分析原因,以案例施教,引以为戒。
最后,建立岗位责任制,并将其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增强资金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促使相关资金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制度行事,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挪用公款、贪污腐败等现象发生,从而保证交通运输建设资金安全性。
4.5.1 加强合同管理
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单位应该设定重要合同审核制度,施工单位将签订的涉及金额较大的核心合同,向建设单位上报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合理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把通过审核批准的合同方和账号上交银行,实施后续的支付管理,保证施工单位款项支付都有相对应的合同,防止出现发票和所签署合同方单位名称不一致且无合同支付等现象。
4.5.2 建立完备的支付管理制度
建立完备的支付审批制度,施工单位报送的每笔支付款项都要提供对应的附件资料。比如,在交通运输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方面,需要提供分包工程、劳务合同、工程计量单、发票等;在材料款支付方面,需要提供材料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单、入库单以及发票等凭据。全部款项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才能进行支付,这样可以保障建设资金支付有据可依。禁止支付与项目无关的款项资金,严格审核资金支出的真实性。此外,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对施工单位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秉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原则,认真核对施工单位的资金支付是否满足条件,判断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做到监管到位而不越位。
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企业资金监管过程中,需要与银行合作,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来讲,就是项目单位、开户银行和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形成资金监管合力。在交通项目建设时,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各单位权责问题,当发现资金监管问题时,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以防因建设企业资金监管问题而导致交通项目建设质量存在问题。
总而言之,交通运输建设投资企业需要注重资金的科学管理,不断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大培训力度,使资金管理人员逐步从简单的资金核算走向全面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真正使资金管理进入交通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更好地促进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