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域外实践、共性经验与中国路径分析

2022-12-08 09:33郝文鑫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后备竞技运动员

王 鹏,郝文鑫,郭 振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已成为当前中国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文件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培养全面发展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文件发布后,体育学术界对体教融合十分关注,众多学者从体教融合的概念内涵、影响因素、实现理路等多个研究热点进行了充分讨论[1],产生了不少具有借鉴意义的成果。体教融合的两大价值目标是促进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2],而其中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直接关乎中国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的展现,在这一前提下,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切入,总结域外实践经验和共性经验,结合中国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出建议。

1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域外实践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一个与时俱进、多方联动的资源整合过程,探讨域外实践需厘清其包含的要素。基于系统结构理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包括制度要素、管理要素、资源要素、学训要素(选材、训练、竞赛、文化课学习)和保障要素等在内的各类要素[3],影响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因素主要包括人才输送、资金投入、训练效益、竞赛、综合管理等[4]。本研究重点从包括公共政策与经费保障在内的管理要素、包括教练员与体育竞赛在内的训练要素、包括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训练在内的人才成长要素3 个方面对域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践进行分析。

1.1 美国大学体育协会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美国大学体育协会(以下简称“NCAA”)在美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以2020年东京奥运会为例,在美国国家队600 余名运动员中,有75%的运动员来自于NCAA 的各个分区[5],可见其培养的运动员的成材率之高。

在宏观管理方面,美国不为奥林匹克运动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供直接的财政支持。NCAA 凭借以高度商业化的赛事为核心的资源整合体系增强了对全美国乃至全球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吸引力。例如,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举办时,有来自一百多个国家的运动员在参加该届奥运会之前参加了NCAA 的比赛[5]。NCAA 完全按照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对大学体育赛事进行开发,赛事数量众多、组织架构完善,管理了23 个运动项目,每年组织举办88 个不同级别的全美国锦标赛[6]。在2021 财年,NCAA 的收入达到11 亿6 000 万美元[7],实现了体育赛事商业价值的充分开发。

在训练保障方面,NCAA 首先从招生环节进行优化,针对每一级联赛,对每所学校招收运动员发放奖学金的名额和总额作了相应的限制,从而使得每所学校对每一年的招募计划作出了相应的调整[8]。此类规定为美式橄榄球、篮球等集体类运动项目提供了相对灵活的招生依据。运动员进入大学后,美国的大学从制定个性化修业计划、指派专门学术指导教师等多个方面为学生运动员创造条件[9]。例如:在2019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建立了学生运动员学术交流中心,能向约700 名学生运动员提供学习场所,从而使运动员能比较从容地完成学训计划[10]。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NCAA 建立了美国职业体育联盟和奥运会选手选拔的“优中选优”的人才筛选机制。据最新数据显示,NCAA 所有运动项目后备人才中的7 200 000 名高中生运动员只有约500 000 人能进入NCAA,而这500 000 人中最终只有约2%的人能进入美国职业体育赛事体系[11]。“美国奥委会大学运动可持续发展智库”相关负责人认为:“NCAA 对于美国选拔奥运会参赛选手而言是一个极其高效运转的机构,大学生运动员通过NCAA 得以凭借自己所在学校提供的各类设施、资源与参加各个联赛的机会,成长为具有奥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美国奥委会无需为美国体育代表团参加国际顶级赛事挑选运动员,这些运动员会自然地从大学体育赛事中脱颖而出”[12]。但是,NCAA 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在商业化、社会责任、运动员个人成长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并非尽善尽美。例如:NCAA 此前一直规定学生运动员不直接参与分配联赛每年产生的利润,直到2021年美国最高法院才作出了学生运动员可以从姓名、形象代言和肖像权中获得合法补偿的判决[13]。还有人认为,NCAA 在招生环节、运动员心理健康等方面一直存在着管理漏洞,几乎与NCAA 创立之初的目标相违背[14]。因此,在借鉴NCAA 在赛事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实践经验的同时也要警惕开发赛事商业价值时出现运动员个人权益可能会被忽视的问题。

1.2 英联邦一些国家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英联邦一些国家的许多运动项目都是基于运动员长期发展模式(以下简称“LTAD 模式”)而发展的。

在宏观管理方面,英国的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各种体育俱乐部共同参与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15]。英国的彩票公益基金是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主要用于资助世界级表演项目及世界级赛事计划项目,而财政资金和其他赞助资金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16]。而澳大利亚的国家体育学院专门设有运动员综合发展部,通过帮助青少年运动员平衡学训关系、合理进行个人职业规划,为运动员退役后的职业转型打基础[17]。

在训练保障方面,LTAD 模式着眼于终身体育,并按照运动员的成长规律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进行阶段划分,将优秀运动员成长期划分为启动培养、培养兴趣、学会训练、为训练而训练、为比赛而训练、为赢而训练、终身体育活动7 个相互衔接的阶段[18],每个阶段设有特定的身体素养提升目标以及匹配相应的竞技体育训练资源。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成功应用LTAD模式的核心在于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的运动训练体系与社会支持系统进行衔接。例如:加拿大在2002年至2012年的体育政策基础上制定的《加拿大体育政策(2012—2022年)》中构建了较为完整的LTAD 模式的组织架构,以社区中心、体育俱乐部、家庭作为运动员启动培养阶段和终身体育活动阶段的基础,在不同的培养阶段按照不同的培养优先级匹配相应的竞技体育赛事、运动训练资源和教育资源[19]。

1.3 欧盟国家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1.3.1 欧盟的体教融合模式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了在赛场上展现超水平的竞技表现,通常需要进行长时间的训练,这又与接受文化教育在时间上相冲突。2012年欧盟颁布了《欧盟体教融合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欧盟纲要》),构建了自上而下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系统,旨在解决学训矛盾和运动员退役转型发展困难的问题。

在宏观管理方面,欧盟将“体教融合”(dual career)①定义为“运动员在接受文化教育和工作的同时达到卓越竞技体育表现的要求,并将从事竞技体育作为终身职业的一部分”[20]。欧盟提出的“体教融合”的内在逻辑和出现时的语境背景与中国当前提出的体教融合理念高度吻合[21]。《欧盟纲要》旨在统一政府、体育协会、教育机构、企业4 个层面的认识,为体教融合理念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政策支持和资金[22]。欧盟国家建立了多种类型的运动员职业发展支持系统,并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不同成长阶段给予针对性的支持[23](如图1所示)。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欧盟的不同国家解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学训矛盾采用了不同的模式,主要包括:1)以国家为中心的监管模式,指的是以立法或制定法规等方式为学生运动员提供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例如,匈牙利通过立法规定奥运会奖牌获得者有权不通过入学考试进入任何大学。2)国家政府作为推动者或赞助者的模式,指的是通过“许可立法”等方式确保学生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需求在大学得到满足,大学可适度提出入学要求。例如,拉脱维亚将决定权交给高等学校,这些学校在满足学生运动员需求的同时对其入学的资格等作出了规定。3)全国性体育联合会作为中介的模式,指的是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建立沟通渠道,可以代表学生运动员与高等学校协商入学条件,例如:希腊体育联合会在充分了解学生运动员需求的基础上,当学生运动员在体育训练与文化教育出现时间冲突时,体育联合会会适时介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24]。

实际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退役后的职业转型是一个动态的、多维度的、多层次的过程,虽然有些精英运动员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但并不能保证其退役后职业转型能成功。有研究表明,运动员退役前的体育成绩等非常具体的因素都可能影响退役后职业转型的成功概率[25]。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欧盟一些国家在运动员利益保障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58%的欧洲运动员协会会员的薪水有所下降[26]。

1.3.2 德国的体育俱乐部模式

体育俱乐部是德国大众体育、休闲体育和竞技体育等领域的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俱乐部通过组织其成员开展体育活动履行社会职能,数量庞大的体育俱乐部会员是德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的重要基础。

在宏观管理方面,德国的体育俱乐部在体育各个领域都很活跃,例如:健康促进、志愿服务等。在德国,7~14 岁的少年儿童中有超过80%的男孩和超过60%的女孩是体育俱乐部的会员[27]。体育俱乐部不仅起到了重要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储备功能,更重要的是形成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选拔系统。此外,体育俱乐部还将运动员的日常活动嵌入到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中,青少年运动员在接受文化教育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失去参加训练的机会。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和训练保障方面,德国建立在体育俱乐部基础上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包括3 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分级系统、训练中心系统和教练员系统。高等教育机构、德意志联邦武装部队以及顶级体育科研机构都在上述3 个系统基础上运行(如图2所示)。其中:1)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分级系统具有运动员选材和配置相关资源的作用,体育俱乐部根据运动技术等级模型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进行分类,并区分出不同的运动技术等级(A、B、C、C/D、D)。每一等级对应适宜的运动训练资源和教育资源。2)训练中心系统旨在为全德国所有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提供以提高竞技成绩为导向的合格的教练员、训练设施,其中包括精英体育学校和17 个奥林匹克训练中心。而德国足球协会和德国奥林匹克体育联合会有权对精英体育学校进行认证。在最近几届奥运会中,德国约有30%~60%的奖牌获得者是德国精英体育学校在校或毕业的学生。3)教练员系统旨在确保全德国的教练员培训的质量,所有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初级教练员培训和高级教练员培训均在四级教练员系统中进行[28]。

图2 德国以体育俱乐部为基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1.4 日本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日本在二十一世纪初开始推行“一贯指导系统”,经历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竞赛成绩下降之后开始实行“全日本体制”,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过程和训练保障等方面均有所改善。

在宏观管理方面,日本政府为了解决日本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竞技体育成绩下降的问题,通过召开体育推进会和设立体育厅等措施加强了不同体育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29]。

在训练保障方面,首先,日本体育振兴中心主导制定了在全日本实施的《人才挖掘·培养计划》,通过运动项目适应型、运动项目选拔型和运动项目转化型3 种培养模式选拔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并通过优秀教练员的指导能使其最大程度地发掘自身的潜力[30]。其次,日本体育振兴中心从2017年开始实施《希望之星海外强化训练计划》,日本政府以“强化助成金”全额支付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师及其团队开展海外集中训练和大量参加高级国际体育赛事的费用[31]。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日本文部省于2015年实施的《体育职业生涯援助战略计划》进一步完善了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构建了运动员一体化援助体系,为运动员在培养期、服役期和退役期提供不同的政策支持[32]。此外,日本政府于2017年制定的《体育基本计划》中提出,促进“体教融合”发展,大学在兼顾学生运动员的学业和训练基础上,通过采取专门编制班级、个性化学业支持、开设线上课程等手段最大限度地缓解训练、比赛与学业的矛盾[33]。

除了根据国际体育形势的变化调整备战策略,日本的某些运动项目也采取了长周期训练的方式。例如,乒乓球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以学校为基础,小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选择乒乓球进行训练。在中学阶段,初中和高中都设有乒乓球运动部,每周固定时间上乒乓球课[34]。在2021年,日本乒协新注册的300 000 余名运动员中,有小学生110 000 人、初中生145 000人、高中生72 700 人,学生运动员占比超过了76%,成为日本乒乓球后备人才选拔的重要基础[35]。

1.5 俄罗斯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在宏观管理方面,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重新收回了竞技体育的管理权,并于2002年设立了“俄罗斯总统下属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委员会”,于2012年更名为“俄罗斯总统下属体育运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俄罗斯总统的咨询机构,这样高级别的咨询管理机构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并不多见[36]。俄罗斯虽然将竞技体育重新划归政府统一管理,但是与苏联时期的政府主导型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有本质区别,在俄罗斯总统下属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协调下,以俄罗斯体育部为主的体育行政部门与以俄罗斯奥委会为主的体育社会组织在竞技体育工作中形成了权责较为清晰的分工管理框架[37]。

在训练保障方面,俄罗斯夏奥会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标准文件中对各类夏奥会运动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年限、培养内容及预期达到的培养效果作了规定,并制定了各类夏奥会项目后备人才在不同年龄段的具体培养方法、培养周期、参赛级别及阶梯式晋级方法与标准等,确保了俄罗斯夏奥会项目后备人才的培养质量[38]。此外,俄罗斯还围绕不同执教水平的教练员实施了《精英教练员资助计划》,以此提升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并支持社会力量培育教练员,不断完善教练员培训体系,尤其是围绕摔跤、田径、体操等重点项目建设了多个国际化教练团队[39]。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俄罗斯制定和实施《2016—2020年体育发展计划》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改善竞技体育运动员的训练效果,其中的加强竞技体育训练的科技支撑、为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学习和培训创造条件、为后备人才培养创造条件等多项任务均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直接相关[40]。

2 域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共性经验

中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既要对所借鉴的国外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本土化改造,也要体现出一些共性的经验和规律,包括在宏观管理方面要侧重顶层设计、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在训练保障方面要侧重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运动员科学训练水平,以及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方面要处理好学训矛盾、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退役后职业转型奠定良好的基础。

2.1 完善竞技体育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支持网络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完善竞技体育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支持网络。1)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能定位。竞技体育对许多国家来说是优先发展的事业。随着各个体育强国的竞技体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层面对竞技体育事业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经费支持力度。例如:为了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日本政府在竞技体育方面开始推行“全日本体制”,通过颁布法律、制定政策、拨付资金、建设基础设施等一揽子措施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这充分体现了日本政府对竞技体育事业、竞技体育人才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其他国家也通过制定政策调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这与各国政府在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能定位相关。譬如欧盟通过指导性的纲要文件引导欧盟各国政府落实“体教融合”、德国在体育俱乐部模式已经非常成熟的前提下更多的是通过认证等措施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成长。总体看来,政府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内外部起的宏观调控资源配置的作用愈加重要。2)平衡好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建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支持网络。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例如,NCAA 将会员高校或联盟分为3个等级,且分别设置了各自独立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鼓励大学按照地理区位建立大学体育联盟,较好地平衡和保障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大学的利益[41]。尽管不同国家(地区)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不同,但是实践证明,在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同竞技体育的关系日益密切的当下,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社会支持网络日趋重要。

2.2 侧重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升竞技体育科学训练水平

1)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同时侧重建立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把握运动项目阶段性改革的重点,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有学者发现,在《日本足球发展规划》制定前的研究中,日本政府从日本足球运动员的规模和竞技水平、教练员和裁判员的规模和执业水平、足球管理人员的规模和素质等方面分析了涉及足球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相关数据,并且在分析大量数据的基础上,对2005年、2015年、2018年、2022年、2030年、2050年每一节点的足球人口设定了数量目标[42]。除了在宏观管理层面要有较为明确的目标规划,在涉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运动训练基地建设、赛事体系完善、教练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同样需要制定长期的配套性政策。

2)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科学训练水平。在近几届奥运会的备战周期中,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科学技术因素愈加凸显,无论是日本成立的国家体育科技中心和国家体育训练中心、德国成立的奥林匹克训练中心,均将科学训练作为核心。

2.3 正视学训矛盾,出台专项支持政策

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之间的矛盾,而国际竞技体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运动员提高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这都对学训矛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要正视学训矛盾,凝练共识。欧盟在2012年出台《欧盟纲要》前,先对2003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的14 个成员国在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就业、财政支持和养老4 个方面给予的支持进行了调查。之后,在2007年发布的《体育白皮书》中,欧洲议会对专项训练挤占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时间的问题作出了说明,并确定了包括足球和篮球在内的集体类运动项目训练、包括网球和自行车在内的个人运动项目训练、包括田径项目和游泳在内的非职业运动项目训练对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时间的挤占程度[43],可见,这些政策出台前经过了调查,凝练了利益相关者的共识。

其次,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在正视学训矛盾的前提下,本研究中的各国普遍制定了专项支持政策,但是学训矛盾随着时代变化会一直存在,因此,要完善相关政策。例如:德国顶级体育合作大学在2009年与德国体育联合会签署合作合同后,允许运动员调整课程以适应体育训练[44]。再例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运动员的训练和学业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NCAA 分别于2020年春季、2020年秋季和2021年秋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学生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学业安排等展开了调查,甚至美国有些大学开始增加财政预算来应对疫情的影响[45]。

3 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举国体制+”路径分析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路径是中国体育学术界长期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可以借鉴国外有益的实践经验,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举国体制+”培养路径。

时代的发展对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国家战略而言,2019年发布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提出了“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增强为国争光能力”的战略任务,其中强调要“充分调动高校、地方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46],多方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已成为共识。而国外一些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实践体现的普遍规律是,无论是长周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系统地设计顶层制度、重视平衡运动员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的关系,还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等均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新的机制或模式。

回顾中国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不可忽视“举国体制”主导的资源调配体系,其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特别是在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并快速蔓延的情形下,中国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导的竞技体育训练体系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在这一特殊困难时期更加凸显并被进一步强化[47],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整体竞技表现提升和实现2022年北京冬奥会“全面参赛、全面突破、全面带动”的目标筑牢了坚实的基础。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虽然“举国体制”培养模式存在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新型培养主体参与不足的问题,但是传统意义上的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举国体制”在当前并非无效,而是要对“举国体制”培养模式赋能,在发挥“举国体制”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效率和丰富“举国体制”的内涵。学术界在探讨“举国体制”的优势时也提出了突破之处,例如:有学者认为坚持全国一盘棋的“举国体制”既是实现体育事业腾飞的“因”,也是坚定体育制度自信的“果”,“举国体制”应顺应社会发展趋势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48]。还有学者认为实现体育强国目标需要在传统的“举国体制”基础上,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有机结合,形成“新型举国体制”模式[49]。另有学者则认为应当立足中国国情和国际经验,遵循竞技体育的客观发展规律,以“新型举国体制”推动竞技体育发展[50]。

在分析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新型举国体制”更多的是针对体育事业整体发展或者竞技体育整体发展而提出的。具体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其实践路径仍然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因此,笔者提出了“举国体制+”的实践路径(如图3所示)。该实践路径首先是在理念层面提出了针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目前的薄弱环节,要充分发挥“举国体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优势;其次是在具体实践层面,要充分发挥当前已有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作用。基于以上,应从3 条路径展开实践探索,即“举国体制+大学体育”路径、“举国体制+职业体育”路径、“举国体制+社会力量”路径。

图3 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举国体制+”的实践路径

3.1 “举国体制+大学体育”路径

大学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其他竞技体育强国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采取的主要方式。近年来,中国大学培养的运动员屡次在国际体育赛事中获得金牌。这充分证明了中国大学能担负起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任,但是与此同时,中国大学目前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基础设施建设、教练员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未来要充分发挥大学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亦读亦训”方面的优势。1)要进一步推动体育高等院校转型发展。体育高等院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最佳路径是构建“大学+基地”的模式,即既要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体育大学,也要建设成为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两者有机共存、相得益彰、不可偏废[51]。未来要充分发挥体育高等院校在教练员队伍建设、体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要创新运动训练专业的培养方案,通过调整专业设置等方式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体育高等院校应加强与国家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协会的联合,提高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竞技水平与科学训练水平。2)要进一步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首先是高校要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对运动员的招生、训练、文化教育等主要环节的管理水平。其次是改进运动员训练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采取专职、兼职等多种方式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再其次是可以在一部分高校的优势体育项目中开展试点工作,从竞技体育人才引进、运动训练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以点带面,推广有代表性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经验。

3.2 “举国体制+职业体育”路径

客观而言,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带有明显的奥运战略烙印,在职业化改革过程中,某些运动项目的竞技水平会出现短期下滑[52],但是要坚持发展职业体育,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与职业体育赛事体系衔接。

一是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入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和职业体育在最终目的上是殊途同归,即都是为了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而在最终目的一致的前提下则要明确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如何设计合理的激励制度和如何确保职业运动员在职业体育赛事体系中充分体现竞争力。以职业足球和职业篮球为例,当前,校园足球活动难以立刻输送高水平的足球后备人才,而职业足球赛事体系中又不具备高等院校的文化教育功能,因此,需要充分发挥“举国体制”在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优势,形成资源适配的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而在职业篮球方面,在2022年7月结束的CBA 选秀大会中,20 名被选球员中就有13 名球员来自大学,4 名球员来自体育俱乐部,3名球员为家庭培养,这些球员经由不同路径进入中国职业篮球联赛,其在某种程度具有示范性,说明CBA的选秀制度能吸引更多的青少年投身中国篮球事业,有利于竞技篮球后备人才培养。中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由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议进一步完善针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职业体育发展的相关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出方面,职业体育和竞技体育应协同发展。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将职业体育条款列入“竞技体育”章节,也说明了职业体育的发展要以竞技体育为基础[53]。可以说,一部分适合职业化发展的竞技体育项目的后备人才的成长路径应围绕职业体育赛事进行规划。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就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体育赛事体系,使更多资源配置到当前的职业体育赛事体系中,通过繁荣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和移动互联网产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应当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开发无形资产、转播体育赛事等多种方式充分开发中国本土职业体育联赛的商业价值,提高中国本土运动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3 “举国体制+社会力量”路径

2021年发布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多处提及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包括“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集体球类项目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与地方、高校以及俱乐部等社会力量联办共建国家队新模式”[54]。社会力量参与集体球类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需要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在“举国体制”背景下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使“举国体制+社会力量”形成合力。

一是要“以点带面”,政府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政府可以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逐渐将一部分运动项目的竞技后备人才培养转移到社会力量,依托体育俱乐部等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并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各地政府也可以将小范围的体育俱乐部作为试点,将技术、人才等在内的诸多训练资源配置到体育俱乐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科学训练水平的提高。目前还应充分结合已有经验,并同时借鉴“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城市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例如:温州市政府在推动社会力量办体育过程中制定了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扶持竞技体育训练机构建设、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参赛经费开支、外训经费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措施[55],激发了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

二是要深入研究体育社会组织培养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在运动员注册、参赛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具体实践路径,研究体育社会组织中的教练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中的教练员执教水平。同时,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快构建包括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与培养标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体系、社会体育俱乐部退出机制在内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解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学训矛盾”的优势,特别是在体教融合背景下,可以由体育社会组织以有偿服务方式满足一部分青少年学生提高运动技术的需求,由普通学校进行文化教育,这不失为体教融合的一种可行方式[56]。与此同时,也要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政府可以进一步推动在不同区域构建多层级体育赛事体系,形成体育竞赛成绩与运动训练过程相互印证的途径,“以赛代练”,促进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此外,以苏翊鸣、谷爱凌为例的冰雪项目运动员由家庭和国家共同培养的方式同样值得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4 结束语

实践证明,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中国体育和教育事业发展到新时代,要解决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增强青少年体质和调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结构。中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面临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性变化,要充分遵循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本土实际,创新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探索“举国体制+”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路径,充分激发高校、社会力量、体育俱乐部等多元培养主体的积极性,既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又要为这些培养主体赋能,同时也要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条件基础,开创新时代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新局面。

注释:

①2012年欧盟发布的《欧盟体教融合指导纲要》中以“dual career”为核心词,从政策支持、欧盟行为和传播监测与评价3个方面呼吁欧洲各国以“dual career”模式解决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教育和就业问题。因此,本文将“dual career”译为“体教融合”。

猜你喜欢
后备竞技运动员
TSA在重竞技运动员体能测试中的应用
后备制动系统可在紧急情况下为轮胎放气
后备母猪的选择和培育
我国冰球“贯通化”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一位短跑运动员的孤独
我国优秀运动员商业价值的开发
竞技精神
短道速滑后备人才培养现状与对策分析
花与竞技少女
最会挣钱的女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