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丰
2021 年,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和各种风险挑战,浙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 “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准确、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新发布的 《2021 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方位展示了一年来浙江人民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境界,交出了改革发展靓丽成绩单,实现了“十四五” 良好开局。
一是经济总量突破7 万亿元,成为万亿美元地区。2021 年,全省生产总值(GDP)提前一年实现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到2022 年7万亿元的奋斗目标,为73516 亿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1.14 万亿美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数据,经济总量上万亿美元的国家有18 个。
二是工业营收跨上10 万亿级,成为高质量发展新起点。2021 年,全省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持续增加,首次突破10 万亿元,达111253 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97968 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的88.1%。有1303 家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 亿元,占全省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45.1%。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2 万亿元,达20428 亿元,是名副其实的工业大省、制造大省。
三是民营经济 “三分天下有其二”,成为 “两个健康” 标杆样本。2021 年,浙江民营经济创造增加值预计49200 亿元,占GDP 的67%,比重比上年提高0.2 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尤为迅速,个私经济增加值现价增速15.4%左右,比GDP 增速高1.8 个百分点,占GDP 比重64%左右,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这张最具浙江经济特色的金名片更加靓丽。
四是数字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先行地。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升级版彰显积极成效。初步测算,2021 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8348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3%,增速比全省GDP 高4.8 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7.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5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为3095 亿元,比上年增长达20.0%,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7.1 个百分点。
五是研发支出首超2000 亿元,开启创新驱动加速发展新阶段。2021 年,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之江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新增甬江、瓯江两家省实验室,预计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支出与GDP 之比2.9%,研发支出达2130 亿元左右。
六是货物贸易总量超过4 万亿元,开放发展优势更加凸显。2021年,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实现快速增长,总值首次超过4 万亿元,达4.14 万亿元,居全国第3 位,比上年增长22.4%,增速高出全国1.0 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值首次突破3 万亿元,达3.01 万亿元,增长19.7%,进口总值首次突破1 万亿元,达1.13 万亿元,增长30.3%,进口增速高出全国8.8 个百分点。
七是就业激励政策更有实效,创业高地更加稳固。近年来,浙江省深入实施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大力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1 年末就业人员预计3900万人,比上年增长1.1%,占常住人口的59.6%。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2.4 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低于5.5%左右的宏观调控目标。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激发,浙江省成为创业创新的最活跃地区之一。截至2021 年底,在册市场主体达到868 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近96%,是富民强省的重要基本盘,每百人市场主体超过13 个。实体经济蓬勃发展。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2011 年上调统计口径后首次突破5万家,居全国前三位。
八是制造业投资增长近20%,现代化建设基础更加扎实。浙江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攻坚行动,启动 “放水养鱼” 政策,制造业发展环境越来越好,经济高质量发展后劲更足。2021 年,浙江制造业投资快速增长,全年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9.8%,增速比固定资产投资高9.0 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1.3%,增速比固定资产投资高3.2 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拉动全部投资增长3.4 个百分点。
九是居民消费更加便捷,网络消费占比过半。2021 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25230 亿元,比上年增长11.6%;省内居民网络消费12276亿元,增长10.9%;网络零售顺差达到12954 亿元。省内居民人均网络消费1.89 万元,占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达51.5%,电商大省地位稳固。
十是居民收入稳居省区首位,城乡收入倍差继续缩小。2021 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1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35128元)高22413 元,居全国31 个省(区、市)第3 位、省(区)第1位,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47412 元)高21075 元,连续21 年居全国31 个省(区、市)第3 位、省(区)第1 位,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 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8931 元)高16316元,居全国31 个省(区、市)第2位,仅次于上海,连续37 年居省(区)第1 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上年的1.96 继续缩小为1.94,全体居民地区收入倍差由1.64 缩小为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