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盈 王喜娟
(广西民族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党的十八大将“立德树人”确立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根据我国教育方针的明确指示,“坚决贯彻立德树人的任务要求”应渗透和体现在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中。但近年来,频发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却让许多人听到了在教育领域中“不和谐的声音”。为打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贯彻立德树人任务要求,应高度关注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控工作。而从立德树人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对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形成新的认识与思考。
何谓“立德树人”?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及这一话题时曾讲道:教育要使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教育要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会议上再次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教育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初心与依归。概而言之,立德树人的基本内涵指的是通过教育手段,引导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取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的全面和谐发展。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一方面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为中华民族复兴培养道德高尚、品质优良的人才;另一方面生动诠释了“三全育人”的行动机理,强调教育过程中的多方协同、全面发力、整体推进。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学校是实施立德树人的主要渠道。但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让我们看到学校并非理想中的“净土”。2017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公布了一项北京市中小学欺凌情况调研报告,数据结果显示:“46.2% 的学生有被故意冲撞的经历,40.7% 的学生有被叫难听绰号的经历,18.6%的学生有被同学联合起来孤立的经历。”[2]2019—2020年期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研究课题组在山东、湖南、湖北等六个省份分别开展了实地调研,并从中得出校园欺凌问题虽相较以往已呈整体降低趋势但发生率仍为偏高的结论。[3]与此同时,从当前有关校园欺凌的诸多媒体报道可见,许多欺凌事件中提及的手段与涉事人员的实际年龄并不相符,且往往主观恶意极大,欺凌的手段愈发残忍,受欺凌者所受到的伤害也令人触目惊心。校园欺凌问题已切实对校园安全构成威胁,是影响各中小学打造和谐校园环境、追求立德树人目标理想的不稳定因素之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从立德树人视角出发,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应坚持以立德树人目标为导向,加强道德品质教育,为预防校园欺凌创造思想基础;以立德树人的过程导向为纲,依托“三全育人”机制,为系统管控校园欺凌提供组织保障。概而言之,即是强调德育先行,统筹跟进。预防与管控并重,中心与外围协同。
欺凌行为往往表现为欺凌者蓄意对被欺凌者施加的主动伤害。显然,这是一种道德观念淡漠乃至缺乏的表现。校园欺凌频发的态势对于我国德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通过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根据2019年10月出台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要求,学校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德育先行,将“立德树人”的理念要求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的全过程。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我国中小学却存在重知识、轻德育的现象。一些学校对于德育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误区,极大程度上限制住了学校德育教育的水平提高及作用发挥。也正是由此,道德教育在引领校园欺凌防控工作方面仍未达到理想效果。
基础教育阶段是立德树人的重要时期,校园是立德树人的主要阵场,全体教育工作者都应明确意识到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下各中小学有必要依据自身情况,适当转变教育教学的态度观念,施行德智并重、以德为首的教育理念。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将德育内容元素细化融合至各科教学当中,打造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这样有利于确保将德育理念切实融合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之中,引导学生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此来实现对学生思想道德领域的常态化濯洗与建设,从而彻底铲除欺凌念头的滋生土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德育课堂”是青少年反欺凌教育宣传及开展的有利渠道,加强德育课堂建设是学校推进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为更好地契合“反欺凌”教育主题,德育课程在内容的选择及设计上,既应体现“德”的引领,也应包含“法”的介入,即以思想道德教育为统筹,以法律法规教育为支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意识与法律素养。
1. 扎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思想道德教育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强调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良好公民道德规范要求传授给各中小学生。紧密关注中小学生的思想状况,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和实践,是开展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价值目标,也是“反欺凌”主题教育的必要构成。在此基础上,可以着重突出有关“友善观”的讲解与内化,引导学生养成尊重他人、礼貌待人的他者意识;宽容他人、宽以待人的包容意识。在开展友善教育过程中,还可以兼顾到礼仪教育、感恩教育、尊重教育、责任教育等多主题元素,以此来进一步扩充和丰富道德课堂的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团结友爱、友善待人的理念和行为习惯,通过提升思想道德水平防止欺凌行为的发生。
2. 依托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
提升法制素养是“反欺凌”德育课堂的另一重要内容。2021年年初,教育部印发出台《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中小学加快落实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补充法制教育的相关内容,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法律的边界,知晓行为的底线,消除青少年群体对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行为责任的错误认识,这也是实行“反欺凌”法制教育的目的。法制教育在实施形式上可以灵活多样,例如通过开设道德与法制课,开辟出专门的课程场地。此外,还可通过邀请民警、律师等专业人士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等,向学生讲述真实的案件以及处理办法,警示学生欺凌同学要承担怎样的后果,树立法律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各班级还可以通过组织主题班会、角色扮演、辩论赛等活动,引导学生亲身参与到对相关法规政策的讨论学习中,并自觉形成知法守法、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基本意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进步,“立德树人”理念也正朝向更加丰富的内涵空间和更高水平的实践构成上延展。“树人”不再只是单纯施加给教育者一方的外在压力,更重要的是要求教育者能够充分调动起受教育者的自我内驱力。这启示广大教育工作者在组织反欺凌德育教学活动时,需更多关注到对学生个体主观能动性的激发。
“道德”这一概念本身囊括了对知、情、意、行四个方面的关切与要求,四个要素彼此独立却又相互联系,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这意味着,道德教育的实施在这四个环节上均应有所涉及,缺一不可。重“知”轻“行”的教学方式,容易间接造成学生的道德认识与行为实践出现“脱节”,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制约学生的道德水平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在开展德育过程中,既应涉及对道德知识的传授,使学生在对基本社会道德关系及其理论、规范、意义有一定了解认识的基础上,形成成熟、理智的道德判断能力,也不能忽视对学生道德实践行为的塑造。因此,德育课堂应增加学生的参与感和情感体验,引导教师注重讲授法、讨论法、情感陶冶法等多种方法的应用,注重在德育课程与学生生活实践之间构建联系等。据此,可以将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文明习惯的培养作为德育教育的切入点,引导学生在亲身体验之中,理解道德教育的含义、目的及重要性,实现思想认识上的飞跃,自觉把道德教育课程要求内化于心。
德育是一项旨在提高学生道德意识、塑造道德习惯、坚定道德信仰的教育及教学活动。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灵活运用,更有利于使未成年群体觉察到自身道德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矛盾,进而激发起他们主动寻求教育引导与帮助的需求和动机。教师可以通过不断引导学生参加真切的道德实践活动,来帮助学生加深对道德概念本身的理解与反思,进而推动学生群体向自觉、自省、自悟的境界前行,这也将有利于使道德教育在青少年群体的受教育过程中焕发出更为持久的生命力和社会成效。
2019年新发布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4]从当前校园欺凌事件的蔓延情势来看,校园欺凌的长效治理同样是一项面向社会各界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因此,在今后开展防控校园欺凌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以及对标“三全育人”的行动要求,在教育实践过程中构建起学校、家校、社会全员参与,全过程整合,全方位保障的反欺凌行动机制。
学校是开展校园欺凌防控教育的主要场所。严厉抵制危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侵害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身为学校教育工作者的共同职责所在。基于这一前提,有针对性地提升教师群体对于校园欺凌防控工作的认识水平与应对能力,学校还需进一步在以下三方面做出努力。
1. 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学校可以从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两方面入手,牢牢把控住意识形态塑造工作的主导权,增强校内员工参与校园欺凌防控工作的意识与能力。学校应确保每名教职成员在关照和维护学生身心健康问题上形成共识。在观念塑造的基础上,中小学还应有所针对地加强师资培训体系建设,围绕防控欺凌教育专题组织专项培训。包括动员校内教师积极参与各类非自身教学专业领域的,有关欺凌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常规内容的研修活动,确保各科教师都能够对有关政策条文做到熟悉。此外,还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实践性主题形式下的教师欺凌应对演习培训活动,有的放矢地提升教师在校园欺凌防控方面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
2. 建立完备的学校反欺凌责任机制
明确校园欺凌防控的责任分配,保证责任落实到单位、压实到个人,同时辅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有利于确保校园欺凌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和举措的落地生效。根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指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情况”应成为上级部门对各中小学进行考评考核时的参考指标之一,各中小学也应当共同自觉贯彻落实这一考评要求,将其内化至各自学校的内部考评体系当中。例如,纳入进文明校园创建标准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年终考评当中,考评对象包括学校校长、行政管理人员、老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等。这一过程同时是在向每名校内工作者传达这样一种观念认知,即作为一道重要的业绩考核标准,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是作为一名教育从业者的必担责任,谁也不能置身事外。
3. 着力实现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常态化
学科教育与学习构成了校园生活的主体内容,因此校内教师都应善于挖掘各自教学科目中的德育因素,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在常规教学活动中传达出对于学生道德认知能力培养的有意观照。教师可以通过在课堂上组织多种形式的合作式学习实践,让学生拥有更多在团体活动中接受集体教育的机会,从而引导学生从中感知、体验、仿效榜样型人格,修养团结、真诚、和善等美好品质。学校也可以通过设定反欺凌活动月、定期召开相关主题的访谈会等,营造人人关注欺凌问题的校园文化。
家庭教育失能对校园欺凌行为的产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5]有研究发现,亲子关系与被欺凌、欺凌有着显著的负相关关系。[6]因此在防控校园问题上,需要家庭教育的有效介入。家长们应当充分理解和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自觉落实对于子女的监护责任,与学校教育打好“组合拳”,共同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早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在日常生活中,家长群体需要主动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为人父母首先应做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给孩子灌输正确的道德意识和处世法则,而非是社交名利场上的低俗思想。同时,家长们还应致力于与子女间形成良好亲密的亲子关系,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创造一片民主和谐的成长环境,并注重借由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培养孩子的同理心、责任心和道德感,防止过度溺爱孩子致使其形成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个性。此外,家长们还不应忽视与学校及班主任老师的交流沟通。学生的教育责任不应全权交由学校负责,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不仅需要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更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日常化的交流沟通可以帮助家长与老师更加及时、敏锐地捕捉到学生心理、身体等方面出现的细微波动和变化,以便尽早介入,使尚且处于萌芽阶段的错误思想得到纠正,避免发展成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
当欺凌事件发生后,家长应首先做到认真倾听,在充分了解事件原委后做出妥善回应。通常而言,无论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都处在一个不健康的社交生态圈中,尤其是对于受欺凌者而言,被欺凌的遭遇使他们对外界抱有更大程度的疑虑和不信任感,这进而导致他们在遭遇欺凌后大多并不愿意向父母及老师寻求帮助,而是选择沉默承受。家长往往是孩子成长变化的最直接观察者和最了解孩子的人,也是孩子心目中最为亲近之人,故在发现自己的孩子牵扯进欺凌事件中时,需要多一些耐心去引导孩子走出封闭的心境,让其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支持力量。当孩子愿意敞开心扉向家长诉说自己的痛苦时,家长还需要注意保持镇定的态度与平和的表情,以防孩子情绪的进一步恶化。家长应在对事件经过有了详尽了解的基础上,冷静分析,妥善解决。无论情节大小,家长都不应报以轻视的态度,否则将会使受欺凌者因得不到支持而选择回归沉默,或是使欺凌者习惯了选择粗暴的问题处置方式。
校园欺凌治理既是中小学校的重要工作,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因为它事关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广大社会成员息息相关。因此,各社会职能组织都应当积极关注并协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
首先,各中小学应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落实相关政策及法律规范,随时准备接受教育督导部门对本校校园欺凌防控行动开展情况的抽查检验,并积极接受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此外,公安机关是辅助学校开展欺凌防控工作的有效力量。各中小学还应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起有效联系,将学校的安全预警系统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系统,以此来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对于一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应在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机关部门取得联络,共同处理。目前,全国多数中小学校均已建立起自己学校的安保组织体系,未来还有待加强的是与校园及周边的公安部门也建立起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其次,各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学校周边社区组织的合作联系,携手开展有关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2019年1月19日,教育部就《关于大力防治校园霸凌及学生欺凌的提案》做出答复。“答复函”中指出,加强校园外围管控的建议将是教育部在未来重点推动落实的方面之一。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往往会更为了解当地的治安环境。学校与社区合作开展校园欺凌治理行动,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可以有效减低学生接触社会不良风气和不良人员的概率,并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校外欺凌安全隐患。
再次,各中小学还应尽力争取到社会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随着社会文明的飞速进步,各种公益性组织不断涌现,志愿者队伍越来越庞大。一些公益性组织热衷于教育事业,关注学生安全和校园欺凌治理。例如,近年来北京、上海等省市已纷纷试行“驻校社工”项目措施。从2012年起,广州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就开始在海珠区的一些初中内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服务活动,内容主要是辅助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该中心还依据项目实施经验,发起了在校园内建设“教师工作坊”的行动倡议,旨在协助教师们正确认知校园欺凌,提升教师对欺凌行为的关注度。[7]社会职能部门立足自身专业领域,可以为校园欺凌防控工作提出一些专业化、个性化和特色化的行动意见或方案,从而给当地校园欺凌防控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助力。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的迅速发展,校园欺凌治理实践正在不断面临新的情况和问题,欺凌防控工作难度正在上升,欺凌事件的影响也存在逐渐从校园内向外蔓延的情况。面对这一情形,各社会责任主体均有必要在理解立德树人理念内涵的基础上,自觉重视和主动参与到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控工作建设当中,共同为未成年群体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为营创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