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舒华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传统中国乡村散布着各种公共场所,例如祠堂、 水井、 院落等公共场域,这对维系乡村秩序以及整合乡村社会具有深刻意义。 乡村公共空间的营造是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引起了党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祠堂是我国乡村最具代表性的传统公共文化空间,是“记得住乡愁”的重要场所。[1]但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村落祠堂空间正经历着空间解构、 空间分化到空间重构的历史过程,体现了空间生产与社会变迁两者之间的相互碰撞和依赖。 我国乡村正面临着复杂的社会转型,传统社会关系网络逐渐消解,致使部分村落走向“原子化”和“空心化”。 因此,如何认识和营造符合乡村建设发展以及新时代要求的乡村公共空间,是目前学者亟需解决的难题。
20世纪50年代,西方学者对公共空间展开研究,着眼点在于街道、 绿地、 公园、 广场等区域。 西方公共领域的概念来源于H.阿伦特。 她认为公共领域是指作为行动实现的场所,是人们平等对话、 参与行动的政治空间。 事物的世界处于共同拥有这个世界的人与人之间,强调不同行主体之间基于共同或相似话语聚集在一起。[2]123-128其后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提出了公共领域概念,阐述公共领域是除政治权力之外,作为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 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3]196-198公共领域蕴含着公共空间概念。 列斐伏尔曾提出“空间的三元辩证法”,即空间具有物质、 精神和社会三重属性,是物质空间、 精神空间与社会空间的辩证统一。[1]57-63迪尔凯姆认为空间是人们在区域中的交往方式与实践方式,空间体现着人们的价值情感,空间的表现是认知思维最初达成的契约,空间的性质与人类的认知思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5]237-242公共空间作为特殊而具体的空间场域,能够进行情感交流和信息共享。 因此,公共空间不仅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更是一种社会关系建构的重要场域。
整体而言,西方学者的关注点在于城市公共空间。 我国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将聚焦点开始转向村落公共空间,其作为乡村公共精神孕育的重要时空场域,有必要将其作为乡土共同体生活重构与振兴的出发点。[6]
我国学者关于乡村公共空间的概念界定以及分类具有一定的差异。 曹海林坦言道,乡村公共空间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指社区内的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 二是指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 将公共空间分为正式的公共空间和非正式的公共空间。[7]王春光深刻而又准确地指出公共空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民间组织,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组织; 第二是社会舆论; 第三是具有权威与能力的民间精英。[8]郭明提出村庄公共空间是村民通过某一公共事件或公共舆论无限次、 无条件、 无约束地进入并进行有效地人际交往、 信息沟通的公共场所。[9]张良根据公共交往类型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可以把公共空间划分为信仰性、 生活性、 娱乐性、 生产性以及政治性的公共空间。[10]我国学界关于乡村公共空间的概念基本上多采用以上几位学者的界定。 总体上认为,乡村公共空间是村民日常生活中开展信息交流、 交往维系和制度化形式的活动场域,既是物质性空间,又是精神归属空间。
针对乡村公共空间的困境,张诚、 刘祖云认为处于转型期的乡村,乡村公共空间的发展面临着可达性不足、 公共参与的缺失、 空间发展理念的迷失、 社会功能的弱化以及公共议题的失语等公共性困境。 并且认为需要从共建共治共享三个方面共同推进。[11]王德福基于浙东 S 村公共空间的实地调查,揭示了其公共性流失:公共舆论解体、 公共议题失语和公共交往排斥。[12]胡全柱认为乡村公共空间呈现出一系列文化不自觉的表征:公共空间强势植入、 城市文化霸权、 主体偏向和公共性缺失等。[13]郭阳、 范和生认为乡村公共空间面临公共场所不足、 公共活动萎缩、 公共权威弱化、 公共治理式微等问题亟需解决。[14]
综上所述,既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乡村公共空间所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对村落公共空间变迁与乡村文化传承以及村落发展的研究关注不够。[15]以皖南X村祠堂重建实践为例,本文通过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阐述方氏祠堂重建对于该村公共空间的文化记忆、 社会交往维系以及秩序整合具有重要意义,以期为建设人民满意的乡村公共空间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考。
村落祠堂是公共空间的物质载体,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典型意义和占据崇高地位。 方氏宗族自明清时期从安徽歙县迁入X村,建造方氏宗祠。 祠堂是村落用于供奉牌位、 祭祀祖先、 传承宗族文化,也是族人举办红白喜事的公共场所。 共同的仪式和活动搭建了族人之间情感和互动交流的平台,也是对宗族文化的传承。 根据对当地居民的访谈得知,方氏祠堂在抗日战争时期被炸毁,宗族文化记忆和社会交往网络断裂。 祠堂的兴衰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正相关的联系。 在党和政府引领、 当地能人的推动下,方氏宗祠在原有的旧址上得以修建。 “修祠”的社会现象逐渐增加,重建村落祠堂对构建乡村共同体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祠堂重建是乡村建设中的头等大事,能够提高本族在村落中的社会地位。 方氏祠堂是在X村的村支书以及当地具有经济能力的人士的倡导和参与下完成的。 X村约有200余户,以方姓为主,祠堂重建的过程中共有60余户参加,共筹集资金26万余元,并且成立了修建领导小组。 通过访问X村村支书得知,祠堂长12米代表白天12个小时,宽12米代表晚上12个小时,具有一定的寓意。 建造祠堂是一件繁琐复杂的事情,首先需要征求大家的同意进行募捐,除了资金方面的问题,还有祠堂的布局、 结构以及设计等诸多事宜,均由祠堂理事委员会协商和处理。
方氏宗祠里有一个正厅,主要是安放祖先的牌位,由较早的祖先依次进行安放,并且方氏宗亲去世时的牌位也可安放在其中。 祠堂设有楹联和碑文,是中国祠堂文化中的精神载体。 方氏宗祠门外两侧的柱子上刻有对联:疆封古代族兴当代花开舜帝新,嗣出河南功立云南雷震方山壮。 跨进大门,只见门前的木柱上刻有对联,第一对柱子上为:德善齐天春夏秋冬歌日月,仁贤载物东西南北壮乾坤。 第二对柱子上为:义薄云天方圆万里人丁旺,德尊尧舜家国千秋事业兴。 村落祠堂不仅是传统建筑空间,更是乡土社会中的精神空间和心灵归属地。
新旧秩序和文化交替带来的巨变,乡村正在从“乡土社会”向“后乡土社会”转变,传统村落共同体逐渐消解。 陆益龙用后乡土性来概括和解释当下的中国乡村社会,是要说明在现代化的大趋势下,中国乡村社会具有自己的一些特质。[16]11-15在此背景下,乡村传统的公共空间面临着活动萎缩、 功能弱化、 环境恶化等诸多现实困境。
乡村公共活动是超越个人和家庭层面的集体活动,是乡村生成的重要基础,例如红白喜事、 赛龙舟、 舞龙灯等传统文化活动; 村委选举、 讨论村内事物等政治活动; 跳舞、 下棋等休闲活动。
“以前村子里的人都还没出去,在家务农。 每逢正月十五的时候,村里的年轻人就会舞龙灯闹元宵,家家户户灯火通明,那可真是热闹极了。”
—A先生(1)皖南X村村民,男,48岁,常年在江苏省苏州市从事木工,外出务工时长约5年。
空间生产带动空间格局发生了变化,独立宅院和围墙的兴建标志着乡村公共色彩的褪去和私人生活的兴起。 现今乡村活动主要以家庭为中心,农民的私密文化生活日益占据主导地位,自娱自乐成为村民休闲生活的首选方式,例如在家看电视、 上网等个人活动。 这种娱乐方式致使公共活动不断萎缩,不利于搭建村民之间互动和情感交流的平台。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预计,到2025年中国城镇化率将达65.5%; 新增农村转移人口8 000万人以上; 农业就业人员比重将下降到20%左右。 在后乡土社会,乡村劳动力资源的流失导致村庄出现“原子化” “空心化”现象,剩下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无力”参与乡村公共活动。
“以前年轻人都在村里的时候,清明节、 中元节等重要节日都要祭祀祖先,上山给祖先担饭和插旗。 但是现在村里只剩下我们这些老弱病残的人,根本爬不到山上去。”
—E爷爷(2)皖南X村村民,男,72岁,留守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与农业活动,比如种种辣椒、 萝卜等蔬菜。
传统的集体性文化活动,由于缺乏村民的参与也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冲击下,市场管理模式逐渐渗透到乡土社会中。 传统的民间活动正在走向衰落,婚丧嫁娶、 舞龙灯等传统文化活动被市场“一条龙”服务取代,不再成为联系村民之间的情感纽带,反而存在着低俗文化兴起的隐患。 村落里部分宗亲在举行仪式活动时盲目攀比,致使村内铺张浪费现象日益增多。
乡村公共空间包含功能和形式两种属性,功能是公共空间能够发挥其效用满足村民公共生活和活动的需求。 形式是公共空间所表现的外在形态,它通常是功能外化的逻辑外壳。[17]传统的乡村公共空间保持功能与形式的高度统一,促进村民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信息共享。 祠堂能够满足人们祭祀祖先和举办红白喜事的需求,村民聚集于公共场所(祠堂)通过相互寒暄、 聊天达成共识和信息共享,搭建了互动交流的平台。 又比如,X村中的小公园能够满足村民的锻炼和休闲需求(娱乐功能)。 乡村公共空间不仅满足村民的精神需求,而且使得功能和形式实现共存,注重空间的实用性。 然而,社会转型时期,传统乡村公共空间形成了活力不足的局面,只注重空间的形式。 一是功能与形式分离。 自实行新农村建设以来,政府依据城市规划对传统乡村公共空间进行标准化改造,注重形式化和“面子”工程,却未能考虑乡村固有的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实际情况,致使功能和形式相脱离。 譬如,X村建造池塘,但没有建造亲水平台供村民洗涮衣物,不能有效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强调,从人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有活力的、 多样性的城市。 他批判以“霍华德”为代表的现代化城市学者脱离了居民的生活需求。[18]25-28二是功能的弱化。 乡村公共空间没有发挥其应具备的功能。 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双重冲击下,人口不断地流向城市,越来越多的“农二代”逃离乡村进入城市,致使乡村公共空间的使用率降低和社会功能弱化。
乡村公共空间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意义上的实体性空间,发挥物理性空间的功用,而且与人们的生产、 生活还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人们日常生活交往和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所。[19]传统的乡村社会具有同质性和封闭性的特征,以无机械化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为主。 街道的存在起着维护来往行人的安全作用。 农民在道路、 打麦场、 祠堂等公共空间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时,密切的交往加强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他们会迫于无形的监视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自身不去随意破坏公共空间。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观念发生了改变,“垃圾围村”的现象日益严重。 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浸透到乡村的日常生活中,农业生产活动不断萎缩、 公共空间功能弱化、 个人主义兴盛等一系列问题,致使乡村公共空间成为单一的物质性实体。 现如今,农村公共空间已经寻不到人的踪迹,人与电视的关系取代了人与空间的关系。 村民的生活方式日益私人化,致使村庄私人院内干净整洁,而道路、 祠堂等公共空间破败不堪,塑料袋、 破旧的衣服、 烟盒等物品遍地都是。 社会转型时期,传统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产生差距,形成“价值失范”和“文化堕距”等问题。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行事态度,致使村庄公共空间的环境变成真正的“公地悲剧”。
城镇空间生产的嬗变带来传统村落的空间解构,以血缘、 宗族为情感纽带的乡土社会逐渐衰落,引起公共空间价值、 道德、 文化等一系列危机,这不利于乡村秩序的稳定。 “乡村公共空间是个体村民生活的主要黏合剂,其空间内部的各种派生性社会网络,决定并形塑着乡村公共空间的生产生活及交往秩序。”[6]祠堂的重建不仅承载着村落文化和集体记忆,更是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社会空间,这对村民的生活世界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通过对X村祠堂重建实践调研发现,祠堂作为文化空间、 社会空间、 生活空间使得宗族文化和历史记忆得以传承和发展、 村民间的联系得以维系和扩展、 村民生活的空间秩序得以重塑,这有利于构建共享、 共治、 共建的乡村共同体。
祠堂是用来祭祀祖先和举办族内仪式活动的场所,是宗族的文化象征和物质载体,在村落中占据崇高的社会地位,担当着“引力场”的角色。 祠堂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象征与标志,涵盖祠堂、 乡村文明、 祠约、 参政议事、 祭祀礼仪、 宗谱家乘及传记事略等广泛领域,有着突出的地域性,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和历史价值。[20]方氏祠堂的整合重建唤醒了村民的宗族文化记忆,一方面,作为祭祀祖先和供奉牌位的场所,起到“慎终追远”的功能; 另一方面,使得乡规民约、 族规族训得以传承和发展,起到凝聚人心的功能。 方氏祠堂作为一个公共文化空间,借助族谱、 举办仪式活动来唤醒族人的文化记忆。 “慎终”意指慎重地办理父母丧事。 方氏族人去世后会在祠堂内举办仪式活动,祠堂成为丧葬仪式的专用场所,为族人举办丧事活动提供了空间。 不同宗族表现出不同的仪式特色,X村的丧葬仪式需举办三天三夜,仪式活动过程中不同的阶段有相对应规定的人来实施。 方氏宗族的其他宗亲也会过来帮忙打理事务,逝世者的家属同时会为他们提供饭菜伙食。 “走灯”是其中的一项仪式活动,族人们围绕着写有“金、 木、 水、 火、 土”字眼的五张桌子祈祷,寓意对亡灵的尊重和后辈对先人的孝顺与祭奠。 因此,依托公共空间举办仪式性活动能够激起和唤醒宗族文化记忆,增强宗族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追远”意指虔诚地祭祀远代祖先。 中国是传统的宗亲社会,祠堂供奉牌位祭祀祖先是炎黄子孙优良的传统和中华儿女的根本。 在每年的清明节和中元节等重大节日,方氏族裔聚集于祠堂举行祭祀仪式。 然而,伴随着熟人社会的解体,乡村日益呈现“空心化”现象,每户只需1人代表参加即可,但清明节不可无故缺席。 祭祀仪式包括给祖先担饭、 祖坟插旗等一系列活动。 祭拜祖先是方氏宗族最基本和最首要的职能,通过这种纪念仪式能使得宗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激起族人内心的情感,将宗亲身份内化于心。 在依靠外在符号的同时,文化记忆还需要一代代传下去,被不断地重新表征和传递。[21]
《方氏族谱》记录着族人的事迹以及文化活动,最重要的部分是族规族训以及宗族成员的记录。 方氏宗族的族谱由于历史悠久以及抗日战争等原因,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损耗和失真。 方氏族谱主要由孝悌、 祭祖、 勤读书3个方面组成。 基于X村的社会实践得知:“村支书提倡给每个人一个表格,让每一户方氏宗亲回忆自己的上一辈以及上上一辈直到不能回忆的祖先为止。 这个方法能够很好地节省时间成本,及时完成修谱工作。 族谱作为重要的语言符号,一代一代地传承能够唤醒族人的文化记忆。
列斐伏尔在《空间的生产》中提到:“(社会)空间是一种(社会的)产物。”[4]146-153他强调“空间不是社会的‘容器’,而是人类生产和再生产的重要对象和工具”[22]。 乡村公共空间不仅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性空间,还是人们日常生活交流的平台和联系村民情感的纽带,蕴含着深厚的社会内涵。 现如今,劳动力资源的不断输出,乡村中“空巢老人”的现象日益严重。 村落祠堂的整合安置将原本分散的居民个体聚集于同一空间,强化了村民之间的文化身份和地域身份认同,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往。 首先,方氏祠堂作为休闲娱乐性空间,缩短了村民之间的空间距离。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祠堂里设有板凳、 桌椅和音响,X村的村民(老年人)每天吃完晚饭就会聚集于此,开展跳舞、 下棋、 聊天等休闲活动,维系村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丰富了村民的生活世界。 其次,方氏祠堂作为文化空间,用于祭祀祖先和举办红白喜事的公共场所,搭建了村民之间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提高了交往的频率。 方氏宗族在祠堂内举办红白喜事时,尤其是丧葬仪式的程序繁琐。 这时,其他宗亲会主动地来帮忙打理事务,逝世者的亲属则需要请过来帮忙的宗亲免费就餐。 在这个你来我往的过程中,社会交往的网络得到进一步扩展,村民更加团结互助。 祠堂重建的资金大部分是由方氏宗亲共同筹集,各宗亲每户出3 000元,共筹得资金26万余元,除去修建祠堂所用的花销,剩余的资金可用于其他共同仪式性活动。 方氏宗族规定每年的清明节、 春节等重大节日,宗亲需回家祭祀逝去的长辈和祭拜共同的祖先,其后在祠堂举办聚餐活动,这激起了人们的集体记忆,强化了血缘关系范围内的关系网络和身份认同感。 传统中国乡村的祠堂不仅仅是举办仪式活动的场所,更是联系人们之间情感纽带的社会性空间。
在村庄社会生活中, 村落公共空间对村庄社会秩序基础的生成, 即对村庄社会关联的孕育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7]哈耶克将社会秩序分为生成性和秩序性两种类型,前者是“自生自发的秩序”,村庄内部本来存在的; 后者是“人造的秩序”,村民有意建构的。[23]17-23然而,在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化的冲击下,以宗族、 血缘为中心的情感纽带逐渐消解,个人主义的兴盛和漠视公共利益,村民之间的交往日益固定化和模式化。 村落祠堂是乡村社会的公共空间,是连接村民的纽带和整合秩序的场所,为村民的互动提供共同在场的情境,达成一致性共识。 村民在祠堂内部通过交往重构生活世界,可分为政治性公共空间、 信仰性公共空间和休闲性公共空间,进行跳舞、 下棋、 聚餐、 议事等活动。 祠堂内部产生的公共意见和社会关联,有利于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整合。 首先,公共意见也可称之为公共舆论。 祠堂是村落中最受人欢迎和活跃的公共场所,人们可以自由地交流和共享信息,还可以讨论村内的大小事务。 人们在祠堂内讨论事情时容易形成一致的价值趋向,这同时也会成为村庄评判人和事的标准。 中国社会是面子社会也是熟人社会,人们在公共场所为了脸面服从于无形的道德规范,塑造了乡村的社会秩序。 基于社会实践得知,X村曾出现过偷鸡贼,但由于公共舆论的压力,这个现象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由此可见,公共场所的道德规范对于村民具有规范和引导的作用。 其次,社会关联的强弱决定了村庄共同体的紧密程度,进而决定了村庄内部的权力关系、 资源分配状况及村庄的行动能力。[24]正是因为村民的一致行动能力,将村民聚集于祠堂形成了相互关联的社会网络。 身处同一村落的人具有相同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人们的行为活动也就趋向一致,这有利于形成相似的价值规范和对权威的共识。 村民的集聚便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管理,有效地限制越轨行为的发生,形成稳定的乡村社会秩序。 因此,以祠堂为公共空间和中心场所,是形成和维系乡村良性秩序以及权威的可行之路。
乡村公共空间的衰败极易引发道德、 价值危机,进而影响乡村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行。 村落祠堂的整合重构不仅是物质载体的建筑空间,还是集体记忆的文化空间,更是情感交流与交往的社会空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政府引导乡贤、 企业等社会组织投身于乡村文化建设,结合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 价值导向、 集体记忆等文化功能,构建法治、 自治、 德治为一体的“三治合一”的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完善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 社会协同、 公众参与、 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25]缺乏引导的公共空间,可能成为幸福的庇护所,也可能成为罪恶的滋生地。[1]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需坚持党和政府的引导,以基层政府为主线,以祠堂公共空间为依托,打造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首先,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尊重乡村固有的历史和传统的基础之上,建造历史文化建筑; 充分利用村落的自然环境,开发与古祠堂文化密切相关的民俗文化、 孝文化、 宗族文化、 家风家训文化和传统民间艺术; 增强游客的参与性和娱乐性,开发祠堂休闲观光游、 寻根祭祖游、 宗祠节庆游和乡土研学游等,将祠堂文化纳入村落旅游振兴策略中。[22]可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造图书室、 戏台等公共产品,并且定期举办文化交流会,形成以祠堂为中心节点的村落辐射圈。 其次,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 在校大学生、 志愿者等组织应实施对口帮扶政策,运用定期展开法律讲座、 多媒体播放视频等方式,提升村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推动乡村治理水平专业化以及法治化。 基层党组织和政府需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站位,积极打击和抵制宗族恶势力的干扰,例如,聚众赌博、 盲目攀比、 暗箱操作等隐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26]宗族以非正式的方式参与村落治理,在村民自治机制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明确职能定位,完善监督体制。 宗族按照民主自治的程序和制度建立相关部门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协调村内祠堂事务:可通过调解纠纷、 筹资济贫、 修路等方式满足村民缺失的公共文化服务; 以村委会为主体,监督和管理现代型民间组织,例如,红白理事会、 财务管理部门、 乡贤理事会等等机构。 其次,培育村民主体意识,提高民主素养。 村落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以祠堂为基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先进文化和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科学素养; 通过宣传手册、 展览板等途径让村民了解国家政策,促进村民的政治参与; 利用“互联网+”平台鼓励村民为乡村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基层治理依托真正下沉到村民实际需求的内生型社会组织,运用非正式参与的运作方式,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 促进祠堂文化与村级治理的结合,探寻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我们要立足乡村文明,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 创新性发展,赋予祠堂文化时代内涵,树立乡土文化自信。 保护和开发互相依存、 互相推助,以开发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27]“保护祠堂并非意味着要全盘复兴宗族系统,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当代开辟一条真正有利于社区、 凝聚社区居民、 促进社区参与的地方路径。”[28]首先,发挥祠堂文化的道德教化、 凝聚人心的优秀传统功能。 族规族训提倡村民能够敬祖宗、 孝父母、 敦孝悌、 严内外、 勤耕读、 崇节俭、 择交友等传统美德; 将祠堂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有利于农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和谐乡土社会; 充分利用祠堂文化空间,开展表彰孝道、 文化讲座、 村民议事等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发挥精英、 乡贤的带头作用来推动经济建设。 其次,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 我们要将红色文化、 爱国文化融入村落祠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播放红色电影等活动,弘扬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伟大精神; 将新媒体技术融入祠堂。 积极开展戏曲、 舞龙、 舞狮、 锣鼓等民俗表演项目,依托抖音、 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直播视频的方式使更多的人了解村落祠堂的传统文化; 创新村落祠堂祭祀敬祖功能,依托祠堂与殡葬之间的天然联系,探索老旧祠堂在殡葬改革中的有效利用[1],减少祭祀带来的生态污染以及森林灾害,建设社会主义美丽和谐乡村。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要素频繁流动,乡村公共空间在不同程度上呈现凋零的趋势。 在此之际,如何重构乡村公共空间维系乡村社会秩序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祠堂作为公共文化空间得以整合重建,不仅承载着村落文化和集体记忆,更是实现了村民间社会关联的再生产。 本研究认为应从政府引导、 村民自治、 传承创新等多重维度出发,将祠堂空间与乡村建设紧密结合,从整体上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可见,在新时期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公共空间的重构为维系乡村社会整合以及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