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香香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间较为严格的区域界限被工业化城市化打破,农村大批男性青壮年劳动力纷纷进城务工以期提高家庭收入。 人力资本大规模单向转移城市改变了乡村以往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原本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田野劳作完全转移到留守妇女身上,加剧了农业女性化趋势。 张凤华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指出农村女性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角色。[1]贺萧在其《记忆的性别》一书中批判女性被禁锢在田地里进行单纯的体力支出。[2]不可否认,留守妇女从事农业生产播种使妇女从固定的家务操办中得以解放。 然而,伴随第三产业等新兴行业的培育发展,农业女性化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留守妇女的就业问题。 一方面,当前,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水平并不高,新型农业技术推广实施不到位,进行农活劳作的妇女们主要进行单纯的体力支出。 虽能获得一定的收入,但微薄且没有保障,还大量占据妇女的自我可支配时间。 另一方面,有意就业的留守妇女在实际求职过程中,遭遇许多不平等对待,与高质量就业愿景背道而驰。 农业女性化是男女社会性别角色差异、 非农转移机会不均的结果,留守妇女受到自身、 家庭、 传统文化、 社会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实现就业或处于低质量就业状态。 她们面临着求稳、 不敢择业的胆怯心理、 家庭照料与经济独立间的抉择、 较低的教育文凭与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导致无法找到心仪工作、 落后的性别责任分工模式影响岗位层次和福利待遇、 工资薪水少甚至拖欠、 社会供给的就业机会和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 加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一些留守妇女患有大大小小的妇科疾病、 地方病、 慢性病,严重威胁着她们的健康和劳动能力。
近几十年,社会对留守妇女群体的关注越来越多,对该群体的研究也逐渐增加,但聚焦于促进留守妇女职业转型进而帮助妇女实现自我价值的议题并不多见。 基本上是从男女两性差异为落脚点的事实描述和原因分析,未能提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对策。 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夺取全面顺利,乡村迎来史无前例的新发展机遇。 本文立足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视角,以增权理论为基础,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采用访谈法和H县L村的留守妇女和村干部进行深入的询问交流,发现当地留守妇女在就业中遭遇的实际困难,以期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针对性地为她们创造更加多元的就业机会,帮助她们高质量就业。
留守妇女高质量就业是提升自我效能的主途径之一。 宏观上看,这里的高质量可理解为工作本身代表的利益价值量,工作主体对工作内容、 工作福利产生的满意度以及社会对该工作的评价与认可。 一份好的工作是三个指标的综融体现,任何一面出现偏差,就不能说女性真正实现高质量就业。 具体而言,高质量就业意味着留守妇女应具备市场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让自己有和他人竞争并胜任职务的能力,不断汲取更新换代的知识技能,与社会发展同步接轨。 同时,高质量就业还意味着留守妇女在工作场所中的稳定适应状态,产生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满足和成就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而不是陷入痛苦无力的心理漩涡。 此外,社会对留守妇女积极工作的支持认可、 良好的环境待遇也是促进她们克服困难不断进步的动力。 留守妇女高质量就业是针对目前女性就业困难重重的现实情况提出来的目标愿景,社会工作专业中的增权理论与这一目标不谋而合,心理-能力-环境三维增权能有效助力留守妇女高质量就业。
增权也称作赋权增能,主张帮助弱势群体时强调服务对象的优势潜能,而非关注其问题和缺陷; 认为无论个人、 家庭、 群体、 组织、 社区有多么的无能力和资源匮乏,都可通过内外层面的努力得到改善。 增权是一种助人过程也是一种实践方式,它的直接目标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弱者”能力以适应、 影响、 掌控其所在场域,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资源权利不平等的分配结构,达成社会的公正稳定。 需指出,增权与无权、 权利概念紧密相关,正是“无权”使人产生的无权感导致弱势群体心理上消极懈怠的固化,陷入恶性循环。 根据增权理论,若要改变不利处境,要从无权走向增权,即通过增加权利的方式重新调整资源分配机制。 这里的权利不仅包括有形的客观存在,也包含主观能动性。[3]留守妇女未能有效就业正是内因外因交互影响的结果,她们一定程度上属于无权的被管理者。 无论是内化于心的自卑胆怯还是外在的非支持性环境,都表明留守妇女所持的权利不足以支撑其改变现状。 经增权理论指导,留守妇女顺利实现就业并有机会从事更加多元的岗位职务,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女性的主体价值地位,激发其自立自强的信念; 另一方面,需外部提供优惠政策和充足的岗位选择,这对想要就业的留守妇女而言无疑是极大的鼓励与支持。
2.2.1 心理增权
留守妇女对就业的心理反应会直接影响其择业动机,她们之中的大多数面临相似的心理困境,同质性较强。 丈夫的外出务工,积存的压力不能及时倾诉,缺乏亲密关系的支持与陪伴。[4]农业生产活动也因男性离家的“缺位”全部落到女性一人身上,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的义务更是日常生活的重心。 笔者在H县L村实地走访询问时发现,这些30多岁的留守妇女对自主创业、 未来就业愿景的期待不高,认为自己没有足够精力外出务工,经济上依附丈夫打工的收入,加上受传统家庭观的束缚,追求“安稳生活”,面对就业缺乏尝试信心,这种畏难情绪是导致留守妇女就业率低的重要原因。 顺利就业的前提是帮助她们做好积极的心理建设,主观上认清潜在优势,愿意就业并采取正确行动,逐渐提高自主地位和所持资源,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机会。
2.2.2 能力增权
当今社会,无论城乡,无论男女,未能就业或失业的原因之一在于能力欠缺,这是个现实性问题,市场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需要的从来都是能力强者。 留守妇女的文化素养普遍较低,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培养,没有接触过相应的工作必备技能,职场抗压能力弱。 一些留守妇女长期待在家中,只跟附近邻里走动,圈子狭小,社会关系网络简单而固定。 在走访H县L村时观察到,当地女性主要有居家照料、 农活打理、 个体经营小本生意、 去临近乡镇企业打工等几种生活方式。 虽然不少妇女通过自己劳动赚了一点钱,但主要从事着传统经验型、 简单易上手、 低技能的工作。 留守妇女要想获得更多的工资收入来保障生活质量,需通过不断地锻炼学习、 实践反思达到能力的增权,以适应工作环境,由弱变强。
2.2.3 环境增权
人是生物体,也是社会人,人与环境相互影响相互改变。 某些群体的遭遇,不仅和个体特征有关,如性格、 从事工作、 家庭环境、 同伴关系、 过往经历等,同时,也与社会因素紧密相连。 社会给留守妇女贴上的负面“标签”、 刻板化的印象评价、 提供机会的多寡直接影响她们未来的发展前景和社会结构中的分层地位。 当前,工农城乡关系尚未理清,资金、 人才、 政策、 社会保障资源倾斜于城市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加之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偏见,分配给留守妇女的岗位更加缺乏。 客观条件不具备,主观行动难免费力。 留守妇女想要高质量就业,需要社会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和权利给予,让她们感受到尊重和平等的性别待遇,激发起积极性,产生有权感,摆脱职业困境。
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背景,为促进留守妇女就业、 发挥自身力量提供广泛的契机与平台。 但纵观我国各省留守妇女的生存现实,面对当前激烈的岗位竞争环境,留守妇女在乡村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与就业率低、 遭受歧视呈现出悖论,情况不容乐观。 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帮助解决留守妇女就业问题,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3.1.1 文化水平较低引发的低质量就业
封建社会里,妇女群体被视作没有独立人格的非人化群体,在政治和教育层面没有与男性相平等的权利。[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基础教育普及工作,文盲人数显著下降,但总体上,农村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落后于男性和城市女性,科学文化素质仍然偏低。 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多集中在初中水平,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里处于被选择、 易替代、 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 选择低层次的岗位等境地。 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与女性就业成正相关关系,即农村女性文化程度越高知识储备愈丰富,其就业率也相对较高。[6]对已就业的留守妇女而言,她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极其有限,主要通过前辈等有经验者言传身教获得临时性的学习机会,未受过正规系统的职业课程培训就直接上岗工作,对技术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比较差,制约了她们思维意识水平的提升,加剧留守妇女就业危机和劳动力过剩问题。
3.1.2 就业动机不够强烈
作为农业大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即“个体农民经济”具有封闭分散、 生产规模小、 精耕细作的特点,以男耕女织的方式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形成了特定的农耕文化。 “男主外、 女主内”,女性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男尊女卑等传统思想深深植根于女性意识之中,造成她们落后消极狭隘的人生观,缺乏独立自主和创新就业的想法。 遇到各种事情,往往第一时间寻求自己丈夫的意见,心理承受能力、 应对化解风险的能力较差。 即使一部分留守妇女有就业意愿,每天长时间的家务劳作占据其大量时间精力,诱发时间稀缺性,抑制了留守妇女非农就业的决策与行为,降低了女性的非农就业率。[7]
3.1.3 工农产业关联性不高导致就业机会缺乏
以工促农、 工农互促建立在工业产业发达强有力的基础之上,是产业不断升级优化的结果。 乡村振兴,如果没有较为坚实的产业基础,经济发展的水平与质量就难以提升。 农业生产季节性和周期性的要求以及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新兴农业技术设备相对落后、 涉农产业发育不足、 特色农副产品品牌创立及产业化经营水平、 物流水平较低、 缺少市场经济历练等因素限制了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 加之,女性受体能、 传统性别劳动角色分工体制、 现行职业制度安排影响,留守妇女的非农产业转移在速度和质量上明显落后于男性。 家中男性转移出去以后,女性不得不承担起农业生产,农业越来越成为农村女性的主要活动,“男耕女织”逐渐变成“男工女耕”模式。[8]
3.1.4 留守女性就业权益保障滞后
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妇女就业权益问题的法律法规,社会中很多妇女在就业过程中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甚至被严重侵犯。 企业拒收女工、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不同酬、 有能力晋升岗位却因女性的性别角色身份受到歧视、 高层决策管理层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工资发放不合理甚至拖欠、 女职工怀孕被辞退或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其中,一部分女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知自身有何权益; 一部分部分女职工明知被欺压但为了养家糊口而忍气吞声,不敢反抗; 只有一小部分女性劳动者在自身权益遭到严重损害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诉讼。 但事实上,即使女职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一个人对抗一个企业犹如蚂蚁对抗大象,力量实在太小,最后事件往往无疾而终或者得到微薄的补偿。 农村社会里,女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淡薄,起诉无德违法企业的情况更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实质上是由于对劳动力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而造成的。
3.2.1 传统性别观念根深蒂固
古代社会里,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对女性带来极大的压迫和限制。 女性自小被教育树立强烈的家庭观,即操持家务、 服侍长辈、 照顾夫子是一个妇女最大的责任和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思想得到解放,接受了许多新兴的信息和观点,如确立并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走在时代前沿。 但是,传统的男女性别角色分工模式仍深入人心。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开放程度不高,导致在这种“相对狭隘闭塞的圈子里”的留守妇女仍依照传统风俗规范约束自己,认为女性没必要外出务工,家庭才是生活的核心。 此外,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普及和教育资源远不及城市,农村孩子的教育一直是个问题。 在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且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下,父母往往会选择让男童上学,期盼儿子有出息支撑整个家庭,做出不利女孩的选择。 教育是影响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村女性人力资本投资的不充分使得她们文化素质较低,在劳动力市场中不具竞争力,非农产业转移困难。
3.2.2 乡镇企业就业岗位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加之疫情影响,失业人数逐渐增加。 从需求侧来说,人们需要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来满足日常开销使得生活得以持续运转。 然而,待业需求多、 岗位供给少加剧了社会矛盾。 农村地广人稀,大量资源尚未充分开发,村民一般从事小型的农业生产、 开采煤矿、 修建房子、 打零工等低收入工作,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收入增长机制。[9]H县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铁矿和石灰石等 20多个矿种储量巨大,但开采煤矿的工作显然不适合农村妇女,且连续多年的开采导致矿产资源大量减少、 环境污染严重,亟待进行产业转型。 H县第一、 第二产业发展较为完备,第三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H县L村地理位置处于 Z镇,交通便捷且经济条件较好,村民生活舒适安逸。 笔者从L村的妇女主任那里得知,L村目前有3 900多人口,女性有 2 000多人,占比多于男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 非农产业转移高于女性的情况。 村中一部分留守妇女在家中带孩子没有就业,一部分妇女在附近服装厂、 餐饮饭店就业或者个体经营超市、 水果、 数码店等,月平均收入两三千左右。 在询问该村未来是否有招商引资、 产业转型或对妇女提供正规就业培训时,负责人回答有计划正在筹备中,说明目前L村新型职业岗位开发培育不足,女性依旧从事单一的职业活动。 更严重的是,企业拒收女工现象比较普遍。 女性承担着繁衍后代“劳动力再生产”的职能,孕育生命阶段往往是一个女性精力最充沛的时期,但却因劳动力再生产影响了自身劳动就业行为。 企业在资本利益驱动下为了降低雇佣成本,会减少女职工的录用。
3.2.3 中介组织信息不畅
对一部分有条件就业的留守妇女而言,她们面临着选择就业的难题。 由于农村就业机制和就业渠道不完善,她们获得就业优惠政策信息的难度远高于城市女性。 一方面,留守妇女长时间待在家中,对外界环境的感知程度比较弱; 另一方面,农村民政部门、 劳动部门、 妇联组织、 就业机构和就业信息网络平台搭建等工作的滞后,使留守妇女的就业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 地方出台的政策文件,因传递下发过程中的纰漏、 理解偏差影响了信息的接收。 中介组织联结着大量资源与希望从业的女性,如何做好桥梁组织工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留守妇女带来机会,是就业组织值得反思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主张将性别平等落到实处。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要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消除针对妇女的偏见、 歧视、 暴力,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 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最大限度调动妇女的积极性、 主动性、 创造性,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
留守妇女实现高质量就业,良好的生理、 心理、 家庭、 能力、 机会、 环境条件缺一不可,而积极的心理素质则是成功的关键。 首先,需要破除封建落后的传统性别意识,重构积极向上的正面性别角色,把愿意工作的留守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认可女性自主地位、 尊重女性自决权利。 其次,鼓励留守妇女自立自强,创新创业。 故步自封、 不敢尝试、 畏难退缩的心理需要摒弃。 在当前中国广大农村留守女性数量超过男性的背景下,留守妇女自身的优势就显现出来。 比如,女性孕育生命繁衍后代的神圣职能,满足了市场对于劳动力的需求,足以肯定女性在社会中的价值地位。 又如,女性拥有天然的耐心细致、 包容共情、 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具备独特的性别优势。 再如,当今社会职场中,“女强人”的身影越来越多,她们展示出的斗志昂扬、 自信勇敢的精神面貌十分让人钦佩。 因此,面对就业,留守妇女不应该产生胆怯顾虑、 自我否定的心理行为,而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主观上信任自己,扬长避短,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做出积极的心理暗示,迎接工作中的挑战。
社会工作的宗旨是“助人自助”,通过帮助服务对象理清困境,激发内在动力,提供专业建议,逐步帮助案主解决困难,实现自我。 乡村振兴的背景下,需要调动广大留守妇女积极投身于乡村建设中来。 社会工作者可运用个案工作、 小组工作、 社区工作三大专业方法帮助留守妇女缓解精神压力,通过链接社会中的各种资源及时传递给女性,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向妇女们传授从业的专门知识,提高人力资本和自信心理,做到自我增权。 社会工作者依靠这些基层工作的经验,能有效发现留守妇女从业过程中的动态情况,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倡导。 妇联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机构,促进妇女就业责无旁贷。 地方妇联要加快自身建设,为留守妇女介绍适合她们的工作岗位,扮演好中介人的角色,增强与她们的互动; 将她们和企业联结起来,建立完善的网上就业信息查询服务,一定程度上可缓解女性寻找工作时的焦虑情绪、 提高效率。 此外,要与劳动部门、 医疗卫生部门、 社会工作者紧密联动,切实维护女性职工在企业中的利益,保障女性的安全健康,为留守妇女就业保驾护航。
4.3.1 落实政府行政职责
政府扮演着权利资源者的角色,其行政职能可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法规政策的颁布、 决策的施行,决定着某一群体利益的得失。 留守妇女求职过程中的受阻以及劳动权益受侵犯,暴露出妇女法律在顶层设计或具体操作步骤中的纰漏。 只有政府重视留守妇女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和就业动态情况,加大农村社会福利的投入力度,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企业才不敢肆意妄为。 因此,政府应考虑农村地区女性就业的特殊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出妇女就业的指导方案[10],落实维护留守妇女就业权益的法律法规,减少规避损害女职工权益的事件,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合理分配劳动资源。
4.3.2 加快农业产业升级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城乡二元分割体制阻碍了城乡融合一体化进程,乡村的振兴,需要将城市中的资金、 技术、 信息、 科技等要素适当向农村倾斜,使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公平自由地交换流动[11],打破城乡交易壁垒,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换代,增强农村的就业吸附能力。 与第二、 第三产业相比,传统农业生产耕种模式收效甚微,通过引入新兴农业技术设备,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将农副产品的生产与包装、 运输、 销售进行一体化,延长产业链,引入市场机制,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留守妇女就业机会以增收创收。 农业女性化并不意味着农业生产的落后,相反,通过对她们的知识培训,传授耕作、 病虫害防治技术,同样可以提高生产力,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需要注意,近些年来,我国网络电商销售发展势头十分迅猛,一场直播卖货产值上千万上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商品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通速度,突破地域限制,减少资源浪费,给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带来启发。 农村地区交通不便,偏远闭塞,很多地方优质特产如茶叶、 水果果干、 肉类食品等因卖不出去而白白浪费,给农民的收入带来沉重打击。 若能打开网络销售方式并邀请一些有名气的主播直播带货,尝试一段时间积累经验后,农民种养殖的产品销售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这些新业态拉近了妇女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实现乡村发展与妇女自我发展同步协调。[12]
4.3.3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观光旅游业
我国乡镇企业始于20世纪50年代,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对农村经济相关产业的带动效果明显。 乡镇企业一般距离村庄不远,且餐饮、 娱乐、 家政服务、 食品加工等岗位十分适合留守妇女从事,同时兼顾家庭和事业,实现就近就业和居家就业。[13]因此,地方政府应鼓励积极创办乡镇企业,提供资金、 减税、 降低门槛等优惠政策,使乡镇企业拥有更多资源以平稳运转,吸纳更多的女性劳动力,帮助留守妇女实现就业。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观念的转变,城市里的中青年劳动者工作生活压力比较大,周末等节假日往往选择去附近的景区休闲放松。 农村恰好利用本地优势,凭借优美独特的景色,民风淳朴的地域文化,大力开发旅游业吸引城市中前来旅行的人们。 旅游业季节性特征,方便女性兼顾农业生产。 留守妇女可以负责接待旅客,介绍村子里的著名景点和地方文化,让旅客体验农家生活。 同时,带动农村酒店、 交通、 饮食、 商店等行业经济,促进留守妇女非农就地转移,解决一部分妇女就业问题。 实现“发展一个产业、 带动一方经济、 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
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对城市与农村、 工业与农业关系的有益梳理,城乡之间的双向互惠有利于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必将带来许多新模式、 新业态。 当下,妇女成为农村建设发展的半边天,而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一人力资源、 调动她们的就业积极性成为重中之重。 对有意就业的留守妇女来说,能够与时俱进,提升就业能力,顺利进入劳动市场是自我肯定、 激发主体意识、 创造自我价值的一种方式,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本文基于增权理论,针对留守妇女低质量就业的困境,从“心理增权-能力增权-环境增权”三重维度出发,构建出高质量就业的现实路径,这需要女性自身、 企业组织、 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本文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对留守妇女的就业建议从广义角度而提出,未能适用于所有人,留守妇女个性化的就业需求和匹配将是今后研究探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