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生活的层次、维度和领域

2022-12-06 10:54左家辉
关键词:人格维度家庭

江 畅 左家辉

(湖北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哲学家历来大多把好生活等同于幸福,而把幸福又理解为圆满的善或至善,如此一来,好生活只有一个标准。然而,自古至今,好生活始终都存在着层次的区别,不仅整个社会人们的好生活存在着不同层次,同一个人的好生活也通常是从低层次进至高层次的,不过,大多数人会停留在较低层次而无意追求较高层次。最高层次的好生活才称得上最好的生活,最好的生活有时被称为至善,更多的时候被称为幸福。研究好生活需要对好生活的不同层次作出区别,同时,好生活有不同的维度,不同层次的好生活其维度也不尽相同。好生活作为生活,通常被划分为不同领域,好生活是由不同领域的好生活构成的。好生活的领域与好生活的维度不同,它们是贯穿整个生活的,不会因为层次的不同而不同。

一、好生活的层次

好生活是人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不断得到好的满足的生活,因此,生活好不好的关键在于需要能否得到满足。经过长期的进化,人的需要已经成为一个系统,包括不同的层次和维度。需要的不同层次决定着好生活的不同层次,需要有多少个层次,好生活就相应有多少个层次。按照马斯洛的观点,人的需要包括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前四个层次大致上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生存需要,也是马斯洛所说的基本需要,后一层次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发展需要。享受需要不是一个层次,而是依赖于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两个层次,可以说是从这两个层次需要派生出的一种需要,它以享受意识作为前提,通常是在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满足之前产生,而且人们有可能是出于享受需要才去谋求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的满足。我们可以大致上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讨论好生活的层次。好生活不仅要求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满足,还要求享受需要的满足。从个人的角度看,只有当他享受需要得到满足时他才会感受到自己的生活之好,不过,从社会的角度看,一个人的生活好不好主要看他的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是不是得到了满足。社会成员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满足的状况才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成员生活好不好以及社会本身好不好的客观依据。

参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好生活可以划分为生存需要满足层次上的好生活和发展需要满足层次上的好生活两个大的层次。前者是低层次的好生活,可简称为生存层次的好生活;后者是高层次的好生活,可简称为发展层次的好生活,这两个层次的好生活又可以划分为更小的层次。生存层次的好生活可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把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划分为一个层次,这个层次可称为好生活的底线层次;把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的满足划分为一个层次,这个层次可称为好生活的基础层次,这个层次包含前一个层次,因而它们也就是好生活的生存层次。发展需要即自我实现需要,从逻辑上看包括人性充分现实化为人格的需要(即形成完善人格的需要)和完善人格得到充分发挥的需要两个层次,发展层次的好生活似乎可以划分为完善人格形成需要得到满足的层次和完善人格发挥需要得到满足的层次。但是,完善人格需要得到满足,即形成完善人格,只是好生活的主观方面,只有当其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成为现实的好生活,而且完善人格的形成及其发挥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因此,可以把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考虑人格完善需要得到满足的好生活,从人格完善的程度将其划分为人格健全(高级层次)、人格高尚(最高层次)两个层次。这样,好生活总体上可以划分为底线层次、基础层次、高级层次、最高层次四个基本层次,前两个层次属于生存层次的好生活,是低层次的好生活,后两个层次属于发展层次的好生活,是高层次的即真正意义上的好生活。如果用儒家的术语加以表达,达到好生活发展层次的人是君子乃至圣人,其中达到高级层次的是君子,达到最高层次的是圣人。对于达到基础层次好生活的人,儒家没有专门的术语,我们可以称之为常人,其中具备底线道德素质(主要是良心)的人可称为好人,而不具备底线道德素质的人可称为恶人,大致上相当于儒家所说的小人。达不到起码层次好生活水平的生活就是坏生活,生活在这个层次的人是苦人,苦人通常也有道德上的善恶之分,可分别称为苦善人、苦恶人,苦恶人可划入我们所说的恶人范围。

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好生活的底线层次或起码层次。这个层次的好生活是指人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能得到充分满足。就生理需要而言,维持正常生命活动和延续所需要的食物、衣物、住房、用品、淡水、空气、睡眠、性等能得到充分的满足;就安全需要而言,有稳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其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有稳定的工作或有可靠社会保障(包括失业、伤残、大病、退休等方面的基本保障),没有恐惧和焦虑。这个层次的好生活,大致上相当于我国2019年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主要目标,即不愁吃、不愁穿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这样一种好生活是起码层次的好生活,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有贫困人口脱贫的今天,全国人民都达到了这个好生活层次。然而,全球贫困人口还有8亿人左右,他们尚未达到这个好生活层次。

好生活的底线层次主要是好生活的物质层面,而好生活的基础层面则是在此基础上基本的情感需要得到满足。前者主要是基本生存需要能得到满足,后者则除了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外,基本情感需要也能得到满足。好生活的基础层面的前提是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同时对家庭、社会(国家)以及工作单位、社会组织(如政党、社团等)有归属感,能得到家人、朋友、单位、组织、社会的关心和爱护,也能表达自己对他们的关爱,同时尊重他人也得到他人的尊重,有自信心和尊严感。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所有正常人都能够达到这个层次的好生活,但是并非所有的人都达到了这个层次。

人类文明的进步,尤其是近代以来的现代文明进步,主要体现在生理需要满足的层面,人的生理层次的需要被过度开发和刺激并不断得到花样翻新的满足,导致人的情感层次需要逐渐隐退或被压抑。人类的情感需要是与人类一起诞生的,与生理需要的历史一样悠久,其能量十分强大,但在短短的几百年内,人类极快地对这种古老的潜能弃之不顾,使其心理能量得不到正常释放。于是,这些能量就常常以曲折的形式释放出来,这就导致了许多心理疾病的流行。我国目前不少人的心理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患抑郁症、失意、有失败感或挫败感、心灰意冷等,原因就在于基本的情感需要没有得到必要的满足。这些人虽然已经具备了达到这个好生活层次的前提,即基本生存需要得到了满足,但在归属感方面、得到关爱或尊重方面、关爱或尊重他者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很复杂,社会或职场不公平、工作和生活压力大、个人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个人心理调适能力弱、个人品质或人格存在缺陷等,都会使人的基本情感得不到满足。我国社会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社会成员才能普遍达到生存层次的好生活,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个人必须具备底线道德素质,也就是要具有起码的德性和德情(即道德的情感),尤其是良心。

一般来说,一个人基本生存需要能够得到满足,具备底线道德素质,而且有好家庭、好职场、好社会,他就可以达到生存层次的好生活,而一个人要达到发展层次或自我实现层次的好生活,他就得追求人格完善,并能通过人格修养实现人格完善。一个人达到了人格完善就能够过上发展层次的好生活,人格完善是发展层次好生活的内涵。完善人格或自我实现的需要一般是以生存层次的需要得到充分满足为前提的,也就是以过上生存层次的好生活为前提。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现实中也存在不少生存需要尚未得到充分满足就产生了完善人格的需要并开始追求人格完善的情况。有些人是通过完善人格的需要得到满足从而使自己获得更充分的满足生存需要的资源,进而更有效地满足自己的情感需要。

人格完善的前提是人格道德,人格只有是道德的,人才能过上人格完善意义上的好生活。一个人只有人格是道德的,他的人格才可能是完善的、高尚的,相反一个人人格是不道德的,他的人格不仅不可能完善和高尚,还有可能是畸形的、扭曲的、病态的。人格道德实质上就是道德素质高,它是以具备底线道德素质为基础的。所谓底线道德素质,就是具备善良、诚实、正直、负责和感恩等最基本德性以及具备良心这种最基本德情。人格道德则不仅指人格在性质上是道德的、善的,而且指具在正确的价值取向,能服务于个人更好生存,能妥善处理个人与他人、群体和环境的关系,实现两者的利益共进。人格道德不仅要求作为人格构成要素的品质是善的,即德性的,而且人格的德性品质本身是完善的,不仅包括基本德性,而且包括派生德性,是一个完整的道德人格。人格道德还体现为情感是善的或德情的,不仅包括具有良心这种最基本的道德情感,而且还具有道德感及其他高层次的道德情感(如关爱、仁爱、博爱等)。人格道德也体现为人的理智德化为道德智慧,并能运用智慧这种调控机制在不同情境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以确保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正当的。具备底线道德素质的人是好人,而道德综合素质高的人则是君子乃至圣人。苏格拉底、柏拉图把德性等同于幸福,足见人格道德对于人的好生活的重要意义。

人格健全的好生活是发展层次好生活的第一个层次,即高级层次,达到这一层次的人大致相当于孔子所说的君子。人格健全主要指人格的各种构成要素及其结构是健康、完整、协调一致和前后一贯的,人格的各个要素没有缺损和障碍,不存在变形、扭曲、冲突和异化的情况。具有健全人格的人是全面完整的人,具有自我同一性,是一种统一稳定的自我。显然,这样的人的生活不是一般意义上好的,而是最好的,是圆满的、完美的、幸福的生活。一个人人格构成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因素缺乏或者不正常、不健康,他就不是人格健全的,他的生活就不是好的,甚至是坏的。比如,一个知识贫乏的人就不能说他人格完善,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也不能说他人格完善,一个有自私、贪婪、冷酷、懒惰等恶性或恶情的人更不能说他人格完善。这样的人当然不会过上发展层次的好生活,甚至也不能过上生存层次的好生活。

人格健全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通过修养获得的或开发出来的。每一个正常人都具备人格健全的潜能,但这种潜能只有通过个人的涵养锻炼才会形成。用马斯洛的话说,这个过程就是人产生自我实现需要并给予满足的过程。人格因素任何时候都有可能由于外在因素和自身因素而发生问题,高层次的好生活因而也是非常脆弱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健全人格形成后要始终给予呵护,只能促进其进一步完善,而不能让它衰退或受损。这样一个呵护和进一步完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修养的过程,因此人生的修养是永无止境的。

人格高尚的好生活是发展层次好生活的第二个层次,也是好生活的最高层次。人格高尚不仅指人格整体上达到了最高的层次,人格健全且其中的每一个要素都达到了最大的程度并且高度协调一致,而且具有很强的自我调适能力、自我塑造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因此,人格高尚的重要体现是具有智慧,人格高尚的人就是智慧之人。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历来都重视人格中的品质,把品质的高尚等同于人格的高尚,这是传统社会过分推崇道德导致的一个偏见,当然也表明道德高尚是人们最期盼的,也是最难的(因为传统道德往往意味着自我牺牲)。实际上,人格高尚是指整个人格高尚,而不是指某一个人格因素高尚,只是德性在人格中具有特殊地位,所以人们通常将德性视作道德人格。由此看来,可以说德性高尚就是道德人格高尚。

人格健全是人格完善的一个横向维度,人格高尚则是人格完善的一个纵向维度,而且是以人格健全为基础和前提的,因此人格高尚蕴含着人格健全。一个人要达到人格健全已属不易,而要达到人格高尚则更难。达到这种境界,过上这种好生活,不仅要经历更为艰苦的涵养锻炼,同时还要有充分的经验积累、丰富的人生经历。

二、好生活的维度

我们将好生活区分为四个层次,四个层次都有自己的不同维度。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维度不同,主要体现在第二个层次在第一个层次之外增加了基本情感满足这方面的内容。第三个层次和第四个层次的维度是相同的,但几个维度的要素在达到的程度上有差别,且不同要素之间关系的协调也在程度上有差别。第三、四两个层次的维度不同于第一、二两个层次的维度,但与第二个层次的维度有着密切关系。

第一层次的好生活有两个维度:一是生理需要满足所需要的资源;二是安全需要满足所需要的条件。

生理需要满足的维度可以细分为吃、穿、住、行、用、玩、医、性八个主要方面。在现代社会,性以外的其他需要的满足(即基本生存需要)都是与人终生相伴的,人生任何时候都会产生这些需要,这些需要都要得到满足。这些需要的满足有几个特点,这些特点是值得高度注意的。

第一,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基本上不是个人自己能提供的,而是社会提供的。在现代社会,社会分工极其复杂,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源几乎都是通过诸多社会分工环节最终为个人所消费。比如,满足吃的需要的食物,最初的产品主要是农民生产的,但需要经过诸多加工、流通环节才能最终成为个人消费的食品,还有炊具、配料等需要工厂提供。总之,仅靠个人甚至家庭已无法完全满足个人吃的需要。

第二,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大多是以货币为流通手段通过交换获得的,货币对于拥有它们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货币是文明社会人们获取资源的主要流通手段,而在市场经济社会,货币则几乎成为了唯一的手段。一个人或家庭不拥有货币,就不能获得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

第三,由于货币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因而人们可能会对货币产生崇拜,形成无限占有货币的贪婪恶性。在文明社会,货币通常可以购买一切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货币因为具有这种神奇的力量,所以人们会对货币产生崇拜心理。在中国传统社会就有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说法,当今更有官员为了占有尽可能多的货币甚至敢冒“杀头”的危险。

第四,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并不需要很多的资源,但满足由这些需要生发出来的奢侈欲望所需要的资源却没有限度。实际上,任何一个人并不需要很多资源就可满足自己的基本生存需要,但由于基本生存需要可以恶性膨胀为奢侈欲望,而这些欲望是没有限度的。在今天,人们出行买一辆20万元左右的小汽车就极为方便,但一些人却要去买几百万元一辆的小汽车出行。今天许多人都把满足奢侈的欲望、过上豪华的生活理解为好生活,这是对好生活的严重误解。奢侈欲望的产生及其满足是导致当代许多问题的直接原因,比如官员的腐败、环境污染等。

性需要的满足具有不同于以上基本生存需要满足的特殊性,其情形也十分复杂。性需要原本是人类为繁衍后代而在进化过程中产生的,但后来越来越不局限于繁衍后代,而成为了人的一种强度极大的享受需要或享受欲望。性欲(亦称“性爱”“情欲”)并不是像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与人终生相伴的。在青春期到来之前,人没有性欲,人老了性欲会慢慢弱化。不过,性欲的满足由于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可能使老人(尤其是男性老人)长期维持性欲,尽管实际上没有了性需要。从人类历史看,婚姻可满足性欲的需要。人类的婚姻经历过复杂的演化,从婚姻对象看,乱婚制、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是其主要形态。今天普遍流行的一夫一妻制对性欲满足的限制较大,因而出现了许多婚姻以外的满足性欲的方式。婚姻是性满足的最方便、最经济方式,但并不意味着只有婚姻才能获得最好的性满足[1]。

性欲一般来说需要异性对象来满足,但到了现代社会,性欲也可能由同性对象来满足,同性恋开始被视为人的权利。随着现代文明的到来,性欲满足也不一定需要性对象,各种性具(亦称性工具、性用具、情趣用品等)可以替代真实的性对象。性欲也可以通过各种情色产品(如情色图片、情色电影和视频等)来满足。就性对象而言,也不局限于配偶、情人、性伙伴、妓女或男妓,今天还有各种性服务方式,如线上陪聊、线下陪睡和色情保健等,今天还出现了仿真性机器人,所有这些都是满足性欲的方式。性欲是一种强大的能量,在性十分开放的今天,仍然有的人明知强奸是重罪而去冒险,古希腊历史上的十年特洛伊战争就是因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王后海伦导致的。不过,性需要或性欲得不到满足一般不至于使人无法生存,而人却会因为一些基本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很快死亡(如空气、食物等)。

基本生存需要在转化为基本生存欲望时,也有可能转化为生存层面的享受需要。当生存需要得到起码的满足且产生享受意识时,享受需要就会产生,生存欲望就会转化为享受欲望,而当奢侈欲望出现后,这种享受欲望就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奢侈欲望是以享受欲望为前提的,奢侈欲望意味着享受欲望。比如,吃饭本来是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但当人们讲究吃美味佳肴时,那就意味着其动机已经不是生存的需要,而是享受的欲望。从这种意义上看,享受需要其实是与享受欲望同一的,就是说,享受需要实际上总是以享受欲望的形式出现的,这是生存层次的享受需要与基本生存需要的不同之处。

相对于生理需要满足主要靠资源而言,安全需要的满足主要靠条件,当然,这种条件实际上也是资源,不过主要是社会的资源。这两个层次需要的满足之间的基本区别在于,前者是消费性的,后者是保障性的,主要是人的安全不会受到威胁以及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能及时得到救护。两个层次需要的满足还有另一个重要区别:安全需要在很多情况下是隐而不现的,只是在生存安全受到威胁或生存受到伤害时,这种需要才会出现,而且满足这种需要特别迫切,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时,人们就渴望自己不要感染新冠病毒。正因为如此,许多人常常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需要,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其结果给自己的安全造成重大损害。

安全需要满足的维度的情形比较复杂,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从个人的角度可以把安全需要大致上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相对于身体伤害而言的人身安全,二是相对于财产被损害而言的财产安全,三是相对于生老病死而言的保障安全。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主要有战争、内乱、自然灾害、犯罪、意外事故(包括劳动中的意外事故和日常生活中的交通意外事故等)和恶性疾病等。对于这些安全的威胁,从社会的角度看,既需要国防力量强大、社会稳定、犯罪率低、有完备的社会救助机制等,也需要在出现这些威胁时能够作出积极、快速、有效的救助反应;从个人的角度看,主要是个人要增强危险意识,任何时候都注重自己的安全,遵纪守法。对财富安全造成威胁的主要是犯罪,包括盗窃、抢劫、诈骗以及现在网上的各种欺诈活动等,也包括灾害对财产造成的损害,如极坏的天气、火灾、水灾和泥石流灾害等。对于这类灾害,既需要社会有维持良好秩序、有力整治乱象和对灾难作出快速反应的能力,也需要个人能够有效地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保障安全需要主要有就业、失业保障和大病救治等方面,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依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要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并且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找到适合自己专业和才能的职业;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失业、大病救治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人们对失业和大病的忧虑。

第二个层次的好生活,即基本情感需要得到满足,主要有三个维度:一是对所属的共同体有归属感;二是自己得到他人的爱;三是得到他人的尊重。这三种基本情感都是有对象的,第一维度的对象是各种共同体,第二维度和第三维度的对象是他人。在社会正常的情况下,这三个维度的需要满足主要取决于个人自己。

就归属感而言,归属的对象主要是家庭和社会(国家),一个人的家庭归属感要得到满足,就需要他认同家庭,真正把家作为自己的家,把自己当作家庭主人,并积极为家庭作贡献。如果一个人不这样,把自己当成家庭的宝贝或客人,只想“啃老”或抱怨父母,而不为家庭和睦出力,那就不会认同家庭,当然也不会有归属感。对于社会亦如此,一个人不把自己当作社会的主人,而是当作社会的客人或服务对象,只想得到社会的福利、保障和照顾,稍不称心如意就抱怨,更不考虑自己对社会的贡献,那么,这样的人自己对社会不认同,也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同,他当然也不会对社会有归属感。所以,个人对共同体的归属感取决于他对共同体的认同感,而认同感又取决于个人是不是把自己当作共同体的主人,是不是把共同体对自己的好坏看作是自己也有责任的。当然,共同体有时也确实有问题,而自己又无可奈何,如一个小孩遇到了一个对他冷酷无情的后妈,或是人们生活在极度不公的社会里,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对家庭和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都不可能形成。针对这种自己无可奈何的情况,自己就需要进行适当的情感调适,通过其他途径的满足替代归属感需要的满足,比如,一个人去当志愿者,为共同体或为环境保护做些有益的事情,就可以补偿归属感的缺乏。

就爱而言,既有自爱的需要也有爱人的需要。自爱的需要只能由自己来满足,别人不可能来代替。如果一个人不自爱,谁也满足不了这种情感的需要,当然别人可以给他一些规劝,劝他要注意自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被他人爱的问题。爱一般来说是对等的或有条件的,除了父母、祖父母的爱通常是不对等的、无条件的之外,其他人的爱都需要自己给予爱或自己值得爱才能获得。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得不到他人的爱,那就得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你是不是给他人以爱。如果自己没有给他人爱,你就不要想得到他人的爱,而且这种对等性不会是当下完成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他人的爱实际上是一种爱的投资,它会得到回报,但不一定是当即的,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二是你值不值得别人爱。很多人得不到别人的爱,原因是自己不值得别人爱。自己不值得爱,除了可怜的父母之外还会有谁爱你呢?这种情况在谈恋爱时常常会出现,一个小伙子想方设法把自己的爱给一位姑娘,但别人不为之所动。如果不考虑这位姑娘心有所属,小伙子就要考虑自己值不值得她爱。在这两种情形下,得到他人爱的需要的满足可以说完全取决于自己,而不在于他人。

就尊重而言,其情形与爱有些相似。自尊不自尊完全是一个人自己的事,自尊需要的满足完全依赖于自己。得到他人尊重的问题如同得到他人的爱一样,也主要取决于自己。一方面,一个尊重别人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如果你不尊重别人,你就不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所以说,对他人的尊重就是对自己的尊重,这是尊重对等的原则。另一方面,一个值得尊重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很多情况下不会发生彼此之间的交往,但有些人还是能够得到他没有交往过的人的尊重,因为他们值得人们的尊重。例如,很多哲学学者都没有与康德本人打过交道,但这些学者都很尊重康德,这是因为康德在哲学上为人类作出了伟大贡献,而他终生未婚更显示他具有伟大的献身精神和人格魅力。如果一个学者因为他的学说存在某些局限甚至问题而很有理由地贬损他,那显然是对康德的不尊重,甚至是亵渎。

第三个层次和第四个层次的好生活是人格完善或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它们的维度是相同的,主要有观念、知识、能力和品质四个维度。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就必须有正确的观念、渊博而专业的知识、卓越的能力以及道德的品质,这四个维度需要的满足都是个人自身的,环境对它们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但一个人会不会产生自我实现需要及四个维度的具体需要以及是否去满足它们,最终都取决于个人自己,这也正是把它们的满足视为个人自我的实现的重要原因。

人是观念的动物,观念是人在生活中逐渐积淀的对事物及其规律的信念,如“太阳东升西落”。观念涉及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熟悉的有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幸福观、权力观、金钱观、生死观和荣辱观等。观念是人的思维定势,对人的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而观念存在着正确不正确的问题。观念虽然通常是在知识、经验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但人可以改变观念、更新观念、确立或树立观念,因此,一个人的观念正确不正确归根到底取决于个人。一个人产生观念正确的需要以及满足这种需要的过程,也就是个人不断保持对外开放、从外界吸取新的观念以及对已形成的观念进行反思、甄别、选择、取舍、更新和认定的过程,所以,满足观念正确的需要,就是要不断地更新陈旧观念,确立新的正确观念。人格健全与否、高尚与否首先取决于观念是否正确,而这又取决于是否有对正确观念的需要以及通过不断更新观念以满足这种需要。

人的认识结果会通过记忆以及媒介保存下来。人人都有知识,但人的知识有渊博与否、专业与否的区别,而这又取决于他有没有让自己知识丰富和渊博、符合专业的需要以及是否通过学习和掌握满足这种需要。人格健全和人格高尚的人会不断产生这种需要并且不断满足这种需要。

人的能力与观念、知识有密切的关系,但又有相对独立性。人的能力包括认识能力、情感能力、意志能力以及行为能力(包括体力)。人格完善需要能力卓越,尤其是专业能力即职业方面的能力卓越。除了体力更多地取决于自然生长之外,其他的所有能力都是涵养锻炼形成的。对于个人来说,这就涉及有没有使自己能力卓越的需要以及是否努力地去满足这种需要。一个人要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和高尚就要不断地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即便是体力也可以通过营养、锻炼和保健等途径来增强。

人的品质存在着道德不道德的问题,具体体现为道德综合素质高不高。人格完善要求具有完善的德性品质,而完善的德性品质不是自然形成的,而在于人的修养锻炼。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家庭、社会的影响会形成一些自发的道德品质,即德性品质,但这种自发的德性有很大的局限性。要使品质真正成为德性的,就需要在反思、检讨自发的德性的基础上形成自觉的德性,并通过持续的涵养锻炼使之不断完善,这就涉及到一个人有没有使自己德性完善的需要以及是否通过涵养锻炼使之不断完善的问题,一个人要使自己的品质成为德性的并不断完善就要始终有这种需要并不断满足这种需要。

三、好生活的领域

人的生活是一个整体,但它包含着不同的部分。作为整体的生活的好生活同样也是由不同的部分构成,这些部分就是好生活的不同领域。好生活的领域是与人的生活领域同构的,指的就是整体的好生活应体现在哪些主要生活领域。人的好生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所有生活领域都好的生活才构成一个人的总体的好生活,其中任何一个领域的生活不好,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能称为好,而且任何一个领域的生活不好都会影响其他领域生活的好,因此,一个追求好生活的人要努力使所有生活领域的生活都好。

与好生活的维度不同,好生活的领域对于人来说都是比较稳定的,只是其中有的是与人一生相伴随的,有的只是陪伴人生的一段时间。根据人生活的不同领域,好生活大致上可划分为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职场生活、社会生活和个性生活五个基本领域。家庭生活往往是陪伴人终生的;学校生活因人而异,有的人有20多年,有的人时间很短,也有的人没有;职场生活也人各不同,有的人参加工作后终生不退休,有的人很早就离开了职场,一些残疾人和重病人甚至没有职场生活;社会生活从人上学后就逐渐开始,一直到老年不能再参与社会活动为止;个性生活即个人的私密生活,传统社会人们一般没有个性生活,现代社会几乎人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生活,小孩与朋辈一起玩耍实际上就开始了个性生活,个性生活一直持续到一个人丧失智力为止。个性生活领域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个人自己,其他生活领域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个人自己,例如,不论从业的职场本身好不好,一个人都要把自己的职场生活过好,不能因为职场不好而使自己的职场生活不好。因此,一个人独立自主之后,他的任何一个生活领域的好生活最终都是靠个人自己创造、经营。

在现代社会,人的家庭生活有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生活在以父母为核心的父辈的家庭之中,个人是家庭养育和监护的对象;第二阶段是生活在以夫妇为核心的子辈家庭中。一个人家庭生活好既包括在父辈家庭中生活好,也包括在子辈家庭中生活好。就在父辈家庭中生活而言,一个人的家庭生活好有四个要件或内涵。第一,父母两全且关系和睦,这是一个人在父辈家庭生活期间生活好的最重要标准。一个人在父辈家庭中生活一般长达20多年,在成年之前,父母是否齐全以及他们的关系好坏对子女影响极大。现实中许多事实证明,单亲家庭、隔代家庭(孙子女由祖父母教养)的孩子都在心理上程度不同地存在问题。第二,家庭基本生存需要的满足有保障。虽然历史上不少名人出身贫寒,但贫寒生活不是好家庭生活。第三,父母关心爱护子女。一般来说,父母都是关爱子女的,但关爱的程度不同,有的父母是把子女摆在首位,有的父母则是摆在自己的事业或个性之后。将子女摆在首位的家庭,子女的家庭生活往往是好的。第四,父母品行端正且注重子女教育。父母是子女的楷模和老师,对子女有直接且深刻的影响。父母品行端正并且注重对子女进行人格培育、注重纠正孩子的不良习惯,子女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是好生活。此外,家庭中如果有兄弟姐妹更好,兄弟姐妹是一个人终身的亲密朋友,因此父辈家庭中有兄弟姐妹是一个人童年的快乐时光。以上所述的几个方面是一个人在父辈家庭中生活得好的基本要求,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家庭生活都不是好的,甚至是坏的。

一个人的子辈家庭生活好与在父辈家庭中生活好大致相同,其要件有四条:一是夫妻关系和睦,包括性爱和谐。在现代社会,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要持续保持夫妻关系和睦是一种挑战,但这是好的家庭生活不可或缺的。二是有健康而品行端正的子女。子辈家庭生活好,家庭生活才充满生机活力,父母也才有精神寄托。三是夫妻双方有合适的工作。在现代社会,夫妻都需要有自己的工作或事业,有“专职太太”的家庭风险较大。四是有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家庭有亲友可以丰富家庭生活内容,增添家庭生活的乐趣,亲友也是化解家庭风险的重要力量。这四个方面是就子辈家庭而言的好家庭生活,缺乏任何一个方面,家庭生活就是有缺陷的,而夫妻关系不和睦,家庭生活一定是坏的。

在当代,完整的学校生活可以划分为小学生活、中学生活、大学生活。在我国,小学和中学学制均为6年,大学的时间最长,可多达10年。不同的人在学校受教育的时间不一致。我国目前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从小学到初中,受教育程度最低的一般就是接受9年义务教育。这三个学段的学校生活有很大的不同,小学和中学阶段的学校生活好不好主要取决于学校和家长,而到了大学则主要依靠自己。学校生活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学校生活不是好的,而是艰苦的、压力大的。不过,它是为了未来的好生活奠定基础的,因而那种完成学业、取得好成绩的苦生活也是好生活。大致上说,小学生学校生活的好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有良好的学校条件,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优良等。二是教师关爱学生。教师像父母一样关心爱护学生,学生对教师有如父母的感觉。三是适度的课业任务。小学生年幼,不能给学生施加太重的负担。四是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充分的课余活动时间娱乐和锻炼。中学生的好学校生活除了需要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条件之外,比较重要的有:课业负担适度、杜绝应试教育以及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学生的好学校生活主要包括:一是对所学专业感兴趣;二是没有经济压力;三是有良好的班级集体;四是能够自由思考和自由交流思想。

人类的职业情况极其复杂,人们从业的职场也千差万别,而且职场的主人大多是他者。人们的职场生活的好坏依赖于职场本身,但也不是完全由职场决定的。不论职场好坏,个人自己都要力争过上好的职场生活。人们从事的职业不同,个人职场生活的好坏标准不尽相同,但也有一些共性的方面。第一,从事自己所热爱的职业,对所从事的职业有光荣感。从事的职业是一个人所热爱的职业,这是好职业生活的首要规定性。热爱自己的职业,才会把它视为生活的第一要素,视为实现自我和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这样就可以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获得乐趣,而且对所从事的职业感到光荣和骄傲。如果一个人不热爱所从事的职业,他就会把职业当作是沉重的负担,当作是为了谋生而不得已而为之的苦差事,他也就不可能从职业中获得乐趣并产生光荣感。第二,所从事的职业与自己的专业能力相匹配。人们从事职业不只是为了谋生,而且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职业都是专业化的,从事职业的人也都学有专长。要通过职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那就要努力使自己从事的职业与其学习或掌握的专业对口。在现实生活中,职业与专业不完全对口的情况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就要适应所从事的职业,努力钻研专业,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第三,在职业上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职业领域,人有巨大的作为空间。当一个人就业后,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使自己的专业水平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做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成一行。第四,在职业上有成就感。在职场领域发挥聪明才智不只是为职场和社会作贡献,也是为了自己在职业上取得成功。所以,从就业的一开始,就要把职业上的成功、成就作为奋斗目标,并且在整个从业的过程中都不断追求成功,争取取得职业成就,这样,就会有职业的成就感,也会增强自己的职业自信,还有可能产生豪迈感。

社会生活主要是指人在基本共同体中的生活,在现代社会也包括基本共同体中组织群体的生活,如政党组织、宗教组织和社团组织等,也包括个人在其中活动的其他共同体(如社区)和国际组织。个人的社会生活直接与其社会活动相联系,可以说社会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主要载体。从上幼儿园开始,个人实际上已经开始参加社会活动,只不过是由大人带领的,到了小学阶段,个人的社会活动范围开始扩大。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后,人的社会活动在范围上大大扩展、在内容上也大大丰富。不管社会生活的范围大小、参与社会活动的深度怎样,好社会生活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权利有可靠的保障,有安全感。社会的犯罪率低,个人的生命和财产不会受到侵犯,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遇到灾难困厄能得到救助。第二,社会环境自由、平等和宽松,人际关系友好和善。个人可以自由出行、交往和迁徙,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人与人之间不必设防。第三,机会平等,分配公正。在就业、发展和政治参与等方面有平等的机会,社会公平正义,获得感、幸福感强。

在现代社会,个人的个性生活空间越来越大,个性生活好已经成为整个生活好的重要组成部分。个性生活主要包括个人的兴趣、爱好,个人的朋友圈,个人的身心、职业和收入状况等。个人的私密空间得到充分尊重,未经允许,任何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都不干预和介入,这是个性生活好的最重要前提,此外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人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能够从兴趣爱好中获得乐趣,不会感到无聊、空虚;二是个人不仅有一般的朋友,而且有密友(如至交、闺蜜、相好等),随时可以与他们交往、交流;三是喜怒哀乐有人分享,在苦闷痛苦时有倾诉对象,遇到失败、失意、挫折、困难和危难有人关心帮助。

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个性生活中最隐密、最复杂的是性爱生活。说性爱生活最隐密,是因为几乎任何人都不会将自己性爱生活的内容向其他人和盘托出,而且性爱生活大多做得十分隐密,想方设法不让性爱对象之外的人知道。说性爱生活最复杂,是因为它有多种复杂的情形交织在一起:其一,性爱生活包括性生活、爱生活、性与爱相关的生活三个方面。当然,有的人一生只有其中一个方面或两个方面,但也有不少人一生有所有这三个方面。其二,性、爱、性与爱相关的对象都有可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如可能有多个性伙伴。其三,在人的一生中,性、爱、性与爱相关的对象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常常变动的,无论哪一个方面的对象,“从一而终”的情形相当少见。其四,婚姻生活可以包含性、爱、性与爱相关的生活,但在现代社会这三个方面的生活不太可能完全纳入婚姻生活,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使人生呈现出色彩斑斓的画面,其中有悲剧,也有喜剧。在社会开放、个人性欲强化、个人智商普遍提高、与性爱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的时代条件下,不太可能将个人性爱生活的三方面与婚姻生活完全统一起来,社会只能对人们的性爱生活加以必要的规引,使之不至于破坏家庭生活和社会和谐。

四、幸福与至善

至善或幸福是好生活的最高层次,通常被人类作为追求的终极目的。自古至今,哲学家对至善和幸福有种种不同理解。从好生活的角度看,至善指的就是最好的生活,而不是指最高的道德水平或境界。前面论及好生活有四个不同的层次,好生活包括底线层次的好生活、基础层次的好生活、高级层次的好生活和最高层次的好生活,其中最高层次的好生活就是至善,即最好的生活。生活是一个整体,既包括不同的层次(生存层次和发展层次)又包括不同的维度(不同层次有不同维度),最好的生活就是包括所有层次和维度的好生活。就是说,至善或最好的生活是生活整体上最好,而不是仅指好生活的最高层面,不能将它等同于人格完善层次的好生活。根据我们的理解,人格完善层次的好生活包含了生存层次的好生活。从这种意义上看,至善就是幸福,因为幸福就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活好,而且达到了最高的层次。考虑到我们把“至善”与“幸福”看作是涵义相同的概念,而且人们更多地使用“幸福”术语而非“至善”,所以这里只讨论幸福问题。

在人类思想史有许多关于幸福的研究成果,但对幸福的理解见仁见智。笔者早在1999年出版的《幸福之路——伦理学启示录》中就对什么是幸福提出过自己的看法,认为幸福就是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所产生的愉悦状态。今天看来,这一看法仍然是成立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把好生活等同于幸福,但“幸福”与“好生活”存在着两个常常被忽略的区别:第一,幸福不等于幸福生活。幸福是一种价值性质,这种价值性质不同于具有这种价值性质的事物。这正如尼古拉·哈特曼所指出的,价值不仅独立于那些有价值的事物(善者),而且事实上还是其先决条件[2]。幸福不仅是生活的好性,而且是生活的最高好性或善性,或者说,是生活的最好或至善。生活的最好或至善是幸福生活之所以令人幸福的决定性因素。第二,幸福生活也不等于好生活。幸福生活无疑是好生活,但不是任何一个层次的好生活,而是最高层次的好生活,或者说是最好的生活。亚里士多德把幸福这种价值视为最高的善、终极的善、圆满的善、自足的善[3],这是说幸福生活是最高层次的、终极的、圆满的、自足的好生活。

总之,幸福是生活的一种最高层次的圆满的好性,具有幸福这种好性的生活是好生活最高的圆满层次,即最好的生活。一般地说,幸福是人的需要得到完全或充分满足的最好生活或最令人满意的状态,然而,人的需要几乎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得到完全满足,而只能得到程度尽可能高的满足,而且单纯的满足并不一定就是心满意足的愉悦状态。如果不将幸福理解为生活的尽善尽美性,而是理解为人的生活有可能达到的最高圆满性或终极价值目标,那么,幸福就是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所产生的愉悦状态。

幸福是最高层次的善,不是对低层次的善的否定或丢弃,而是包含低层次在其中的;幸福是终极的善,并非指幸福是目的地,存在于某个地方,而是说人追求的一切善都指向它、服从它、服务它。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在讲了幸福是最高的、终极的善之后,又强调它是圆满的、自足的。其实,中国传统文化对幸福的表达更简洁明了。《礼记·祭统》称“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这是把幸福生活看作人的整体生活的完善。按照亚里士多德和《礼记》的观点,从今天的好生活层次看,幸福生活是那种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都得到满足的生活。也就是说,幸福生活是人格完善层次的好生活,其中包含底线层次的好生活、基础层次的好生活,或者说也就是人性充分实现的生活,是人性充分人格化、人格充分现实化的生活。这种生活用马斯洛的话说,就是人的自我实现,是自我实现的生活。需要指出的是,人的发展需要有很多的维度,其中很多是不可能同时满足的,如一个人不能同时成为医生和工匠。就某一个人而言,他的发展需要的满足总是与他的禀赋相适应的可行的方面,因此,人的发展需要不可能像生存需要那样全面满足,而只能是有所侧重的重点满足。

幸福并不是需要的满足,而是由需要满足所产生的一种愉悦状态,这种状态可以说是一种满意的状态。满足与满意这两种状态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满意的愉悦状态不仅要求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而且要求满足后能引起美好的感觉。从人的需要的角度看,人对生活满意的需要就是人的享受需要,这种需要是以生存需要或发展需要满足为基础、以享受意识为前提产生的。享受需要取决于享受意识,没有享受意识是不会产生享受需要的。享受意识实质上就是好生活意识,它与好生活的层次相一致,高层次好生活的享受意识就是幸福意识。享受需要可以在生存需要层次(低层次)上产生,也可以在发展需要层次(高层次)上产生。一旦享受需要得到满足,他就会得到享受,就会对生活感到满意,就会产生愉悦状态。当一个人有享受意识且生存和发展需要得到好的满足时,他的高层次享受需要就得到了满足,就会感到幸福,就会有幸福感。从这种意义上看,幸福可以说是高层次享受需要的满足。

但是,人的一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处于满意或愉悦状态,即使是最幸福的人,生活中也会经常产生烦恼甚至痛苦。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幸福的那种愉悦状态,是就生活总体而言的,就是说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从总体上看得到了最好的满足,并令人满意。这种令人满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即在生活中出现某种烦恼或痛苦时,只要一想到自己生活总体上是令人满意的,就能从容对待并纾缓烦恼或痛苦。

幸福作为一种生活的好性质,它是要有价值载体的。幸福的价值载体就是幸福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包括好人格以及好家庭、好学校、好职场、好社会乃至好自然作支撑,其中好人格和好社会是幸福的主要条件。人格完善是人生幸福的一个基本方面,即主观条件。如果将人生幸福看作是由内在要素和外在要素两大方面构成的,那么完善的人格就是人生幸福的内在要素的总体结构,这一结构对人生幸福具有决定性意义,也可以说是人生幸福所需要的充分主观条件。当一个人形成了完善的人格,并具备必要的外部条件时,他就是幸福的。人格完善之人,亦即“完善之人”,只要具备适当外在条件,就是幸福之人。幸福生活是社会性的,只有社会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了幸福所必需的条件,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获得幸福,社会也才会是幸福美好的社会。幸福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具备所有社会成员的潜能都能得到尽可能充分开发所需的社会条件。二是具备所有社会成员开发出来的能力都能得到尽可能充分发挥所需的社会条件。三是具备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存需要都能得到尽可能充分满足所需的社会条件。四是具备所有社会成员的发展需要都有得到满足的可能所需的社会条件。五是具备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安全感、获得感、公正感、认同感、归属感等美好感受所需的社会条件。这五个方面的条件都有底线要求和理想状况。一般来说,社会成员要普遍获得幸福必须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达到底线要求,而这些条件越是接近理想状况,越是有利于社会成员普遍获得幸福,而且,这些社会条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完整系统,它们缺一不可,否则人们的生活就可能是有局限的或者是受强制的,也就谈不上幸福。

一个人的生活具备了幸福的主客观条件就可以看作过上了好生活,但这种好生活并不就是幸福。幸福作为一种愉悦状态,包含人的感受因素,这就涉及幸福感问题。幸福实质上是与幸福感含义相同的,只不过真正的幸福感并不是纯粹的个人感受,而是以客观上的好生活为其实质内涵的,否则幸福感就是虚假的或虚幻的。幸福感是以幸福意识(即高层次享受意识)为前提的,一个有幸福意识的人就会经常反思自己的生活是否幸福。一旦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在客观上是好的,他就会产生幸福感,也就有了真正的幸福。正如前文所述,幸福意识实质上就是高层次的享受意识,有了这种意识,人就会产生高层次的享受需要,这种需要得到满足,人就会有幸福的愉悦感或幸福感。

因此,只有当一个人具有幸福意识并且意识到自己的生活确实好时,他才会使客观上的好生活转变成个人主观的感受,即幸福感。如果一个人没有幸福意识,或没有享受的需要,客观上的好生活就不会转变成个人的主观感受,客观上的好生活对于他来说就是外在的,没有变成对于他而言的幸福生活。他由于没有意识到和感受到这种客观上的好生活因而没有感到幸福,就会发生人们常说的“生在福中不知福”问题。因此,幸福感对于个人幸福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幸福感,即使一个人拥有了整个世界,或者他的一切欲望都得到了满足,他也肯定不会是幸福的。

幸福通常被认为是自足的,具有至善性、圆满性,正因为如此,它就十分脆弱,不精心呵护就会遭到破坏。古希腊哲学家已经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中国古代先哲对此不仅有清醒的意识,还深刻阐述了福祸之间的辩证关系。根据中国传统幸福观,福与祸相对立,而且可能发生相互转化,因此,求福必须避祸,促进祸向福转化,防范福向祸逆转。

幸福也具有相对性。不仅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幸福是不同的,而且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甚至不同职业、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幸福也是不尽相同的。最典型的是,对于孩子而言的幸福不是对于老人而言的幸福,但也必须看到,在幸福的相对性之中又有某种绝对性。一方面,同一时代、同一国度、同一民族、同一年龄、同一性别的人,他们的幸福总有某种共同性;另一方面,所有能称得上幸福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的生存需要得到充分满足,发展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并有进一步满足的可能。

幸福和快乐都可以使人产生愉悦感,但这两种愉悦感是有重要区别的。快乐的愉悦感是人的某种欲望特别是强烈欲望得到满足产生的,具有一事性、即时性、一时性,即只要某种欲望得到满足这种愉悦感就会当即产生,事过即逝,而且,无论是正常、健康的欲望还是不正常、不健康的欲望都能产生快乐的愉悦感。幸福的愉悦感则不同,它是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满足产生的,具有整体性、持久性、反思性,即只有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满足才可能产生,只有经过反思和回味才现实产生,一旦产生会成为一种持久的心理状态。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包含了对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因而幸福的愉悦感总是正常的、健康的美好愉悦感。不少人不了解这种区别,常常将快乐的愉悦感等同于幸福的愉悦感,将快乐等同于幸福,这是幸福观上的一个重大误区。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4]18。赫拉克利特的这句名言值得我们记取。当然,快乐对于人生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德谟克里特说:一生没有宴饮,就像一条长路没有旅店一样[4]118,这里所说的“宴饮”意指的是快乐。没有快乐,人的生活就会是疲惫而乏味的。不过,无论赋予快乐多么高的价值和地位,快乐必须是健康的,只有健康的快乐才是幸福的重要补充,才可以使幸福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而不健康的快乐会损害幸福甚至正常生活,因此,必须将快乐纳入幸福的范围,用幸福规定快乐,使快乐从属于、服务于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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