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霞 翁丹霞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奥尔夫音乐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中国后获得本土化的实践与发展。然而,奥尔夫“音乐戏剧”作为奥尔夫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的重要板块,未能在国内引起足够的关注和研究。事实上,厘清奥尔夫“音乐戏剧”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可塑性与延展性。奥尔夫“音乐戏剧”融合了音乐、文学、语言、律动、器乐、绘画等多种元素,在奥尔夫音乐教育与音乐创作领域充分展现了原本性音乐与“整体的艺术”的概念内涵,形成了课堂教学与戏剧表演两种独特形式。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作为20世纪全球范围内流行最广、影响最深的一种音乐教育体系,由我国著名音乐理论家廖乃雄教授于1980年介绍到我国,在本土化实践和研究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就。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教学理念清晰,形式多样,常用的教学形式包括语言朗诵、身体律动、器乐教学、听力训练、歌唱教学、音乐戏剧教学等[1]。奥尔夫“音乐戏剧”作为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最有特色的部分[2],具有其他几个板块内容所不具备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更加具备研究和实践价值。然而,在已有文献中,奥尔夫“音乐戏剧”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研究,尤其是未对奥尔夫“音乐戏剧”这一概念本身作出学术考究。鉴于此,现试图从奥尔夫“音乐戏剧”的生成背景、概念内涵、独特形式等方面进行探究。
“一个人的成长背景和文化渊源对其思想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3]奥尔夫“音乐戏剧”教育理念及其创作风格的形成与其成长背景和文化渊源有着密切关系,主要贯穿于幼儿期、青年期、壮年期和中老年时期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幼儿期。奥尔夫的家庭文化背景使得他对文学、音乐和戏剧耳濡目染。奥尔夫在幼儿以及青少年时期,就已经将生活的主要兴趣投入音乐和戏剧中[4]。奥尔夫幼儿时期就迷恋戏剧,他4岁那年,在一次节日庆典活动中第一次看到提线木偶(傀儡)戏,便迷上这种表演形式,5岁在家里搭起了一个戏剧舞台。上学后,奥尔夫最迷恋和热爱的仍是木偶戏,10岁时组织了一个表演团体,他常常集导演、舞台、美工、演员、伴奏、作家、指挥于一身,积累舞台剧创作和表演经验。到了14岁,奥尔夫第一次接触到大型歌剧《漂泊的荷兰人》,这部瓦格纳的歌剧令他着迷,他观看了一系列古典作家如席勒、歌德、克莱斯特、莎士比亚等人的舞台剧作品。
第二阶段:青年期。奥尔夫17岁考入慕尼黑音乐学院,学习期间沉迷于阅读德国十八九世纪的抒情诗,还大量阅读剧作和小说,建立起了音乐创作中音乐与文学的紧密联系。29岁那年,奥尔夫和多罗西·京特合作开办了京特学校。这是一所从体操、音乐培训转向舞蹈培训的学校,奥尔夫对舞蹈的热衷也转变为对“音乐戏剧”创作的喜爱。
第三阶段:壮年时期。这是奥尔夫重回音乐戏剧创作的阶段。1935—1942年,奥尔夫共创作了三部独具风格的舞台作品,其中《卡尔米纳·布拉纳》颇具影响力并大获成功。一系列成功的音乐戏剧作品“不但奠定了奥尔夫在20世纪现代音乐戏剧行业中的地位,同时,也使他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音乐戏剧天地”[5]。
第四阶段:中老年时期。1948—1968年,奥尔夫的代表作对20世纪音乐戏剧发展起到非凡作用。这个时期“他在音乐戏剧作品中努力恢复最古老、也是最具原本意义或者说是原始的艺术形态和精神,这就是在艺术创作中,将音乐、舞蹈与戏剧融为一体”[6]。除了音乐戏剧代表作品的诞生,这个时期也是奥尔夫重返学校音乐教育和奥尔夫音乐教育逐步向国际化发展的时期。
从奥尔夫的音乐经历可以看出,他的音乐事业主要沿着音乐创作活动和音乐教育活动这两条轨道发展,音乐创作活动贯穿其一生,且主要集中在“音乐戏剧”方面,而音乐教育活动则成功验证了其“音乐戏剧”创作的观念。最终,我们看到奥尔夫对“音乐戏剧”的思考得益于其本人作为作曲家对音乐戏剧、舞台表演等综合艺术的喜好。纵观奥尔夫的一生,他的音乐教学及创作生涯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与音乐戏剧有着紧密的联系。不管是早期的学习启蒙,还是中老年阶段的创作,不管是人生的顺境还是逆境,高峰还是低谷,他一生都致力于音乐戏剧创作与教育活动。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以“原本性音乐”为起点,为贯穿其体系的主轴,以及体系的主要原则和发展方向。“原本性”是什么?原本性(Elementar)是指属于基本元素的、原始素材的、原始起点的、适于开端的,与起源有关的原始事物。原本性音乐又是什么?
其一,从行为层来看。在1963年的《奥尔夫研究所年鉴》中,奥尔夫解释“原本性”时这样表述:原本的音乐绝不是单独的音乐概念,它与语言、运动、舞蹈等紧密结合在一起;同时,它又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主动参与的音乐,即人们不仅仅作为听众,作为演奏者或表演者参与其中[7]。概括来说,在参与行为上,原本性音乐主张主动参与性,要求人们主动起来,亲自参与其中的活动;在操作行为上,原本性音乐主张即兴创作,以即兴活动形式尝试创造音乐的能力;在行为方式上,原本性音乐讲究整体综合性,将演奏、歌唱、动作合为一体。这些行为层面的特点,是完全合乎儿童天性的。
其二,从形态层来分析。奥尔夫对原本性音乐所使用的音乐结构形式乃至具体的旋律和音节特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这种音乐是“心采用的是简单而不断反复的固定节奏理前的”,没有庞大的曲式,没有建筑学般的概念[8]。奥尔夫采用的节奏是简单而不断反复的固定节奏,采用的调式是容易上口的五声调式,有时也会采用最常见的大小调式、回旋曲式等。在奥尔夫看来,单纯的情感和纯粹的效果源于音乐形态表达的原本性。
其三,从意识层来分析。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强调的是音乐教育演奏行为中音乐与心灵的对应和交流。在廖乃雄看来,奥尔夫追求通过人类最根本、最自然,也是最古老的即兴演奏,与动作、语言、诗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节奏,试图唤起几乎一切人(特别是儿童)身上都潜存的音乐本能,使音乐成为人们自发的要求[9]。在奥尔夫音乐教育的意识层追求下,奥尔夫“音乐戏剧”特别注重追求情感和思想的原生表达,培养处在音乐教育过程中的人主动地“从自己内心出发”,要求接受音乐教育的人达成与自我内心的交流。最终学会向他人传达自己的内心所想,回归音乐表达最原始的状态。
音乐学习,无论是节奏还是旋律的练习,其开端都是言语训练。从口语化词汇、韵文、诗歌到神话,最后进入戏剧诗,奥尔夫“音乐戏剧”充分肯定和依赖“说词”的价值。奥尔夫在慕尼黑音乐学院学习之后,京特学校学习之前,就形成了“整体的艺术”的创作观念。奥尔夫认为“音乐、律动和语言是一体化的”,且“一直运用这种综合教育理念:音乐、动作和文字”[10]。“整体的艺术”观念为奥尔夫日后的音乐教育体系,特别是奥尔夫“音乐戏剧”理念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奥尔夫“整体的艺术”的观念从根本上揭示了音乐与文学、舞蹈、戏剧、体育等学科的有机联系[11]。
综合来看,“原本性音乐”主要侧重于教育理念方面,“整体的艺术”则主要侧重于创作理念方面。“原本性音乐”与“整体的艺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为奥尔夫“音乐戏剧”的教育理念和创作理念塑造了人类所理解的最自然、最原本的观念。奥尔夫音乐教育所极力倡导的“整体性”,是对集音乐、文学、舞蹈等艺术形式于一体的“整体艺术”的追求。它主张整体、开放、灵活的形式,最终成为奥尔夫“音乐戏剧”思想体系的核心。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最主要的教学特色是将音乐、舞蹈语言等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性艺术教学。奥尔夫“音乐戏剧”是音乐、律动、语言、器乐相互作用的容器,特别是在儿童音乐教学中,音乐戏剧教学容纳了打击乐、朗诵、律动等[12]。奥尔夫“音乐戏剧”的课堂教学作为一种情感式、互动式教学模式,通过感知美、体验美而达到理解美、表现美的目的,其教学过程遵循两个主要原则。
一是有机综合原则。在奥尔夫“音乐戏剧”教学课堂中,讲究学科间的有机结合,讲究音乐与乐器演奏、音乐与戏剧表演、音乐与舞蹈律动、音乐与儿歌对白,甚至音乐与雕塑、文学、绘画等各种不同艺术形式的有机联系,创造出一种“有机”课堂,让处于身心发展初期的儿童获得综合、全面的艺术审美与体验。
二是即兴创作原则。在练习实践的过程中,强调学生应该亲身实践,主动参与音乐活动,教师负责引导学生并激发学生的兴趣。通过自主参与,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音乐戏剧创造的能力。
基于以上两个课堂教学原则,在奥尔夫“音乐戏剧”的课堂上,学生的肢体与思维得以打通,并借助音乐运转起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解,使用嗓音或各种简单乐器表达情感和思维,达到能动的即兴参与和创作目的,全身心地通过戏剧展现音乐,表达思想。
奥尔夫“音乐戏剧”起源于瓦格纳的歌剧创作理念,将音乐、舞蹈、语言以及节奏相结合,提倡故事情节、音乐舞台以及表演场景糅合的“整体的艺术”创作观念。
奥尔夫凭借《聪明的女人》等十多部音乐戏剧舞台作品的巨大成就,成为“与瓦格纳相对的整体艺术”的音乐戏剧大师。因此,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较完整地保留了“音乐戏剧”的戏剧表演特性。奥尔夫“音乐戏剧”有机地将欣赏、表演、诵读、歌唱、舞蹈、演奏等多种艺术表达方式综合到一起,让儿童在音乐综合教学模式之外,得以打造一个戏剧表演的舞台,调动多方位思维,使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奥尔夫“音乐戏剧”的戏剧表演与一般的戏剧表演是截然不同的,它确立的是互动型和多元化的表演形式,在很大程度上给予了不同能力的学生参与展示的机会。
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不同孩子的特点分配角色和任务来进行表演。课堂教学与戏剧表演是奥尔夫“音乐戏剧”的两翼,一方面是能大幅度提升儿童即兴创造能力的教学方法,另一方面是能够更好地帮助儿童积累表演经验的舞台表演。儿童在奥尔夫“音乐戏剧”教学与创作实践中不断激发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并逐步掌握即兴创造、音乐表演、角色扮演以及心灵交流等方法。
音乐源于动作,源于舞蹈。奥尔夫创立其音乐教育思想体系时,在很大程度上综合了戏剧、舞蹈、文学等不同领域的教育成果,汲取了它们有影响力的艺术观念和实践成果,并最终融合性地应用于他的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奥尔夫“音乐戏剧”,从内涵层面来看,可以说是语言、诗歌、音乐、舞蹈的结合,同时也是文学、音乐、舞蹈相应的教育和表演行为方式的融合,充分体现了奥尔夫音乐教育原本性音乐与“整体的艺术”的概念内涵。从形式特征上看,奥尔夫“音乐戏剧”将课堂教学与戏剧表演融合起来,实现了两种独特形式——“教”与“演”的有机结合。
奥尔夫“音乐戏剧”在融合了音乐、文学、舞蹈、戏剧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呈现出“语言与歌唱的自然融汇流动,词汇的形式在模仿与创新中嬉戏”[13]的图景,最终造就了一代代“在探索、在寻找、在创造属于自己的音乐”的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