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国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强大生命力和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造力,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飞跃,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指南,必须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必须中国化才能落地生根、本土化才能深入人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在一次次求索、一次次挫折、一次次开拓中完成中国其他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根本在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回答时代之问、人民之问,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在我国得到充分检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和实践性在我国得到充分贯彻,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和时代性在我国得到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开辟了通向真理的道路。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回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深入研究一般法律现象的基础上,确立了科学的法治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普遍规律,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这一理论产生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发展创新于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至今依然闪耀着真理的光辉,显示出思想的伟力。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广度、深度远远超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时的想象。因此,机械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理论对我国法治实践而言,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甚至会给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带来灾难性后果。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高度重视理论创新、善于进行理论创新并且取得了丰硕理论创新成果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之所以能够在我国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根本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不断与时俱进。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历程也曾经历挫折,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也曾经历坎坷,但我们党对法治的追求矢志不渝。从“五四宪法”到现行宪法,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中国法治建设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史都已经充分证明,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历史任务和基本国情,发展出新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并指导实践,是我们党理论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相对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任务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孕育产生并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取得重大进展。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和实践经验,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方面的高度成熟、高度自信。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起点、逻辑起点、价值起点,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精神实质,是当今时代最现实、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坚持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创新,给理论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提炼升华,不断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向哪里走、跟谁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以一系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谱写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的时代篇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规律进行深刻思考和科学判断,提出了许多标志性、引领性的新观点,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新境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系统的理论指导、科学的顶层设计。例如,明确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在党法关系、党政关系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命题,强调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不断提高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的认识;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学说,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明确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学说,深化了我们党对国家治理一般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历史性飞跃、创造性升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理论品格和精神实质,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强大的政治定力和理论自信。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开放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必将随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不断丰富完善,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经过实践检验、富有实践伟力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历史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理论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当前,要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必须整体布局、全面推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推进这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强化理论思维,总结好、运用好我们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要保证国家统一、法治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凝聚起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转化为清醒的理论自觉、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结合起来,同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创新联系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要通过深入学习,牢牢把握“国之大者”,深刻领悟我们党在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理念创新、战略规划,准确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