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富,吕伟清,朱云海,陆 静
(1.桐乡市大麻海北圩水产专业合作社,浙江嘉兴 314514;2.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桐乡农业科学研究所,浙江嘉兴 314500)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 号 )文件精神,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主要为种植苗木、花卉、水果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水产等。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必须全力保障,同时大食物观是大农业观的一部分,不仅包括传统意义的粮食,还包括肉蛋、蔬菜、水果、水产等农产品。在对水产养殖塘非粮化整治过程中,如何适当保留原有水产养殖设施,统筹粮食安全和水产养殖空间,尽可能提高整治后的综合效益,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下面就保障粮食安全形势下开展陆基圆桶养殖和稻虾综合种养模式进行探讨分析,供大家参考。
以原池塘面积100亩为例,陆基圆桶养殖模式建设参照韩书煜等(2021)[1]报道的模式。
原有池塘100亩,进行非粮化整治复耕80亩;水产养殖面积10亩,整体建设连栋大棚,配套内、外遮阳和湿帘风机降温系统,提高春秋季养殖水温和摄食率,控制夏季温度。棚内建帆布(或玻璃钢、PP塑料等)圆桶养殖池100个,平均每亩10个,单个养殖池直径6m、高1.2m、面积28.26m2,配套进排水系统、微孔曝气增氧系统和供电设施;建设进水净化池和尾水蓄水池各5亩。
复耕后稻田冬春季种植一季小麦,夏秋季种植一季晚稻;圆桶水池养殖大口黑鲈等适应品种,4月~5月,养殖池蓄水1m,每1m3水体放养经驯化的大规格鱼苗60尾~80尾,全程投喂配合饲料,养殖至11月陆续起捕销售,次年3月底前销售完毕并清池;水稻种植期间,养殖尾水直接排入稻田作为有机肥使用,春秋季或水稻搁田期间,将养殖尾水排入蓄水池收集囤放,待时间适宜时再排入稻田。
小麦、水稻种植平均亩产900kg,亩效益300元,总效益2.4万元;鲈鱼养殖平均每1m3水体产量以30kg计算,每个养殖池产847.8kg,每亩10个池产8478kg,每1kg鱼净收益以4元计算,每个池效益3390元,每亩效益3.39万元,总效益33.9万元。粮鱼合计总效益36.3万元,平均亩效益3630元。同时以每3d全池换水一次计算,全年可减少尾水排放34万t;平均每亩稻田可节约化肥15kg,共计可少施化肥1.2t。详见表1。
表1 陆基圆桶养殖配套粮食生产模式产量、效益测算(总面积100亩)
以原池塘面积100亩为例:
原有池塘100亩,保留池塘30亩,进行非粮化整治复耕70亩,复耕后的稻田除达到水稻种植要求外,以10亩~15亩为一区块,加高四周田埂至80cm。
青虾是我国主要淡水养殖虾类,适合稻田和池塘养殖[2]。30亩池塘进行青虾养殖,5月~6月青虾育苗,7月每亩放养虾苗6万尾,至11月开始地笼捕大留小,商品虾上市销售,小虾作虾苗备用;稻田区域进行稻虾轮作,6月初播种晚稻,11月水稻收割后,加水至70cm,从11月至次年2月,平均每亩放养体长3cm~4cm虾苗10kg~12kg,至4月下旬开始陆续起捕,至5月底捕捞结束。
30亩青虾养殖区亩产商品虾35kg,亩效益2100元,总效益6.3万元;亩产小虾25kg,作为虾苗不计算产出。70亩稻虾轮作区亩产稻谷600kg,亩效益200元,亩产青虾25kg,亩效益1500元,总效益11.9万元。粮虾合计总效益18.2万元,平均亩效益1820元。详见表2。
表2 青虾池塘专养配套稻虾轮作模式产量、效益测算(总面积100亩)
陆基圆桶养殖、青虾池塘专养、稻虾轮作在现有渔业生产中单独均为主推模式,成熟可行。“陆基圆桶养殖配套粮食生产模式”实现了水产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并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农业生产环境影响的最小化;“青虾池塘专养配套稻虾轮作模式”有效解决了稻虾轮作虾苗来源,实现区域生产苗种内循环。利用冬闲田养殖青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了收入[3]。两种模式既能保障粮食安全,又能稳定渔业产业、保障农民增收,前者投入成本、管理要求高,产出、效益也较高,后者投入成本、管理要求低,产出、效益相对较低。综上所述,两种模式均为当前保障粮食安全形势下可行的粮渔配套生态模式,值得因地制宜应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