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以来,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立柱架梁、积厚成势,构建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统筹推进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协同监督、巡察监督、自我监督贯通融合的监督体系,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开展监督。督促监督单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监督单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会同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监督单位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二是聚焦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监督。制定印发《2021年度政治监督工作要点》,修订完善《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等10项监督工作制度;督促监督单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依托政治监督试点单位工作开展,协同市人社局制定《关于开展加强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政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把政治监督融入推动监督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和落实的全过程;积极推动“三标”活动、“六增”行动开展实施;督促监督单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灾后重建、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探实情”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参加列席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对监督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责任、要求和纪律传达到位;实时观测和记录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的现实表现,更新完善廉政档案。二是“抓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督促监督单位梳理规章制度182项、经办流程249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督促监督单位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和重点业务报告制度,对工伤认定、职称评审、根治农民工欠薪、医保“两定”单位管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重点业务报告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有的放矢、靶向监督,提高监督质量。三是“严作风”筑牢纪律防线。通过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节假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监督单位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温情廉政寄语和面对面谈心等多种方式,给干部廉洁自律定“闹钟”。四是“勤宣教”保持警钟长鸣。分层分类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氛围;组织考前以案促改集体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各项保密规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一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结合“访万企、解难题”深入鹿邑、西华等地企业走访调研情况,通过“飞行式”“蹲点式”“体验式”监督,督促监督单位相关部门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最忧领域和环节,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打通工作堵点,巩固为民服务意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开展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协同市人社局“1+6”工作监督专班,对全市2020、2021年度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关注职业培训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与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进展相适应,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战略实施,实现科教兴周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三是开展社保、医保领域专项检查。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检查组+协同监督员”梯次监督模式,加强对社保医保部门履行职责、经办机构执行基金管理政策规定、基金监督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由市到县、由点到面,提升监管效力,进一步压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社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室组联动”监督协同。配合第五监督检查室开展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党风政风室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起,提醒谈话5人,督促2家二级机构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同级派驻监督协同。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和各项资格、职称类考试等13项监督工作中与驻市委组织部、驻市卫健委、驻市教体局等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建立“巡视督导员+考点监督员+考场巡考员”监督专班,构建监督闭环,凝聚监督合力,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三是加强统计监督协同。开展统计监督调研活动,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探索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协同。督促监督单位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开展深入调研,制订科学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结合日常检查、巡视巡察、审计报告和入企调研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协同。从不同行业、领域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公信人士中聘任11位具有代表性的协同监督员,着力发挥社会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的作用;通过市长热线、社保“12333”专线、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社会舆情,深挖细查背后隐藏的作风问题,为加强日常监督、作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面“扫描”。全程了解巡察情况,认真分析巡察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结合日常监督情况,梳理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掌握监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了解监督单位存在的根本性、潜在性问题,扫除派驻监督盲区。二是精准“治疗”。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关键、明确责任,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开展调研、督促整改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持续问效。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审视监督单位整改任务是否完成、责任履行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显著,找准问题“症结”,强化跟踪督办,运用巡察成果,提升监督实效,督促监督单位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提升能力水平。严格落实集中学习、全员领学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先进理论成果、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单位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和监督单位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在2020年基础上,修订完善14项内部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政治建设,根据人事调整重新选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书记;加强宣传工作,全年完成发稿18篇,其中在省纪委监委网站发稿2篇。三是强化自我约束。强化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严格履行监督执纪执法程序和调查权限,严守安全底线;广泛接受外界监督,通过请示汇报、量化打分、座谈了解、信访举报等方式,系统、全面、规范地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单位党组织、协同监督员、社会群众的监督;坚持“三净化、六不做”,严防“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