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高嫁妆及其再生产机制研究
——基于福建省晋江市C 镇的经验分析

2022-11-30 13:03王黎
关键词:婆家媒人晋江

王黎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晋江农村的高嫁妆习俗早已有之,改革开放之后更甚。20 世纪90 年代,百万嫁妆和千万嫁妆的现象在当地普遍出现。晋江农村有几句流行俗语:“娶女当娶晋江女”,“抢银行不如抢晋江新娘”,可见,高嫁妆确实成为晋江农村一个普遍的社会事实。晋江农村高嫁妆习俗的实践样态如何?高嫁妆习俗在何种社会条件下得以再生产?基于对高嫁妆习俗的实践机制的考察,本研究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晋江农村地区高嫁妆的功能及其对于这种婚俗实践主体——农民意味着什么?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意识

嫁妆是指女子出嫁时亲属赠送的各种物品或货币,有时候也包括新娘或其亲属提供给新郎亲属的礼物。嫁妆是婚姻支付的一种重要形式,关于嫁妆的研究多在婚姻支付的研究中进行。婚姻支付的研究主要遵循两种视角,一种是人类学的视角,重点关注作为仪式和制度的婚姻支付,通过考察婚姻支付与社会群体结构、身份确立、姻亲协商等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和描述亲属关系和社区结构;一种是社会学的视角,主要从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视角入手,研究婚姻家庭与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的关系。刁统菊总结了六种关于嫁妆与聘礼的理论成果,包括继承说、福利说、劳动价值说、竞争说、家庭意图说、财产转移说[1]。不过笔者认为,关于婚姻支付的研究主要可以总结为三种说法:一是象征说,二是婚姻偿付说,三是婚姻资助说。从中我们可以发掘嫁妆的性质。

象征说关注的是嫁妆本身承载的文化意义。比如,刁统菊在考察山东红山裕村的嫁妆实践时认为,嫁妆是“属于女性的私密物品”,是婚约关系中“女性的代理人”,是“女性独立空间的象征”,嫁妆进入男方屋里象征着,在父系祖先崇拜观念下,“接受妻子集团通过携带嫁妆的女性同另一个家族建立起关系”。“随着嫁妆迁移到具有共同姓氏的房屋里,一个家族里也就汇聚起来异姓的女人们,她们来自不同姓氏,嫁给了同一宗族的男人,从而共有一个姓氏[2]。”这种观点强调了嫁妆作为一种婚姻缔结仪式中的象征性符号的性质。

婚姻偿付理论和婚姻资助理论关注的是婚姻支付的流动,通常在“彩礼—嫁妆”的二元分析框架之下探讨嫁妆的性质。婚姻偿付理论是从婚姻交换中演化而来。人类学研究证明,在初级亲族体系社会中,有两种婚姻交换类型,即“局部交换”和“全局交换”,在“局部交换”中,亲族以有来有往的方式一对一交换妇女。在“全局交换”中,为了防止相互赠予的不平衡,就创造了婚姻补偿机制,即男方家庭以劳役、实物或金钱的形式向女方家庭支付“新娘价格”[3]。吉国秀在考察辽东Q 镇的婚姻支付时也指出,20 世纪50 年代娘家提出的婆家流向娘家的“养钱”就是为了偿付娘家对女儿的“养育之恩”,同时标志“女儿权力让渡到婆家的合法性”,也暗含“婆家比娘家优越”的意思[4]。在婚姻偿付理论视域下,女儿的出嫁给娘家地位带来威胁,娘家必须通过嫁妆维持原有的地位,嫁妆成为娘家经济实力和身份地位的公开显示[5],嫁妆就有了代表女性亲属地位的功能:首先代表娘家在社会网络中的身份,其次代表娘家在姻亲中的地位,最后代表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嫁妆规模的增加有助于提升女性亲属在社会网络和姻亲关系中的地位。

婚姻资助理论认为,婚姻作为一种建立新家庭的方式,“对家业都是一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行为”[3]。费孝通最早在《江村经济》中指出,“彩礼并不是给女儿的补偿,所有的聘礼除了送给女方亲属一部分之外,这些聘礼都将作为女儿的嫁妆还给男家,而其中还由女方父母添加了一份相当于聘礼的财物”,所以费老认为“聘礼与嫁妆事实上都是双方父母提供新家庭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为给每一家的物质基础定期更新”[6]。婚姻资助理论认为包括彩礼在内的婚姻支付是实现代际之间财富转移的机制,新婚夫妇通过这一制度性安排获得对相对时尚物品的占有权,增强了独立生活能力,减轻了未来生活压力[7]。阎云翔对东北下岬村的考察发现,20 世纪70 年代和80 年代定亲礼用来资助新婚夫妇而不是对交接权的偿付,彩礼和嫁妆是新郎家庭内部财富转移的手段[8]。在婚姻资助理论视野下,新郎和新娘合谋向男方父母索要高额彩礼,然后以嫁妆的形式带入新郎和新娘的小家庭,彩礼和嫁妆成为子代夫妇单元向父代索要家产的手段,原本婚姻缔结中的礼物互赠变质为代际剥削[9]。

在解释作为一种婚姻支付形式的嫁妆时,既有的研究呈现出非常丰富的研究视角和理论解释,这些研究给笔者带来诸多启发。不过,既有研究相对局限的地方在于,第一,婚姻象征说过于关注嫁妆象征意涵,忽略了嫁妆产生的社会环境,无法解释为什么嫁妆会达到如此高额的水平;第二,作为婚姻支付研究的两种主流学说,无论是婚姻补偿理论还是婚姻资助理论,都将嫁妆放在“彩礼—嫁妆”的礼物交换循环中相对次要和从属的位置,没有将嫁妆作为一种相对独立于彩礼的婚姻支付现象进行研究;第三,既有关于嫁妆的解释多是在具体研究情境下展开,不能不加选择地套用在晋江农村延续良久的高嫁妆现象上,正如约翰逊曾在中国北方农村发现高嫁妆现象,认为这种实践既颠覆了婚姻偿付理论的解释,也挑战了婚姻资助理论诠释的逻辑基础[4]。基于此,本研究跳出既有的“彩礼—嫁妆”二元分析框架,旨在将晋江农村的高嫁妆现象作为一种相对独立于彩礼的“社会事实”,从社会结构和婚配结构两个维度来探讨当地高嫁妆现象不断再生产的机制,并对其功能性意涵进行分析。

阎云翔指出,“我们能尽力而为的一切就是尝试去描述我们在其中遭遇乡村的情景”[10]。关于晋江农村高嫁妆现象,学界也早有研究[11-12],不过实践本身的复杂性呈现认识的多个视角。实地调研发现,晋江农村地区高嫁妆折射出晋江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婚配结构特征,是农民在具体社会结构之下实践的结果,因此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考察高嫁妆的再生产机制成为本研究的主要进路。本研究的分析材料来自笔者及研究团队在福建省晋江市C 镇为期20 天的驻村田野调查。期间,笔者团队以C 村为主要个案,通过半结构式方法,对包括职业媒婆、老年人协会代表、基层干部、企业主、普通农民等在内的30 多个访谈对象进行深入访谈,对晋江当地经济生产、社会习俗、地方信仰等进行深入调查,并重点关注了当地婚嫁习俗。本研究中所有经验材料均来自此次调研。

二、晋江农村高嫁妆的实践特征

在晋江农村地区,婆家的婚姻支付被称作“聘金”,娘家的婚姻支付被称作“陪嫁”,本研究以晋江农村关于婚姻支付的地方性称谓当作分析框架来探讨目前当地嫁妆实践具体内涵。

(一)高嫁妆的构成与规模

考察发现,晋江农村的陪嫁规模之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当地的陪嫁高于聘金,这已经成为地方社会普遍认可的婚姻支付规则。婆家在订婚时候给女方家庭拿来一定数量的聘金,到正式婚礼时,娘家要以至少高于聘金一倍的价格返还,以此作为新娘的陪嫁,比如如果婆家给的聘金是200 万,娘家就要准备400 万的陪嫁;其次,晋江当地的陪嫁水平高于全国各地的嫁妆水平。依照不同的家庭经济条件,晋江的陪嫁分为不同的档次,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为女儿置办嫁妆少则数十万、上百万,多则上千万、上亿元;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很难跟上富裕家庭的嫁妆水平,但也会为出嫁女儿准备数万元或者十余万元的嫁妆,娘家通常要在聘金基础上凑足8.8 万、9.8 万、10.8 万等这种吉利数字。就笔者团队在全国调研各地的情况来看,晋江农村当地嫁妆平均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各地其他农村地区的嫁妆水平。

晋江当地陪嫁的构成处于不断的变迁之中,其中陪嫁的金钱化趋势越来越凸显。在20 世纪70年代,当地的陪嫁主要是由布匹、自行车、金项链和金戒指首饰等构成,陪嫁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的,且多为生活用品,没有现金。到了20 世纪90 年代,当地的陪嫁以现金、房子、车子为主。当前,当地陪嫁构成主要有:现金和支票。而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可以陪嫁一套或者数套具有资产性质的商品房以及具有升值性质的临街店面,此外还有颇具收藏价值的黄金首饰以及金条和金块。当下陪嫁中,比较实用的物品包括轿车和停车位等。对比当地不同时代的嫁妆构成可以发现,货币和资产在陪嫁中所占比例大大增加,陪嫁的金钱化趋向明显。晋江人热爱金钱陪嫁,根本原因在于金钱陪嫁是极为重要的财富展示,后面将会详细论述。

(二)高嫁妆的流动与归属

在婚姻交换中,婚姻中礼物流动的方向与内容是礼物性质区分的重要因素,因此考察嫁妆的流动和归属对于认识晋江的高嫁妆非常必要。在晋江当地的新娘陪嫁中,有一部分是在订婚时候婆家拿到娘家的聘金,一般包括现金和金子。等到正式举行婚礼仪式的时候,娘家会将这些聘金数量翻倍,作为陪嫁送给女儿。对于婆家的聘金,娘家一点不留,全部给到女儿,娘家父母不会从聘金中有任何收益。如果娘家父母吞了聘金,就会被认为是“卖女儿”,会被看不起。此外,如果娘家父母家庭条件尚可,但是不给出嫁女儿陪嫁的话,就会“被人笑话”。所以对于晋江农村的父母来说,“生女儿是要赔钱的”。(20191206 上午,XYL,女,50 岁)

陪嫁最终归女儿及其与丈夫的小家庭使用。在当地农民的认知中,陪嫁属于新婚夫妇共同财产,实际操作中主要由新婚妻子来保管,新婚妻子掌握着陪嫁的支配权,妻子可以决定陪嫁的使用时间、用途等。丈夫如果想用这笔钱,需同妻子商量,征得妻子的同意。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高陪嫁能够提供女儿在婆家的物质保障:“嫁妆是属于女儿的,如何使用决定权在女儿,看女儿意愿,有的也会拿出来给老公用。如果男方家里有兄弟,女方一般就不愿意拿出来,怕家庭把钱拿去用了,女方也有防备心,害怕离婚。”(20191210 下午,WXP,女,70 岁)

(三)高嫁妆的分层与展示

晋江当地高陪嫁基本上发生在“门当户对”的本地婚姻场合,陪嫁水平的区分非常明显,高陪嫁具有很强的展示性。晋江当地存在本地婚姻与外地婚姻两种形式,本地婚姻就是新婚夫妇双方都是本地人,主要是通过晋江当地的“职业媒人”介绍缔结婚姻;外地婚姻就是新婚夫妇中至少有一方是晋江之外的外地人,一般通过年轻男女自由恋爱缔结婚姻。出于语言、习俗、民间信仰、饮食等社会生活的便利性考虑,晋江当地农民尤其是祖辈和父辈仍然偏爱本地婚姻,且婚姻要求“门当户对”。晋江的高嫁妆就发生在“门当户对”的本地婚姻范围之内。一般来说,只有姻亲双方都是晋江本地人的情况下,高陪嫁的习俗才会被认可,如果双方中一方是外地人,就没有必要拿高陪嫁。

在门当户对的本地婚姻场合中存在的高陪嫁具有明显的分层特点,主要表现在不同的家庭经济条件对应不同的陪嫁规模:经济条件差的家庭,陪嫁通常在十万块以内;经济条件中等偏下的家庭,陪嫁通常在十几万;经济条件中等偏上的家庭,陪嫁多在数十万元;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陪嫁一般达数百万、上千万,个别甚至上亿元。在置办嫁妆的时候,晋江农村的社会评价体系也体现出经济条件上的分化,即农民只能根据家庭经济条件准备合适规模嫁妆:家庭经济条件差却借钱置办高额嫁妆,将会被看做是“打肿脸充胖子”,而家庭条件较好却不置办相应规模嫁妆,也是不体面的。

在正式的晋江婚礼场合中,陪嫁会通过一个特殊仪式展现出来,即娘家会做一个牌匾,将陪嫁一笔一笔详细写在上面,包括聘金数目,往返聘金翻倍数目,支票数目、房子套数、黄金克数、停车位个数、车子辆数、金条数目等等,尽可能详细。本地婚姻往往是在相对封闭的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中发生,那些标明天价陪嫁的牌匾也是在这个范围内被展示,从而引发婚礼参与者以及本村和周围村庄社会的围观和议论,进而在地方上产生轰动性的传播效应。可见,当地高陪嫁带有很强的炫耀性。

三、晋江农村高嫁妆再生产的社会机制

晋江农村的高“陪嫁”现象在改革开放之后愈演愈烈,并最终发展到当前所见的天价水平。调研发现,晋江农村高嫁妆是具体经济社会结构与婚姻模式下农民实践的产物,考察晋江农村高嫁妆的再生产需从探究当地的经济社会结构和婚姻模式入手,当地明显的经济分层、依附性的妇女地位以及父母主导的本地婚姻促使高嫁妆具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

(一) 晋江农村发达的经济和经济分层是高嫁妆再生产的客观前提

目前,晋江农村属于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在经济社会结构上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分层。晋江的专业镇经济发达,晋江市下辖各乡镇都有自己的主导产业,晋江模式成为与温州模式、苏南模式和珠三角模式并存的我国经济发展四大模式之一。以笔者调研所在的C 镇为例:C 镇以发展陶瓷行业为主,从20 世纪70 年代末起,C 镇农民就进入市场,以跑供销、做瓷砖生意为生。发展至今,当地农民以瓷砖为主的建材生意已经遍布全国。由于进入市场较早,晋江农民占据了全国市场先机,因此,相对于普通中西部农村而言,当地农民家庭收入普遍较高。由于晋江农民主要以劳动力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伴随着劳动力禀赋的巨大差异,晋江农民家庭财富积累能力亦有不同,基于此,晋江当地农村社会形成明显的经济分层。以笔者调研所在的C 镇S 村为例:S村全村50%的家庭以做生意、开工厂为生,其中资产几十万的占50%,资产上百万的占40%,资产千万、上亿的占10%;全村40%为打工家庭,主要是外地开小门店,年收入在十几万元;最后约有10%的华侨,早期条件都好,现在则有好有坏,资产有的上千万。可见晋江农民家庭经济之富裕与村庄经济分层之明显。

晋江农民良好的家庭经济条件是高陪嫁产生的基本前提。当地经济富裕能够支付得起高嫁妆,娘家给女儿的嫁妆看似很多,但实际占家庭财产的比例很小,以S 村菜农CCN 为例。CCN,1969 年生,之前与丈夫开小作坊,搞鸭子养殖,现在种21 亩大棚蔬菜。CCN 共2 个女儿1 个儿子。儿子未婚,2 个女儿都已经结婚生子。大女儿31 岁,嫁到晋江龙湖镇,2 女儿29 岁,嫁到晋江市区。两个女儿的嫁妆各60 万,包括车子和现金。当问到这些嫁妆占到总家产多大比例时,CCN 表示,2 个女儿共给120 万“也是自己能力范围内,2 个女儿陪嫁加起来不到家产的1/3,给儿子留有房子和绝大部分家产,因为儿子要养老”。从这些描述中可以看到,单看晋江农村父母给女儿的陪嫁数额确实很高,但其实只占全部家产很少的一部分。实际上,在晋江儿子才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家庭绝大部分财产都是要留给儿子的,父母给女儿的财产非常有限,可见晋江农民家庭确实有足够经济实力来支付高嫁妆。

此外,晋江农村明显的经济分层是当地高嫁妆产生的第二个前提。在不同的经济层级差距下,农民家庭需要通过展示性消费来明确自身经济地位,给女儿置办高额嫁妆就是展示自家经济地位的重要途径。在晋江农村,嫁妆水平要与家庭的经济层级相匹配才能展示自身的经济地位。出于面子竞争,越是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在女儿出嫁时给的嫁妆越要尽可能多,以此表明自身经济实力之雄厚。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家庭,一方面不能为了女儿的高嫁妆去借贷,否则就被村庄社会诟病为“打肿脸充胖子”,但同时也不能在嫁妆水平上屈居人后,还是要尽可能多地为女儿置办嫁妆以显示自己条件不差。总之,在给女儿置办嫁妆这种私人化程度很高的事情上,农民家庭个体化表达的空间很大,不同经济层级以及同一经济层级的不同家庭之间或多或少都在攀比、竞争,期望借助尽可能高的嫁妆来充分展示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地位。在晋江农村的高嫁妆实践中,写满嫁妆明细的牌匾就是农民家庭经济实力和社会经济层级的赤裸裸的展示。晋江当地农民爱好金钱陪嫁,尤其是那些家庭条件优越的农民有极强的动力通过金钱嫁妆展示自己的优势。

在明显的经济分层之下,不仅娘家有动力攀比,婆家也有动力攀比,婆家也希望新来的儿媳妇嫁妆越多越好。虽然婆家父母不直接从高嫁妆中受益,但高嫁妆意味着婆家结交了经济条件处于上层的亲家,也说明婆家的儿子被当地富裕阶层所认可,毫无疑问这对于提升婆家声誉、增加婆家社会资本大有助益。不过,笔者在全国其他农村调研发现,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并不一定产生高嫁妆,可见,晋江当地经济社会结构是高嫁妆再生产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考察晋江地区高嫁妆还需从其他维度出发。

(二) 晋江农村妇女的依附性地位为高嫁妆再生产提供内在动力

嫁妆是娘家父母给女儿的礼物,由女儿带到夫家小家庭,并最终由女儿来决定嫁妆的使用。嫁妆可被视为姻亲家庭之间的一种礼物流动,考察晋江高嫁妆的再生产还需从姻亲家庭之间互动的角度来进行。在晋江当地调研发现,晋江当地的高嫁妆实践很大程度上是娘家为提高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当地关于嫁妆的共识是,要给予女儿与家庭经济条件相匹配的嫁妆,如果娘家不给足够的嫁妆,婆家就会认为娘家对于女儿不重视,女儿没有娘家的撑腰,那么婆家可能就敢肆无忌惮地对待新媳妇。特别是在多子家庭的婆家,妯娌之间很大概率会围绕嫁妆展开竞争,没有高嫁妆的新媳妇就会在婆家处于劣势地位。反之,当女儿携带高嫁妆进入婆家的时候,则娘家的经济实力以及对于女儿的重视得以体现,从而降低婆家刁难新媳妇的概率。正如美国学者伊沛霞所指出的,“嫁妆可以使妻子与夫家财产的增值更有关联,这样至少可以稍稍缓解父系家族暗含的对女性的歧视”[13]。最后,由于嫁妆的使用决定权归女儿,女儿携带高额嫁妆使得女儿在婆家有足够的物质保障,而不会受制于物质条件。在当前,女方家庭普遍具有良好的家庭条件,他们期待通过给到女儿足够多的嫁妆来提高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同时也显示娘家在姻亲关系中的话语权。

“女方带嫁妆过去,男方才有名声。没有嫁妆,男方也会看不起,女的过去,婆婆就不会对她多好。我妹妹当时嫁过去就没有嫁妆,刚开始她公公婆婆就有点看不起,妹妹和妹夫吵架,妹夫也总是骂‘你没带嫁妆过来’,会当成一个骂你的理由。嫁妆多的,过去了婆家会对她好一点,在家里比较有地位,不让她干活,伺候的像奶奶一样。没有嫁妆的,男方态度上就会差很多,就是为了一个名气。”(20191216 上午,CXL,女,45 岁)

调研发现,晋江农村虽然市场经济发达,但是从社会结构的区域差异上来看,晋江社会层面上是典型的宗族性社会结构[14],父权和夫权观念浓厚,是男权主导的社会。在这种社会结构下,女性依附于男性而获得生存的意义、归属,在经济上也依附于夫家而获得保障[15]。调研发现,晋江当地农村有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维系着妇女的依附性地位,比较关键的就是从夫居住以及当地“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在这种家庭居住和分工模式下,女性在结婚之前会相对独立地外出务工,但是结婚之后就回归到夫家且很少外出务工,主要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家庭。虽然当地有年轻女性也在婚后和丈夫一起外出做生意,但她们往往是和丈夫一起以家庭经营的方式进入市场,而不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力独立进入市场。在家庭经营中,女性劳动力对于家庭经济的贡献不小,但是却被透明化,主要表现为家庭经营的收入主要由丈夫支配,妻子没有家庭经济的支配权。晋江当地家庭普遍是“男的当家、女的管家”,即丈夫按月给妻子有限的生活费,用于全家生活开支,女性几乎全部精力用于照顾家庭,在经济上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嫁妆成为当地女性唯一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女性很重视这笔钱。以HZQ 的妻子为例。

HZQ,男,30 岁,2018 年 10 月结婚。“我老婆是本地的,我订婚的时候,拿了20 万的金子和七八万的现金去,丈母娘当时就拿了10 个金块戴在我脖子上。后来老婆嫁过来,我给了30 万的聘金,她家返回聘金更多,现金60 万,此外她还带了金条、金块过来。30 万的聘金是给我老婆的,但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前段时间我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我找老婆拿钱,但没拿到。老婆说,生宝宝了很长时间没办法工作要用到钱”。(20191207 下午,HZQ,男,30 岁)

在宗族女性依附性的生存状态下,高嫁妆对女儿来说非常重要,娘家嫁妆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给女儿在婆家生活提供相对独立的物质保障;二是表现娘家对女儿的重视。有了娘家撑腰,婆家人不敢随意欺负新来的儿媳妇。实际上,在晋江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观念很浓厚,女儿出嫁之后就是夫家的人,娘家人一般不会干预女儿在婆家的日常生活,一般也不鼓励女儿经常往娘家跑,因为这往往意味着女儿在夫家过得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娘家对于女儿的支持主要就在于两种场合,一种是在红白喜事等仪式性场合,娘家人作为女儿的重要支撑和后盾;另一种就是在女儿出嫁场合,娘家给更多嫁妆。对于娘家父母来说,出于对女儿的情感和保护,它有动力给女儿与自身经济条件相匹配的嫁妆。而对于女儿来说,她出于自身在婆家生存状况的考虑,也有动力向父母争取高嫁妆。总的来看,经济条件富裕的人家有动力通过抬高嫁妆来提升女儿在婆家的地位。

(三) 晋江农村父母主导的本地婚姻模式是高嫁妆再生产的社会载体

晋江农村高嫁妆的再生产与当地独特的婚姻模式紧密相关。调研发现,晋江当地的婚姻模式有几个关键特点,即父母主导、门当户对、职业媒人和本地闪婚。通常来说,晋江农村年轻人的婚姻往往是在父母主导下,由职业媒人牵线搭桥,在晋江本地同一经济阶层内部迅速缔结而成。晋江农村独特的婚姻模式作为高嫁妆再生产的社会载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地婚姻偏好是高嫁妆维系的载体之一。高嫁妆是晋江本地农民共享的地方知识,晋江农村的高嫁妆只在晋江本地通婚圈范围内发生。一旦婚姻中的一方不是本地人,高嫁妆的现象就不复存在。本地通婚圈内部往往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性区域[17],具有熟人社会或者半熟人社会性质,在这样一个相对封闭和稳定的区域内,经济分层和女性依附性地位才能为地方认可,才能构成嫁妆实践的条件,从而衍生出推动高嫁妆再生产的动力。调研发现,晋江当地通婚范围正在被打破,主要表现为由父母主导的本地婚配模式正在向由年轻人主导的婚恋模式转型,一旦本地通婚模式被自由恋爱完全取代,本地通婚圈被完全打破,那么高嫁妆作为地方性共识的社会基础也就不复存在。

其次,“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构成高嫁妆维系的文化载体。晋江当地农民偏好“门当户对”的本地婚姻,所谓“门当户对”主要是以家庭经济条件为衡量标准,也即偏好在同一经济阶层内部通婚。在门当户对观念的影响下,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往往不太注重男女的个人条件,家庭经济条件才是婚姻缔结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婚姻缔结的双方往往能够实现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上的“强强联合”,从而强化高嫁妆的再生产。调研中发现,晋江当地也有个别的青年男女在婚姻缔结时候不太讲究门当户对,而是“贪那个人”,“女方穷,但是人很漂亮,富的家庭也会找她”,很明显,这种“一强一弱”的婚姻中,女方家庭很难拿出高嫁妆,维系高嫁妆的文化载体也会受到挑战。

再者,晋江的职业媒人是推动高嫁妆再生产的重要媒介。晋江当地讲究父母主导和门当户对的本地婚姻偏好催生了职业媒人,几乎每个村庄都有几个职业媒人。晋江农村的职业媒人通过积极推动本地婚姻缔结来保证高嫁妆的再生产。调研发现,职业媒人在晋江本地婚姻资源配置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晋江当地农民非常依赖职业媒人来匹配合适姻缘。这是因为职业媒人掌握着晋江市内几乎所有适婚单身男女的个人信息,他们通过信息筛选、信息匹配和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升适婚男女找到合适对象的概率。进一步来看,职业媒人也通过积极推动富人阶层的婚姻缔结来实现高嫁妆再生产。事实上,由于富人阶层在本地通婚圈内部占据优势地位,选择很多,因此更需要职业媒人的牵线搭桥。而经济较差的阶层在本地通婚圈内不占优势,宁愿通过自由恋爱找外地对象,反而不那么依赖职业媒人。

调研发现,职业媒人有巨大的动力来维系高嫁妆的再生产,因为职业媒人能从高嫁妆中获得可观的收入。晋江的职业媒人主要有两个收入来源:一是每促成一次男女见面,无论男女双方满意与否,媒人都有100 元到200 元的“手机费”可拿(男方出)。未婚男女见面通常需要不止一个媒人牵线搭桥,每个牵线搭桥的媒人都有“手机费”可拿;二是一旦促成本地婚姻,职业媒人就可根据嫁妆来拿提成,提成比例通常是嫁妆的5%~10%,嫁妆数目越大,提成越多,一桩婚姻少则几千元提成,多则几十万元提成。所以,晋江当地的职业媒人有“开张一次吃三年”的说法,媒人有很大的动力去维系高嫁妆。

最后,本地闪婚现象进一步推动了高嫁妆的再生产。在晋江当地,年轻人闪婚现象非常普遍。晋江农村年轻人的婚姻中,父母“主意”程度很高,年轻人非常重视父母的意见和建议,年轻人的婚姻自主程度很低。父母主导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即婚姻缔结中主要看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等各方面条件是否不相上下,年轻男女有没有爱情并不主要。适龄未婚的年轻人会在父母和职业媒人的安排下不断相亲,只要匹配到了“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就在父母安排之下闪婚。据当地一个35 岁的年轻人的描述,年轻人闪婚的过程是“过年前相亲,相中之后,只要双方彼此觉得合适,两三个月就结婚了”。之所以如此迅速地结婚是为了“防止刚开始顺眼,结果越谈越久越走不到一起。谈恋爱超过三个月就夜长梦多,怕被别人抢去了”。(20191212 上午,CCZ,男,35 岁)

父母主导下的本地闪婚保证了年轻男女按照“门当户对”的标准进入婚姻,但也导致男女双方没有牢固的感情基础,婚姻不稳定。特别是在女性地位普遍较低的社会里,如果没有丈夫的可依靠,女方在男方家的地位就会非常低,女性在婆家的生存就会非常艰难,也增加婚姻破裂的风险。在此背景之下,女儿带到婆家的高嫁妆就是提升妻子家庭地位,促进婚姻稳固的一个手段。父母主导的本地闪婚模式下,很大程度上男方就是看中女方的家庭经济条件以及女方的高陪嫁,因此,女方父母和女儿都有动力通过给高陪嫁来为仓促而成的婚姻“上保险”。

四、晋江农村高嫁妆的功能性意涵

嫁妆作为婚姻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彩礼支付为基础的,即婆家向娘家支付彩礼,娘家将部分彩礼或者全部彩礼作为嫁妆留给女儿。在此情况下,嫁妆依附于彩礼,嫁妆是内在于婚姻仪式的,嫁妆的意义来自彩礼。对于嫁妆的认识多基于对彩礼的考察,比较典型的是婚姻偿付理论和婚姻资助理论视域中对于嫁妆的认识。与之不同的是,在晋江农村,嫁妆普遍高于彩礼,嫁妆支付打破了“彩礼—嫁妆”的礼物交换的循环,呈现出高嫁妆的特点。晋江农村高嫁妆的维系是当地的明确经济分层、女性依附性地位以及父母主导的本地婚姻模式下农民在婚姻支付中的行为选择。晋江农村的高嫁妆具有相对独立于彩礼支付的功能性意涵。

首先,晋江农村的高嫁妆是村庄中经济阶层进行面子竞争的工具。高嫁妆是晋江农民家庭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富足的社会资本的展示。尤其是在具有明显经济分层的村庄熟人社会中,只有给女儿的嫁妆水平与家庭经济条件相匹配,娘家父母才不会被看不起,才在村庄社会中有面子。与此同时,对于婆家来说,新入门的儿媳妇携带高额嫁妆进入,表明其结交了富裕的亲家,意味着婆家社会声誉和社会资本的增加,这也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其次,晋江农村的高嫁妆是提升女儿在婆家地位的手段。在晋江以男权主导的宗族性村庄社会中,由于“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分工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妇女不掌握家庭经济的决定权,妇女在家庭中处于依附性的地位,尤其表现为经济上的被动。高嫁妆是妇女唯一可以自由支配的资源,能够给妇女以独立于夫家的物质保障,增加妇女在婆家说话的底气,提升妇女在婆家的地位,改善妇女在婆家生活的状态。

再者,晋江农村的高嫁妆是职业媒人获利的方式。晋江农村由父母主导的本地婚姻偏好催生了内生于当地社会的职业媒人。晋江农村的本地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这促使擅长于婚配条件筛选和男女配对的职业媒人更为必要。嫁妆提成是当地职业媒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嫁妆越高,媒人的报酬越多,且这报酬数目非常可观,因此,晋江农村的职业媒人在促成本地婚姻以及抬高嫁妆水平方面不遗余力。

最后,晋江农村高嫁妆是在本地闪婚状态下姻亲双方巩固婚姻的手段。在晋江农村由父母主导的本地婚配模式下,年轻人的婚姻自主程度通常很低,年轻人的婚姻不太讲究感情,更多看重双方家庭条件,因此晋江农村大量年轻人“闪婚”。“闪婚”状态下,男女双方没有深厚的感情,婚姻情感基础并不稳固。女方带来的高嫁妆提升了男方家庭对女方包容度和接纳度,成为夯实婚姻基础的重要手段。

尽管如此,晋江农村的高嫁妆并不完全是正向积极的,它的局限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晋江的高嫁妆导致晋江本地通婚圈内部对于经济贫穷阶层女儿的挤压和排斥,贫穷家庭的女儿很难在当地找到合适的婚姻匹配对象。特别是对那些家庭经济条件很差但个人条件不错,比如在相貌、身高、学历等方面占优势的女儿,她们家庭难以拿出高嫁妆,对她们来说,在本地通婚圈内无论是匹配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男性,还是匹配一些条件相当或者相对较好的男性,都不是很好的选择。匹配前者,那些个人条件较好的女孩通常会觉得委屈。匹配后两者,家里拿不出高额的嫁妆,嫁到婆家多少会受委屈。因此这些家庭不得已鼓励女儿通过自由恋爱嫁到外地,避免本地找不到可以相匹配的对象,也避免嫁到本地受婆家欺负。

二是,晋江农村的高嫁妆虽然能够改善女性在婆家的生存状况,但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地妇女在家庭中的依附性地位。这主要是因为晋江农村妇女的依附性地位是由一系列以男权和父权为中心的社会制度来保证的,高嫁妆没法冲破宗族男权社会制度,尤其是无法改变“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模式,因此也无法改变当地女性的依附性地位。事实上,高嫁妆反而强化了女性对于夫家的依附性地位。高嫁妆给当地女性提供了相对独立于夫家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保障,因此女性更偏向在家中做贤惠良母,而不是依靠自己劳动力进入市场中打拼并获得独立的收入和独立的身份,因此很难冲破既有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对于女性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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