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友善”的意识形态表达及演进

2022-11-30 05:50胡文根张卫良
关键词:友善中国共产党政治

胡文根,张卫良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友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指涉个人层面的道德规范,强调国家公民之间应建立起友好和善的人际关系。然而,观察新中国以来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设的具体表达和行动呈现,却会发现“友善”一词一直发挥着超越个人道德层面的独特影响力,它作为党在治国理政方方面面都率先遵循的意识形态前提与准绳,事实上影响着党带领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上层建筑决策,同时更塑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与人民这一政治命运共同体对内对外精诚、友好、善良的宝贵品格。

一、“友何以善”与“何以友善”:党关于“友善”意识形态表达的两个基本维度

拆词法与追问法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友善”意识形态表达的两种潜在方法。所谓拆词法,是指不将“友善”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连用名词,而是把“友”和“善”拆分为动词与名词相组合的叠词,即将“友”理解为与谁为友,同时将“善”描绘为良善状态,二者相加则旨在突出“友何以善”这一主题。所谓追问法,是指抛弃传统政治哲学中理论人道主义对“友善”的情感外化式的肤浅理解,追问“友善”作为一种政治社会普遍交往价值秩序的动力源泉与实现路径,即把“友善”拔高到终极政治价值层面,再基于此确立“何以友善”的意识形态方法论体系。“友何以善”与“何以友善”的结合,并非是玩弄文字游戏,而是真实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对于“友善”的辩证思考。“友”绝非必然导致“善”,“友善”亦并非可以从容达成,从“友”到“善”再到“友善”,而再始于“友善”到“友”再到“善”,才构成中国共产党关于“友善”意识形态表达的完整闭环。

“友何以善”的诘问,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历来所坚守的中国文化传统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意识形态惯性。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友善”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讲求的是人与人的亲密关系,不涉及“价值正负”[1]134问题;第二个层次则讲求着人与人之间以共同志向为内核的亲密关系,强调弃恶扬善的志向一致性。第二个层次是较第一个层次的高级阶段,“友善”的落脚点不在“友”而在“善”。这种分层逻辑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友善”的分析逻辑具有天然的契合性。马克思主义中的阶级分析方法与人民内部矛盾分析方法,诠释着关于“友善”的经典分析逻辑,这种逻辑的精妙之处在于:一方面它圈定了“友”的选择范围,阶级之间根本经济利益的冲突昭示着不存在任何跨越阶级的“友”,惠及所有阶级的“善”也只是空想;另一方面它刻画了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之“友”进入理想王国之“善”的必然性。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它对“友善”的把握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国文化传统的影响,当然更加受到马克思主义这一指导思想的统领,因此它的策略是将中国文化传统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改造以及将马克思主义原理框架置于中国文化传统中寻找素材。这样的结果是“友善”从儒学伦理人际关系层次上升至大历史观社会形态层次,“友善”从友好和善的状态描述升华为友何以善的价值反思。

“何以友善”的追问,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在平衡协调理想主义情愫与务实主义要求张力时的意识形态表达方式。从理想主义情愫来看,中国共产党所宣扬与所追求的“友善”,必然是那种在没有任何阶级敌人与暴力彻底离场世界中个人发展成为别人发展前提条件的生存样态,这也是马克思所宣扬“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2]46的旨趣所在。但终极目标的实现往往是一个个阶段性小目标积累的结果,不可以终极“友善”去否定阶段性“友善”,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重要判断。这便要求党在不断变化的党情、国情与世情下,采取积极的务实主义姿态,妥善思考与“友善”相关联的四个重大问题:一是,在社会主义政权初期阶段阶级斗争依然有其“现实必然性”[3]与人民内部矛盾需要正确处理相互交织的条件下,“友善”的判断与行进标准是什么。二是,将“善”作为终极目标不动摇的前提下,任何阶段性的“友”策略可否灵活变动、不遵循严格的阶级界限。三是,当“善”的目标为各种意识形态说辞解构且变得模糊不清之时,“友”的范围越大、强度越高是否对“善”的伤害越大。四是,当两种性质的政权对立成为常态之时,“消灭敌人”而达成终极“友善”与“化敌为友”[4]251而达成阶段“友善”,究竟孰轻孰重。这四个问题从应然与实然中或许会得到截然不同的回答,但中国共产党实际上从这种张力中培养出一种意识形态表达方式,使“友善”本身不至于在终极目标与阶段目标中丧失应有价值。

关于“友何以善”与“何以友善”的阐释,并非是纯政治哲学层面的概念思辨,而是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尤其是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实践所澄清与支撑。对党而言,新中国70余年的奋斗历程昭示着工作重心的转变,其主要任务是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5]5为核心的阶段性任务承接与推进。革命时期,党的首要任务是为“革命”这个历史的火车头提供源源不竭的能量,而最直接的能量就蕴藏于各种革命积极因素与前革命时代所创造的时代成果中,这就必然要求党以辩证实践的“友善”姿态与策略去充分动员这股革命能量,否定与超越社会主义前史中那种“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6]691的“敌恶”逻辑。建设、改革时期,党的任务重中之重是要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生产力促进潜力彻底释放出来,而此种潜力释放需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某些方面进行调整与变革,这必然同样要求党以辩证实践的“友善”姿态与策略去操控相应的节奏,以使建设与改革在最大程度上凝聚民心、民智与民力,使得社会各方真正在“友善”生态中畅想、聚焦、诉说、关注与践行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和伟大梦想。因此,可以说“友善”落实到党工作重心转变与责任担当的操作层面上,就必须把“友善”一词落实细化,而基本维度正是友何以善与何以友善。

二、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与敌相对的“友”及与红相随的“善”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友善”的意识形态表达,具有浓郁的共产主义思想启蒙气息。启蒙就是破除传统思维的桎梏,“友善”的启蒙就是对那种无条件的虚伪人道主义“友善”思维的彻底否定。正如毛泽东所言“世上决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7]871,“友善”应当是有缘故的。那么,此时“友善”的理由是什么呢?一般认为,理由有二:第一,现实政治局势使然。中国共产党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即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种宝贵的工作经验也同样适用于新的阶段,当党在全国执政后,要巩固和增强政权力量,就必然要继续广交朋友,释放善意,使社会中的全部积极力量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和行动起来。第二,理论深化运用使然。作为中国共产党坚定秉持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早已从理论层面回答了理由。马克思恩格斯根据摩尔根的史前史考察,认为当亲缘关系作为主要社会关系及“血族复仇或为此接受赎罪”[8]175如同吃饭睡觉一样之时,作为价值观的“友善”是没有任何存在基础的;当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利益冲突出现之时,“友”因利益之敌而出现、“善”因私有之恶而现身。因而,对于肩负着建设新中国使命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友善”不是一个先验词汇,而是被逐渐建构出的、隶属于阶级范畴的概念。

毛泽东关于革命首要问题的论断,详细解答党对“友”的关注是源于对敌的警惕。1951年首次正式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1卷,毛泽东提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9]3这句话表达出了强烈的意识形态深意,以革命为名的政治主体断裂行为所缔造的并不只有敌、我,而是三分为敌、友、我,敌的出现令友之于我的价值陡增,友的成型使敌之于我的界限明晰。党能妥善处理这三方关系才是革命胜利的保障。所以,那种将党的革命斗争历程简单视为对敌人暴力伤害的观点是肤浅的,它没有看到在另一面,是与朋友的和谐互助、美美与共。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但这种敌、友、我的方略仍继续延续着,道理何在?根源在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只是党所有革命目标中的阶段性成果,党还要继续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且在胜利后要严防反社会主义因素的死灰复燃,要以自我革命方式祛除自身的错误等,这些决定了此种方略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此类证明有许多,如1950年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提出“不要四面出击”,提醒全党看清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暂时的历史进步性,要求“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10]23,从内部分化瓦解资产阶级,从中寻得朋友以消灭敌人;如1956年毛泽东及中央政治局授权发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首次明确提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认为二者不能“等量齐观”或“相互混淆”[11],进一步明确对待敌友的态度与处置方式;还如1964年毛泽东关于阶级划分的指示,认为阶级划分“主要是把坏分子清出来”,同时不能搞宗派主义,只要愿意接受改造的,“就应当要他们”[12]81,以矛盾论视角来灵活区分敌人与朋友;又如1974年毛泽东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提出“三个世界”理论,同年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上正式阐释中国共产党的这一战略构想,反映了党基于全球阶级斗争视野来重辨敌友。总体来说,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友”的释义与对“敌”的释义在过程上是高度同构的,与该时代鲜明的阶级斗争逻辑与政治氛围相契合。

相较于对“友”的格外关注,这一时期党对“善”的建构则显得有些隐晦。此时鲜有关于治理之“善”的直接表达,然而却并不能说没有对“善”的建构,因为“善”事实上深度融入到关于红色政治生态的实践中,相伴于社会主义政治目标左右。如毛泽东在1958年八大二次会议谈到的:“我们要学习列宁,要敢于插红旗,越红越好”[13]209。更进一步说,便是党认为要在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与观念上层建筑等三个方面彻底贯彻红色原则,才能达到善治与治善目标。就经济基础而言,破除在中国延续了两千余年的封建剥削制度,推翻“三座大山”,使生产关系逐步改革至社会主义公有制轨道上来,从而充分释放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空间,这是党在新中国成立后亟需解决的问题。正如1957年毛泽东所言:“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我们的国家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14]491在公有制基础上大力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力量的最鲜明表征。就政治上层建筑而言,党以“五四宪法”的方式规定了国体与政体,对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权利制度等作出详细规范,并且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真正落实“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红色属性永不退色的根本保证。就观念上层建筑而言,党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统领指导地位,力求各方人士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世界观等方面培养“共同语言”[15]273,在全社会大力贯彻集体主义道德观念,在革命与建设实践中挖掘与塑造白求恩精神、雷锋精神、愚公精神、焦裕禄精神等红色符号。此外,毛泽东等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领导人普遍担忧,党本应当是政治观念与道德观念的模范组织,而现实却是“(党员)有的马克思主义化了,有的化了一点,没有全部马克思主义化,有的完全没有化,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没有入党”[12]80,这就需要周期性进行党的自我整风与自我改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武器与走群众路线的优秀传统,形成“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7]812的红色意识形态思想。

既然“友”与“善”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党的意识形态建构中均有表达,那么“友”与“善”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一方面,“友”是实现“善”的第一步。如毛泽东1949年起草的政治协商会议宣言中谈到,“友”的理想状态是实现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大团结”本质上是对“散漫无组织状态”旧中国的否定和超越[16]11。而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或者说在党的领导下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善治目标,其前提便是组织化的“大团结”。正如党一向宣传“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最大优势,而将此种“大团结”的“力量”或“火焰”引导至正确的方向,方能彰显党的建国初衷。另一方面,“善”是推进“友”的航向标。社会主义善治目标决定着“友”的别样层次、高阶格局与源源动力。

三、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与敌抗争的“友”及由富释义的“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友善”的意识形态表达,较改革开放以前的“友善”意识形态表达既有继承更有创新。所继承的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来进行“友善”的意识形态建构与表达。正如邓小平提出的,“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党中央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直是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的。”[17]165由此可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有着各种条条框框来规范约束,并不是那种毫无原则与底线的人道主义“友善”,是在党的全方位领导下、隶属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意识形态场域的、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道路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性“友善”,这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一脉相承。创新之处在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认识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决断政治学无法长久支撑起“友善”的现实运作,那种贫穷平均主义的政治生态并不能完整匹配“友善”所指的社会主义本质,故该时代党在“友善”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为抛弃二元对立主义思维来建构与表达“友善”,且将“友善”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国强民富的现代化目标结合起来,使“友善”更加务实地体现出制度温情与社会温情。

此时党的决断政治烈度转化为抗争政治烈度,把敌人降维为对手再来建构“友”的概念。从敌友关系探讨政治本性,往往具有两种分析维度——决断政治与抗争政治。前者认为政治本质上就是敌友政治,敌人与朋友是基于国家公共性的二分,敌人与朋友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且难以转化;后者认为政治虽有对抗性的存在,但敌友关系并不能完全排斥伦理学因素的介入,处在一端的敌人是应被消灭的,但若敌人降维为对手,则它将与朋友一样具有替自我辩护的合法性,敌我的决裂关系可以变成对手与朋友之间的抗争关系[18]。这一时期党意识到过于生硬地运用阶级斗争理论就是决断政治的表现,认为敌人范围划得过宽、朋友规定得过死,并不能达成从“大乱”到“大治”的目标。然而,党并未完全放弃敌友划分。正如邓小平1979年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谈到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17]182。中国共产党在此时采取的是抗争政治策略:一方面看到国内社会主义状态下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遗留与国外霸权主义窥伺下阶级斗争的国际形式,故敌人不可不防、不可不与之斗争;另一方面看到政治领域诸多层次上的矛盾并不必然引起“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指向着在具体政治利益细节上的抗争,故敌人需降维为对手、朋友可从对手转化而来。

所以,“敌”的意识形态分量相应减轻了,“友”的意识形态分量相对增加了,党的意识形态表达日渐柔和。诸如,1979年邓小平指出,“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17]203,将党与参政党派团体的关系置于统一战线下。同年,邓小平明确统一战线对象“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19]400的标准,把具有阶级亲缘性与爱国一致性的对象都视作朋友。1984年邓小平在谈论未来港人治港的人员选定时,认为只要爱国爱港就都是党的朋友、都有机会进入未来的香港特区政府,基本上脱离传统意识形态框架来界定朋友。1985年邓小平会见日本工商会议所访华团谈论南北经济合作时,和善地将国外经济合作伙伴称为“日本朋友”及“欧洲朋友、美国朋友”[20]106,其意在于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敌人式的经济对抗已毫无意义,朋友式的经济合作才是正途,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大有裨益。大体来说,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友”的释义更为灵活,意识到只从阶级内部或阶级联盟中寻找与培育朋友的局限性,强调通过意识形态意蕴相对弱化的总目标,最大限度地汲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力量。

在“善”的维度上,这一时期党以诠释社会主义本质的富,来实现对“善”的意识形态表达。此时党认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切实实现,最终必然会汇聚成一种“善”的结果。因为一方面这既真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理论的价值诉求,另一方面也与人民群众的经济需求与利益愿景形成生动的共鸣。然而,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呢?在邓小平发表的“南方讲话”中,将之定义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0]373,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富”字。邓小平等党的领导人将富裕与社会主义有机结合起来,提出社会主义较资本主义的优势直接体现为“经济发展得比较快,人民生活逐渐好起来,国家也就相应地更加强盛一些”[17]311,追求富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发展原则。然而,“富”真地能够完整表达出“善”吗?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做不到的。但就初级阶段的国情而言,“善”表现为对人民群众最迫切物质需要的满足,“富”自然是“善”的最直接目标,从某种程度上看,“富”与“善”是等价的。

当然,这种社会主义富裕与资本主义富裕有着本质的区别,正如1986年邓小平在回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提问时所强调的:“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富裕。……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20]172那么,中国共产党追求的具体富裕究竟指向何处呢?其一,富裕必须建立在劳动致富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坚信劳动价值论,认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与积累根源于劳动,故社会主义富裕的基础便是劳动。1979年邓小平曾指出要允许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这一部分人就是指“辛勤努力成绩大”[17]152的劳动者。其二,富裕是由具体的经济发展指标衡定的。在邓小平的构想中,社会主义富裕应该分三步走,即20世纪内解决温饱与基本达到小康以及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三,富裕是国家与人民的共同富裕。如1985年邓小平在与陈鼓应的谈话中提出,中国大陆“创造的财富,第一归国家,第二归人民,……国家拿的这一部分,也是为了人民”[20]123。

“友”与“善”的内在关联,在这一时期有了一个宏大的主题,它就是转型的中国。这首先意味着此时的“友”与“善”均表达出一种务实主义的显著性。而务实指向着推动生产力与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等,“友”与“善”结合而成的“友善”,便是这种务实的前提、内容及保障。这同时也意味着党领导下的中国开始寻求与意识形态能量完全匹配的国家实力,中国在邓小平的设计下“从亚洲文明的中心走向世界大国”[21]643。成为世界大国、积极参与全球事务,就必然会完善党在意识形态传统表达中的“友”与“善”,“友”变为更加直观的经济利益分享对象,“善”成为良性竞争之上的和平发展样态,而二者结合起来共同缔造了与大国目标、大国形象相符的意识形态智慧。

四、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左”“右”之间的“友”及以“和”为要的“善”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友善”的意识形态表达,受到世纪之交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剧烈变化的深刻影响,表现出对无产阶级政党传统意识形态建构表达模式的小心回顾与谨慎反思。虽然这一时期党坚定不移地推进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所开辟的、具有光明前景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但是东欧社会主义政权纷纷变色、苏联解体、两极格局骤然过渡到一超多强格局等,使得党不得不从新的历史条件出发,去思考无产阶级政党“友善”哲学。

在“左”“右”两种思潮之间来划定“友”的范围,反映出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一种持中秉正策略。对于一个成熟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政治不能再简化为所谓的敌友关系了,更加不能简化为想象中、意念中的敌友关系了。当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侧重从国家建设逻辑转向社会建设逻辑之时,敌人可能不再是另一个国家或另一种体制了,而是“非特定的敌人”[22],所以“友”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再作为敌的对立面或抗争面出现。此时“友”的基础是什么?马克思提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3]103对于党而言,在追求共同利益或者寻找利益交叠时“友”才会出现。那么,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利益是什么?就是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确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在此基础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然而,这一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却受到来自“左”“右”两种错误思潮的影响,给改革开放进程带来了极大威胁。江泽民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24]223胡锦涛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亦有此种表述,他提出“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25]621,实质上也是在提醒全党对“左”“右”两种错误思潮的警惕防范。所以,“友”既不会出现在否定改革开放、盲目强调阶级革命、忽视生产发展客观规律的极“左”力量中,也不会出现在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右”的力量中,作为党的积极力量而出现,这反映出此时党的意识形态不受“左”“右”思潮的干扰。

相关的例证有许多,如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社会主义建设开创新局面就“体现在为我们党和政府广交朋友、广纳群言、广求善策之上”[26]341,“友”就是那些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调动或转化的积极因素。如2000年江泽民明确提出统一战线之“友”,应当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27]143。这表现出了党在“友”表达与建构中将爱国作为共识使得不同人士有了“友”的利益基石。又如2005年胡锦涛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上,也用了“增进相互了解,扩大共同利益,以实际行动致力于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中日友好合作关系”[28]345等词句,以表达党面向未来的“友”的建构方法。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党关于“友”的界定、评价与实践,彰显出一股浓郁的阶级斗争隐退与以核心利益为基础的政治理性建构的意蕴。

以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和”来表达“善”,是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善”的新理解与新发展。社会主义本质之“善”并不指向着一个毫无矛盾、整齐划一的社会形态,恰恰相反的是,“善”更多体现为平等基础之上的差异及差异尊重之上的共存。这一时期党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多元是不争事实及发展必然趋势。正视多重矛盾、弥合根本冲突、寻找核心利益与共识、解决社会争端的不二选择,就是作为“善”阶段性成果与工具的“和”,“和”也自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28]520。

在此时党的意识形态表达中,“和”具有双重涵义:其一,“和”作“和睦”解,是一类存在着社会差异甚至斗争的集体主义之“善”。党一方面承认社会体制转轨所造成观念分化与利益多元的必然性,另外一方面又意识到个体之善的堆砌并不能带来整体政治之善。要调节个体之善彼此间的冲突矛盾,就必须将个体之善规定到整体政治之善的内部且由后者的实现而实现。“和”就是对此种善的辩证法的外化揭示,它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集体主义的重要原则。如2007年党的十七大时胡锦涛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立足于发展的“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28]625。此处的各种社会矛盾就是指社会的差异与斗争,只有通过“和”的精神使不同力量相互妥协、聚合优化,物质财富增加、精神财富富庶、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之善才能最终达成。其二,“和”作“和平”解,是一类尊重彼此文明差异与文明协同的国际主义之“善”。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国际主义之善虽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奋斗目标,但其实现的具体路径与方式必须要有所调整,以适应国际大环境。如1989年江泽民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提出,中国经济建设“对外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24]71,而这个前提则是中国未给其他国家构成威胁,尊重他国先进技术、经验与优秀文化。如1995年江泽民在联合国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要造成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的国际和谐局面”[24]480,呼吁着社会主义文明在全球文明体系中的应有空间与自主权力。又如2005年胡锦涛在雅加达亚非首脑峰会上,首次呼吁“建构一个和谐世界”[29],倡导互利共赢的多边主义,使文明发展真正兼容并蓄。

“友”与“善”结合成“友善”且上升为党的正规意识形态话语,就是以江泽民与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完成的。这一时期党的核心任务,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全面建设有两重深意,一是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从物质财富生产与消费层面来诠释社会主义本质;二是继续加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从价值观生产与传承视角来揭示社会主义本质。“友”与“善”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以“友善”整体概念与整体意蕴提出,作为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5]638这种开放性表述的重要构成内容,生动反映出此时期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视,以及对建构起服务于小康社会建设的现代价值秩序体系的努力。尽管在十八大精神解读文本中,“友善”被表述为“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30]578,但从党在十八大后各种“培育和践行”的指示精神中,可知悉作为个人价值准则的“友善”概念并没有固化,而是有着进一步精炼发展的空间。事实上来讲,“友善”具有强劲的意识形态穿透能力,它既是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还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更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三层面兼备才是党关于“友善”意识形态表达的完整内容。

五、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友善”:命运共同的“友”及与德同行的“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友善”的意识形态表达,有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家硬实力与软实力作为支撑,表现出一种更为基本、更加深层、更是持久的意识形态自信力量。党的十九大提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1]9,并且与之相配合的是作出了“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31]12的科学论断。这至少凸显出三重深意:首先,“友善”作为意识形态观念的表达已具备更为坚实的生产力条件与社会基础。它的实践方略与现实举措因而可以极大排除意识形态纷争的干扰,使自身获得价值引导与社会关联上的恒久性力量。即,使“友善”不再停留在理想主义口号宣讲上,而使之真正成为中国精神以及在实践中的中国力量。其次,“友善”从动力源上看是党的意识形态表达向人民群众意识形态表达的过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由党虚构出来的,而是活生生的、超越传统物质文化范畴的切身需要。“友善”成为美好生活的有机构成内容,反映出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视,体现着对公共领域的参与权利与责任,所以“友善”成为了人民群众意识形态表达的内在需求。最后,“友善”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最大的意识形态背景而具备内外两种涵义。对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相较于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积贫积弱与岁月峥嵘的过往而言的,“友善”表现为中华民族传统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全新历史条件下的更高层次回归;对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又是基于全球治理新秩序新格局建立及中国在世界的新地位新担当而言的,“友善”表现为党和人民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32]1的深入思考与前瞻规划。因而,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友善”的建构与表达,将“友善”的政治哲学推向了一个新高峰。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党表达“友”的最主要形式。人类命运共同体最早出现于十八大报告之中,被定义为一种应被倡导的“意识”[25]651。党的十八大以后,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形态描述,逐步过渡为“理念”,并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从理念转化为行动”[32]510。从意识到理念再到行动,这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进行“友”的意识形态表达的三重逻辑。

第一,中国共产党希望从全球治理与全人类共同利益价值的维度,去建构指向终极目标“友”的概念与范畴。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的共同体思想,提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终极状态必然是一种真正的共同体或者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3]422。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在当今时代的最新表达,是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与资本主义时代虚假共同体的超越。它使“友”这一概念不再局限于某种短视的历史观与浅薄的利益观,而是真正从大历史的视角出发,赋予“友”真正穿越时空的意识形态价值。尽管当前时代距完全成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然而已经存在着一些全人类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如习近平在2015年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所提到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32]253等,这勾勒出非常清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未来,也恰如其分地定义了“友”是因共同性的价值聚合在一起,而不是因为那种短暂的物质利益。第二,中国共产党突出人自身而非主权民族国家之间的普遍交往联系,确定“友”乃是人类关系的本质体验与复归。习近平在诸多场合谈到“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32]434,也谈到“人民友好是促进世界和平和发展的基础力量”[32]105。这透露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重要的在于人民。那种基于主权国家的共同体理论,如法律共同体、人道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等[34],都无法排除国家之间“友”同人民之间“友”的张力,国与国的共同命运不能等同于人民与人民的共同命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意指对人民之间“友”的重视,让不同国家民众在“友”的关系中收获实实在在的益处,使不同国度的人民在“友”的建构中真正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第三,中国共产党呼吁国际社会立足“五位一体”的共同体实践,为“友”的落实提供基本方法。2017年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时谈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实干为要,国际社会应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32]418等方面进行行动。这五个方面实际上解释了党关于“友”的意识形态表达的五个面向,分别是对话协商、结伴同行之“友”,共建共享、普遍安全之“友”,合作共赢、经济繁荣之“友”,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之“友”,绿色低碳、永续发展之“友”。在党看来,“友”的创立是基于尊重基础上的彼此认同,但“友”的延续若仅仅依靠着一种心理情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聚焦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等都将面对但又无法独自承担的共同事务,在共同性实践中“友”才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善”的维度上,从人之私德上升到国之大德是新时代党表达“善”的最突出特征。在西方政治哲学语境中,存在一个“肮脏之手”[35]的议题。它是指国家层面的善必须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善,国家不应当遵循恪守私人领域中的道德规范,为了达到政治之善的目标,国家的各种价值倾向都是可以被谅解的。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西方经济哲学语境中的“肮脏之手”的治善逻辑是荒谬的,为达目的、万事皆可的道德姿态将极大削弱政党政治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无产阶级政党要赢得人民、追求政治善果,就必然遵循人之私德与国之大德高度同构的政治铁律。一方面,从“德”来思考“善”昭示着整体主义的道德要求。如2014年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谈到,包括“友善”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就是一种德”,所谓“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有德的国家才能前行[36]168。这表明党已充分认识到,国家的力量在于国家道德,最持久、深层的国家力量来源于自下到上、共享共循的国家道德,这样国家才能做到明辨是非、通晓善恶、止于至善。又如2015年习近平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强调物质精神两大财富协同发展,提出要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37]323。这同样也表明党对人民、国家的道德期待与道德安排,物质财富建设已卓有成效,精神财富的夯实必须在明确的道德框架内奋起直追。另一方面,以“德”来推进“善”表现出更为高阶的道德境界。道德要求与道德境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汇,前者是一种传统保守的道德姿态,而后者则是一种积极、进取的道德姿态,后者要优于前者。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组织与党员个体的道德境界影响着国家道德境界。如2019年习近平在罗马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谈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38]以人民为中心的国之大德,根本上是要从国家政治建构的方方面面充分融入人民主体原则,使国家对人民的关注与服务变成为一种日用而不觉的国家精神,这也就是党对于“善”的最根本设想。

新时代党在“友”与“善”之间搭建大历史大政治的连接点,开辟“友善”更为广阔的意识形态格局。所谓大历史大政治,是指党的意识形态表达不拘于一时、不拘于一域,以整体化、系统性的文明思维、历史意识及全球视野来谈古说今、展望未来。正如习近平强调,要把具体历史政治事物,放置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史”[39]中才能把握。“友”与“善”在新时代的连接,与过往时代最大的不同,便是在于大历史大政治背景。这决定了“友”不能再是那种出于对敌人或对手的恐惧或者基于短期利益妥协的“友”,更不能是那种出于狭隘意识形态二分方法所盲目粗暴定义“友”,真正的“友”必须是由人民根本利益与根本愿景汇聚缔结而出的;与此同时,也决定了“善”不可再是为某种过“左”或“右”的意识形态教条所牵绊纠缠的“善”,当然更不能是那种空有姿态而无行动、徒有形式实则献媚的“善”,真正的“善”必须能够经受住大历史大政治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类社会终极福祉的考验。正因为“友”与“善”在新时代的意识形态表达都共同遵循着大历史大政治的原则,所以它们结合而成的“友善”不再只是个体自律的结果、社会秩序的需要、历史价值的延续,“友善”应该有更高维度的理解范畴。它是个体的人与作为类的人都应当遵循的良性品质,是任何政治架构中都应服从的政治真理,是不同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且不断走向共产主义“理想王国”的基础性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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