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铭丰
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向科技要效益,推动数字技术、生物技术赋能现代农业”。
当前,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主要以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应用为核心。随着国家“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等方面指导性意见的出台和重点任务的部署,种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要素。
当今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为特征的育种时代。近年来,我国也不断加大了对生物育种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2021年初,中国种子大会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大会明确释放了加快发展生物育种技术研究的积极信号,生物育种及相关产品产业化的步伐明显加快。
黑龙江省作为产粮大省和重要的商品粮输出省,加快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发展生物育种产业,是提高粮食产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及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黑龙江省生态资源优势明显,适合生物育种产品的推广应用。黑龙江省现有耕地约2.5亿亩,农作物以玉米、大豆、水稻为主,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在全国位列第一,与国外生物育种产品应用大国相比,在生产、生态等方面的条件相近,非常适合生物育种品种和技术的推广应用。黑龙江省特别适合诸多品种的规模化生产,可极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益。
(二)生物育种技术研究、产业链延展,是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展生物育种技术研究,是我国赶超国际农业科技大国、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关键举措,也是我国站在全球现代农业育种技术科技前沿的必备条件。黑龙江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现代农业示范省份,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探索责无旁贷。
(三)发展生物育种产业是我国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必然要求。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只有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拥有更多农作物品种的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真正掌握自身产业发展命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首先就要保障种子安全,要把种子技术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让中国土地种中国种子。
(一)政策尚在研讨推进,还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的生物育种产品的应用办法和法律许可。国内各种业企业、科研单位都在积极研发、储备相应种质资源,以便在国家政策调整时能够及时将生物育种产品投放市场。同时,国外一些种业企业也在我国进行相关生物育种领域的试验测试,准备进入中国市场。
(二)生物育种人才短板突出。生物育种十分复杂,需要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超强的技术研究团队。目前,黑龙江省只有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等少数科研院所和高校的部分科研团队可以从事生物育种研究,且研究水平、研究深度有待提高,缺少顶尖的生物育种领军人才和核心专家。
(三)产品研发周期长、成本高,面临资金支撑压力。生物育种研究周期较长,一个产品从基因性状鉴别到功能验证、农艺性状测试、农艺性状商品化及产业化需要10年甚至20年的研发时间,且耗资巨大。当前,黑龙江省的生物育种研究从起步到成果转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以及更为强劲的资金支撑。
(四)与原先的黑龙江省农业产业规划“不尽相同”。长期以来,黑龙江省以绿色有机、寒地黑土的生态优势规划全省的农业产业布局。如果开展生物育种产品的推广,可能对现有农业产业格局产生冲击,形成农业绿色产业与生物育种技术产品应用之间的矛盾。
(一)聚焦生物育种优势领域开展研究。聚焦重点领域,结合黑龙江省科研单位的技术优势,集中力量、重点发力。例如,在大豆生物育种技术、水稻优质性状基因编辑技术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和项目攻关。
(二)加强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合作。与国内外先进的生物育种研究单位开展联合研发与技术引进,在联合研发、团队合作、核心科学家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尽快充实研发力量、补齐技术短板。
(三)做好生物育种产业发展规划。解决好生物育种产品推广和黑龙江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分区域、分品种、按时序推进相关品种应用。既要加大生物育种产品的市场推广,也要保护好黑龙江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生态资源。
(四)加大生物育种产品的推广示范。有序开展品种示范和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更加科学地认知生物育种产品。同时,加强生物育种产品的配套生产技术研究,最大程度地挖掘生物育种产品的生产潜能。
(五)加大生物育种研究领域的“科企合作”。企业是种业技术研究的主体,决策部门需要进一步支持企业牵头开展科技创新,鼓励“科企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生物育种技术研究投资巨大,单靠科研单位无力承担巨额的研发投入。因而,需要通过“科企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生物育种研发投入,与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共同研发,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需要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扶持黑龙江省生物育种技术研究,重点投放、集中使用,重点支持“科企合作”,积极引进生物育种领域核心专家及研究团队。这是黑龙江省发展生物育种技术研究的科学路径。
(六)制定适合黑龙江省发展生物育种产品应用与监管的管理办法。提前谋划、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生物育种成果转化应用的相应配套政策、制度、规定。提早布局、组织相关专家就黑龙江省放开生物育种研究产品,特别是为相关品种的推广进行科学论证。在国家政策做出调整时,这些举措有利于黑龙江省能够科学有序、安全高效地组织推进生物育种产品的生产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