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林 张 蕊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西蒙娜·波伏娃是法国著名的存在女性主义作家,其代表作为《第二性》。在《第二性》中,波伏娃提出了“他者”与“此者”这一对概念,并以此来解释女性作为“他者”所具有的内在性以及男性作为“此者”所具有的超越性。“内在性”是指女性被动、空想、停滞而无所作为的一种生存状态,它与男性的“超越性”相对立。超越性是指男性不断超越现实,不断进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谋划自我的发展,拓展外部世界的一种主体意识。
侠女形象是中国古代小说中一种特殊的人物类型,她们既具有女性温顺、内敛、柔弱等内在性特质,亦具有男性果敢、坚毅、刚强等超越性特质。《聊斋志异》作为清代的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文言小说,其中的侠女形象反映出清代侠女的独特面貌——超越性与内在性的高度统一。
《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具有“此者”的超越性。超越性体现在对个体的超越以及对群体的超越。对个体的超越体现在对个体能力的不断提高;对群体的超越体现在突破群体对女性的看法,从而担当复仇这类家族重任,并且最终完成任务。“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1]女性并不是生来就是“他者”,当女性承受家族负担,背负复仇使命时,她们不断超越自身个体能力,超越群体偏见,其身上的开拓性、超越性便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据“个体主义”理论可知,人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存在——超越性存在。这种超越性首先表现为对平庸的不甘、对现存状况的不满以及对未来的无限向往。在此驱动下,人不断完善自身,提升自我,追求更高的个体能力和人生意义。当下的生活已经被未来的理想所塑造和引导并由此不断开启着人类面向未来和新生活。《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具有“此者”的超越性,她们不甘平庸,不断超越自身,提升自我,追求更高的个人价值。
提升个人武艺。《聊斋志异》中有许多拥有绝世武艺的侠女,个体具备高超武艺不是容易做到的,尤其是对于身体柔弱的女性,这些练就绝世武艺的侠女凭借高强的武功去仗义行侠或报仇雪恨。侠女练就高强的武艺是对女性个体能力的超越。这些侠女主动或被动地与人比武,态度或恃艺傲物,或谦逊有礼,比试后收徒或成就姻缘,展现出侠女豁达胸襟、勃勃英气。《武技》中,李超自恃技艺高超,主动与少年尼比武,尼问明师承后表示不允,在李超多次邀请下比试,并且手下留情,尽管如此仍将李超打伤,可见少年尼的武艺高超,以及胸怀恻隐之心和容人的气量。《侠女》中所塑造的主人公不再是柔弱的女性形象,而是一位武功高强的女性,擅长使用匕首。面对白狐所化的轻佻少年的调戏和无理纠缠,侠女拿出匕首,追到屋外,只见“四顾渺然”,本以为白狐已成功逃走,却见侠女“以匕首望空抛掷,戛然有声,灿若长虹”,随后听见重物坠落,打灯寻找,发现一只白狐已身首异处。侠女干净利落、一刀毙命的刀法可见其武功之高强。在为父报仇的过程中,侠女多次夜探仇家,并且最后成功斩下仇人的头颅,并且顺利逃亡。侠女的武艺高强可见一斑。《大人》中云南深山中的女子打猎回来,肩上扛着两只老虎,发现有路人逃难躲避在家,当得知又是那两个巨人作恶时,立刻抡起重达三四百斤的铜锤驱赶恶人。两个“高以丈许”的凶恶巨人被打断一个指头后落荒而逃。
提升个人智谋。侠女在复仇的过程中智勇双全,除了追求高超武艺,还不断追求高超智谋,注重以智取胜。《聊斋志异》中有许多机智聪慧的侠女。如《庚娘》中聪明心细的庚娘,早就发现结伴而行的王十八不怀好意,善意提请丈夫却被视作多疑,当公婆和丈夫均落入水中,庚娘立刻明白是王十八所为。聪慧的她并没有立刻拆穿真相,而是哭诉无家可归,假装顺从,进而与恶人巧妙地周旋。《张氏妇》中聪明机智的张氏,巧施计策,既保全自己不被恶人侵犯,又让恶人毙命。还有《小翠》中化身狐女的小翠,得知某人屡次陷害夫家时,先发制人,用“偷梁换柱”之计把证据掉包,让仇家因造谣获罪,帮助夫家逃过劫难。
提高个人品质。《聊斋志异》中的侠女行侠仗义,不断追求高贵品质。黑格尔曾经说过:“至于报复,它本身也可以有理由辩护,但是他需要根据报复者的主体性,报复者对发生的事件感到切身利害关系根据他自己在思想情感上所了解的正义,向犯罪者的不正义行为进行报复。”侠女的复仇以及行侠,都是指向维护正义,都是在追求正义这种高贵的品质。《张氏妇》中的张氏处于正邪对立的世界,本应是百姓守护者的官兵,却趁着战乱做下令人发指的恶行,官兵所代表的的邪恶与张氏所代表的的正义展开斗争,她让我们看见了追求正义这种高贵品质的力量。
侠女在行侠过程中不断提高个人武艺、提高个人智谋、提升个人品质,不断进行个体超越,不断追求更高的个体价值。
群体超越体现在侠女打破世俗群体对女性固有看法,勇于承担报仇雪恨这类重要家族任务,并出色完成。据“地位期望理论”可知,男女两性在进入性别混合的目标动力群体时,由于群体对男性的期望值高于女性,就降低了女性在群体互动中的自信心、威望和权力。如果某位女性想反潮流而动,群体内的两性都会反对她、敌视她。在这种情况下,性别期待模式得到了巩固。在封建时期,女性被禁锢在高墙深院之中,几乎不与外界交流,与外界接触过于频繁的女性会被认为不贞,因此,女性大都不会承担重大的家族使命,比如光宗耀祖以及报仇雪恨。《赵氏孤儿》中,丈夫对身怀六甲的妻子说,如果生下女儿便绝口不提复仇之事,如果生下儿子,就要告诉他家族的冤屈,让他为家人报仇。这与当时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有关,女性被社会群体制定的各种清规戒律所束缚,这些戒律限制着女性的见识和各项能力,因此复仇这项家族使命便落在了男性身上。而《聊斋志异》中的侠女依然走出家庭,承担起为家族报仇雪恨的使命,并且最终手刃仇敌,这是侠女超越群体的重要体现。根据萨特“存在先于本质”的理论,人作为自为的存在,其本质是自己赋予的创造的,人是主体,是自己的主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不断超越自己,自己选择、设计、谋划自己。与此相同,《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她们根据自身的需要谋划复仇方略,最后成功实现复仇个人目标。这体现出侠女所具有的“此者”的超越性。
为父复仇。《商三官》中,商三官之父因醉酒得罪本县豪绅被打死,她清醒地意识到官场的黑暗,对官府不存妄想,三官认为:“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天将为汝兄弟专生一阎罗包老耶?”她决心自己为父报仇,假充伶人,利用豪绅做寿的机会接近仇人,将仇人“身首两断”。古代少女,大多养在深闺,足不出户。而年仅十六岁的商三官,担负起男儿的责任,在能力上远远超过她的两位兄长。她以其智勇,一反古代女子的柔弱个性,对仇敌奋起反抗。三官身上充满的反叛精神和女性意识更见作者对男权社会的否定。蒲松龄赋予三官侠女形象,将三官与古代侠士豫让相比,认为三官之义烈使荆轲相形见绌:“三官之为人,即萧萧易水,亦将羞而不流。”
为夫复仇。《庚娘》中太守之女尤庚娘亲眼目睹了公婆与丈夫遇害,面临受辱的危险,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抑制住内心的悲痛、愤恨,以胆略和智谋与王十八周旋,假意顺从,跟贼人回家,最终手刃仇人自己则毅然投河自尽。庚娘的处变不惊,机智勇敢和沉勇刚烈在男性群体中亦是少有的,庚娘坚毅果敢、披荆斩棘的形象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与男性英杰相媲美的巾帼丈夫,蒲松龄在“异史氏日”说:“至如谈笑不惊,手刃仇雠,千古烈丈夫中,岂多匹俦哉!”
杀子复仇。《细侯》是一篇杀子雪报情仇的故事。细侯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对丈夫富商的卑劣行为恨之入骨,她决然杀死怀抱中的孩子满生。细侯这样一位娇弱的女子是如此刚烈,她为追求纯真的爱情义无反顾,身上饱含着让富商断子绝孙的刻骨仇隙。细侯是一位勇于复仇、敢于反抗的新型女性。她不顾封建礼教的束缚,为报情仇,通过杀死自己的孩子来实现复仇。由此可见细侯身上所具有的坚韧、果敢等超越性品质。
超越性在《聊斋志异》中的侠女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地展现。三官、庚娘、细侯,她们具有“此者”的勇敢、智谋、胆略、坚韧等等此类超越性品质。复仇让她们奋起抗争,她们隐姓埋名,忍辱负重,这种勇于反抗、敢于超越、自强不息的品质让我们看到了女性身上所具有的“此者”的品质,即使是柔弱无力的女性也能完成可歌可泣的复仇伟业。
即使武艺高强,手刃仇敌,报仇雪恨,但作为女性,侠女不可能完全脱离女性特征,其亦具有女性作为“他者”的内在性。“他者”是指缺乏自我意识,处于客体地位,失去主观人格的人。“她是附属的人,是同主要者相对立的。他是主体,是绝对,而她是他者。”[1]作为女性的侠女,其“他者”的内在性依然突出,体现在对三纲五常的遵守以及个性中的儿女情长。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造成的;女人在男性世界中被当做“他者”,成为一种“次等族类”,一种非本质的存在。波伏娃接受了黑格尔的思想:“主体只能在对立中确立——他把自己视为主体,以此同他者、次要者、客体相对立。”波伏娃认为:“并不是他者在将自身确定为他者的过程中确立了此者,而是此者在把本身界定为此者的过程中树立了他者。”[1]因此,这种主体、客体的二元对立实际上隐含着以“他者”为参照系的“自我中心主义”。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是不折不扣的男权社会,男性在树立自身主体地位的同时,女性亦沦为了“他者”。
《聊斋志异》中侠女更多依附家中父兄及丈夫,未出嫁时以父为纲,唯父母之命是从;出嫁以后以夫为纲,相夫教子,不遗余力。这便体现出侠女身上作为“他者”的内在性,即个体自我的缺失。《聊斋志异》中很多侠女最后选择回归家庭,回归家庭后,她们安守本分,以夫为纲。她们谨守封建礼教规范,努力经营家庭,并且绝少与外界产生联系,同时生育子嗣,为丈夫绵延血脉。如果受到欺压,也不会反抗,继续低眉顺眼履行职责。
依附丈夫,牺牲自我。侠女甘愿牺牲自我,帮助丈夫实现金榜题名的梦想。回归家庭的侠女将全部自身贡献于家庭事务之中,不数年,便家族兴旺,资产发达,丈夫便可从繁杂的家务中脱身,专心备战科举,最后金榜题名。如青梅“经纪皆自任之”,让张生“勿以内顾误读”,解除张生的后顾之忧,之后张生也得以高中。侠女在回归家庭后,常常失去自我主动性,成为丈夫发财圆梦的工具。侠女回归家庭后以夫为纲,反映出封建伦常对侠女的束缚,体现出侠女自身作为“他者”的内在性。
重视子嗣,沦为工具。波伏娃认为,女性的生育束缚是造成其弱势地位的重要原因,怀孕、分娩、月经消耗了她们太多精力和体力,把她们禁锢在身体和本能之中,而男性则不用受生育的束缚。女性的生育功能使其沦为生育工具,成为某种“物”,因而被视作一种客观化的存在,最终女性的主体能动性被遮蔽、贬低,女性因此被边缘化。《霍女》中的霍女虽与黄生琴瑟相笃,但她却说:“今为君媒,请买一人,为子嗣计。”后费尽心思为黄生迎娶阿美,为的是让阿美替自己为黄生延续子嗣,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蒲松龄时代封建教条宣扬“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子嗣始终是家庭伦理中最受人为关注的问题,侠女也不例外,为了帮助丈夫延续香火,侠女常常舍弃个人幸福,这体现出纲常伦理对侠女的深刻影响,更体现出女性作为“第二性”其身上所具有的的依赖性与内在性。
恪守嫡庶,卑微顺从。《妾击賊》中的妾,妾具有高强的武艺,但却从不反抗欺压她的妻,妾通过牺牲自身来维护家庭的和睦。还有部分侠女甘愿做妾或者介绍佳偶,帮助宗族绵延子嗣,这体现出三纲五常对女性的束缚与思想上的奴役。《聂小倩》中的小倩为了与宁生相守,一直对正妻百般顺从,从不违抗正妻的想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侠女对封建嫡庶尊卑观念的顺从,以及她们身上逆来顺受的特点青梅、霍女等侠女,其具有依附父兄、恪守嫡庶、卑微顺从的品质特征,这类特征体现出侠女作为女性依然难以摆脱封建道德对女性的束缚,展现出其身上具有的“他者”的内在性,即选择附属男性,丧失自我,谨守三纲五常的特征。
《聊斋志异》中,侠女情感丰富,儿女情长,其感情包含男女两性之爱、父母亲人之爱。爱情对于很多侠女来说是格外重要的追求,为此甚至不惜放弃自我,过度付出。这种因为爱情而迷失自我的表现是女性作为“他者”的重要体现,也是侠女“内在性”的典型代表。
亲人之爱。《侠女》中的侠女在父亲被害之后并不急于报仇,而是先携母隐居,保全母亲的性命。为了让母亲生活舒适,侠女接受顾家的救济,由此可见她对母亲的孝顺与爱护。她侍奉顾母,为顾生生子,不求名分,这体现出她对爱情的追求。她虽然表面上对顾生冷漠绝情,其实是因为自己要报仇而不愿意连累顾家,侠女还杀死白狐,既是为民除害,也是在表达自己对顾生的爱意。侠女的爱情更多是精神上的,不在乎婚姻的形式,因顾生家贫难以准备彩礼,但侠女依然接受了顾生,并为其繁衍子嗣。
男女之爱。《小翠》中的小翠为替母报恩而嫁给痴儿,期间她为夫家消除灾难、剪除政敌,等功德圆满之后,她为了给丈夫延续香火,亲自为丈夫娶妻,自己则抽身离去。《房文淑》中的房文淑将自己的亲生儿子送给没有孩子的娄氏,帮助邓生解决无子之忧,事成之后,自己选择悄然离开。
小翠、侠女出于对爱情的追求,甘愿放弃个人价值,全心全意为丈夫付出,这种对爱情的迷恋与痴妄是女性的人格弱点,侠女回归家庭以后,其身上的超越性被消磨殆尽,而内在性开始尽情外露,在为家庭、为丈夫毫无保留地付出后,她们便放弃了属于自己的超越性特征,把自身完全依托在男性以及家庭身上,侠女身上的“内在性”也在这一点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聊斋志异》中侠女的社会观呈现出“小我”与“大家”并重的特点。侠女行侠既是为了个人家庭,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侠义行为往往具有大义,这种“小我”与“大家”并重的社会观体现出侠女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
《纫针》中的夏氏乐于助人、扶危济困,无私帮助纫针。夏氏与纫针萍水相逢,在听了纫针母女悲惨的遭遇之后“怜之……因邀其家,款以酒食。谓之日:‘母子勿戚,妾当竭力。’”之后,夏氏为了替纫针母女偿还三十金的债务,竟不惜“典质相付”,百计为之营谋。筹集到三十金后却被贼人所盗。虽是萍水相逢却能助人至此,已经难得,财物被盗,实非夏氏所料,她已经竭尽所能帮助纫针,一般人可能会就此作罢,但是夏氏竞竟然“对灯啜泣……乃引带自经”。夏氏“自经”者,是因为没能帮上纫针但自己却对其许诺,其扶危济困不正是“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的侠义精神最好的体现吗?《聊斋》中有很多诸如夏氏的女子,她们外表是很普通的女性,但内里却有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义侠风骨。
《丁前溪》中的杨氏妻,家中一贫如洗,却能慷慨招待投宿者丁前溪,不惜用自家屋顶上的茅草喂养丁前溪的马匹。丁前溪多次授之以金,杨氏妻拒不接受。蒲松龄在最后对其大加赞赏:“贫而好客,饮博浮荡者尤为之;最异者,独其妻耳。”又如《大人》中的山中女子,与诸客商萍水相逢,却能为之铲除祸害他人的两“大人”,维护公平正义而不图任何回报。再如《农妇》中的农妇,“健勇如男子”,经常为“乡中排难解纷”,她所积攒的钱财“有盈余,则施丐者”。蒲松龄称赞她为“女中丈夫”。
《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其行侠不仅是为个人家庭,很多情况下更是出于个人正义感,一种维护社会正义的使命感,这种家国并重的社会观便是侠女超越性与内在性有机统一的重要体现。
《聊斋志异》中侠女的行侠之路具有刚柔并济、侠骨柔肠的特征。侠女之刚强体现在其面对邪恶势力时的果敢与勇毅,以及在报仇过程中展现出的高强武艺与决绝态度;其柔体现在侠女对亲人、对爱人的柔情似水、百般体贴。
刚与柔相辅相成。《侠女》中的侠女在面对轻薄的白狐时,毫不留情将其怒斩,在为父报仇的过程中坚毅果敢,多次夜探敌家,最后斩获仇人的头颅。在这过程中,侠女刚强的一面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而当侠女面对母亲、恩人时,其身上的母性温柔便显露出来:侠女在父亲被害之后并不急于报仇,而是先携母隐居,保全母亲的性命。为了让母亲生活舒适,侠女接受顾家的救济,由此可见她对母亲的孝顺与爱护。她侍奉顾母,为顾生生子,不求名分,这体现出她对爱情的追求。她虽然表面上对顾生冷漠绝情,其实是因为自己要报仇而不愿意连累顾家,侠女还杀死白狐,既是为民除害,也是在表达自己对顾生的爱意。侠女的爱情更多是精神上的,不在乎婚姻的形式,因顾生家贫难以准备彩礼,但侠女依然接受了顾生,并为其繁衍子嗣。在与亲人、恩人相处时,侠女身上的柔情便得以充分展现。
侠女的侠义之举具有刚柔并济的特点,其侠骨柔肠的行侠之路实现了超越性与内在性的有机统一。
综上所述,《聊斋志异》中的侠女形象丰富而饱满,侠女不再是男性作者完全理想化的创造,也不再是完全为男性而设计的对应角色,而是立足于客观现实,在社会中有思想、有形的、有力量的独立人物,其身上体现出对个体、对群体的超越,具有很强的超越性。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侠女依然具有严守三纲五常的内在性特征。“小我”与“大家”并重的社会观以及“刚强”与“柔和”并济的行侠路体现出侠女内在性与超越性的完美统一以及女性意识的早期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