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6)
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掌握着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信息,有些大型核心企业还拥有自己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目前,核心企业自建区块链底层的模式仍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然而伴随着核心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问题也随之出现,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金融中最为重要的角色,话语权和议价能力都十分强大,正因如此,一旦核心企业把控了整个环节,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权利就会不断被压榨,供应链金融也就丧失了意义,这就使得很多供应链金融平台遭受限制。在区块链技术的驱动下,信息流、数据流、物流、资金流信息从线下逐步转移到线上管理,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势对企业间的交易信息进行记录及追索,在供应链参与者的共同监督下,可以促进供应链金融更好的发展[1]。
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具有一定规模的小型企业从传统银行贷款的比例较高,而微型企业长尾经营主体由于营业规模较小,很难达到传统银行经营性贷款的门槛,因此更依赖互联网银行及个人消费贷的渠道。商业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中小微企业客观存在的信息不透明、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存货期短、缺乏资信积累等性质形成鲜明的反差,这就影响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资本流动的趋利避害同样会影响资金流入中小微企业[2]。商业银行要么提高门槛、压缩和控制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这样将直接增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迫使中小微企业以更高的成本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融资;要么按照利率覆盖风险原则,提高贷款收益。两者的结果都会导致中小微企业面临融资贵的问题。
企业融资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供应链中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企业内容管理、制度等不够完善,财务数据不透明,导致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无法真实有效地传达到金融机构,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很大,尽管理论上要求金融机构需要开展贷前、贷后管理,但是现实中很多金融机构对整条供应链的情况难以全面把握,而银行的中心还是核心企业及核心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经销商,而处于供应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道德风险高,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科技型公司参与到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从目前的实践看到,我国的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良好,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一直存在,供应链金融发展步入了瓶颈期,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授信无法延长到供应链末端,从开始的“1+N”模式到“四流合一”,最后到“N+1+N”模式,互联网技术发展,虽然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能够实现互联网信息化,但是中小微企业却无法实现互联网信息化,处于产业链末端的中小微企业仍然采用人力运营为主,导致供应链金融模式难以创新发展。
目前很多供应链金融业务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线上办理各项业务,通过线上大数据收集数据资料信息,可以更加及时、全面地反映出企业真实交易信息,增加了银企信息透明度,但是企业间的交易信息依然是由企业自身来提供,这种真实性难以保障,区块链技术只能增加信任而不能提供信任。而且供应链上的企业众多,不同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会给金融机构调查工作增加不少困难。尽管供应链金融实现线上信息化管理,但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控时仍处于被动地位,并没有真正实现供应链中风险的动态管控,在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中,银行需要识别企业交易的真实性,虽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但是难以保证源头信息的真实性。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技术上节省了一些时间,但是供应链上的中间环节仍然很复杂,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效率并不高,而且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加入,增加了监管费以及人力费等,间接地导致管理成本提高,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利润。
由于区块链技术融入供应链金融,传统的供应链金融面临的末端企业信用孤岛现象得到了解决,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供应链内部信息的快速流动,提高了信息的真实性。区块链技术会将供应链金融信息碎片化,降低营运成本的同时可以增加企业利润,但是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加入研究开发供应链金融信息管理平台,搭建供应链金融信息管理平台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加快供应链信息碎片化,更关键的是各主体研究开发的供应链金融信息管理平台由于区块链技术壁垒,使得大量数据想要跨链是很困难的,一些相类似的区块链之间可以根据协议达到数据互通,但是不同类型的区块链之间由于编程语言、智能合约等不同而无法相互读取数据,最终导致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不通畅,从而增加了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大量的区块链技术构建供应链金融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新的信息孤岛[3]。
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所有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企业都可见证企业完整的交易信息,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这是金融机构愿意贷款的原因,但是这也给企业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企业的销售情况、采购情况等,因此企业一般不愿意将自己的相关核心数据上传到链上,越是核心数据多的企业越不希望信息公开。另外,在区块链技术下,一些核心企业由于某些原因不愿意接受供应链金融,但是金融机构或者是中小微企业更愿意接受供应链金融,这就导致愿意接受供应链金融的企业和不愿意接受供应链金融的企业之间会有矛盾,给区块链技术下供应链金融生态带来不利影响。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需要供应链金融业务参与者的共同配合,包括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等。首先,对所有要进入供应链金融的企业进行审核,因为链条上的企业信用是一个整体,无论是核心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所有的企业都需要提供自身的历史业务经营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录入到平台进行储存。其次,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接第三方机构获得企业的历史真实数据,比如财务数据、纳税记录、经营状况等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进行惩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严重的企业可能会被踢出供应链。最后,对企业的历史数据进行评估,因为区块链不能评估企业历史数据的真实性,无法从源头来解决虚假风险,所以可以通过历史业务数据对企业的融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出现造假现象,平台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警示,这样金融机构也能根据评估结果考虑是否进行贷款[4]。
由于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主要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主,一旦核心企业的信用出现危机,直接影响到整个供应链企业的融资能力,因此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开放供应链金融平台可以实时将企业产生的数据通过一定的方式上传到数据库中,保障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建造开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需要对接政府部门、中央银行等,通过政府部门提供纳税情况,将企业的纳税信息记录到平台的数据库中,通过对接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实现企业信用数据的上传,把供应链金融平台打造成一个集融资、风险控制、纳税征信、信息处理、监督管理于一体的开放平台[5]。
另外,针对大量数据跨链困难的情况,可以构建一个能够转换不同平台区块链技术的编译器,实现将不同区块链平台的编码编成同一种机器语言,这样可以实现不同类型的供应链之间的信息互通,最后实现不同供应链金融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真正的区块链技术下的供应链金融生态。
由于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金融领域时间不长,在解决一些融资问题时会遇到挑战,因此需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数据开发能力,确保操作精准,但是很多参与供应链金融+区块链的企业包括腾讯、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这些企业中参与供应链金融+区块链的人员主要是由技术人员转型而来,并非是专业的区块链专业人才,一旦金融产品出现问题,研究开发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就可能会出现混乱。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时,要求工作人员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有所了解,还要对整个供应链金融情况有所了解,因此对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要求非常高,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培养区块链技术下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既了解区块链又了解供应链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区块链人才具体可以通过企业与高校进行合作,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的人才,还可以通过企业内部渠道培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开展培训工作,培养区块链专业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