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金辉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察办,河南 郑州 450052)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郑州局集团公司党委自2019年组织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经完成六轮巡察,覆盖42个基层党委。我们坚持在实践中探索经验,反思得失,深入把握巡察工作规律,持续加强理性思考,进而有效促进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政治监督的综合效应。
巡察是重要的政治工作,必须从政治上准确把握和推进。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被巡察单位党委落实主责主业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确保党的领导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持续向好。
1.领导人员政治站位显著提高,责任意识和带动能力全面增强。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巡察中,我们坚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使被巡察单位党委和领导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到政治监督的要义,感受到政治体检的严肃性。领导人员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都能够树立起站在政治高度看业务的意识,自觉把岗位职责和履职行为置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管党治党的高度来认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能够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组织和带领干部职工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2.管理人员的规矩意识大幅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成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我们坚持严的主基调,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当发现没发现是失职的理念,充分运用“12+N”的巡察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管理理念、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进行全面检阅。各级管理人员始终身处其中,格外感同身受。经过巡察的政治洗礼,诸多惯性思维得以遏制,模糊认识得以澄清,纪律规矩意识更加强烈,有效促进了治理体系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被巡察单位党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案例教育和警示宣传,进一步强化震慑效应,使党员干部更加心存敬畏,行有所止。通过修漏补旧实现关口前移,把监督嵌入管理和生产的各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全面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进行把关纠偏,做到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
3.巡察监督综合效能充分体现,发展动力得到充分激发。巡察在党内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导作用,对发挥带动其他监督具有较强的撬动效应。我们始终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充分依靠被巡察单位党委开展工作,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被巡察单位党委能够树立正确的监督政绩感,借助巡察监督的契机深化系统整改,着力解决本单位改革发展中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建立推动发展急需的制度体系,从而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职工群众了解和参与企业管理发展的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对企业发展的规划和方向表示了强烈关切,也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的关键所在。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发现问题更严重。开展巡察工作来,我们认真发挥巡察专责机关统筹协调、跟踪督促作用,着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单位、不同层级在落实落细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上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些单位和人员心态上仍然有区分度和差异化,影响了巡察监督的综合效应。
1.整改动力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巡察发现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整改来解决。解决一些深层次、时间长、难度大的问题,既要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更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心。所以说做好巡察整改是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能够检验出被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成色。实践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主要领导站位不高,格局不大,导致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例如,有的不愿意暴露太多问题,有关门整改的面子思想;有的没把党委一班人的思想真正统一到讲政治的高度,不敢动真碰硬;还有的对焦点难点问题不主动上手,能拖就拖,能推就推,甚至找借口选择“躺平”,寄希望于上级部门政策指导、巡察机关强行推动。
2.整改责任不实,上下贯通不够。巡察是实现党自我革命的重要方式,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增强系统思维上,不少单位还存在短板,特别是上下贯通联动上,部分单位党委在压实整改责任时上热中温下冷、层层衰减。有的聚合班子合力办法不多,个别领导认为政治巡察是阶段性专项工作,巡察结束就可以松口气了,对巡察整改不重视、不关注、不积极,应付对付,精力旁顾;有的中层管理人员只管自己一亩三分地,认为其他的与己无关,更没有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中间梗阻,影响了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信任度。
3.问题检视不透,整改措施不实。部分单位举一反三的意识还有欠缺,没有站在本系统、本专业工作需要的高度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习惯于就事论事。有的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停留在具体事上,没有延伸思考,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深层次原因;有的重时间轻质量,制定整改措施的针对性不强,甚至将不成熟或者职工接受度不高的工作借机强行推进;有的注重当下改,忽视长久立,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整改体系。纵观不同单位的整改力度,标准不一、轻重各异的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对整改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4.追责问责不力,政治效果不佳。巡察监督是严肃的政治监督,巡察问题整改的态度,体现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担当。对问题责任人追责问责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有的单位党委态度消极,有好人主义和护犊子思想,考核问责轻描淡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的不能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党内法规问责手段,习惯于以经济考核代替纪律问责;有的责任定性不准,没有精准到岗位到人头,挫伤了同志们的工作积极性;有的过于激进,问责方式简单粗放,搞一刀切,没有达到应有的政治效果。
作为巡察专责机关,要使巡察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更加有力有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必须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在思维导向、制度建设、组织管理和方式方法上不断加强探索和思考,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逻辑体系。经过六轮巡察工作实践,我们也对提升巡察质效需要把握的重点有了新的体会。
1.必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难点,让政治属性具体化、有形化。我们发现,越是与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结合紧密的问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越重视;越是能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干部职工越接受和配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得也更顺畅、高效。这也充分证明,巡察工作只有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地位作用,才能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发挥好政治保障作用。因此,开展巡察工作必须提高站位,抓大放小,要紧盯被巡察单位的核心职责进行拓展和延伸,才能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上发挥更大作用,避免政治偏差。
2.必须突出发现问题的质量和导向,避免问题泛化、任务化、表层化。巡察发现问题重在质量,要有轻重取舍,需要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把握好问题的导向性,做到去伪存真。只有始终从政治视角、客观角度去审视、分析和甄别,才能防止巡察泛化、虚化,防止问题停留于浅层次。因此,开展巡察工作要秉承工匠精神,坚持“三个聚焦”的根本原则,吃透被巡察单位的生态实际,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深度挖掘影响发展的难点、焦点和瓶颈问题,敏锐捕捉被巡察单位尚未意识到、或者习惯成自然的隐性问题,才能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体现效果,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担当作为。
3.必须强化贯通融合的综合监督体系,抓好上下联动、系统推进、闭环整改。巡察作为党委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是综合监督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上发挥重要作用。要扎实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必须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效能。巡察问题整改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只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的统筹协调,加强巡察监督与组织、人事、劳资、财务等监督的协作配合,才能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在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的具体实践中,要着眼于长远发展,认真谋划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好顶层设计,促进闭环管理,才能更加充分地激发巡察整改的内生动力。
4.必须充分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巡察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企业的每个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都与职工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周全。只有真正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巡察监督的政治作用才能被群众认可和支持,各级党组织的权威和功能才能得到有效体现。例如,在郑州局集团公司,随着巡察工作持续推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氛围愈发浓厚,大家心系发展、和企业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更加强烈。特别经历了2021年暴雨水灾和疫情的连续考验,十万干部职工仍然信心饱满、热情高涨地投身于安全生产和经营发展,展示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的能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