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与推进

2022-11-26 02:07中共灵石县委党校王欣
区域治理 2022年36期
关键词:腐败问题党风廉政法治

中共灵石县委党校 王欣

一、法治思维的概念与特征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就法治思维问题说道,“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法治思维在社会各个层面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法治思维强调以法治精神为核心,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基本方略。基层党员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的能力如何直接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法治思维是国家战略思维,它要求我们正确地处理好法治与政治、法治与经济、法治与德治、法治与改革之间的关系。

法治思维是以现代法治观念为基础,主要依据现行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的要求进行分析、研判、决策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思维主要包括六个层面的内涵:第一是规则思维,强调合法性,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按规则办事,它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遇事要找法,要寻求法律的依据;二是要坚持法律至上,一切政党、国家组织和社会组织、个人都必须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二是平等思维,法治思维的核心特点就是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不存在任何凌驾于法律至之上的特权阶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限权思维,即规范和限制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权必有责;第四是维权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公民权利为目标,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维护人民的最根本利益;第五是程序思维,发挥程序的作用,要求公权力的行使必须遵照法定的程序,消除不确定性和恣意性,注重程序正义;第六是理性思维,相对于感性思维、人情思维而言,以既有规则为前提,以事实与规则认定为中心,排除其他干扰的理性逻辑。

二、法治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价值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通过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为新时期法律建设提供方向上的支持,也以此作为反腐斗争开展的关键,积极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从而维持中国各行各业、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在当前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法治思维的指引作用,加强对各类腐败问题的预防与解决,从而实现党风在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中的“畅行”,也为反腐倡廉斗争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法治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不敢腐”震慑效应充分释放

在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要想将一切工作的开展落实,必须要坚持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的运用。在这一思想的推动下,我国持续开展了规模浩大的反腐倡廉活动,根据公开数据显示,仅2021年全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1万件,处分62.7万人。这一举措充分说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步伐不断加快,面对社会文化的多元化、价值观念的趋利性发展,更需要通过法治思维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反腐倡廉等工作的开展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而在这一阶段,法治思维的推行落实有助于使党员干部对规则产生敬畏之心,自觉监督自身权力的行使,规范我国各级政府的行为,使其在依照法律条例规范行为的同时,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条件支持。因此,从某种角度看,法治思维与党风廉政建设是相互推动的关系,只有正确发挥法治思维的价值,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真正做到心存敬畏“不敢腐”。

(二)满足“不能腐”扎紧制度笼子的需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上,我党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方针,将强化处理领导干部违法案件、解决腐败问题作为具体工作的落脚点。当前在我国各个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廉政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全国廉政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依然存在着部分违法违纪的官员抱有侥幸的心态,不收敛不收手,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也阻碍了全国廉政建设。通过对近年来巡视巡察报告、新闻报道等的整理,可以看到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存在着多元化、新型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腐败问题的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而在法律体系的支撑下,腐败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加以改善解决。通过对国际领域的研究调查可以发现,廉洁度较高的国家都在法律建设上投入了较高的关注度,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推出了系统化的反腐对策,从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入手,发挥了各个部门的作用,实现了各项法律制度在社会的开展实施。从这一现实问题也可以看出我国在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思维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缺乏制度的监督与规范,必然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要想根治腐败问题,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扎牢制度的笼子。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来加强对各类腐败问题的打击与防范,通过法治思维地树立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贯穿到不同的工作层面之中,为我国社会的稳步发展注入更多的动力。对此,依法治国政策的落实、法治思维地树立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能够进一步解决各种类型的腐败问题。

(三)推进“不想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近年来,中国步入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社会、文化发展上都与日俱增,而在这一现实背景下,社会腐败问题也得到了国家、人民的普遍关注。而我国传统的人治思维、情理社会,对于党员干部的影响仍不同程度存在。在人治思维下,加强个人的道德修养、表率与感召作用要比建立法律制度更为重要,对人的崇拜超过了对法律的敬仰,这也是我们几千年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一种思维模式。荀子说:“法者,治之端也;君主者,法之原也。”可见在传统社会中,法律仅仅是维护君权、统治老百姓的工具,也就是法律工具主义,重伦理道德、轻普遍规则。在这样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下,我们很难去形成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法治思维,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化中的不利影响,在工作实践当中摒弃这样的影响。

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要求我们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把一些不必要的人情、关系、面子、潜规则排除出去,要求我们守规矩、重程序,要求我们坚守人民立场,知晓公权力从何而来、为何而用,自我约束公权力的行使。这为当前我们大力建设廉洁文化提供了强大支撑。

三、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曾明确强调:需要将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我国各省市地区、各级政府也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在开展上的重视程度,以山西省为例,当地政府就确立了“清廉山西”的战略方向,将其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调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增强自信自觉,从而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将党风建设工作的推进作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点。但是结合全国范围内党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中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思想认知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都容易受到各种思想的影响,这在个别基层干部中最为明显。大量基层干部都依然存在着“以官为尊、唯上是从”的思想,以个人利益的维护为核心,忽视了党、国家、人民的利益。这种思想认知的落后也导致个别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对人民、社会、国家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除此之外,部分地区的基层干部在权力的运用、约束等方面缺乏正确的认知,只愿行使权力,不愿承担责任,无视法治,忽视法律,无视程序,经常会存在“一言堂”、不公开的情况,造成用人唯亲、买官卖官等现象常常出现,这种权力的滥用会滋生严重的腐败问题,对于基层领导层、各个部门、基层干部群体的发展都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此外,基层还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工作业绩等方面,轻视甚至无视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的开展的情况。

(二)基层作风问题严重

由于受到外在经济利益的影响、多元文化的冲击,加上基层干部在思想认知上的问题,导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在基层盛行,具体表现为:

在形式主义上,很多基层干部表现出言行不一、毫无担当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往往只注重形式,存在原则上认同、工作上排斥、生活上漠视的问题;在官僚主义上,部分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远离了现实与群众,对于党风廉政工作持“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态度,无视了党的方针政策,影响了我国各项工作在基层的开展,还容易对社会风气、党风建设造成影响;在享乐主义上,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着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的情况,贪图安逸,不思进取,把个人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讲排场、比阔气,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奢靡之风的出现,个人私欲不断膨胀,缺乏对党、国家、人民的敬畏,频频触碰原则底线。

(三)无法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地政府都深刻认知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价值,并且把握这一工作在全局性、长期性、艰巨性等多个方面的特征,强调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做到标本兼治,只有以此作为导向才能实现工作的深入推进。但是目前我国仍然存在着部分地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着治标不治本的问题,仅仅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视为口号,在形式上进行宣扬,同时还存在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只提思想不提措施等问题,也鲜少真正将法治思维融合其中,难以入脑入心。干部表面上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签订了相关的责任书,实际上对于党风廉政的相关规定不了解、相关责任不清楚、相关制度不明确,后续行动不开展。之所以出现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虽然基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也对相关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与部署,但是却缺乏后续的监督、跟踪,也没有构建相应的监督举报机制,造成党风廉政建设缺乏高效的制度执行力,这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四、法治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对策

法治思维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运用与推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基层领导干部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贯彻融入其思想体系之中,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法治建设

法治思维包含有思想、制度、文化等各种要素,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着促进作用,在形成清明政治导向、规范清廉政府行为、打造清正干部群体、赓续清朗文化血脉、营造清和社会环境等方面都能发挥强大效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法律至上,把法治作为价值理念和精神信仰,推崇法治、敬畏法律、严守法纪、遵守规则,掌握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碰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

此外,完善的法律是法治思维的集中展现,能够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上的方向,同时也能够从制度体系上加强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与打击。当前,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现实背景下,需要通过积极的手段去构建反腐的法律制度,实现法律法规全覆盖也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命题。

对此,我国可以持续推进《反腐败法》的建立,参考、借鉴联合国的《反腐败公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上的引导。另外,我国需加强对法律制度在实施上的有效监督,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反腐工作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人权保障。除此之外,我国还可以不断加强对各种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法制部门判断腐败事件的危害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二)重视程序正义

在我国基层领导干部中,权力的滥用现象依然较为常见,之所以出现这一问题主要是因为缺乏法律和纪律的刚性约束,造成权力的滥用较为便利。为了改善这一现象,需要加强对程序的重视,公权力的行使必须遵照法定的程序,才能防止各种权力的滥用,才能够控制权利的任用,才能够消除社会各界的误解偏见和猜忌。

对此应当以透明公开为理念,制定一套统一的程序法形式规范,在程序上应当符合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强化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偏失,过程公开、决策公平,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约束。此外还要加强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紧密配合,事前有规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问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当中,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使得政府权力的行驶能够变得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权力的滥用行为。

(三)和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在我国基层政府,权力的滥用会造成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受损,因此对腐败问题的解决实际上是对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维护,需要利用法治思维,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进一步发挥群众在监督工作上的优势,发挥人民群众应有的力量。

对此,我国应该完善现有的举报制度,将举报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依据之一。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举报人在说明事实时,其自身的安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对此,我国可以构建举报人保密制度,从法律规定上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加强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除此之外,我国还可以构建相应的奖励机制,从法治思维的落实、实际物质的激励这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带动群众加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在当前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还应该稳步推进党风廉政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实现对海量数据、信息的运用,从而构建多元化共同治理的工作形态,用法治思维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

五、结语

在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法治思维地树立、落实发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不仅能够震慑广大党员干部,还能形成强大的思想认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因此,我国应该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通过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思维的养成,进一步解决当前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腐败问题。

猜你喜欢
腐败问题党风廉政法治
煤矿党支部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法治护航 让“游河南”更惬意
法治护航 守护生命之源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龙马潭农商银行
2015反腐清单
新形势下企业应坚持不懈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