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滔,林常青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源于实践、推动实践,超越强调纯粹斗争的形而上学与强调纯粹精神斗争的唯心主义辩证逻辑,兼具唯物辩证的科学理性与人类发展的价值高度。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传承、发展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使其成为党领导人民在社会变迁、任务转换、目标实现中经受住大考的重要精神支撑和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精神武器。习近平指出:“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斗争是多方面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1]228新时代,充分领会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时代内涵,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时代价值,必须深入剖析其中蕴含的辩证逻辑,这对深刻把握新时代斗争规律、不断提升斗争本领、继续推进伟大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纵观马克思所有的思想,其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斗争推翻资本主义以实现共产主义,从这个角度讲,斗争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鲜明底色。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是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根基上的价值建构,所以理解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斗争精神必须首先把握其辩证蕴含。
1.实践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哲学根基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是辩证法发展到新高度的必然产物。辩证法的发展始终与本体论问题息息相关。从古希腊开始,自然是辩证法的核心范畴,无论辩证法如何发展,始终为从整体上认识自然提供方法上的说明。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进步,“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构想出种种联系塞到事实中去,而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而且这些联系一经发现,就要尽可能从经验上加以证明”[2]440,所以德国古典哲学时期的辩证法开始向精神领域转向,“绝对精神”“绝对真理”成为辩证法的本源。以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为代表,他提出精神是有机个体的实体,自我意识是人的精神意识发展过程的重要阶段,集中展现了人类精神中的矛盾冲突;同时他把世界的存在和发展归因于自我意识斗争,这样就赋予辩证法否定形态,进而衍生出“扬弃”的发展动力。不可否认,黑格尔使辩证法发展到新高度的同时,也使辩证法神秘化,而马克思正是通过科学实践观的引入完成了本体论的革命,进而完成辩证法的创新。马克思充分肯定并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特质,在此基础上将辩证法的内涵转化为实践中的矛盾运动,这样斗争便成为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理论要求与发展所需。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以每一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为出发点。面对德国哲学的纯粹抽象,马克思指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3]516所以他将斗争立足于现实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实践性要素之间的实质关系中。一方面,马克思的斗争体现为源于实践的理论批判纯粹抽象的思辨。马克思首先以“颠倒的世界意识”定义传统思辨哲学,着力确立真理的“此岸世界”,使“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3]4,确立了实践哲学的世界观。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着眼社会生产实践,阐释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揭示了表面上符合常识、合乎逻辑的社会规则背后的不平等,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实践品格还表现为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就已经关注到《林木盗窃法》所蕴含的经济与政治的不平等,经过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发现,马克思指导工人必须以暴力的方式进行彻底的政治与经济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不仅如此,马克思投身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恩格斯为此评价他:“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4]602。
2.辩证矛盾观是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根本方法
斗争的存在与发生不是孤立的。列宁认为,否定是辩证法包含的最重要的因素。否定的产生根源就在于统一体内部的对立。与形而上学不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将事物的发展看成旧的统一体通过否定向新的统一体的转化过程,发展方向是向上向前的,而非简单的数量增加及其重复。对立意味着否定,必然引起斗争,而对立通向新的统一,所以统一是斗争的最终指向,就像列宁所指出的那样:“对立面的同一……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5]306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是斗争与和谐相统一的辩证矛盾逻辑。在唯物辩证法中,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这种矛盾运动不是纯粹的斗争,而是斗争性与同一性共同作用。一方面,斗争是绝对的,但两极对立是相对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所有的两极对立,都以对立的两极的相互作用为条件;这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系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2]516因此,不可片面强调一方代替另一方的绝对化对立。另一方面,斗争是绝对的,但斗争的形式是相对的,斗争的最终目的是新的统一体的生成。所以对于唯物辩证法而言,斗争的最终目的是统一的发展。斗争形式则应符合“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方法论要求,不同的斗争形式应取决于不同的矛盾性质。因此,马克思的阶级斗争中内含的斗争精神表现为努力实现无产阶级自身解放以及全人类解放的奋斗精神。
3.人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价值遵循
革命是历史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从根本上变革社会性质的人类进步活动。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之所以称为辩证法的创新,关键就在于科学实践观的引入使辩证法不仅考查人与自然的关系,更能解释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3]540通过这一论述不难发现,实践中的人“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使“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旧思想的瓦解是同旧生活条件的瓦解步调一致的”[6]51,所以社会革命以阶级斗争的形式在量变,这种量变积累到一定阶段即旧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桎梏时,以政治革命的形式建立新的上层建筑代替旧的上层建筑。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集中体现为“构建新的统一体”的社会主义革命。在革命的最终目的上,马克思恩格斯不谋而合。马克思强调革命的彻底性,“彻底的革命、普遍的人的解放,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相反,局部的纯政治的革命,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3]14恩格斯强调:“社会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政治的和哲学的革命必定通向社会革命。”[3]87所以社会革命要彻底必须实现人的解放。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使“自由王国”存在于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所以实现人全面发展的实质便是完善以劳动为核心的能力体系。但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出现异己性:“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3]159这种异化劳动的根本在于“生产的普遍规律”即私有制,所以“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即通往新社会的唯一大门”[7]578。因此,马克思的革命就是以构建“自由人联合体”的新的统一体代替旧的资本主义统一体,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4.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核心向度
意识形态因其虚假性成为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核心向度。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意识形态”的出场带有明显的批判性色彩,马克思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称为“虚假意识”。一方面,这种“虚假的意识”是唯心主义的复辟,它不是以社会存在的现实为出发点而是德国古典哲学语境中的“纯粹精神”的创造,进而历史也成为“绝对精神”的衍生品,这就为资产阶级“无中生有”的价值观做了辩护,这显然与历史唯物主义相悖。另一方面,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源于其承载的价值观服务于掌握生产资料的少数人,而不代表最广大人民的价值追求。但这种“虚假的意识”不是没有社会基础的,它更源于“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3]536。
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重要抓手。马克思清晰地看到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性,认为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意志下的社会制度而建构起的思想价值体系,为其现实制度所存在的合理性提供话语解释与理论支撑。这主要是因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是物质存在(社会关系)的产品,它根植于“物质关系”的统治地位,马克思以此将意识形态引入了唯物史观的逻辑框架中。同时,这种为自我阶级统治的辩护的价值建构“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3]552。这种对意识形态的中立化阐释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抓手,即无产阶级要建立“科学的意识形态”,只有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才能突破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因为无产阶级真正代表最广大人共同的价值追求。
尽管马克思当时并未系统解读斗争精神的内涵要义,但从马克思的系列经典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革命精神、批判精神、斗争精神’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有机统一和内在连贯性,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8]。中国共产党发展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不是强调单向的阶级对抗,而是蕴含着丰富的辩证发展逻辑,即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创新实践以理论的守正与创新为前提,使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发扬、在追求本领的涵养与强化中得到传承、在意识形态引领和争论中得以巩固。
1.理论守正与创新,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创新实践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创新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首先体现为理论的守正与创新。守正是对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的绝对遵循,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同时期的新运用、新阐释、新发展。“守正”是“创新”的根,只有牢牢扎根,在守正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理论才能枝繁叶茂。理论创新在理论争论中迸发活力,理论守正与理论争论同样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正是在一次次思想理论的交锋中厘清各种错误思潮,才能正本清源,更加凸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守正与创新辩证统一于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守正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理论的守正与创新是基于对实践辩证法的新运用。马克思基于科学的实践观对辩证法的创新赋予斗争以发展的内涵,因为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实践的发展必然引起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联系的变化,对立统一的矛盾也将调整。但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不会变,所以基于实践的否定不是对原统一体的背离,而是因应实践的发展为统一体注入新的要素。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便在实践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化。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立足于斗争实践指明了中国革命的极端特殊性,放弃了“城市中心论”指导下的俄国革命模式,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工农武装割据的中国革命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创造性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完成“三大改造”,在中国确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国两制”等,形成了邓小平理论。江泽民辩证把握党的历史方位变化,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针对我国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等问题,围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回应时代、实践、人民的逻辑基础和逻辑起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
从毛泽东思想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推进理论的守正与创新根本的推动力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实践。一百年来,社会基本矛盾没有变,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没有变,所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一脉相承;实践不断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在变化,时代的阶段性特点在变化,所以中国共产党先后回答了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以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发扬的践行场域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辩证矛盾观的根本方法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格局,也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发扬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面向人类发展的价值高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斗争中产生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根本性成就,为了维护这一根本性成就,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为强大精神力量,时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斗争不是斗争的目的,而是目的实现过程。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民族治理和国家治理、推动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具备了推动全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高度。
从党领导民族治理的层面看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其践行根源于党始终都以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工作重心,充分保障发展成果由全国各族人民共享。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践行表现为不断完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多元一体民族格局,最大限度汇聚合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党领导国家治理的层面看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其践行表现为全面加强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地位,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9]7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扬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其最终目的就是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保障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民主,不断开辟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人类社会新的制度文明。从党推动全球治理的层面看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其践行表现为党始终反对霸权主义、单边主义、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始终克服经济危机、资源危机、生态危机等。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反对资本逻辑主导的资本主义全球治理体系,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立足差异、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因此,中国共产党发扬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绝不是割裂发展的纯粹斗争与全盘否定,而是辩证否定与发展。
3.本领的涵养与强化,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传承的现实目标
以实践辩证法为根基的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具有高度的实践品格,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的传承最终落脚在斗争本领的提升。传承斗争精神不是一时的具体斗争,有其长期延续性,而斗争本领作为斗争精神延续的关键要素,是斗争精神传承的核心载体,同时也是斗争精神传承的现实目标。精神力量只有实现现实性转化,其实践价值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因此,斗争本领是斗争精神实践品格的重要体现,是斗争精神完成从精神本质到实践本质飞跃的关键。
增强斗争本领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百年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共产党是在斗争中诞生的,革命的实践锻造了党强大的斗争本领。毛泽东将分清敌友作为提升斗争本领的第一个方向,强调“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10]3。不仅如此,他要求必须坚决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强调“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因为它是达到党内和革命团体内的团结使之利于战斗的武器。每个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应该拿起这个武器”[11]359。在此基础上,斗争方法更是毛泽东提升斗争本领的关键,他要求革命者必须在战略上藐视敌人,敢于斗争并夺取胜利;同时,又要在战术上、策略上重视敌人。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带领全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创新,全方位提升党的斗争本领。
提升斗争本领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执政本领提升的关键体现。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是相辅相成的,斗争精神具有强大的精神引领和精神鼓舞作用,斗争本领是斗争精神的重要承载体,是其重要表现形式。斗争精神再强,如果缺乏过硬的斗争本领做支撑,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在斗争本领的涵养与强化中逐步凝心聚气,以高超的斗争本领为斗争精神的传承赋予底气和信心。对于斗争本领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主张向实践、人民学习,把学习看作是涵养斗争精神的源头活水。对于斗争精神的强化,习近平总书记主要强调要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练就卓绝的斗争本领。因此,要通过勤学苦练这个关键来实现斗争本领的强化,从而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传承的价值追求。
4.意识形态引领与争论,中国共产党斗争精神巩固的前沿阵地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前沿阵地源于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在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中,“任何一场革命都包含意识形态的斗争。任何一个社会的阶级统治都包含意识形态的统治”[12]366。从本质属性上讲,意识形态展现鲜明的阶级立场。按照唯物史观,意识形态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观念上层建筑,是阶级关系的客观反映。意识形态展示了这个阶级及其政党对社会发展的基本认识,反映了社会中的阶级关系和物质资料生产、分配和消费关系的基本特征。从现实功能上讲,意识形态代表社会价值认同,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它赋予意识形态价值规范的社会功能与信仰引领的精神属性。
重视意识形态的引领与斗争一直是党百年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重中之重。党时刻关注意识形态的引领与斗争。毛泽东在领导革命和建设中极其重视意识形态的斗争,他指出:“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13]132邓小平面对改革开放后各类思潮的涌动,以“两手抓、两手硬”的论断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面对新世纪意识形态工作,江泽民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是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斗争的重要领域。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和斗争,实质是要不要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斗争,但这种政治斗争大量地经常地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理论斗争。”[14]160胡锦涛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不仅要注重理论创新,还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及长期性,他指出:“思想舆论阵地一旦被突破,其他防线就很难守得住。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上,我们没有任何妥协、退让的余地,必须取得全胜。”[15]37意识形态领域如果失守,其他领域的安全也难以保障。因而,意识形态引领与争论的极端重要性使其成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同时也是我们开展伟大斗争、发挥斗争精神的前沿阵地。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地位,而且提出了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的要点,即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筑牢思想根基;在弘扬主旋律、占领舆论高地中提高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权;在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中培养时代新人;在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中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等。
中国共产党百年的斗争实践,使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得到了继承和发扬,使斗争精神成为了党应对风险和挑战的重要法宝。面对新时代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辩证把握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精髓,提升斗争能力、强化自我革命、提升治理效能、汇聚建设合力,不断以新的斗争实践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1.加强“破”“立”协同,强化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矛与盾,提升斗争能力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辩证逻辑关键体现在实践中对旧统一体的辩证否定、发展形成新统一体。正因为此,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提升各项能力的强大精神支撑,是实现党的各项潜能转化为现实能力的深层动力。斗争能力的提升是党执政能力提升的内在蕴含,是斗争精神传承的根本旨归,也是实现斗争精神向现实转化的外在表现。能力提升不会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实现,必须在现实斗争工作中“破”“立”协同,强化斗争精神的矛与盾,推动党的各项能力在斗争实践中得到真正检验。
“破”“立”协同,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为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破“旧”不是目的,而是立“新”的手段,要根据新需求来确立破的具体内容。一是“破”“立”协同推动摒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观念,勇于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把创新性想法更多地转化为现实,使党在分清形势、洞察本质的基础上,敢于主动出击、直面斗争,练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实践品质。二是“破”“立”协同推动破除“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观念,强化忧患意识、识破潜在风险,做好万全准备应对风险挑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三是“破”“立”协同推动打破“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观念,在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基础上,改革创新、寻求突破,使改革成为“破旧”的先导和动力,成为“立新”的重要突破口和斗争的重要方法手段。
“破”“立”协同,在破除旧思维的基础上寻求斗争的新理念、新策略、新体系。斗争精神的传承离不开理念、策略、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破”“立”协同推动斗争新理念的树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斗争精神重要论述入耳入脑入心,使斗争理念从全方位、全领域立起来、新起来。二是“破”“立”协同推动斗争新策略的探索,使斗争思路、斗争方法、斗争模式不断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1]227,积累斗争的实践经验,探索斗争新策略。三是“破”“立”协同推动斗争新体系的建立,激发斗争潜能,提升斗争价值,使完整配套、灵活应变、执行顺畅的斗争体系在党中央指导引领下高效运转,为斗争实践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2.推动“内”“外”兼顾,巩固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本与基,强化自我革命
在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所立基的唯物辩证法中,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实践中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即自我否定,这是事物实现发展的必然环节。因此,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要求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自我革命。它是无产阶级政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引领发展中逐步形成的精神品格,是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并实现长期执政的精神武器。在新时代,自我革命是斗争精神传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斗争精神根基的重要形式,从根本上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党性、明确目标、行动一致,使斗争精神服务伟大事业、推进伟大工程、助力伟大梦想。
“内”“外”兼顾,激发自我提升的强大动力。内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从根本上打造一个强有力的执政党,核心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自我革命。一是斗争精神强化理论的自我认同,推动在思想建设上发力,夯实斗争精神传承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将学习型政党建设作为长期目标,使思想建党与理论强党协同推进,增强党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二是斗争精神强化自我革命的内在自觉,经常照镜子、正衣冠,在常态化的自我反省中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使自我教育、自我磨炼、自我反省成为高度自觉,增强党性修养,使我们政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三是斗争精神助力坚定共同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坚定信仰向团结奋斗的现实转化。
“内”“外”兼顾,推动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传承实践与自我革命的成效外化相统一。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传承核心在于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知行合一。一是有助于在思想上把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内化为党员干部践行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动自觉。二是有助于将自我革命的成效转化为推进伟大斗争的实际行动,坚决同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做斗争,始终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者和践行者。三是更加坚定党性原则,使中国共产党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以斗争能力提升为基础形成合力,不断在斗争精神的传承上实现新跃升、践行上达到新成效,筑牢斗争精神的基础与根本。
3.加深“时”“势”互通,深化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谋与略,提升治理效能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贯穿于谋划全局、统筹布局的整个过程当中,是实现党和国家事业运筹帷幄、蓬勃发展的强大助推力。“谋划大棋局,既要谋子更要谋势”[16]101,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运筹帷幄、高瞻远瞩,是对战略思维的重要运用。运筹帷幄是主动在斗争大局中找准位置、强化担当的必然要求,是把握斗争主动权的有力抓手,是斗争精神谋与略的重要体现。新时代,要通过“时”“势”互通提高斗争精神的谋与略,从而使未来发展道路更加清晰,以斗争智慧谋划民族复兴战略全局。
“时”“势”互通,保证运筹帷幄立足时代。立足时代、把握当下是运筹帷幄的前提和基础,这就要求紧扣时代和实践进行谋篇布局、总体规划。一是通过发扬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把握长期历史经验,从历史性成就中增强信心、铭记初心,从历史中汲取前进动力、经验教训,推动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加固战略规划的科学根基。二是以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发扬把握当前历史方位和新时代的阶段性特征,判断当前的发展主流和方向,加速工作态度的转变和改革进度的推进,为实现未来跨越式发展奠基。三是以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发扬把握当前实践要求,从实际局势和现实状况出发思考问题、做出决策、制定方案,在讲求实际和创新发展中推出新制度、新机制,使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真办法、真举措落地生根。
“时”“势”互通,使发扬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与战略大局谋划相统一,把握实践发展趋势,指明未来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传承要点在于把握未来发展规律和潜在趋势,并以此作为依据和方向,对现实状态作出调整转变,实现时势互通。一是通过增强斗争的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拓展国际视野,于大局之中精确个人定位,使各项工作融合于发展大局。二是通过增强斗争的前瞻意识辨明时代方向和时代重点,总体研判和科学分析发展态势,清醒认知和精准把握未来复杂局势,从国内现有的资源要素中挖掘发展潜力,迎合时代新机遇开展各项工作。三是通过把握斗争的主动权强化党在战略规划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党在观清、识清局势的前提下,把控发展大局的方向和趋势,抓住有利态势,趁势而上,主动求变。
4.深化“主”“次”统一,保证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的质与效,汇聚建设合力
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是亿万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发愤图强、接力奋斗的精神引领,是中华民族在建设实践中奋力开拓、摸索前进的精神凝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17]2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是斗争精神践行的主战场,是马克思主义斗争精神质与效得到验证的关键途径。新时代,要在“主”“次”统一中增强斗争精神,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满足人民期待、实现历史重托、完成时代使命。
“主”“次”统一,是在统揽发展全局的基础上磨砺斗争精神的实践。主次之间是相互转化的,因而,发扬斗争精神使主抓重点与统揽全局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一是斗争精神助于强化建设实践的问题导向,推动重点问题的逐个突破,找出、补齐发展短板,分析、研判现实问题,对问题追根溯源。同时,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把矛盾冲突作为关注焦点,敢于直面、化解矛盾冲突,扎紧斗争精神编织的防护网。二是斗争精神的发扬助于坚定建设目标,以目标为建设依据,使建设任务根据轻重缓急划分成不同层级的目标,把主要目标和阶段目标作为重大关切,制定出台与之对应的政策举措,使得斗争的具体方向进一步明晰,推动建设实践有步骤、分阶段进行。三是发扬斗争精神助于坚定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取向,坚定人民利益的首要评判标准。
“主”“次”统一,科学发扬斗争精神,推进建设实践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增强建设实践的整体实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不是简单的“胡子眉毛一把抓”,更多地表现为对重点、关键的把控。一是发扬斗争精神充分激发党员干部的领导带头作用,凝聚党组织主要带头人的理想信念,引导党员干部在建设实践中勇担责任、亲身实践、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二是发扬斗争精神充分筑牢底线思维,在重点环节防范不利因素,使重点环节的督导督查、建设过程的监测监控不断强化,把风险挑战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推动建设实践有序进行。三是在民生等关键领域发扬斗争精神有利于推动资源向重点领域汇聚,在稳扎稳打基础上实现突破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建设全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