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佳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22)
《2019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提出, “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 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下岗职工、 农民工等报考, 今年大规模扩招 100 万人”。 《2020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继续提出 “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 万人次以上, 高职院校扩招200 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 好就业”。 高职院校连续3 年扩招100 万, 这是国家在经济结构变革的关键时期, 缓解当前就业压力, 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 这也为我国职业教育大踏步前进吹响了进军号角。 这次高职扩招是改革开放40 年以来高等教育第二次大规模扩大招生。 如果说, 从1999 年开始的第一次高等学校扩招极大地加速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奠定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基础, 高等教育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那么, 这次百万扩招对高等职业教育来说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是高职教育内涵建设的一次大突破, 从培养目标到人才培养模式, 从教学组织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都将发生大的改变。
目前, 3 年的扩招工作已经顺利开展, 首批百万扩招的学生已经入学并进行了2 年多的学习, 在此类生源的培养上, 高职院校进行了一定的投入并在专业设置、 课程授课、 培养模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调整和应对。 高职院校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开展社会生源招生和培养, 下如此大的力量培养出来的学生是否能满足社会需求, 质量如何, 是否能达到国家标准不降的培养要求, 高职院校需要就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进行深入思考和改革, 优化和完善评价体系, 应对新形势下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 真正实现质量型扩招。
2019 年1 月颁布的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 “健全德技并修、 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 完善评价机制, 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2019 年 9 月, 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0—2023 年)》,再一次聚焦 “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 关注“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 明确了将 “职业道德、 职业素养” 等专题教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授课时间不少于 16 学时。 2021 年 10 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明确人才培养要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 实现 “德技并修” 培养效果。
国家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表明, “德技并修” 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培养人才规格的要求, 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呼应。[1]“德” 是人才培养的根本, 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底蕴, 同时是学生走入社会展示才华、 实现人生价值的保障, 更是能否全面展示所学技能、 实现技能最大化的内生动力。 “技” 是学生胜任工作的外在表现, 是学生安身立命的保证。 从目前的人才培养现状来看, 往往更重视 “一技之长” 的培养, 德育教育主要由单独开展的德育类课程来完成, 技能课教学中的 “德育” 微乎其微。 要真正实现德技并修就不能拘泥于原有的教学方式和思考框架, 将德育与技育简单的拼接, 德育与技育分开实施。 而是要将德育教育融入技能教育, 二者一体化实施, 应用于人才培养过程中去, 在技能教育之中渗透德育元素, 二者相辅相成, 互融互动。
扩招生源大多来自社会、 企业一线, 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 在技能培养方面, 学生根据自身拥有的技能往往能够驾轻就熟, 学习起来比较容易, 学习效果也比较令人满意。 而在爱国情怀、 职业道德、 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养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思考, 实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的全过程, 真正完成人才培养从“一技之长” 到 “德技并修” 的转变。
高等职业教育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2], 目前在国家的大力倡导和社会需求引导下,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更加注重专业性和职业性的交融培养。 专业性即是胜任工作岗位、 解决问题的能力, 强调系统性、 专门性和学科性,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和根本。 职业性即是与岗位能力相关的内在的、 差异性、 个性化的特点, 如观察事物的角度、 工作的处理方式、 行事风格等等, 职业性是需要通过完成具体工作的效果来界定的, 职业性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和重点。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专业性可以通过技能强化、 工作后的经验积累完成提升, 而实现职业进阶, 则需要职业性的加持才能完成, 这也恰恰顺应了社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 对于学生专业性的培养主要依托某一职业岗位, 沿用普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设置、 教学内容更新、教学计划优化、 教学方法更新等手段完成。 职业性的培养要依据相关岗位群来确定, 将所学的技能、 规范应用于岗位工作实际, 解决工作中的各类实际问题, 具有现场性、 操作性和复合性。
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意义不仅要监控人才培养质量情况, 更要激发高职院校的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释放更多的人才红利, 助力国家经济发展。 扩招后高职生源多元化, 用一把尺子量所有人、 评价标准 “一刀切”, 显然不切实际, 更缺乏科学合理性, 达不到评价的目的和效果。[3]新的生源结构和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促使着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重构, 更加注重个性化、 动态化和弹性化, 从学生实际出发、 正确认识差异、 实事求是地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价是一种新的评价理念更是新的评价方式。 从社会需求方面来看, 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时代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提升人才的专业性、 职业性成为现实选择。从人才自身需求来看, 分类评价首先要从不同生源、 不同专业、 不同学校等角度对人才培养进行更详细的划分; 其次通过分类评价促进学生的培养方向、 发展方向作出更精确的辨识和界定, 为各类生源提供发展机会, 实现 “人人出彩” 的目标; 最后分类评价尊重学生的发展规律, 根据学生学习特长, 对学生学习过程及效果进行全面关注, 以多元标准评价学生培养质量, 给予不同生源的学生自我展示与发展的机会, 不断增加自信心和自我成就感。 同时对不同岗位人才需求、 不同层次人才梯队构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百万扩招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要体现三个保障理念。
(1)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保障学生成才诉求。扩招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更加关注学生群里的成才诉求, 学生自我发展意识越来越强烈, “我要学” 比 “要我学” 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提升有着重要的影响。[4]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并不乐观, 所以科学合理的评价就要更加关注学生本身发展, 从多个角度对学生需求进行关注和重视, 提升学生的求知欲和自我获得感。
(2) 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要素, 保障学生学有所成。 评价的核心是提升培养质量, 而与人才密切相关的要素有: 办学理念、 培养目标、 培养方案、 实践教学体系、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课堂改革、 教师队伍等, 需要对人才培养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从现实出发进行评价, 尊重学生学习成果、 客观反映培养水平。
(3) 注重持续改进理念, 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效果。 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效果体现在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两个方面。 在开展评价工作中一是要树立先进的质量保障理念, 把人才培养作为提高质量的首要工作,将内涵发展作为提高质量的核心要求, 把监测评价作为提高质量的必要手段。 二是要建立质量标准, 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 并发挥标准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 从制度上、 组织架构上做足充分准备, 加大经费投入, 增强质量保障效果。
扩招背景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不仅要在理念上有正确的认识, 更在要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目前的高职院校实际、 经济发展现状及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稳步有序推进。
教育教学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根本, 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首先要对高职教育固有办学模式和教学传统的重新审视, 进而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进行重新思考和探索。 调整之一, 高职教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针对各类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极少量往届学生) 进行职前培养的教学过程, 生源中加入了大量的有过从业经历人员, 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规格、 课程设置、 学时安排、教学进程、 考核方式和毕业要求等都要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调整之二, 高职教育不再是单一全日制教学形式的高等学校教育, 弹性学习、 分散教学、 柔性管理、 合作培养等新概念将成为新常态; 调整之三, 基础课、 专业课分段教学, 理论、 实践教学交互进行的教学方式, 典型岗位设定、 相关岗位互通的培养路径将迅速改变, 适应性、 针对性培养将成为主流教育模式。
中共中央、 国务院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提出, “到 2023 年, 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 彰显中国特色、 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从学校评价、 教师评价、 学生评价及社会评价等维度, 提出了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特别对职业院校明确要求 “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明了方向和实施路径。 扩招后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一种差异性的评价, 要尽可能地收集可评价、 可操作的信息。 在评价主体上, 可以设置行业企业、 用人单位、 教育专家、 学生及家长代表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 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 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主要参与到毕业生的职业态度、 职业道德考核、 与产业融合情况、 技术技能掌握情况等方面的评价。 教育专家则从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 培养目标、 专业及课程建设、 教师队伍、 实践教学等方面评价。 学生及家长主要从就业质量、 满意度等方面评价。 各个评价主体通过不同要素的交叉、 融合, 全面展现人才培养质量状态, 并实现人才培养持续改进的有效良性循环。
在扩招背景下, 为了保证对不同生源类型评价的科学性, 要采取不同标准对不同生源类型进行分类评价。 此种分类评价是在学生总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下进行的分类评价, 因此是根据不同生源类型特点进行的相对分类, 在对人才培养质量总体评价的基础上, 对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发展、 个性特征进行的分类评价。
从高职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宏观目标来看,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总体框架因素应包括: 办学理念、 培养目标、 培养方案、 实践教学体系、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课堂改革、 教师队伍、 社会服务等。 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要紧紧围绕这九大核心要素进行构建。 在办学理念方面,要体现先进的教育观、 教育价值观、 人才观和质量观。 在培养目标方面, 要体现立德树人, 强调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导向。 在人才培养方面, 要具备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措施。 在实践教学体系方面, 要契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从专业认知、 专业技能、专业生产实践等层面进行综合考量。 在专业建设、 课题体系建设方面, 要突出特色内涵与能力培养。 在课堂改革方面, 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在课程安排、 教学方法方面是否科学合理。 社会服务方面, 要体现学生的职业态度、 职业道德情况、 与产业、 企业融合的情况等等。
在总体评价框架下设置分类评价指标, 包括学校类型、 专业差异、 学生特色发展等指标, 这些指标可作为自选项或是加分项, 达到 “量身定做” 的效果, 实现质量评价多元化、 科学化的现实需要。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顺利开展主要涉及三个层面。
(1) 宏观政策方面。 目前国家从政策层面已经指明了目标和要求, 有了顶层设计和宏观愿景。 但是距离细则落地、 实施还需要进行不断的尝试和探索, 包括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责任确定、配套制度出台等等。
(2) 实施方案、 评价标准制定及落实层面。教育管理部门、 行业指导部门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 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和加强的是行业、 企业的参与, 增加行业企业的参与感, 营造有利于开展科学评价的氛围[5]。
(3) 高职院校落实层面。 高职院校要狠抓落实, 积极开展分类评价、 多元主体评价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 充分考虑学生个人发展及成长规律, 大胆进行改革、 科学设置评价指标, 引进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科学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用评价反推高职院校发展。
在扩招视域下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需要更加充分认识当前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在国家教育评价的宏观指导下, 积极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 设计一套科学严谨、 可操作的分类评价体系, 探索一条新时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宽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