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从九个方面鼓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做好与现有支持政策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服务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
一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金融服务。支持配合各地政府有效发挥引导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金融服务新市民水平。
二是明确新市民范围,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区域和行业的金融服务支持。《通知》明确,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我国目前这类人群约有三亿人。
三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扩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新市民创业就业。《通知》明确支持地方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落实担保、贴息等政策,简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按规定免除反担保相关要求。聚焦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以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
四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安居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进一步提升借款和还款的便利度。同时,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应为其合理提供消费信贷产品。推广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新市民家庭抵御财产损失风险的能力。
五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助力新市民培训及子女教育工作。鼓励银行对新市民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等提供金融支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责任险和意外险业务,为新市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解决后顾之忧。
六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补充作用,提高健康保险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与医保部门加强合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满足新市民健康保障需求,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七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丰富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加大新市民养老保障力度。
八是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基础金融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增强新市民的获得感。支持商业银行合理减免新市民个人借记卡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服务费等费用。
九是要求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同,推动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住房、社保等政策有效衔接,发挥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