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购电机制出台对电网企业及市场的影响研究

2022-11-25 10:50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徐伟栋周奕辰
电力设备管理 2022年10期
关键词:电价代理发电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解 勇 徐伟栋 周奕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表明,国家电网将全面落实电价改革,积极服务用户开展代理购电。我国传统购电模式当中,电网企业既是发电企业的购买方也是用户的销售方,对发电企业承担买方责任的同时也对用户承担卖方责任,简单来说用户购买的是电网企业的电而非直接面向发电企业,这个过程中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来执行获取其中购销差价[1]。

而在现在的代理购电制度下用户的销售方是“发电企业的电”,只不过中间过程需要由“代理人”电网企业代替自己完成。在代理购电过程中,电网企业就是用户的受托人,用户作为委托人委托电网企业向销售方发电企业进行购电被称之为代理购电,对于“购电”行为所处该法律条件下,用户应当自己承担支付电费与认可购电价格等权利义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电价、电网、售电市场影响几何是当下值得人们关注和思考的。

1 代理购电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1.1 政策落地,执行过程遭受阻碍

对我国电力市场来说价格政策,不仅仅能够对市场发展起到指示作用,也作为市场可调控重要手段之一,从作用层面落实电价全面改革,能够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煤电行业的经营成本困境,确保安全供电的同时,也起到尤为深远的影响力度。但是从电网企业的落实层面来看,责任重大且任务艰巨,在电改政策落地执行过程中难免遭受重重阻碍,比如一些人在某些利益驱使下进行恶意诋毁,而售电公司却没有任何官方发声渠道进行声明维权,在电价政策方面遭受不公平、不公正竞争都是代理购电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迎难而上的问题。电改非易事,电改政策的本意在于维护发用电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但是文件落地难度较大,亟须加强对电网代理购电行为的监管才能有效保障代理购电机制平稳运行。

1.2 外忧隐患,非本行业人员误解

电改政策落实过程中售电公司本身面临着许多外忧内患。从外忧方面来看,存在着非售电行业人员的误解情况。首先就售电公司而言,并不属于简单的买卖电,与传统行业相较依然有较高的专业标准,应当在严格审核后才可以正式作为市场主体。其次售电公司是通过正当的市场竞争努力将电力价格还原成本价+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最基本的电价构成,并且还要积极响应各地电力交易中心下发的相关标准规定,各自承担电费差价,但是这也为造成亏损形成一定助力,以及在应用智能管理系统,调整电费与罚款制度等均会增加小部分服务费。这一现象从本质上来看,无论电价上涨还是下跌对于售电公司的影响基本不存在的,只是需要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售电端提供更多的服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模式只是将售电板块业务逐步过渡到售电公司的一个过渡阶段,并不是恶意破坏电价结果不正当竞争的手段[2]。

1.3 内患情况,专业欠缺不够团结

《通知》明确规定了代理购电作为一项全新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所以对于电费结算工作效率、工作队伍的整体素养、工作业务办理水平、电力营销相关业务与计量采集频率各方面的要求较高。但是就目前来看在电力行业发展中,依然存在内部管理专业度水平有所欠缺,电力市场改革中也有少量售电公司,未能透彻理解电力市场政策与相关专业知识,所致电价改革落地推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部门不当言论,其次在市场竞争中部分人员因利益内卷也是行业中可能出现的事件,这种情况属于小比例事件在各行各业都会存在类似的小问题。其次行业内部面临民营、发电侧、国营不同售电企业,面临较复杂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所处不同立场与差异化价值观念,未能透彻解读相关政策,所致内部不团结但不知如何解决。

2 代理购电对市场的影响及市场调研

2.1 缓解保电压力,指导电力市场建设

我国自2016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终端销售电价“双轨制”阻碍了电力市场全面发展,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消费体验并没有差别性,因此用户仅仅是对实际到户电价有较高的敏感性,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电力全面市场化等同于降电价的市场认识。近年来,煤炭等电力原材料价格疯涨,加之电力价格天花板的限制是导致电力短缺的主要成因之一,在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政策落实过程中用户也就被全面推向市场来迎接“能跌能涨”的市场电价,代理购电是引导用户从计划电过渡到市场电的重要举措,此次《通知》的落地对电网企业的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电网企业和电力交易机构的监管强化,能够有效缓解保电压力指导电力市场建设。

2.2 抑制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是一个市场化行为,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如何放开两端?其中电价是一个很重要的改革内容。对于电力这种特殊商品而言以需定供才是市场的表现,供需之间有一个平衡杠杆,那就是量和价。代理购电的核心是电价的市场化调节,也就是说以后工商业用电价格不再是固定的,而是浮动的,至于张越跌这个全部交给市场来判断。售电公司作为早期的电力购电企业这几年来受到政策和市场印象生存状况起伏不定,而电网企业是如今新加入进来的代理购电企业带来的市场化效益将会只增不减。电网企业作为国家新能源调控的主战场是电力供需平衡的重要枢纽杠杆,能开放的只有将电价交给市场按需调控。所谓代理购电现在就处于电价市场化的第二个进程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电力消费从而改善我国多地电力供求状况[3]。

2.3 保持电价稳定,电价改革平稳落地

对于代理购电模式下,确定用户电价主要经竞争性招标或集中竞价方法,但要注意此处代表的购电价格,并不等同于传统购电模式下的到户销售价格。代理购电这种行为本身是应政策而生并非纯市场行为,因此相关价格由政府予以规制,现阶段燃煤发电上网的电价,已随市场变化针对性调整,这项政策规定要求市场交易,可以在基准价+上下浮动可允许范围内,最终确定上网电价。并在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浮动比例中,有助于灵活调控市场电价,从而更好地顺应我国对电力市场供需与具体的成本变化,这样也可以最大化发挥市场调控机制。

确定代理购电价格形成,由电网企业按月进行测算并提前公布到次月开始执行,这样可以在不改变学校、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农业用电现行售电价格基础上,在落实电改过程中取消工商户目录售电价格,可以有效保障居民用电成本,全体工商户共同承担新增损益,较大保障了居民和农业用电的价格稳定,有利于全面落实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3 代理购电未来市场走向研究

3.1 广泛开展用户告知,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在代理购电政策落地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开展代理购电用户须知,尤其对于未曾尝试在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要保证一月前就对用户及时告知,还要对用电量高达10kV 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逐一通知代理购电服务,保证每一个用户都可以对我国电力市场的有关购电政策及时了解。此外对于低压工商业用户也要经其他渠道提供及时通知服务,如微信公众号、国网APP、95598、供电营业厅等平台,实现线上结合线下的多种途径,为我国各地不同用电用户有求必应的提供电力咨询服务,通过广泛开展用户告知主动响应积极作为,做好电改落实举措和服务措施全力以赴保民生保供电,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3.2 完善功能便捷服务,促进电力市场体系健全

在互联网新时代代理购电工作同样需要做好便捷服务才能满足人们用电需求,如通过“网上国网”开通线上服务平台对接用户一对一解答疑惑、丰富电力服务产品打造国家代理购电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平台、掌上办、网上办、指尖办等进一步完善各种信息技术高品质服务功能,为用户创设便捷高效信息交互环境,均经建立电力交易平台提供政策咨询、签订合同、查询电费账单等,满足用户对购电的便捷化服务需求,与提高用户服务体验,可以支持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而且对于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体系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另外在代理购电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控制输配电网络且体量较大,需要严格落实代理关系、严格限定代理用户范围、设置过渡时限、明确过渡期、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政策将监管落到实处才能确保电力市场稳步运行。

3.3 价格稳定信息公开,全面落实电价市场改革

在网购电力执行过程中,随着经营性用户目录销售电价的全面取消将用户全面推向市场,作为一项全新的电力业务引起了更多的社会关注度高,因此业务操作更为清晰透明和规范,从执行要求上看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因此电网企业正积极开展代理购电,在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方面政策明确规定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将会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代理购电价格方面也要求电网企业按月进行测算提前公布次月执行,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提前公布代理购电价格,并且在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中清晰列示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的明细情况,确保电力价格稳定信息公开,为全面落实电价市场改革助一臂之力。

3.4 电网企业对代理购电性质的认识

电网企业长期以来承载了我国电力统购统销的重要职责,在如今我国市场化深入变革进程中,也依然有多数用户依然在“供电局”“电网企业”确定电价这一认知。虽然在电力市场变革中对于这一知识误区,保留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可是从本质上依然在统购统销和代理购电中有明显区别。前者代表各用电用户并不具备选择权,需要经电网企业购电,政府决定电价。后者则作为电力市场的定价行为,用户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定价,最终市场决定售电价格。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不断缩小电网企业负责代理购电这一职责范围,从电网企业过渡性代理,让用户意识到这并非制度下的必然选择。

3.5 电价形成机制的认识

想要明确代理购电用户形成机制,这对于实现我国电力市场变革有重要引领价值,代理购电价格涵盖辅助服务相关费用,在代理购电中也要根据制度执行时的电价措施具体实施情况,从而更真实的反馈与电力系统生产规律相符的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可以利用电力市场价格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起引导作用,从而充分提升系统运行经济性与整体效率。

在推进电价市场化的中间过程中,国家电网作为代理购电主体,要逐渐退出电力市场,转由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由发电企业参与电价市场竞争。但是对于发电企业来讲,国家电网代理购电,电价不再按照政府核定的电价目录执行,可能意味着发电企业有更多的话语权也未可知。总体来说,推进电价市场化是个漫长的过程,电改不是件容易的事。在近很多年内,国家电网仍旧是电气专业比较好的去向之一。

4 结语

综上所述,电网企业在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在代理购电开展过程中必须不断提升企业业务操作水平和高质量服务水平,规范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服务好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应当本着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主管部门要求,确保电力可靠供应助力电改平稳落地,为保民生保供电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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