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察职责和监察计划,2022 年5 月9-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希才带领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和监察执法三处对葫芦岛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矿井等方式,对葫芦岛市和建昌县、连山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延伸检查了2处地下矿山。
反馈会上,李希才同志对葫芦岛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结合监察情况,分析了葫芦岛市地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条建议和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着力防范同类事故反复发生,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
二是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要提高风险意识,紧盯重大风险,强化风险的动态管控。
三是凝成合力全面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要从政府领导层面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是多措并举扎实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要立足“两个根本”的目标,把好安全准入关、人员素质关、责任落实关、和科技保障关。
五是全力以赴保障重点时段安全稳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应急值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