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雅雯 曹 立
【提 要】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体人民群众的美好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当前,我国已具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制度基础及宝贵经验,但在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仍需直面城乡发展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及居民收入差距三大主要挑战。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需要以平衡性发展缩小城乡间差距,以协调性发展缩小区域间差距,以包容性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迈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这一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同富裕的丰富内涵、重要任务和实现路径进行了深刻阐释。共同富裕是覆盖全体人民的富裕,旨在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双维度的富裕;共同富裕将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作为重要着力点,在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确保全体人民一同迈向富裕之路;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要求进一步提升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上述重要论述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将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收入差距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推进共同富裕,有必要在厘清当前城乡、区域及居民收入差距现存问题的前提下,系统梳理我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具备的坚实基础,从而探讨缩小三大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
习近平指出:“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1]由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不足造成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失衡现象成为缩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挑战。
尽管不平衡发展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但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成为阻碍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问题。总体来看,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城乡间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方面的较大差异。
第一,经济发展方面。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产业融合度、要素供给能力和创新驱动能力也远落后于城镇地区。城乡收入绝对差额由1978 年的209.8 元扩大到26 702.3 元,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高达2.56。第二,社会发展水平方面。随着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日益提升。但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效率和集聚效率存在较大差别,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亟待提升。第三,生活水平方面。近年来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供给得到明显改善,但与城镇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鸿沟。2020 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比为1.97,城乡间消费水平差距较大。第四,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相较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绿化覆盖率、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和污水处理率均有待提高,人居生态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我国城乡间发展差距较大主要受到相对非平衡发展战略的影响。20 世纪50 年代中期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通过工农业品的不等价交换直接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建立了新中国的工业基础;1978 年后城乡关系逐渐缓和,农村流向城市的要素资源间接地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党的十六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启动使我国城乡差距开始出现缩小态势,但并未根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使城乡统筹发展在资源配置方面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标志着我国进入城乡全面融合的新阶段。上述战略变迁过程说明党和国家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但长期以来由非平衡发展战略导致城乡间发展速度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成为阻碍共同富裕实现的重要因素。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使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取得新进展,但区域间发展水平在总量和人均层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成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经济总量层面,2021 年北方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为35.2%,较2012年下降4个百分点,经济重心持续呈现南移态势。相较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西北和东北地区发展呈现滞后状态。大城市及城市群和中小城市在资源集聚趋势和发展动力上都存在明显差异。人均收入层面,尽管近年来我国区域收入差距扩大态势得到遏制,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人均收入差距依然较大。2020 年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6∶1.05∶1.05∶1;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约为1.46∶0.96∶0.90∶1。此外,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东部地区每万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数以及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均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由此带来的居民生活质量差异也使共同富裕面临严峻考验。
我国区域间发展差距较大的形成原因既包括各区域资源禀赋的不同,也受到长期以来区域发展战略协调性不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为扶持内陆地区发展时期,整体思路是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工业基地大力发展内地工业,形成平衡导向的生产力布局。但这一时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总体呈现较低水平。[2]1978 年至1999 年为鼓励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时期,基本思路是充分利用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形成要素集聚效应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2000 年后区域发展差距过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以及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推动我国进入区域协调发展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区域发展相对差距总体呈缩小趋势,但受制于资源禀赋和历史政策等原因,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分化趋势仍较为显著。总体而言,发展的协调性不足导致的南北差距、东西部差距、发达地区及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严重制约了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收入分配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方式,居民收入差距能否缩小直接关乎共同富裕目标能否实现。当前,居民收入差距较大仍是阻碍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问题。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在20世纪80年代至2008年间逐步扩大,基尼系数由20世纪80年代的0.3上升至2008 年的0.491。[3]2008 年后我国基尼系数缓慢下降,但近几年呈现反弹态势,始终高于0.4 的国际警戒线。除城乡和区域人均收入差距较大外,社会成员间的收入差距问题还表现为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差异显著。从不同群体来看,按照收入群体五等分,2021 年前20%的高收入群体和后20%的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之比高达10.30;从不同行业来看,2020年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仅为非私营单位的59.28%,年薪最高与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之比高达4.56∶1。相较于竞争行业,垄断行业收入过高问题也值得重视。
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发展的包容性有待增强。包容性发展旨在实现发展主体的全民性、发展内容的全面性、发展过程的公平性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性。[4]第一,从发展主体的全民性上看,在我国消除绝对贫困的过程中,贫困群体的可行能力和自身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但仍存在由于能力和权利的相对差距以及社会排斥导致的发展机会不平等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第二,从发展内容的全面性上看,除经济发展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也会对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可行能力和发展机会产生重要影响。第三,从发展过程的公平性上看,无序竞争、垄断等现象影响了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由此形成的非合理收入导致不同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第四,从发展成果的共享性上看,“蛋糕”能不能分好不仅涉及收入维度,还包括对人民群众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的基础民生保障维度,城乡间和区域间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存在的较大差异都会对共同富裕造成不利影响。
将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取得实质性进展是党带领全体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为缩小差距和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共同”和“富裕”是共同富裕的两个方面,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首要前提,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必要基础。在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过程中,我国为缩小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打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取得了彪炳史册的经济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从不到70 万亿元增长到超过100 万亿元。2021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114.4 万亿元,占全球经济的比重超过18%,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重要动力;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始终保持在1.3 万亿斤以上,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优质稻谷面积扩大;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2 年居世界第一,作为全世界唯一一个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我国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工业体系的规模和完整性位居全球第一;新兴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3.4%,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了规模庞大、供求多元且拉动力强的内需市场,2021 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建立了效率更高和更具韧性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分享经济和数字经济等领域持续出现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为经济发展带来新活力。与此同时,科技的进步也为做大经济总量蛋糕注入了强劲动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在载人航天、深海工程和超级计算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科技成果,2021 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27 864亿元,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提升至第14位。
进入新时代,我国已站在全新的发展起点,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更高的发展水平。不断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巨大的经济成就为缩小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牢固的物质基础。
我国完成了从世界上贫困人口最多的国家到贫困发生率降低为零的深刻转变,以优良的制度基础在消除贫困、缩小差距和推进共同富裕的征程中迈出坚定步伐。
第一,党的领导制度。习近平指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5]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历史经验证明,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带领全体人民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为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进一步缩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6]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一个基本原则。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少部分人的富裕的不能动摇的原则,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能够为社会财富的不断扩大注入生机活力;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缩小差距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推动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能够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不竭动力。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能够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是调节和改善收入分配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围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有力部署,建成了世界范围内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矫正由市场分配导致的收入差距过大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供了可靠的制度安排。
在建党百年之际,习近平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7]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为缩小城乡、区域及居民收入差距积累了宝贵经验。
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小康社会的内涵不断丰富完善,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逐渐清晰。内涵方面,党的十八大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全面小康目标,为深化共同富裕目标提供了宝贵借鉴,即共同富裕不仅包括收入维度,还包括生活质量、民生福祉和精神富裕等多个维度;过程方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有力举措使各方面差距呈现缩小态势,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启示。但也要看到,当前全面小康社会仍然存在短板,突出表现为城乡、区域发展以及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短板是推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必经之路。
同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并在过程中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坚持激发脱贫内生动力等,上述在消除绝对贫困过程中形成的宝贵认识和重要经验是当前缩小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要坚持的价值取向和核心要义。
习近平强调:“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8]针对当前共同富裕之路面临的三大主要挑战,要以更具平衡性的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以更具协调性的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以更具包容性的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最终促进共同富裕。
促进共同富裕,重点任务仍在农村地区。城乡发展差距能否缩小事关共同富裕目标最终能否实现,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增强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增强发展的平衡性从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具体路径可归纳为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共同富裕工作。2020 年我国取得了消除绝对贫困的全面胜利,但也要看到脱贫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相对落后,防止返贫仍有较大压力。因此,需要加大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监测和干预力度,实现可持续和稳定脱贫;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性,发挥乡村振兴在促进农村共同富裕中的突出作用,实现从生计改善到生活富裕的转变;以产业兴旺为载体激活乡村内生活力,帮助农村居民过上更加宽裕、更有保障、更加美好的生活。
另一方面,增强发展的平衡性从而缩小城乡间差距需要实现更大力度、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城乡融合。从制度层面破除阻碍城乡间要素流动的壁垒,推进城乡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搭设城乡间要素双向流动及平等交换通道;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资本下乡改革步伐,有效利用下乡资本开展多种农业经营模式;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性,逐步缩减城乡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差异;增强城乡生态治理的整体性和联动性,加快形成城乡生态融合治理新局面;以更加充分的城乡融合增强城乡发展的平衡性,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在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协调性发展问题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举措。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唯有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动态过程中,才可能促进区域的相对平衡,最终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一方面,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需要树立全局观念。深入推进区域重大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加快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步伐,积极稳妥加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发挥重点地区建设缩小南北和东西差距的重大功能,以区域重大战略为空间载体培育新增长极发展,以更强的辐射带动能力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另一方面,增强发展的协调性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需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推进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发挥中央政府力量深入实施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合作互助机制,建立区域利益共享和补偿模式下与促进共同富裕相适应的合作新机制,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引导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流动,为欠发达地区创造更多发展机会,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从时空角度破解区域发展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方面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区域发展的规模经济效应。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大市场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不同区域发展的联动互补性,形成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缩小区域间发展差距从而促进共同富裕。
习近平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9]。以更具包容性的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从发展起点、机会、过程和成果同时发力,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第一,以包容性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有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保障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机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成程度,加强远程和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建设;围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任务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并逐步解除房产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捆绑关系;稳步提高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增强发展起点的公平性。
第二,以包容性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全民覆盖性、公平统一性和多元层次性。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人特别是低收入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加快体制内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进程,构建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增强社会保险与其他保险衔接的有效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作用,使其更好保障经济机会,更加契合共同富裕目标。
第三,以包容性发展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优化收入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按劳分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再分配制度安排,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三次分配配套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使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多效并举,久久为功。不断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包容和由此带来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坚持在缩小差距的动态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
注释
[1]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
[2]参见李兰冰、刘秉镰:《“十四五”时期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展望》,《管理世界》2020年第5期。
[3]参见李实、岳希明等:《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最新变化》,《劳动经济研究》2019年第1期。
[4]参见高传胜:《论包容性发展的理论内核》,《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5]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2日。
[6]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
[7]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
[8]《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9]《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20年版,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