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00亿元,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提高政策精准性,便于地方操作执行,此次补贴发放将延续2021年相关政策实施方式。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者。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3月21日,财政部发布消息,中央财政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摆到突出重要位置,全力做好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工作。2022年,中央财政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同口径较2021年增加84.76亿元,增长5.4%。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用好管好衔接资金,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衔接资金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近日发布消息,2021年国发行全年发放贷款5948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续发展、东西部协作、农业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展。向脱贫地区发放贷款2714亿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放204亿元贷款助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支持劳务协作等124个东西部协作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发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1468亿元,支持农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助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