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妮茜 阿斯哈尔·吐拉别克 皮里扎特·巴可特 阿依森巴特·欢太王宏超 兰正博
新疆农业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正在向5G时代进军,网民们因此有了更好的上网体验感,5G手机用户数迅速扩大。乘着5G便利之风,自媒体传播行业发展势头如日中天。而在这众多自媒体中,短视频传播最为广泛。自A短视频平台2016年9月20日上线以来,已渗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与此同时,与A短视频平台相关的各种案件层出不穷,从“辛巴诉A短视频平台名誉权纠纷”到“A短视频平台诉B短视频平台侵权案”,涉及短视频的法律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据此,笔者开展了对自媒体传播的法律问题分析,对A短视频平台的安全性、价值性、营销性进行调查。本研究通过发放网络问卷共计250份,从线上获得数据资料并进行分析得出一些数据反馈。希望能对5G时代自媒体传播的法律问题分析提供一些思路,在完善我国相关法律的过程中发挥一定的参考价值。
A平台短视频制作模式分为两种:UGC(即用户原创内容短视频)和PGC(即专业生产内容短视频)。其中,UGC的规模更为庞大,个性化程度更高。短视频制作成本低,用户只需点进“拍日常”,就可以在几秒钟内完成一段视频的拍摄和配乐,发布在A短视频平台里。制作成本低,使得短视频行业进入门槛低,这并非A短视频平台所存在的特例,而是所有短视频平台存在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的用户群体,还可以让受众获得即时的使用体验;另一方面,由于门槛较低,有的不良低俗内容一旦出现在公众媒体上就很有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诱发人们去违规犯罪从而引发法律问题。其中,“饭圈”乱象问题显著,同质化、恶搞类等劣质内容较多。经笔者问卷调查,在劣质内容上,没有接触过同质化内容的用户占50.68%,另外约半数的用户或多或少都接触过同质化内容。而没看过含恶搞剪辑、恶搞翻拍等内容的用户占46.15%,超过半数的其他用户都接触过恶搞类内容。至于“饭圈”互撕的行为,仅有32.13%的用户表示没有见过。与笔者调查的其他类法律问题相比,对于这类劣质内容,用户接触范围较大,接触程度较深,同质化内容背后反映的问题是著作权的侵犯及短视频创作者的原创性缺乏,恶搞类内容则反映出对原创内容的不尊重。“饭圈”乱象主要涉及网络言论自由权的使用规范问题,反映出扰乱公共传播秩序,引发网络暴力,侵犯个人隐私,非理性消费等各种网络痈患。[1]
A短视频平台的主要收入渠道是开通橱窗卖货和广告。用户主要是通过博取关注,赢取流量,再以接广告的方法来获取收入。而经营商往往就抓住这一点在吸引粉丝获得流量的基础上开始接广告,在视频中添加商品链接,引导其他用户消费者来购买。为了让更多的用户使用自己的商品,经营商便开始过度营销推荐自家产品,但产品功能却与实际不符,造成欺骗性消费,给A短视频平台的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其中最易产生营销不当的领域就是“粉丝经济”。“粉丝经济”是因情感原因而产生的消费现象,其运行机制是依靠大量粉丝、知名度高的明星来营销,博取关注直播卖货。其典型案例是扛起“一人食”大旗的C品牌自热锅,C品牌自热锅是一款以自热方便食品为主的创新品牌。2020年,C品牌选择虞某欣作为代言人,通过明星试吃的方式,为自己贴上了“半个娱乐圈”都在吃的标签,借明星流量形成转化直播电商方面,C品牌自热锅更是下了大力气,各个短视频平台都不难看见自热锅的身影。C品牌自热锅的店铺直播也有着严格要求,不仅重视短视频,有诱人的粉丝福利,而且C品牌自热锅旗舰店主播会进行不定期抽奖、发优惠款和福利秒杀,以此提升用户的平均停留时长。然而,在这样白热化的“网红”营销下,C品牌自热锅却因食品安全、发热技术欠缺等产品质量问题屡遭投诉,“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C品牌自热锅的投诉就有90多条,涉及生产日期造假、食品保质期内腐烂变质、吃出苍蝇等等”。由此可见,若过度重视宣传营销,以此维持企业运转,却忽视核心技术研发,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不良的运营后果,于经营商、消费者、A短视频平台均不利。
首先,A短视频平台是一个专注于年轻人的音乐短视频社交平台,靠广告变现和直播抽成营利。其次,A短视频平台前期为了不断累积自己的用户量而开发了各种低门槛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A平台短视频行业由此“野蛮生长”。经调查,有些用户为了通过高点击率博人眼球和营利而不择手段,在发布短视频的过程中涉及虐待动物、虚假宣传和危险动作等等。如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易拉罐制爆米花”事件,两个未成年女生在家模仿短视频博主“小某”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而着火,一死一伤。这个事件主要责任在于父母,但博主发布危险系数高的视频和平台监管力度不足也负相应的责任。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明确指出,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因此,短视频平台作为短视频传播的媒介应做好“守门人”的角色,承担起监管责任,先审后播,履行相应的法律规定,避免危险动作、侵权类事件的发生。此外,平台应当提高审核商家资质力度,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维护消费者最大权益。[2]
A平台短视频制作具有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参与性强等特点,制作者仅凭借一部手机就能进行视频的剪辑和发布。在A平台短视频上,总能看到一些主播以“带你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为主题,用滑稽语言讲述一部电影,其实这种行为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电影的著作权;A平台短视频侵犯个人信息权案件频发,如凌某某发现在其手机通讯录只有本人的情况下,A短视频平台仍能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故凌某某以A短视频平台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为由状告A短视频平台运营者北京A公司,A公司赔偿凌某某经济损失5000多元;A短视频平台还存在有的主播为了吸引更多流量在户外直播中不经他人允许侵犯他人肖像权等等现象。因此短视频逐渐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带。调查数据显示,短视频独家原创作者被侵权率超过九成,这更表现出A短视频平台不仅没有提供一个维权路径,而且非法收集用户的地理位置和社交信息现象频发。[3]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在互联网上经常收看短视频的比例达到46.2%,较2018年提升5.7个百分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让青少年更好接触短视频,成为值得思考的社会课题。一方面,A平台短视频内容丰富多彩,但也存在隐性的危害。一些色情、暴力等低俗有害信息,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影响;而危险动作、整蛊恶搞、吸烟喝酒等不良内容,更是会让青少年受到误导甚至伤害。另一方面,“短小精悍”符合注意力法则,但也存在沉迷上瘾的隐忧。我国关于短视频环境下的各类问题的立法保护仍未健全,例如我国关于短视频侵权的法律位阶较低;未对短视频侵权的责任认定依据、损害赔偿标准等问题作出统一具体的规定;针对当前短视频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侵权内容方式多样化倾向,以及短视频内容生态中的“擦边球”内容,借助语言、视觉等隐性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内容等问题,法律予以权责判定仍存在较大难度,尚未形成一个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制体系。
A平台短视频传播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总在不停发生。因此需要社会各方共同监督治理。而在共同打击违法违规短视频的过程中,政府、平台、用户同为A平台短视频制作、传播的“把关人”,三者如同构建了完整的法律运行体系,行使各自的法律权利,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在出台相关政策规章的过程中,政府扮演了准立法者与执法者的角色;在查明并决定封禁用户的过程中,平台扮演了准法官的角色;在举报并提交理由及证据的过程中,用户扮演了准检察官的角色。然而,在这样的联动关系里,三方都有各自的问题。
在政府规制方面,应当加强政务号宣传工作。当下网络鱼龙混杂,政府加大政务号宣传力度,将有助于为公民的守法与维权建立良好的法律基础。同时,政府应当合理使用执法权,做严守法律界限的“把关人”。此外,由于自媒体短视频传播是新兴行业,而法律有很强的稳定性,因此有关自媒体传播的法律十分有限,多为零散的地方政策法规,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应当加强自媒体传播的立法工作,建设良法善治的自媒体生态圈。
在平台责任方面,应当适当加强信息监管开放性、透明性。A短视频平台的监管过程具有较强的封闭性,审核部分环节并未公开。平台可以将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审核信息公开,参考庭审公开原则,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且公开审核能够让被封禁的用户知道自己触犯的法律法规,同时让其他用户更加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明白自由之底线。平台还应当做好合理的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准确使用封禁用户账号权利,完善内部惩戒机制。近来平台在进一步监督用户规范短视频传播方面已有相应措施,2022年4月15日,A短视频平台安全中心宣布,为维护真实有序的讨论氛围,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良行为,A短视频平台拟在个人主页等位置展示账号IP属地。此措施进一步公开化A短视频平台用户的部分信息,但同时应注意的是,这可能会引发对地域的论战以及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平台应建立完善相应的告知、管理系统,保护好用户的隐私权和知情权。[4]
在用户自律方面,用户应当加强网络责任主体意识。UGC模式下的短视频制作和传播,由于用户的文化程度、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易发生违规问题。许多违法违规短视频的出现,其源头在用户。“流量变现”的时代,很多用户为牟取流量暴利,制作不合规的短视频,或举行非法活动,破坏平台生态甚至触犯法律底线。这是用户责任主体意识缺失的表现。用户应当改变过度的消费主义观念,从“流量变现”转变到“内容为王”,同时还应接受基本的法律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另外,用户在判定某网络行为是非时应当加强理性思维,避免泛娱乐化的集体狂欢。一些A短视频平台用户在评论区跟风斥责、随意举报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是理性失位的不良现象。用户在辨别短视频内容和网络言论的是非时应冷静“把关”,筛去明显不利于身心健康和有悖良法的内容,提高自身文明素养。
A短视频平台作为当今时代最火的短视频社交软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人们的交流创造平台。平台中网红应运而生,“饭圈”乱象接踵而至,例如诱导大量未成年人打榜大额消费,煽动青少年粉丝群体发表不良、低俗言论等现象频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更应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良好的社会风气影响,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与文明“饭圈”,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由于法律的滞后性,每每新事物的出现,不可避免地会有相关法律机制、监管力度的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可或缺,往往法律的约束比道德的约束更能起到巨大的作用,使平台上的人们不敢越过法律红线。因此,应当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加快平台文明建设,响应平台初衷,记录美好生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