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3 月14 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副司长赵玉辉表示,自2020 年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通过前两年的排查整治、集中攻坚,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对所有煤矿、地下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了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四个专项整治”,开展了采掘接续、防溃水溃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专项检查,制定出台了《尾矿库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各地共排查整治隐患45.2万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关于2022 年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国家矿山安监局将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两个根本”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攻坚、边提升的原则,从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三个方面进行治本攻坚。
煤矿方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要求,分三个阶段、围绕十项内容,深入排查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动态纳入“两个清单”,进行集中整治攻关。
非煤矿山方面,研究制定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小型非煤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措施,聚焦“7+30”重点地区,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实施关闭、整合、提升“三个一批”工程,推动治本攻坚取得新成效。
尾矿库方面,严格尾矿库总量控制,按期完成“头顶库”安全治理任务,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嘉陵江流域、乌江流域和丹江口库区周边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治理,推动无生产经营主体、停用超3年的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