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云南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云南省煤矿“灾害治理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2 年为煤矿“灾害治理年”,强调采取“笨办法、新技术、示范化”三管齐下,强化集中攻坚,切实解决灾害治理方面存在的短板,不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方案》提出,“灾害治理年”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灾害治理责任体系、提升灾害治理能力,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治本攻坚任务清零,实现年度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1以下。同时,确定了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主要灾害和提升运输“三条线”突出问题治理的重点内容,明确了“笨办法、新技术、示范化”三管齐下的治理措施。
用好“笨办法”。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规范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认真开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做到瓦斯抽查达标,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坚持“有掘必探”,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物探和钻探两种方式,做到相互验证,做实“两把锁管理”。严格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爆破作业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动火作业按规定报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抓严“前探梁支护”,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前探梁支护,巷道检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一坡三挡”安全设施的管理,落实辅助运输提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规定,确保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推广“新技术”。瓦斯防治方面,落实好瓦斯治理的“八个实招”,加强瓦斯抽采利用,推行大孔径长钻孔施工、“两堵一注”封孔等技术装备,推广瓦斯抽采“三化一工程”精细化管理经验。水害治理方面,推广“三专两探”好的经验做法、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水害“三区”“四线”管理等技术措施。防灭火方面,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建立自燃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燃发火标志性气体及临界值,采取注浆、喷洒阻化剂、注惰性气体等两种及以上综合防灭火技术手段。顶板管理方面,积极探索“三软”煤层、复合顶板等联合支护方式,确保支护质量和强度;明确时限,淘汰炮采等落后采煤工艺,坚决守住综采综掘底线。提升运输方面,积极推广单轨吊辅助运输等技术装备。
抓实“示范化”。煤矿企业要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要求,积极参与责任制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运输、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六类示范煤矿建设。已通过评估初步达到示范建设要求的煤矿,要进一步查缺补漏,持续巩固提升;其他煤矿要对标“示范化”,积极比学赶超,整体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根据《方案》,云南省煤矿“灾害治理年”3 月为动员部署阶段,4 月至10 月为系统治理阶段,11月至12 月为全面总结阶段,最终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