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统筹资源接续和可持续发展,加快煤矿建设,有序开展产能核增,推进各项手续办理,推动煤矿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多措并举增加煤炭产能产量。全省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1.07亿t,全年达到13 亿t。力争2023 年比2022 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0万t,全年达到13.5亿t。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增供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长治、吕梁、忻州、临汾等地陆续印发了《煤炭增产保供和产能新增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如下:
长治市:2022 年比2021 年增加煤炭产量1200万t,全年达到1.7亿t。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t,全年达到1.75亿t。
吕梁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783万t,全年达到1.63 亿t。除省属企业外,地方及央企煤矿年产量不少于9477万t,日产量不少于26万t,争取达到27万t。
忻州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600万t,全年达到1.155亿t。力争2023年比2022年再增加煤炭产量500万t,全年达到1.2亿t。
临汾市:2022年比2021年增加煤炭产量468万t,全年达到8895 万t。力争2023 年比2022 年再增加煤炭产量400万t,全年达到9295万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