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宁,霍楷
(东北大学,辽宁沈阳 110819)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发达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可以为我国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一些实践思路。通过对发达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经验以及优势特点的分析,以期为我国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提供参考经验,探索适合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
1.1.1 美国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美国高校普遍主张科学研究应该面向社会需求,创新创业教育应该贯穿人才培养过程的始终。许多高校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服务社会以及科研平台,通过多维度的努力,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形成独有的集教学、科研、服务的“三维一体”的模式[1]。
1.1.2 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
美国创新创业教育涵盖各个阶段,贯穿初中、高中、大学和研究生各阶段。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都相继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加入大学教育课程体系中。比如斯坦福大学,除了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理论知识的教育,还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除此之外,美国政府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为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与参与度,相继出台了多个支持性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以此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与参与度[2]。
1.2.1 日本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日本进行创新发展,要求企业和高校联合起来进行创新。同时,政策体系也进行相应的倾斜。经过20年的发展变化,日本产学研教育成果显著,在创新创业领域逐步迈入世界前列。
1.2.2 日本创新创业教育经验
在20世纪末,日本将创新创业教育引入中小学教育中,旨在从儿童时期加强其独立意识的培养,并且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进而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重视程度。在日本高校中,创新创业教育不仅包括创业理论指导,更加注重对学生解决问题意识的培养,在此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1.3.1 英国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英国在其大学的教育设计中囊括了创业相关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意识、思想、能力搭建,并且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性颇为看重。在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尤其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并且构建校内学习和校外实践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3]。
1.3.2 英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
在英国的创新创业课程中,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模块最著名的是卡洛德理论,该理论主要包含“关于创业(针对没有基础的学生)”“为了创业(针对有基础但缺少实践的学生)”“在创业中(针对正在创业的人士)”三个模块。同时从宣传的角度来看,使用学校公告栏、广播电台、学校网站和其他平台,来传播创新创业的最新资讯。举办创新创业大赛,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英国注重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大多数大学都建立了科学和创业中心来管理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
2.1.1 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特点
关于创新与创业,美国非常重视精神培育与价值导向。美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主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学生创业精神的培养。二是重视创业的社会价值。美国高校有着“社会创业”的创业理念,主张创业具有社会价值,能够解决诸如环境污染、贫困饥饿等社会性问题。三是支持女性群体的创新创业实践。
关于相关的课程体系设计,美国的策略是“主修”与“辅修”相结合。美国的创新创业教育持续主张实践的重要程度大于理论,强调以行动和经验为指导,从培养学生创业精神的角度来看,美国的一些高校通过与社会和企业的合作教育,安排大学生参加至少9 个月的工作实践,已经形成了一个将专业和辅修专业相结合的跨学科课程体系,以此培养学生创业精神。从教学师资队伍来看,美国旨在打造“专职”与“兼职”协作的队伍,并且严格选拔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专职与兼职教师,其中企业高管、企业家、成功校友等兼职教师所占比例较高。
2.1.2 美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优势
有健全的课程体系。美国高校普遍在专业教育课程中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以此提升学生的创造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有专业化师资队伍。美国大部分高校对于创新创业型教师的要求是拥有管理能力、受系统性的法律指导与支持。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专利法》《美国小型企业法》《拜杜法案》《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技术转移商业化法》,以鼓励支持创新创业、保护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这些法律的落地与执行也是确保美国真正能够在科技转化的效率与速度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基础。
2.2.1 日本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特点
在日本政府、企业、媒体、中介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密切合作下,日本各地普遍大力支持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日本媒体和中介机构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为专利创新技术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创新应用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日本大学会定期对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进行更新,不断审查教育计划,完善课程体系,与社会各领域进行积极沟通与合作,日本大学根据实际需要会定期更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不断修订教育计划,完善课程体系,积极与社会各领域合作,这对于日本大学确保创新创业活动的正常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日本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非常重视产学研结合,十分重视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一些本地企业与许多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高校也可利用自己的学术优势与当地企业进行合作。
日本大学提供了公司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大学生实习培训服务,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应该贯穿整个教育教学的始终,这一点从日本学校的课程设计上就可以看出,小学、中学、大学都有紧密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
2.2.2 日本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优势
先进的教学理念。日本从学生差异化需求的角度,探索了创业自我培养、企业家专业教育、技能综合实践等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良好的课程体系。在设计创新和创业课程时,日本大学与公司、政府机构和其他实体合作开发这些课程。大学研究人员和受资助公司的研究人员在确定研究议程和管理决策时享有平等地位,相互协商和合作。
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支持和保护高校和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2.3.1 英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特点
第一,在科研领域,英国政府在法律层面给予大学很大的主动权,同时,也鼓励政府、大学、产业三者共同发展引导创新。政府只通过制定相关科技政策来管理科研经费、研究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但基本不干预科研人员的科研课题选择和具体事务管理。第二,英国为了鼓励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特地搭建了协同体系。高校十分重视创新和互动,创业教育规划需要创新管理和创新科技教育,内容包括新产品开发的形态分析、现有产品属性列表方法的回顾、创建新产品的头脑风暴法,以及应用创意技能来帮助学生了解创意过程和如何开发创意。第三,英国大学非常重视跨学科的创新创业教育,为学生提供跨院系选修课和课外实践活动,为不同院系的学生提供机会,与投资者和支持机构建立联系,并广泛参与到商业计划竞赛中。
2.3.2 英国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优势
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英国大学采取不同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的教育,同时传授实践经验。创业教师一般都是兼职的企业家,这些兼职企业家的企业管理与创业经验是十分丰富的[4]。
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起步较晚、层次较低,目前正处于理论与实践的摸索阶段[5]。在一定程度上,发达国家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可以为我国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些思路。因此,我国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和独特的文化环境,从制度、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保障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国家应加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并且有效制定和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与此同时,高校是我国创新创业研究的重要场所,对我国的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立法保护。逐步调整和改革高校用人制度,吸收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到高校教师队伍中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着手解决优秀师资匮乏的问题,以此来提升创新创业教学课程质量[6]。
根据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从政府、学校、企业、家庭和学生的整体出发,构建良好合作的支持体系,使相关社会力量能够合作,形成多维度的联系,从而使我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创建多维度、协调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为了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要特别关注管理效率,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创业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研究和其他教育和学习服务。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具有行政性特点,往往难以实现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不利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第一,对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设置奖励机制,让拥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中,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水平的制度或方案,引进一批有实战经验的企业成功人士兼职或专职创新创业教育。第二,需要完善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奖励机制。从课程的学分、项目咨询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创业项目的实用性、有效性和成功性,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第三,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引入评价机制,评价依据参考过程参与度与结果产出,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并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建设创新型围家的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当前,我国经济转型需要创新型人才。因此,我国要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从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保障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