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福,陈 林,彭思毅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南 德宏州 67840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坚持“以用促治”方针,以生态化、资源化、可持续为导向,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其中收集处理率10%。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规模为36.03万吨,受益户数143.63万户,受益人口达513.31万人。但因该项工作起步晚、基础差、欠账多、任务重,治理率和工作覆盖面仍然较低。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1],要求到2025年,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40%、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50%,要建成1万个以上的美丽村庄,使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8%。
作为云南省西南部边疆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德宏州下辖5县市,有二类县1个(瑞丽市),三类县4个(芒市、盈江县、陇川县、梁河县)。其中二类县治理标准要求到2025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60%、30%;三类县标准为: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30%、8%。
“十二五”期间德宏州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个、资金4230万元;2016年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3710万元;2017年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盈江县勐弄乡勐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8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750万元,用于芒市大河出境河流水污染防治项目、中缅姐告小河综合治理项目和梁河县勐养镇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治理、陇川勐约乡营盘村、广瓦村1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项目;2019年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75万元用于芒市勐板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建设工程项目;2020年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资金4343万元,用于瑞丽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流域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工程、芒市南木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021年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4个,资金4610万元,用于芒市河风平国控断面富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芒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陇川县陇把镇邦外村、龙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盈江县铜壁关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59万元,用于芒市西山乡营盘村委会芒良、崩洞民族团结进步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2011-2021十年间,德宏州争取项目资金25077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德宏州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尽管德宏州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但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要求快速解决收集和治理率低的问题,群众对周边宜居环境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如何尽快弥补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严重不足、污防工程项目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弱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既定工作目标,需要分析指标体系,认清治理现状,提供工作思路,找准解决路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率。(其中: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纳管+完成集中式或分散式污水处理的村庄数)/村庄总数×100%。)
(1)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村庄判别标准:自然村内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纳入城镇(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或接入集中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可视为整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完成收集处理,可视为整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完成收集处理。难点在于污水集中收集成本高、难度大,受地形条件制约明显;集中收集后处理效果难以保障,运维技术和人员为主要短板,存在经费缺口。
(2)完成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的村庄判别标准:自然村内100%的农户生活污水完成资源化利用,可视为整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完成资源化利用治理,可视为整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完成资源化利用治理。判别条件:①村庄干净整洁,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和乱泼乱倒现象;村庄内及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淤泥等杂物堵塞沟渠。②村庄内及周边水塘沟渠无黑臭水体。③改厕后黑水100%得到收集,用于房前屋后花园、菜园、果园等浇灌施肥,或直接运至田间地头、果园菜地还田利用,或通过管道、粪车或其他方式引至村庄集中式化粪池、厌氧池、水解酸化池等预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不排入或溢流进入村庄沟渠中。④灰水通过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浇地等方式利用,或通过村庄沟渠引入村庄周边菜园、旱地、农田、果林地等方式利用,不直接排入水体。⑤建立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相关制度(含村规民约)。
综合来看,农村生活污水采用资源化利用治理需要同时满足3个方面的要求:①农户家庭中厨房、洗衣、清洁和洗浴所产生的污水(灰水)和户用化粪池产生的尾水(黑水)得到有效收集,采用简单治理模式,如人工湿地、稳定塘等生态处理技术,或“小三格+大三格”化粪池等无害化处理方式,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水质标准后,用于庭院村庄绿化、农田灌溉、林业灌溉等,黑水、灰水均不外排。②村庄内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现象;村庄内及周边排水沟渠通畅,无大量生活污水积存,无垃圾、淤泥等杂物堵塞沟渠;村庄内及周边水塘沟渠无黑臭水体。③村庄建立了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资源化利用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规章制度,或在村规民约中明确了生活污水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治理的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1)芒市情况:芒市抵边涉及4个乡镇(芒海镇、遮放镇、勐戛镇、中山乡),8个行政村,68个自然村。目前仅有3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个村民小组(自然村)有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措施。
(2)瑞丽情况:瑞丽市共有22个抵边行政村,212个自然村,涉及21488户75358人。目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3个,自然村40个,其中12个自然村纳入污水管网,28个自然村实现资源化利用。
(3)陇川情况:陇川县共有7个抵边行政村,65个自然村。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有35个,其中6个自然村有集中或分散污水治理设施,29个自然村实现资源化利用。
(4)盈江情况:盈江县抵边村涉及9个乡镇22个行政村,151个自然村,共11386户,人口46129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5371人。目前已完成污水治理行政村7个(那邦街道村、刀弄村,弄璋芒面村、古里卡村,昔马胜利村,太平雪梨村、苏典苏典村),覆盖自然村53个。其中10个自然村有集中或分散污水治理设施,43个自然村实现资源化利用。
目前德宏州5个县市共有57个抵边行政村(其中芒市8个,瑞丽20个,陇川7个,盈江22个,梁河0个),210个自然村,抵边村人口数为16.51万人。边境线以江河为界、沟壑为界、田埂为界,边民生活环境较为复杂。2022年1月6日德宏州召开边境小康村建设现场会,要求用2年时间完成57个抵边村50%的污水治理率(已完成13个),还有16个行政村未达到目标任务。
3.3.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概况
德宏州共有371个建制村,3094个自然村,其中瑞丽市有36个行政村,296个自然村;芒市有94个行政村,761个自然村;梁河有64个行政村,384个自然村;盈江县105个行政村,898个自然村;陇川县72个行政村,752个自然村。截止2021年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16.93%,收集处理率为2.5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低于全省12.92和7.18个百分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9.85%、收集处理率为9.69%),排全省第15位。全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包括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有62个(其中瑞丽7个,芒市18个,梁河12个,盈江17个,陇川8个),完成收集处理行政村9个(其中瑞丽1个,芒市3个,梁河3个,盈江2个,陇川0个)。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数761个,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的自然村30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111个,污水得到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620个。
3.3.2 “十四五”期间的目标任务
德宏州“十四五”末农村污水治理率目标任务为40%,收集处理率为11%(治理率=收集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其中瑞丽为二类县,治理率目标任务为42%,其余县(市)治理率为40%,治理率有23.07个百分点的差距,平均每年要提高5.77个百分点;收集处理率有8.49个百分点的差距,平均每年要提高2.1225个百分点。从县(市)情况来看,芒市农村污水治理率每年要提高5.22%(5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平均每年要提高0.21%(1个行政村);瑞丽农村污水治理率每年要提高5.64%(3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平均每年要提高4.96%(2个行政村);陇川农村污水治理率每年要提高7.23%(6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平均每年要提高1.75%(2个行政村);盈江农村污水治理率每年要提高5.96%(7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平均每年要提高1.03%(2个行政村);梁河农村污水治理率每年要提高5.32%(4个行政村),收集处理率平均每年要提高0.33%(1个行政村)。
4.1.1 治理基数大
德宏是云南省农村人口占比较高的州市之一。农村人口数为67.18万人,占总人口131.57万人的51.06%,高于全省的49.95%。全州共67个社区、304个行政村、3094个自然村,城市化率较低,农村生产生活面较大。
4.1.2 分类难度高
村庄人口规模小、差异大,自然村平均人口规模为340人/村,其中盈江县和陇川县的平均人口规模为300人/村和234人/村。芒市、瑞丽市和梁河县自然村平均人口规模为446人/村、400人/村、394人/村。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占比仅为1.14%。自然村类型、自然条件、发展水平、产污状况,以及村庄周边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均不相同,情况十分复杂。
4.1.3 需求模式多
分布在山区、半山区的自然村数量占比为57.18%;坝区自然村数量占比为42.82%。从村落类型看,高山湖泊流域范围自然村占比为0.83%;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占比为3.78%;政府重点建设村占比为6.08%;其他敏感区、河流径流区自然村占比为10.83%,村庄分散,污水治理需求千差万别。
4.1.4 资金需求大
按照标准实现全面治理,估算投资总额为121 807.42万元(芒市34 144万元、盈江县16 954.45万元、梁河县28 086.96万元、瑞丽市21 224.92万元、陇川县21 397.09万元)。且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资金密集程度高、回报周期长,甚至无收益回报,因此难以引入社会资本。
4.1.5 管理水平低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的情况突出,建成的设施大多由村民自行管理、维护,管理能力、技术支撑和检测能力不足,导致已建成的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较低。
4.2.1 治理措施不精准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到位,还存在“一刀切”状况,照抄照搬城镇污水治理模式,过度拔高治理标准等。部分可以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村庄,片面强调设施化、工程化,片面追求技术“高大上”,导致无能力建设或设施建成后难以运行,设施建而不用“晒太阳”的现象。
4.2.2 工作机制需要完善
农村改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河湖长制等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衔接还不够紧密,尚未完全形成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看,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率低,主要原因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整体水平不高,财力保障有限;解决历史积累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的自身能力不足,设施建设经费主要靠向上争取,自身投入微乎其微;同时,传统生产生活习惯转变仍需时日,一些地区有的群众还未树立起对生活污水进行规范处置的观念,还习惯于把生活污水“交给老天”处理。这些综合因素,导致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率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
以县市为单元,压实 农村污水治理主体责任,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明确考核指标,指标要可视化、具体化、清单化;整合使用涉农资金,重点优先支持抵边村寨或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同时积极谋划包装污水治理收益项目,引入社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条件集中收集治理的就釆取集中收集治理的方式;只能分散收集治理的,就采取分散治理的方式;只能以户为单元的就釆取以户为主的收集治理方式;与农村改厕相结合,在改厕过程中尽可能把生活污水规范收集起来,有条件资源化利用的,就近就便浇用。
(1)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坚持分散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原则,以资源化利用为主。(2)项目申报遵循“合理适中、完成目标”的原则,以完成抵边村目标任务为抓手,选取条件较好、自然村完成率接近60%的行政村进行重点攻坚,确保完成57个抵边村50%治理率的目标。(3)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主要排查人口规模、地形条件、饮水工程、污水产生利用排放等情况。以抵边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为重点,辐射全州范围内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挑选100个自然村(村民小组)作为试点。(4)开展村寨环境卫生、河道清理等行动,结合农村改厕情况重新统计自然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5)以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完成资源化利用治理为目标,以户为单位统计需要采购的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如化粪池、发酵罐等),由州一级行政单位统筹统计数量,核算项目经费数额。(6)符合自来水安装入户条件的村寨,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统一进行污水收集管网布设,仿照城市自来水费涵盖污水处理费形式解决工作经费。
针对德宏州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率低于云南省平均水平的现状,为破解治理基数大、分类难度高、需求模式多、资金需求大、管理水平低等难题,尽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需要摸清治理现状,找准突破点,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坚持分散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原则,认真调查和统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试点,安装运行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争取实现既定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