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剑虹
汪曾祺在《逝水》一书《自序:我的世界》中写道:“我在昆明住过七年,一九三九至一九四六。前四年在西南联大。……后三年在中学教书,在黄土坡、观音寺、白马庙都住过。”《昆明的雨》所忆及的种种,都来源于那七年的生活经历。想象会为现实带上美颜滤镜,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的汪曾祺在回忆昆明时,也为昆明带上了几重滤镜。
对于宁坤提出的“给他画一张有昆明的特点的画”这一要求,“我”画下的是倒挂的仙人掌、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最终汇成一句:“我想念昆明的雨。”仙人掌、青头菌和牛肝菌等物姑且可以看作昆明的特产,可以算作昆明的特点,作者为何笔锋一转说起昆明的雨?也许是有昆明特点的一切事物都跟昆明的雨脱不开关系,也许是能够想起的昆明的一切都弥散在昆明的雨中,也许是仅靠画笔和颜料难以画出昆明的雨之特点……同时,这篇文章以“昆明的雨”为题,首尾两处都直接表白“我想念昆明的雨”。然而,他的画中却未有半分雨的痕迹?这是为何呢?
《昆明的雨》题中带“雨”,文中的一切也都带着水汽:“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正是由于长期雨季的滋润才能“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随处可见的各种菌子、乒乓球大小的火炭梅、带着雨珠的缅桂花都离不开长期雨季的滋润,唯有昆明那相当长的雨季才能滋养出如此别具一格的植物。用作者的话语来说,“我的小说常以水为背景,是非常自然的事。记忆中的人和事多带有点泱泱的水气。”《昆明的雨》虽非小说,但作为作者记忆中的事,确实带着“泱泱的水气”。而且,这水气与别的地方的水气似乎不太一样:一是昆明的雨季虽然相当长,但“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昆明雨季气压不低”,故而“并不使人气闷”“并不使人厌烦”。
在这样的雨中,万事万物彰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姿态——作为生命之源的水分一直处于饱和状态,让植物生长呈现出夸张的旺盛形态[1]。仙人掌倒挂着也能生长并开花,各种菌子(无论便宜还是名贵)都是随处可见、随手可摘的,杨梅的个头比别处更大、颜色更加深重,缅桂花芳香浓郁、枝头健硕。在昆明的雨的滋养下,昆明的植物色泽浓郁,生命力极为旺盛。
于人来说,昆明的雨“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四十年前,“我”和德熙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到莲花池,在雨中走进一个小酒店,一直坐到午后。当时所见只是寻常:莲花池的满池清水;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的几只鸡;一架大木香花,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当时的寻常之景,数十年后想来却被雨染上了一层愁。
汪曾祺出生在江苏高邮,从出生到初中毕业都生活在那个到处是河的水乡。他自称“是个没出息的人”,因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使船,走在乡下的架得很高的狭窄的木桥上,心里都很害怕”。他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就提到自己儿时家乡水患严重,只有茨菇可吃,几乎吃怕了茨菇。儿时的经历使得汪曾祺对雨、家乡的雨水并无特别好感,他并非偏爱雨之人,他对昆明的雨之喜爱与想念,也并非因故乡移情之下的爱屋及乌——倘若故乡的雨对他真有影响,那也该是“恨屋及乌”,因此“雨”前面的修饰语“昆明的”万万不可少。
昆明的雨有何神奇之处?“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雨如何才能谓之“明亮的”?不惹人烦,如昆明的雨下下停停,让人舒服。雨又如何谓之“丰满的”?泽润万物,使其饱满,如昆明的仙人掌、杨梅等。雨又如何谓之“使人动情的”?数十年如一日,让人想起那时那景,仍然“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唯有笼罩在这样的雨下,才会有那样生机盎然的植物,才会让人数十年后仍然对一景一物历历在目,心向往之[2]。
昆明的雨中笼罩的万事万物尚可描绘成画,然而如此“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雨该如何画出?因此,面对老友的请求,作者心中想的、念的皆是昆明的雨,以及那雨中的一事一物、一人一情,诉诸画纸的却唯剩倒挂的仙人掌、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为昆明的雨留下一丁点明证。
汪曾祺在《晚翠文谈》的《自序》中提到:“人要有一点自知。我的气质,大概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对于抒情诗人这一点,从《昆明的雨》充满诗情画意的画面、淡远真挚的情感中,可以清晰感知到,“通俗”二字应当如何理解呢?要知道,抒情诗人在人群中永远是最醒目的存在,绝不同于俗流,仿佛天然“脱俗”,而非“通俗”。
从儿时起,汪曾祺就偏爱那些人间烟火气的生活:
……除了家、学校,我最熟悉的是由科甲巷至新巷口的一条叫做“东大街”的街。我熟习沿街的店铺、作坊、摊子。到现在我还能清清楚楚地描绘出这些店铺、作坊、摊子的样子。……我熟习大小店铺的老板、店伙、工匠。我熟习这些属于市民阶层的各色人物的待人接物,言谈话语,他们身上的美德和俗气。这些不仅影响了我的为人,也影响了我的文风。(汪曾祺,《自序:我的世界》)
《昆明的雨》延续了这种偏爱,文中每每提及的事物都是随处可见的,言语之中也充满了俗世的考量。
①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②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鸡枞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枞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
③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
在汪曾祺笔下,仙人掌可以代替篱笆防猪羊,堂而皇之的谈论各种菌子的价格,名贵的山珍与一碗黄焖鸡的价格不相上下,其他诗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俗物与“铜臭”他写来自然而诙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别的诗人描绘仙鹤悠然蹁跹的身姿,汪先生写酒店的几只鸡打盹的样子,“格调”自然高不起来。这么一通写下来,抒情诗人高大上的形象也就再也立不起来了,当然汪先生从来也不曾想树立起什么诗人或者作家的高大形象。汪曾祺说:“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所以他顺应本心的爱从菜市场鸡鸭和瓜菜中感受“生之乐趣”,且从不掩饰这点。
汪曾祺在文章中略提及几件昆明往事,或是怎么把菌子做成好吃的美味,或是房东给各家送花,或是与有人去小酒店躲雨。我们的“抒情诗人”却丝毫没有美化这些事的意思,毫不避讳地说起干巴菌丑得像半干的牛粪,简直让人倒胃口,复又说与青辣椒同炒之美味;房东送房客们缅桂花本是美谈,他偏要指出“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这一真相,生怕读者把这一幕想象得太美好[3];与少时好友去莲花池游览却只看得到满池清水和石像,在小酒店躲雨大半天也只点了一碟猪头肉和半斤土酒,寒碜至此!
④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
⑤……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
⑥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
汪曾祺的作品常常聚焦市井中的俗物和俗事,这种关注并非古代文人那种理想化的关注。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田园生活如同一抹剪影,尽显农家生活悠然的一面,掩盖了农活繁重、所得不丰的现实,也无法解决真正农民劳劳碌碌却常常食不果腹的生存难题。汪曾祺与之相反,他关注的是真正的市井生活,也能看到真实的市井生活——欣赏其美,也不讳言其“丑”。在他的眼里,用仙人掌代替篱笆,怕房客偷花就主动送花等市井小民的智慧,反倒让生活增趣不少。所以,由他写来,这些生活细节真实而又可亲,是属于你、我、他的普通人的生活。
韩少功《我心归去》中写道:“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故乡会在童年记忆上打下深深的烙印,随着岁月发酵,这烙印会内化成为人的一部分,当遇到一个与故乡相似的地方时,内心就会隐隐跃动,发出一阵阵共鸣。对汪曾祺来说,高邮是他现实的故乡,他的身体在那里生长到成年,然后走出去追寻自己的道路;昆明则是他精神上的故乡,他的精神世界在昆明生长成型[4]。因此,他每一次精神内视时,都忍不住回望昆明,便忆起昆明的雨。
汪曾祺在《我的家》一文中写道:
我很小就知道“础润而雨”。用不着看柱础,从正堂屋砖地,就知道雨一时半会晴不了。一想到正堂屋,总会想到下雨,有时接连下几天,真是烦人。雨老不停……
高邮的雨可以接连下几天,一时半会晴不了,对于孩童来说便意味不能出去玩,可不就“真是烦人”!这让人不由得想到《昆明的雨》中: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比较高邮与昆明的雨,前者“一时半会晴不了”,后者“下下停停、停停下下”;前者“有时接连下几天”,后者“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作者尤其强调昆明的雨“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并不使人气闷”“气压不低,人很舒服”,这一系列否定的表达从何而来?联系高邮的雨就可明悟:高邮的雨下起来没完、气压低、使人气闷,让作者对雨已然形成了既定印象;到了昆明,发现雨也可以令人如此舒服,可不就分外惊喜!
将故乡高邮的雨跟昆明的雨作比较,汪曾祺更喜爱昆明的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爱昆明胜过故乡。《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汪曾祺对茨菇从儿时的“实在没有好感”到“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文末两句让人有似曾相识之感:
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
对家乡,纵然有千般不好之处,总也是想念的。对昆明,同样如此,更何况昆明似乎没有不好之处。
放眼全国,比昆明更加出名的城市着实不少,政治中心北京、经济中心上海,汪曾祺都曾留下足迹,只是未曾让他产生如此想念的感觉。1993年,汪曾祺老先生回忆这些年走过的地方时写道:
一九四六年夏至一九四七年冬,在上海,教中学。上海无风景,法国公园、兆丰公园都只有一点点大。
……
一九六一年底回北京后住甘家口。不远就是玉渊潭,我几乎每天要围着玉渊潭散步,和菜农、遛鸟的人闲聊,得到不少知识。
……
我到过不少地方,到过西藏、新疆、内蒙、湖南、江西、四川、广东、福建,登过泰山,在武夷山和永嘉的楠溪江上坐过竹筏……但我于这些地方都只是一个过客,虽然这些地方的山水人情也曾流入我的思想,毕竟只是过眼烟云。
——节选自《自序:我的世界》
在七十多岁的汪老先生眼里,偌大的、风物无数的上海被评为“无风景”,只因上海的风景都非老先生所喜爱的,并不能入他眼。自1961年回北京后,已在北京住了三十多年的老先生自觉散步时从菜农、遛鸟的人那里“得到不少知识”,其他并没有什么值得书写的地方。于他,自始至终最特别的、最珍贵的都是昆明。
坚信“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的世界很平常”的汪曾祺并不曾向往外面的世界之精彩,他一直享受自己平常的世界、世俗的生活,并用文字写下自己所见、所思、所爱,从来不曾忘却自己的故乡——无论是真实的故乡,还是精神的故乡。
周作人《杂拌儿·题记》中认为现代散文是“个人文体”“以抒情的态度作一切文章”[5]。《昆明的雨》是汪曾祺以抒情的态度所作的一篇关于昆明的颂歌,这篇颂歌展现了他个人眼中的那个雨润的、市井的、精神故乡的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