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刚
(绥化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2013年2月,习总书记在兰州军区视察时首次提到“红色基因”这一概念:“要发扬红色资源优势,深入进行党史军史和优良传统教育,把红色基因一代代传下去”。目前,学界对红色基因内涵的研究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如下:一是“三种精神”说,即红色基因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战斗取胜”精神,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的“奋进有为”精神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创新探索”精神的结合体[1];二是“四要素”说,即红色基因由无产阶级思想理论,民族精神和革命精神,优良传统,高尚道德品质四个基本要素构成[2];三是“三特性”说,即红色基因作为无形资源,具有历史特性、精神特性和文化特性[3]。综上,笔者认为红色基因不仅是红色文化的遗传密码,也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实践中锤炼的无产阶级的价值观、先进的无产阶级思想理论、光荣革命传统、优良作风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其不但规定了红色文化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而且成为决定红色文化外部特征的内在特质。
十九大以来学界对乡风文明的内涵较一致的看法是,乡风文明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的崇尚文明、科学、正义的社会风气和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4]。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又明确提出了乡风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等4个方面。这些要求的落实为红色基因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结合提供了内在的逻辑关联。从红色基因的内涵和特征出发,笔者认为红色基因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的乡风文明一方面不仅都表征为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态,而且同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所蕴含的精神内核和发挥的价值功能呈现高度的同质性,同时在文化内容与形式上互通互融。另一方面,红色基因强大的生命力与内在特质对乡风文明建设起着其他文化要素不能替代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红色基因所承载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创建的科学理论、树立的初心理想、传承的优良传统和孕育的道德情操等精神内核,成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文化来源和资源条件,而当前乡风文明建设不断取得的各项成果作为外在的文化环境,正以强大的文化正能量丰富、强化红色基因的密码信息,不断赋予和提升红色基因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红色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内涵与价值。
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学者对乡风文明情况调查的结果表明乡风文明建设的成效不够理想。农民思想政治弱化、道德滑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陈规陋习、封建迷信依然顽固存在[5]。对于乡风文明建设的这种状况目前学界提出5种理论进行解释,分别是传统约束力量淡化论、乡村精英流失论、结构变迁论、政府理性选择论、乡村公共性消解论[5],虽然采用其中某单一理论解释乡风文明建设中的问题,还不能得出全面真实的结论,但这些理论为本文研究红色基因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十分有益的理论启发和参照。
完善红色文化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红色文化供给制度、实施制度和考评制度建设。首先,红色文化供给制度建设重点是通过顶层制度设计确保国家、各级政府间的红色文化资源供给政令畅通、有效衔接,为开发红色文化资源做好统筹安排。一是坚持全面开发原则。乡村振兴战略“五位一体”的总目标要求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制定开发红色文化资源的相关制度时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和系统开发,必须全面彰显红色文化资源的内涵和价值,因此不仅要重视有形的红色文化资源如红色旧居、遗址、遗物的开发利用出来,也要注重无形的即制度和精神层面红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二是坚持共享原则。各级政府在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时,需将红色文化资源的位置、数量、级别等信息公开,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实现开发成果共享。其次是实施制度建设,重点是减少政府层级间的冲突,减少不同层级政府对乡村红色文化建设的直接干预。因此,红色文化实施制度建设的关键是把建设决定权交给乡村基层、交给村民,建立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落实制度,即建立以乡村基层党建班子为引领,以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为依托的“乡村基层组织-乡村社会组织-村民”协同共治、整体推进的制度格局,激发乡村红色文化正能量,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最后是考评制度建设。随着新时代农民收入结构、居住区域和思想意识变化导致的农民角色的分化以及差异性需求,使农民群体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需求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的考评上必须坚持农民满意标准[6]。由此,红色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成效的考核必须将农民的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并形成制度,使农民成为乡风文明建设成效重要评价指标。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弘扬传统美德、继承优良家风等的评价主体。
村支“两委”是当前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主要代表,是政府和农民的双重委托代理人,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起到联接国家和农民的桥梁作用[5]。由于村支“两委”与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和协助的关系,因此村支“两委”作为农民的“代理人”,其行为具有较强的“自由选择权”,更加接地气,从而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农民的利益需求,并取得村民的信任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下发展红色文化推动乡风文明建设需要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宣传红色文化,营造红色文化氛围,拓展红色文化传播平台,充分利用乡村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搭建起乡风文明建设的牢固阵地,都离不开村支“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首先,村支“两委”身处乡风文明建设一线,熟悉当地乡风民俗,可以有的放矢地将红色文化与本地乡风文明建设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为乡风文明建设立标铸魂,同时还可将本地乡风文明建设中学习红色文化不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感人故事、先进事迹及其精神内涵进行广泛宣传,为本地农民群众树立榜样,确立标杆,激励农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其次,村支“两委”要高度重视红色文化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利用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建设红色文化场馆,打造党史教育、爱国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阵地。如挖掘本地红色文化精神内核,打造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红色文化村史馆,形成乡村红色文化传承阵地。再次,村支“两委”要积极组织建设村民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欢迎的红色文化艺术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如,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几乎各村都成立了庄户剧团,村支“两委”通过开展“一年一村一场戏”活动,生动演绎当地的红色故事和当代共产党人带领广大群众改革创新的先进事迹,使红色文化凸显出独特的教化功能[7]。最后,村支“两委”要积极开展以弘扬红色文化优良传统为主题的乡风文明创建活动,如开展孝老爱亲典型、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使农民群众不断接受红色文化熏陶,培育文明风尚。
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风文明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载体支持,尽管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加快,但广大农民仍旧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从而决定了农民依然是新时代乡风文明得以塑造的原始载体和源动力,是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实现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继承优良家风等核心目标的最终主体。然而农民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尽管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行动逻辑却是利己的,原因是当前“中国农村治理危机的实质,是在农村社会结构深刻转型及农村体制急剧变迁背景下,公共事务治理从‘集体化’转向‘个体化’,导致中国农村集体行动能力全面衰落[8]。”在集体观念、集体依赖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农民社会地位保障和提升越来越主要依赖于个人与家庭的经济收入,使农民行动的主要动力由经济利益驱动,导致“多数农民在乡风文明建设过程中是极为被动的,甚至是有所排斥,那些不能够增加生计的文化被农民无情地抛弃。”面对这种情况,为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就要使红色文化融入乡村生活,充分发挥红色基因助力乡风文明建设的价值功能。首先是各级政府以及村支“两委”在开发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从事乡风文明的宣传教育和产业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重视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不但为其提供广泛的话语平台,还要建立不同农民群体的利益协调机制,充分保障不同角色农民的利益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发展红色文化政策执行的偏差,提高政策执行的靶向性。其次是各级政府以及村支“两委”要积极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重点是通过大力挖掘红色基因蕴含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无私奉献精神,对乡村精英进行红色文化教育,使他们在乡风文明塑造中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当前由于农民流动性越来越大以及传统文化精英向城市转型发展,导致乡村精英严重空场,而这些乡村精英(主要是返乡农民工和村庄能人贤达)是目前农村创业的主体,其中多数人具备市场经济意识,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在创业与创新方面具备一定的潜力,不但是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的主体,而且也是乡风文明塑造的主要群体[8]。因此,各级政府和村支“两委”要紧盯这些红色文化建设的重点对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乡村发展机遇尤其红色文化产业创业空间,保证他们成为乡村红色文化建设的领军力量。最后是各级政府和村支“两委”要通过红色文化教育把广大农民培养成具有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为此,各级政府和村支“两委”要通过在乡村地区传播红色文化、提供红色文化产品、举办红色文化产业培训等措施,对广大村民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劳动技能,促使农民从传统向现代转变,成为有现代意识、能驾驭现代农业的新时代农民,为乡风文明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
红色文化助力乡风文明建设需要多元主体发挥自身作用同时,还要依据自身条件进行有效互动,但无论是主体发挥作用还是互动,都离不开乡村已有的社会关系网,因为任何稳定的行动都是发生在一定关系模式下的,而关系模式又由长期的权力分配和利益分配格局来塑造,当前乡村社会关系网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和塑造具体场域中农民维权行为的更加常态和优先的因素[5]。面对这张关系网,农民最佳的选择是积极参与,因为这样的选择使农民充分利用人际间的信任、互惠来有效降低达成目的的成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见,乡村社会关系网显然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庇护私人利益的工具。因此,开发红色文化,实现红色基因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必须要重建乡村公序良俗。首先是各级政府、村支“两委”要积极利用红色文化构筑道德围墙。针对一些乡村封建迷信盛行、天价彩礼、低俗演出等严重腐蚀乡村风气、淡化村民关系、影响村民正确价值取向不良的习俗,各级政府、村支“两委”要深入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科学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三观”。这里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做法:一是利用红色节庆日免费组织村民就近参观红色文化场馆;二是将本地乡村红色文化资源中典型人物事迹、故事,以农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编印成册,或制作成手机等移动终端的红色教育APP;三是以红色文化慰问演出、捐赠红色文艺图书等方式,组织文艺团体开展红色文化下乡活动。其次是各级政府、村支“两委”要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优势,积极推动原有的优良乡风礼俗转化为新的村规民约。农村原有的基于血缘、姻缘、地缘、亲情的传统关系网络虽然在淡化,但并没有消失,社会信任、关系网络仍然对农民参与公共品生产意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9]。当前乡风文明中许多乡村传承了中华民族流传的众多优秀的“乡风礼俗”,广大村民依礼而行,循俗而做。因此,各级政府、村支“两委”要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将这些礼俗转化为新的村规民约。最后是各级政府、村支“两委”引导和带领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红色文化建设,形成合力共助乡风文明建设。为此,各级政府、村支“两委”要大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文艺团体、社会知名人士等参与到乡风文明建设中来,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参与乡村文化的创新和传播;同时在政策上给予这些社会力量一定的帮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资助,鼓励他们深入乡村开展各式各样的红色文化活动,为乡风文明建设发挥社会助推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