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印发《智慧济源时空大数据平台长效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智慧济源时空大数据平台长效运行机制。
《办法》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范围内时空信息数据资源的采集、开发、共享、交换、应用及其相关活动进行了明确规范。
《办法》分为八个章节,共有四十条,具体阐述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平台建设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规定了平台组成、服务内容、遵循原则、共享登记等,提出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了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部门在平台应用与维护、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指明了责任追究的各种情形等内容。
《办法》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智慧济源时空大数据平台试点项目建设成果的长效应用,促进数据资源更新、汇聚、开发、共享、应用的有效循环,不仅可以节约大量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还可以促进共享共用,避免形成信息孤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