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悦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因此绿色食品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越来越受消费者的青睐。单纯以营养方面来看,绿色食物与一般食物相比,其营养价值并不高,仅仅只是因为食物在制造的过程中,减少了更多的有害污染,所以吃起来更加安全。推广绿色食品的发展,不仅能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品质,改善我国民众的身体素质,推动我国粮食产业的发展,而且还能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扩大我国农业的出口,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了更好地发展绿色食品,区别绿色食品和普通食品,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1月7日第1号令重新修订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的食品标上绿色标识,方便标志的管理和识别,既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对促进我国未来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管理办法》里指规定了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即是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并且在生产全过程都实行质量监控,严格把控每一关的产品质量,最后取得绿色食品标识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绿色食品标志是依法注册的证明商标,受到法律的保护,标志的图案是一个正圆,代表公正公平,图案内容比较丰富且特别,总得来看可分三个部分,图案的上边是太阳,中间是花苞,下边是树叶,这个图案代表着生机勃勃的大自然,绿色健康的食品来源于大自然的馈赠。绿色食品标志象征着绿色农业,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即可获取绿色食品标志,是绿色食品的凭证。
发展绿色食品是时代的要求,有助于维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食品的发展,这项工作的意义重大,对我国国家和人民都有好处,虽然目前现阶段,对于整个农业生产而言,发展绿色食品的规模占比明显不高,但是绿色食品的发展仍然对我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随着经济的增长,国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消费观念逐渐改变,其中绿色食品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需求量激增,致使绿色食品在市场上的占比明显提高,发展空间极其可观。从个人方面上来分析,发展绿色食品,符合市场发展的需求,绿色食品不仅能提高国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也能给农民带来收益,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益。二是由于农产品供需关系发生了改变,导致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调整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在确保农产品市场供给的同时,也开始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发展,逐渐提高农产品的品质,而其中发展绿色食品便极其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需求。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在加快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产业振兴,推动绿色食品的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都将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之路。三是发展绿色食品,对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给中国产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机遇,产品增强竞争力、提高品质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大力发展我国的绿色食品,努力提高绿色食品的品质是增强中国国际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现阶段,我国绿色食品的覆盖范围比较广泛,几乎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有绿色食品的生产基地,而且绿色食品的种类非常多,包括蔬菜、水果、粮食、水产品、奶制品等食品,庞大的体系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因此我国参考了国际的绿色食品经验,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管理办法》做出了最新修订。
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单位在申请绿色食品标识时,需要满足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定范围内,要具备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地的环境与绿色食品的产地环境要相适应,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投入品,例如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都不能超标,要按照绿色食品的投入标准合理科学地使用投入品。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地需要满足绿色食品的环境品质要求,从农产品生产时所需的生态环境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分别是大气、水以及土壤。因此绿色食品的生产环境也应该从这三方面入手,选择新鲜的空气、纯净的水质以及无污染土壤的地区进行农产品的种植。选择新鲜的空气实质上就是对种植环境的要求,种植地不能存在任何的大气污染源,其中需要注意上风口的位置,空气品质要求达到绿色食品的空气品质。对水质的要求是农作物所需的用水质量需达到绿色食品水质环境质量标准。在实际的种植过程中,需要对水源处进行勘察,确保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干净清洁,没有无污染源。土壤条件则要求周边没有金属矿的存在,没有农药残留,土壤的肥力要求要高,能满足农产品的营养所需。绿色食品对投入物的标准也比较严格,即在种植生产农作物或者饲养畜禽类的过程中,有时为了增加产品的产量或提高抗病能力,需要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投入物的辅助,但是大量投入物的使用不仅会影响产品的生产,而且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所以规定了生产资料使用准则,这是制约投入物的一个衡量标准,对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投入物的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被使用的肥料仅仅只有七大类,提倡使用农家肥,这是绿色食品的主要养分来源,安全系数比较高。而对于农药的使用,禁止使用不安全的、带有剧毒的农药,同时也不允许使用高残留、带有慢性毒性的农药。总之对环境有害,对农作物的生长不安全的农药都要坚决杜绝。
二是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要进行检测,产品的质量要达到绿色食品的质量要求,此外还需要对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包装,并按照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严格进行。绿色食品的生产要求对产品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从生产到餐桌上,全过程的质量要得到保障,因此并不是简单地检测最终产品的有害成分和卫生指标,而是从最早的生产源头到包装运输,整个过程都需要进行监管,保障绿色食品的品质。而且在《管理办法》中,对绿色食品的申请人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是随便的种植户就可以申请,而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生产单位方可申请。申请人需要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生产绿色食品所需的环境和技术,除了需要一个优质的生产基地之外,还需要拥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生产全过程中,能实现全程监控,做好食品的质量控制,并且在申请的前三年里,未发生任何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诚实信用的情况。严格限制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是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的生产安全性,从源头抓起,严格把控绿色食品的生产环境,加强种植生产技术,提升农产品的质量。
在《管理办法》还详细写明了申请人如何申请绿色食品,需要向省级工作机构递交四份材料,分别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产品制造工艺及品质管理规范、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以及其他相关的申请资料。政府机构一旦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对于符合申请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在合理期限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完成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申请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管理办法》限定省级工作机构的审核时间,避免浪费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提升政府机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申请材料通过审查后,检测机构受申请人委托组织人员到现场抽样检查,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监测报告,省级工作机构根据二份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最终作出是否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的决定。
申请人在申请成功绿色食品标志后,并不是一劳永逸,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三年的有效期内,持有者享受的权利有三:一是能在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二是在对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进行推广时,在其广告、展览等场景中,都可以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此举有利于提高绿色食品的知名度;最后是优先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国家会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提高我国农业的总体质量,保障国民的健康安全。绿色食品标志的持有者在具备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肩负起相对应的三项义务:持有者需要坚持绿色食品的生产标准,确保绿色食品的生产环境安全稳定,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合同和有关法规,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识;要服从后期农业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农业单位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生产工艺等的检查,始终保持优质的绿色食品生产,严格禁止生产不达标的绿色食品。
在没有获得绿色食品标志认可之前,申请人不能私自使用绿色食品的标识,避免弄虚作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提及的规定执行,确保绿色食品的安全性。在绿色食品标识的使用期内,如果持有人发生了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或者产品商标的改变,应当经省级工作机构审核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绿色食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绿色食品的生产全过程,因此一旦绿色食品的产地环境、生产工艺等发生了变化,造成了产品的质量达不到绿色食品标准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上报有关具体的情况。
绿色食品标志的审核通过并不代表工作的结束,后期对其的监督管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形成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监管,在积极引导绿色食品生产的同时,也要加强产后的安全管理。这里不仅要求农业相关部门做好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要求绿色食品标志的持有者要不断地进行自查,生产出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农产品。对于政府来讲,要加强对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管理,各省市农业部门要充分了解各自管辖区内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等情况,不定时进行抽检,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建立绿色食品的风险预防与紧急处理机制,防范风险的发生。农业部门一旦检查出生产的产品质量未达到绿色食品的标准,种植农作物的环境未能达到绿色食品环境质量标准,没能通过年度检查,或使用隐瞒、谎报、贿赂等违法手段而获得的绿色食品标志等情况,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权取消其标志使用权,收回标志使用资格,并且三年内都不能再重新申请绿色食品标志。如果情节严重的,农业部门有资格终身不受理其申请。此外,从事绿色食品检测、审核、监管工作的人员更要坚守岗位,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加强对绿色食品的检验,杜绝贿赂现象,有上述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将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政府部门也要整合资源,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其他组织或个人监督绿色食品持有者。对于持有者本人来讲,应该对自己生产的绿色食品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绿色食品生产线以及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的绿色食品的标准执行,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对自己的产品负责。而且持有者不能转让绿色食品标识,要正确使用该证书,不能随意造假。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安全意识逐渐加强,因此对绿色食品的需求量渐渐上涨。毫无疑问,在未来,绿色食品将有望成为农业发展的方向,在不同程度上能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但是少数不法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伪造绿色食品标识,滥竽充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今年农业农村部修订《管理办法》,更好地区分绿色食品和普通食品,推动绿色食品的健康发展,提高绿色食品的声誉,明确了绿色食品生产者应当其生产的绿色食品质量和信誉负责,销售假冒绿色食品标志商品、伪造绿色食品标志,均属于侵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