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立桂
(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我国确立了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并将高校作为实现科技进步的依靠力量,这极大地促使作为知识生产重地的高校加快了多学科交叉、跨领域合作以及深层次渗透的科学研究。根据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高校知识生产模式应由“以学科或兴趣导向、学术共同体攻关及学界内同行评议等”为特征的模式I向“以社会需求或问题导向、突出跨学科跨领域合作及强化社会作用等”为特征的模式II转型。对于那些承担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职能的高校来说,如何展开知识生产模式II下的科学研究以及履行社会服务职能、促使知识发挥社会作用将是新的任务。因此,本文将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视域下探讨中国高校学科评估的演进逻辑,助力我国“双一流高校”的建设。
十九世纪之初,由洪堡组建的柏林学府标志着研究型大学的诞生,洪堡认为“大学的真正使命在于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为国家长远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前景”,因此科学研究被确立为高等教育的第一职能。为了将这一思想付诸实践,柏林大学给予教师和学生充分的研究和学习自由,并格外重视学术研究和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整个柏林校园到处弥漫着学术研究之风。科学研究以学术兴趣为主,旨在探索与追求知识的真理与价值,大学则是置身世外的象牙塔,可见洪堡思想里的大学知识生产更多的是教学与科研内部循环的一种自容性活动。洪堡的“学术自由、教学与研究统一”思想与英国学者迈克尔·吉本斯几乎如出一辙,后者在《知识生产的新模式:当代社会科学与研究的动力性》一书中描述,“传统知识生产模式I是一种理念、方法、价值以及规范的综合体——牛顿学说所确立的经典式科学研究”。二者均强调“知识至上”的理念并坚持大学学术自治,知识生产须遵循一定的认知和组织规范等。在他们看来,大学是知识生产的唯一主体,但不注重知识的实用价值,避谈知识商品化,因此市场、社会与高校之间处于天然的分离状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知识生产早已不再是高校一枝独秀,而表现为知识从认知需求到社会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转变,传统的以高校为中心、学术兴趣为主以及学科内部驱动的知识生产模式I逐渐被新的知识生产模式所取代。由于科学技术在不同领域的持续扩散,传统学科结构和体制之外的科研机构数量开始激增,导致高校失去知识生产的垄断地位。知识生产主体分布在政府、企业等多元组织中,这迫使高校不得不参与到社会互动和市场运作中,以保障高校这种资源依赖型组织的生存与发展。此后,高校开始依靠知识生产活动与其他组织展开交流合作,以换取自身发展需要的资源,同时知识生产的实用价值也逐渐凸显出来。随着这种互动的频繁和增多,对知识的认知也不再遵循传统的单一学科、学术志趣的范式。以问题为导向、国家与社会需求为驱动、彰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跨学科研究则更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即知识生产开始资本化,科学研究不再囿于“知识至上”理念的高校,而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商业化接轨。知识的效用价值与社会作用被看作知识生产的核心,高校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等主体共同交织在知识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和成果商品市场化的利益链条里(见图1)。
图1 知识生产模式I与模式II互动图
由图1可知,知识生产从模式I向模式II的转型意味着科研系统与社会系统已发生改变,相关研究议程也应随之改变。例如科学研究与其他社会因素之间的互动日益密切,这导致知识生产的情境化增强,同时科研对情境的依赖性增大,变得愈加注重知识的效用功能;知识生产的集体性和跨学科性打破了孤身作战的模式,而促使科研成为团队活动;科学研究的理念发生转变,知识生产的社会作用受到重视而强调高校对社会的智力贡献;科研评价开始以用户为主体,提倡社会问责、集体参与,而让高校承担应有的社会服务职能。由此可见,模式II下的知识生产再也不能像模式I纯粹追求真理的状态,而同其他人类生产的产品一样,交融着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利益,现代知识生产也在不断贴近市场发展准则。
学科不仅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同时也是高校教学与科研的功能单位。因此,作为衡量高校学科建设的机制,学科评估一方面可检测学科建设水平以推动学科发展,另一方面为高校、政府与社会评判学科质量提供参考。200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整体水平评估,这是我国首次官方展开以学科为基础的评估,截止目前共完成四轮评估。
总体而言,我国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遵循着“稳定+发展”的思路保持一个基本的运行模式和体系框架,例如自愿参评、一级指标较为恒定等原则。为了顺应我国学科建设的改革趋势,同时也在不断完善评估理念、技术以及体系内涵等,比如分类评估理念逐渐深化、评估体系愈加详实等(见图2)。
图2 我国四轮学科评估一级指标发展变化图
从一级指标发展变化图可知,学科评估基本围绕“科研与教学”两大高校最基本的职能而设定,使得学科评估服务于学校战略性发展。在2002年,由于学科评估首次问世,社会上面向学科专业的评估并不多见,高校也未高度重视学科评估,而更多地把焦点放在学位授予点增列上。因此,第一轮学科评估基本上是参考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的指标条件,其中包含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学术声誉。尽管表面上是四项不同的指标,但前三项指标其内涵几乎相近,都注重“科研”成分。四轮评估以来,一级指标基本上保持得较为稳定,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延伸与深化,例如指标语境发生变化,愈加重视“质量”“水平”及“社会影响”等内涵式指标;指标范围有所扩充,更加强调宏观性、整体性及全面性等系统化指标。特别是第三轮评估,开始打破前两轮评估中的一级指标涵义与范围,从“科学研究”到“科学研究水平”、从“人才培养”到“人才培养质量”,指标名称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学科评估对学科建设的优质发展的重视,指标涵义鲜明地凸显了学科质量;从“学术队伍”到“师资队伍与资源”、从“学术声誉”到“学科声誉”,这暗含了指标范围的扩增以及指标体系的健全,也体现出学科评估机制本身的递进。在上一轮评估的基础上,第四次评估中“社会服务”格外引人注目,这也是本轮评估最为核心的变革,将“社会服务”引入学科评估体系,既强调了当代高校应有的社会职责与担当,也突出了未来高校在社会中发挥着愈加清晰的价值导向。
自学科评估开展以来,一直采用“分类评价”的理念,即按照学科门类特色分类设置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首轮评估时,采用了五大门类,分别为人文社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及医学类,到第四轮时增加到了九大门类,分别为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与体育,每一级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学科间的门类设置逐渐细致化。下面以人文社科类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科声誉)”指标体系为例,其中第四轮评估人文与社科分开评估,来探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演进变化。
1.科学研究评价指标的演进分析
科学研究方面,其一级指标始终贯穿于四轮评估之中,但指标含义有所变化。前两轮指标名称为“科学研究”,而后两轮则为“科学研究水平”“水平”二字的增加实则突出了对学科质量的强调,评估更加重视科学内涵建设。第一轮评估主要包括四项二级指标,分别为“科研条件”“获奖情况”“发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第二轮评估中增设了“出版学术专著数”这一项二级指标;第三轮评估中首次使用“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二级指标,突出了代表性论文的他引次数以及ESI高被引论文情况;第四轮评估中的三级指标如“在A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内期刊不少于8篇)”等方面则凸显了对中文期刊的重视(见表1)。
表1 我国四轮学科评估科学研究指标体系对比分析
2.社会服务评价指标的演进分析
在我国学科评估中,社会服务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相对缺失的状态,并未得到足够重视,直到第三轮评估才初步有了社会服务评价的缩影,第四轮评估中才正式作为一级指标,并得到应有的关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反映社会服务成分的评价指标,如社会贡献,其实际上是依托学科声誉指标而存在,只是起到陪衬作用,以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等对社会的贡献来体现学科声誉。但在第四轮评估中,“社会服务”评价指标获得了正式地位,并且拥有属于自身的二级与三级指标,分别为社会服务贡献、社会服务特色与贡献,综合考察学科的总体服务社会情况与典型的社会贡献,主要通过学校填报的方式,要求参评高校提供学科在社会服务方面的主要贡献及典型案例,例如举办学术会议、创办学术期刊来引领学术发展;制订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提供咨询建议并获得采纳等。
我国学科评估的演进过程如同一部工具理性与实用主义的绩效评估发展史。在此过程中,评价指标分类更加细化、指标设置更加数字化、指标体系更加多元化等,但学科自身发展逻辑却被漠视、淡化,未能遵循学科发展的特征与趋势,尤其是忽略学科评估、发展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一致性和动态性。因此,在当代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过程中,高校一方面要注重以学科为基础的知识生产对学术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将高校的知识生产活动熔铸于社会与国家的发展蓝图中,彰显出高校知识生产的社会功效性。学科评估应起到连接高校、政府、社会及民众的纽带作用,以评估管理的方式引导高校知识生产面向现实问题、公众需要以及社会发展等。
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标准正趋于固化,即拘泥于某一学科的要素、性质及特征来衡量各类学科,不具备灵活性和柔韧性。至今共有四轮评估,学科分类愈加细致,例如在前三轮学科评估中,学科分类设置指标体系均将人文、社科归为一类,即人文社科类,而第四轮则将其分别单独设置指标体系。虽然分类设置指标体系有利于评估标准的一致性和评估技术的可操作性,但在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背景下,跨学科、重应用的知识生产方式方兴未艾,如果单独用某一类学科的定向思维来看待学科建设、指导学科评估,不仅不符合学科自身的发展规律,也必然会对整个高等教育发展造成不良后果。
在如今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科学研究范式早已突破单一学科边界,而是构筑于跨学科的多领域研究。研究范式的转变在某种程度上也揭示了高校知识生产方式的变化,知识生产涌现出跨越学科边界、注重学科交叉融合的新特征。很多重大科研成果出现在交叉学科领域,例如空间科学,它是立足于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以及气象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来进行研究;公共安全问题也会涉及计算机、法学、应急管理等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这些都凸显出现代科学研究发展的新趋势,同时也应该在学科建设指标设定中得到充足体现,而从我国学科评估原则、方式以及体系等方面,可得出现有规则设计仍较多停留在以学科为中心的知识生产模式I上,这将会导致我国科学研究无法与当代知识生产模式II相接轨,重大科研项目难以摆脱学科边界的束缚,以致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
社会服务是高校的派生职能,是继教学和科研这两项基本职能产生之后出现的,这也侧面反映出三者之间的关系,教学和科研的最终目标是社会服务,否则将会失去自身存在的目的性而无旨归。我国学科评估遵循高等教育职能的演变规律,社会服务这一指标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之后才逐渐兴起,直至第四轮评估才正式获得一级指标地位。学科评估指标的外延既健全了学科评估体系,也丰富了学科评价内涵。但这一评价指标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深化。社会服务在学科评估的一级指标中诞生,印证了学科建设要在以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为核心要义的基础上,实现学科建设的社会作用,以进一步突显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能。
高校服务于社会主要依托于科研项目,承担以社会问题为导向、以国家与社会发展战略为驱动、以改善民生为焦点的科学研究,而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为了科研而科研”的学术兴趣或者知识探究。这一高校职责的拓展暗含了知识生产方式的变化,知识生产模式II正在兴起,社会、政府以及高校将以“科学研究”为枢纽实现互动与交流,甚至科研项目也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色彩。例如近年来,我国中科院面向科技创新需求、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扩大国家战略发展空间等方面,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科技保障和支撑服务。
我国进行高校学科评估是为了促进学科发展及提升学科建设质量和水平,然而很长时间以来衡量学科建设的优劣主要是依据同行评议。尽管在第四轮评估中,采用了“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其中主观评价包括问卷调查、专家评议和声誉调查,再依据同行专家、在校学生和用人单位联系人等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评估,但最终仍是以同行评议的专家根据权重设置原则和参考值分别给出各自的建议权重。这实际上还是知识生产模式I下以同行评议专家为主导的评估方式,同行评议引导着高校学科建设沿着学术专家所认同的方向发展,其主要标准是学科及其“守门人”的学术兴趣和关注重点。然而学科建设所涵盖的范围远不止专家的学术兴趣,还包含社会经济或政治等为应用情景的生产模式II的标准,即学科建设与高校发展、社会需求、政府发展战略相联结。因此,学科评估方式应从单一的同行评议转向多维度的评估主体迁移,在注重学科自身建设质量的同时,还需考虑到学科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学科建设与企业对高校人力资源的需求是否一致、学科发展能否引领社会科技进步、改善民众生活水平等。学科建设质量应由一套更为宽泛的标准来决定,而这套标准正是能反映评价体系的更广泛的社会所构成。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下面简称为“方案”),此后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便呈现出破竹之势,取得了突出的进步。其中,一流学科是“双一流”建设的基础,唯有将学科建设的实质内涵与任务进行深刻认识与准确把握,才能真正有效地建好一流学科,这也是实现一流大学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应以评估情况为学科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导,从而真正起到“以评促建”的作用,最终实现我国“双一流”建设的宏伟蓝图。作为国家战略决策和政策导向的方案,一方面强调“以学科为基础”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建设任务”等多处阐明了新知识生产方式的挑战与机遇,比如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提升高水平科学研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做出重要贡献等。但“以学科为基础”的建设原则实际上是在强化以学科为导向的模式I,而建设方案中部分提及的“建设任务”更偏向于以问题、需求、跨学科为导向的模式II。目前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I成为主基调,而建设任务中的模式II则明显式微。根据我国前四轮评估结果分析,发现存在着学科边界固化、跨界研究被削弱等不利情况,现有制度设计在一定情况下会抑制高校知识生产模式的转型,不仅不利于学科建设与发展,还会影响我国高校进一步发展。基于此,从知识生产的转型视域探讨未来高校学科评估改进的方向,并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前四轮学科评估已充分体现了学科划分较为细致,而交叉研究也较为普遍,因此跨学科成果和研究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四轮学科评估虽然提出了“归属度”成果认定法,可依据科研成果内涵按照比例拆分到相应的学科,这种物化后的技术逻辑思维应用于高校学科的成果认定,无疑是将高校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简单化且无实质效用。评估过于细化则会使每一部分割裂,而看不到彼此间的联系与整合。因此,学科评估有待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在评估过程中采用“专家组”评估,按照学科大类建立评估小组,实行“分类学科评估+跨学科评估”的专家组模式。按照一级学科分类设立学科单元,每个学科单元成员由该领域的专家组成,并独立设置一个“跨学科评估组”,该小组由以上分类学科小组专家协同评估,最终参评单位的得分采取“分类学科与跨学科”依据权重综合评定。利用不同专家组的学科优势来评估跨学科研究成果,将有利于推动一流学科团队与梯队建设。注重学科协同交叉与融合,围绕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以主干学科为引擎,各学科协同创新,应是当前我国学科评估亟待改进之处,也是“双一流”学科建设着重突出的内容。
科学技术的变革与发展表明当代知识的发现、应用和使用应被紧密地整合在一起,而知识生产是这一过程中的核心部分,这源于知识市场的扩张和学术资本主义的兴起。知识生产模式II的发展使市场化知识的供给与需求不断增大,知识同商品一样成为竞争性的资源,高校需要通过生产专属性产品——知识,以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资源,必然要同企业、政府及社会进行“知识交换”。因此,高校科学研究不能局限于模式I下的学术志趣,而应关注以社会问题、政府发展战略及民众需求为导向的模式II下的科学研究,以适应知识形态在不断变化的知识经济下的新结构。在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中,社会服务一直处于缺位状态,直至第四轮评估才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现有的关于社会服务的评价指标偏向于典型案例去表述学科的社会贡献,而缺乏一定的科学性,该类评估指标应当细化,例如科学研究的商业化收入、科研成果的应用范围等客观性指标。同时,由于学科评估以分类评估为主,科学研究囿于单一学科,一直无法有重大突破与进展。近年来,很多重大科研项目是来自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科学研究领域,比如人工智能是物理、计算机、统计、数学、信息等多学科交融而成。因此,未来高校学科评估应该为指标体系设置留有跨学科的空间,鼓励需求导向的研究,从而使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与国家发展。
在知识生产模式I的主导下,学科建设的成功可以描述为由学科同行评价所定义的优秀,而在模式II下,成功要包括效率、效益以及实用性等多个额外标准,这些标准更多地取决于高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对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所做出的贡献,例如人文社科的知识生产能力相较于理工科并不是特别突出,导致其评估主体愈加单一、固化。因此,学科评估主体应该更加多元化,学科评估的质量控制应体现在学科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例如科研成果使用者、企业合作者以及社会用工单位,而不是始终在利益既得者的学术界内部反复跳跃,而要勇于跳出舒适圈,接受外部对高校学科建设的评价,而促使学科建设走出象牙塔与政府、社会及民众需求相联系、相融合。建立多元评估主体,要扩大社会主体以及高校服务对象的影响力,让知识的使用者进行评估,使高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真正能够经得起“用户”的检验。自教育部四轮评估以来,只有第四轮学科评估表现出多元评估主体的成分或迹象,未来高校学科评估应继续坚持并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科学的多元评估主体的体系与方式,让社会其他主体广泛参与评估过程,享有充分的表决权,实现对学科建设的多主体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