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丽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坂上中心小学 福建漳州 363000)
目前外来工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和学校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这就会影响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各项教育中的参与力度,外来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学校管理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这就应根据各项问题的表现和实际诱因确定相关对策,并在保证标准化对策支持下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良性开展。此外,也应保证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与城市居民子女教育的一致性,确保外来工随迁子女可以在公平教育背景下增强自身专业素养。
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外来工进入城市务工的数量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实施,发现流动人口数量为1.21亿,进城的外来工数量达到8954万。到2005年,进城外来工人数已经上升到1.075亿,说明自2000以来,我国城市外来工人口数量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步入2010,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保持内年0.8~1%的增长速度,这就说明未来10~15年,每年将有1000万人口从农村转到城镇。而在外来工进城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外来工随迁子女数量也随之增加。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05年外来工随迁子女数量将近1500万。这就应根据上述数据信息和外来工随迁子女素质水平为其制定针对有效的教育模式,实时解决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缺陷。在提升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水平的同时,为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1]。
我国教育部门针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情况展开研究,2007 年和2008年两次全国12个城市针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进行大规模研究调查,了解到在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出现了新的特征,这就应根据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特征制定新的政策和具体要求,从而改善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逐步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严格遵循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现存问题提出标准化对策。
多数不良学校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进行教育时层次划分态度过于明显,这就会造成外来工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时产生明显自卑心理。如果不能有效改善这一现状,必然会造成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受到限制,相应教育在现实开展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的可能性大大提升,外来工也会因为随迁子女教育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对城市产生不满,城市综合建设和后续发展受到影响,相关教育在外来工随迁子女知识传输和素质培养中的作用下降。
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开展义务教育时没有遵循现代化教育行业发展要求构建完善体制,这就会造成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因为相关体制不够完善合理而出现问题。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缺乏标准合理参考依据。同时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外来工对于随迁子女教育政策不够了解,学校也难以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开展有效义务教育,加大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类风险问题的可能性[2]。
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实施也需要保证户籍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如果学校没有按照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做好就近入学工作,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管理受到影响,根据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制定的优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随迁子女接受城市教育过程中会对外来工家庭经济状况带来影响,外来工对随迁子女教育的主动性和风险问题实际管控效果下降,户籍管理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中的作用也难以彰显。
开展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时,没有按照各项政策要求和相关条例建设更加合理的学校。这就会造成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缺乏合理政策和学校支持。并且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的规划布置情况和教学内容设置不够完善合理,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各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开展教育工作的教师专业素养和学历层次不达标,多方面不合理因素限制很容易导致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出现问题[3]。
为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顺利开展,就需要保证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经费的充足性和实际管控力度。但是受城市发展和教育规划的影响,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经费不充足,相关教育在现实开展过程中也会受到诸多限制,各项惠民政策和融资渠道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中的作用下降。此外,城市教育经费在很大程度上应用在城市居民子女教育上,对于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不够重视,相应教育也很容易受到影响。
开展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时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社会发展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提出的责任权限和相关条例难以落实,这就会导致外来工随迁子女上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对于社会发展和教育行业发展中潜藏的问题并不能实时有效处理。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社会监督受到限制,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与社会建设和实际发展之间的关联性受到影响,各项不合理政策的深入和社会监督水平下降均会造成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处于中断状态[4]。
城市学校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开展教育时必须落实一视同仁原则,在招生时需要按照就近原则接收外来工随迁子女,使得外来工随迁子女可以与城市居民子女享受同等教育教育待遇,避免外来工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时产生自卑感,促使外来工随迁子女在自信乐观的状态下学习各项知识。如果外来工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在对其随迁子女开展教育时需要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帮助外来工随迁子女打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的自卑心理,促使外来工随迁子女在短时间内融入城市学校教学氛围当中。针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制定教育计划时也需要逐步放开身份限制,强化学籍管理与户籍管理之间的转变力度,鼓励各个城市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同城待遇优势得以彰显,为改善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的各项问题提供标准化支持。对于外来工随迁子女难以融入城市教育问题来说,也需要在公平教育理念支持下对各项风险问题实施有效调整,强化公平理念和标准政策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中的渗透力度,确保外来工随迁子女心理健康程度和阶段教育质量得以提高。
外来工随迁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时可能会因为相关体制政策不够合理而出现问题,这就会对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实施效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程度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就应从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以及当地义务教育政策落实程度对相关体制进行完善处理,通过完善的体制条例来为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顺利开展提供标准化参考依据。国务院也根据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情况制定了关联的体制政策,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如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则可以促使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工作或者居住所在地就近入学。”对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体制进行完善处理,通过标准完善体制来对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增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配合力度,在落实《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和《关于解决外来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同时,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顺利开展[5]。
外来工随迁子女在入学和接受教育过程中,会因为家庭户籍城乡分离过于明显而出现问题,这就会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质量和综合管理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就需要在考虑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和相关条例情况下,加快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并在协调城乡户籍的条件下,为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及其户籍管理协调配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建议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放开地域限制,结合外来工务工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其随迁子女异地中考和高考实施有效调整,避免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以及大型考试因为户籍限制而受到阻碍,使得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的区域阻碍和社会问题得到有效处理。而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进行管理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为此必须根据相关政策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管理制度和现实开展模式实施优化调整,发挥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模式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户籍管理和教育问题优化调整中的作用,为外来工随迁子女办理入学和接受阶段教育提供标准化参考依据。
政府在保障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时,不仅需要保证各项规章政策完善性,也需要根据完善政策兴办适宜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学校,将统筹城乡建设在兴办教育学校中的作用表现出来,满足城乡和谐发展目标,使得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建设与城乡统筹和谐发展达到协调配合状态。而且兴办适宜的教育学校,还能拓宽外来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途径,基于外来工随迁子女一定教育选择余地,并在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良性开展的同时,将标准全面政策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兴办和实际管理中的作用表现出来。在兴办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时,需要保证现有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效果,改善兴办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时相关资源短缺的问题,从而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建设和管理顺利开展。不仅如此,也应按照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要求发挥社会力量在教育学校建设中的作用,突出各项优惠政策和相关条例在兴办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学校中的应用价值,对参与各时期教育的外来工随迁子女展开有效规划,使得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水平和教育行业综合发展力度得以提高。
随着大量外来工涌入城市,城市现存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这不仅影响我国各地区教育工作的实施效果和规范政策的落实程度,还会导致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严重问题,相关教育在外来工随迁子女素质培养和教学指导中的作用难以彰显,外来工也会因为随迁子女教育没有达到标准而影响自身外出务工的积极性,这对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现代化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就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和外来工心理需求扩展教育融资渠道,保证城市教育建设资金和教育工作实行资金的充足性,这就可以避免城市院校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和城市居民子女开展教育指导时出现不平衡现象。解决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因经费投入不足而出现的问题,继而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良性开展。同时也应强化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强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过程中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规划和综合管控工作,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与城市居民子女教育协调配合开展,从而解决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现存的问题和风险因素。
对外来工随迁子女开展教育时也需要强化社会对其监督力度,保证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执行的高效性和时效性,增强社会监督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中的实施效果,突出社会机构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管控力度,保证主要领导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问责力度和现存风险优化处理效果,这对于改善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现存的风险问题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和相关机制实施完善处理,改善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的政策缺失和有关部门胡乱收费的问题,加强社会各级政府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监督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不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状况和社会监督力度得以提高。当然也应根据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促使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找准外来工务工与随迁子女教育之间契合点,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管理和具体服务范畴当中。为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提供有效社会监督和关联服务,提升外来工随迁子女对各阶段教育合格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在标准合理社会监督支持下推进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高效、稳步开展。
为保证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就应根据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现状和现存问题提出合理对策,借助有效对策解决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这对于提升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水平和合理教育政策享受力度有重要作用。保证各项合理政策在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合理完善政策对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面临的阻碍和风险问题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外来工随迁子女教育水平和适龄学生对相应教育的满意程度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