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显中,胡 丹
毛泽东不仅最早正式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命题,而且将为人民服务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守护人民利益和理想信念的根本保障。“为人民服务”对于辉煌的、博大的、深刻的毛泽东伦理思想[1](2),堪称最为重要、最具创见性的理论命题。长期以来,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伦理性质、地位、特征等已有探讨,但这些研究并未揭示其作为共产党人伦理执守的深刻蕴含,亦未根据其蕴含的伦理理论进行学理阐释。我们主张以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为中心,阐明其蕴含的伦理根据、责任、行动、人格,剖析共产党人因何、为何、如何、向何执守为人民服务,以期更好地坚持和运用为人民服务的百年经验,为在新的长征路上守护党的初心提供伦理智慧。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服务型政党,自成立起即确立为人民谋幸福的坚定信念。为人民“谋”幸福的活动就是为人民服务,每位中国共产党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然而“我”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执守为人民服务的伦理根据,仍是个有待探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人民服务的执守主体,在“为人民服务”之中,可以表达为“……为人民服务”,即“什么人”为人民服务的问题。《为人民服务》一文肯定:“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2](1004)在《坚持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毛泽东更具体地指出:“每一个指战员以至每一个炊事员、饲养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3](210)既然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那么为人民服务的本义,就是“我们”为人民服务,“我们每个人”为人民服务。我们每个人为人民服务,即每个“我”为人民服务,构成我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基础。我何以应该为人民服务,根源于人民对我的正当要求。人民对我提出的正当要求,即我必须施为的道德“应该”。这就涉及我与人民的伦理关系,构成我为人民服务的直接客观根据。
首先,我是人民中普通的一员,属于人民共同体的伦理成员。这是我为人民服务的前提。倘非如此,我则是人民的敌人,不仅不可能为人民服务,而且可能破坏人民的事业。因而,“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4](3)。对于我与人民的这重关系,毛泽东倾向于从自然伦理来看待,或者把“我”比作人民的儿子,或者把人民比作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3](45-47),当然也把“我”比作先生的学生。自然伦理乃基于血缘亲缘而形成的伦理关系,具有天然的伦理纽带和关切。我国传统伦理精神与文化,正是建立在家庭的自然伦理之上;“父慈”“子孝”“兄友”“弟悌”都是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同样我作为人民大家庭中的一员,其他人就如同我的父母兄弟姊妹,抚养、陪伴、教育我不断成长,我对他们应承负无尽的伦理责任。
其次,我又不是人民中普通的伦理成员,而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伦理主体。我在人民中间成长成人,不再是普遍的人民群众,而是共产党领导的革命队伍中的一员,甚至是作为共产党员的优秀分子,总之属于革命共同体中的伦理成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共同体,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华儿女,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即推翻“三座大山”对人民的统治,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优良秩序。我在革命共同体中属于伦理成员,为着共同的革命目标而奋斗,因而在与人民的伦理关系上,我是直接为其服务的伦理主体。群众的生活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都是我们共产党人服务的内容。特别是作为革命队伍中的先进分子,“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3](47)。如果不是为人民谋福利,不是为民族求解放,而是为自己图私利,他们就谈不上是革命共同体的伦理成员,更不配称为真正的共产党员。
再次,不论是普通的一员,还是非普通的一员,我作为个体的单个的人,总是属于人民的个体形态,这就形成我与人民的第三重伦理关系,即个体与总体的伦理关系。毛泽东说:“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四种人,就是中华民族的最大部分,就是最广大的人民大众。”[2](855-856)无论人民的伦理范围如何变化,人民总是伦理力量的总体,革命共同体则属于人民的少数,而我不过是人民的个体。但人民并非人口的数量概念,而是有着共同的价值理想和伦理关切的劳动群众;无论何时何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都是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我与人民的这种个体与总体的关系,从实践层面对我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伦理要求。作为人民的个体存在,“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2](1096),是我一切言论行为的道德标准。我应该切实了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服务。
最后,为着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我与人民又处于另一重伦理关系之中,即人民是与我们实现共同目标的伦理力量。我们作为革命共同体帮助人民通达之,而非替代人民去实现该伦理目标,也根本不足以去实现该伦理目标。一方面,人民的伦理力量何其伟大。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伦理伟业,“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1031)。另一方面,人民像铜墙铁壁一样,是任何力量都打不破的;而我们相对于人民群众多少是微不足道、幼稚可笑的。但“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5](303),能够把人民的力量团结凝聚起来,去战胜一切支配国家和人民的强制力量。我们与人民的这种关系意味着,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人民,解决一切人民问题的关键在我们。而我作为革命共同体伦理成员的责任,在于参与共同制定合乎广大人民利益的政策,并行动起来切实执行正确的政策,从而不断壮大和巩固人民群众的伦理力量。
我与人民之间的伦理关系是多维度的,正是这些伦理关系构成了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伦理依据,决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过去对,现在对,将来也还对”[6](52),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终生世代执守为人民服务。长期以来人们从伦理学视角高度评价为人民服务,认为它在毛泽东伦理思想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马克思主义伦理观最富有特色的部分[1](154)。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伦理理论包含三个部分:一是价值理论,说明哪些东西是善的或有价值的;二是行动理论,说明哪些行为是应该的、允许的或禁止的[7](145);三是人格理论,说明要成就什么样的理想人格。这三部分使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构成一种完整形态的伦理理论,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伦理理论中国化的创造性和奠基性历史贡献。
中国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无产阶级政党,人民的“幸福”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是日常普通利益和长远根本利益相统一的幸福。这规定着共产党人伦理执守的现实责任,又是伦理执守必须科学处理的伦理问题,因而需要在共产党人的伦理境域中深入揭示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
共产党人对为人民服务的伦理执守,落实到现实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问题,已然蕴含着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那么,在我与人民的伦理关系之中,人民之何物需要由我来服务呢?当然是人民的利益。其一,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宗旨。我们这个队伍“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2](1004)。其二,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2](1094)。其三,为人民服务以人民的利益为真理的标准。“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2](1095)。其四,为人民服务以对人民的利益负责为要务。所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在革命的功利主义中,人民的利益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目前利益,属于日常普通利益;二是将来利益,属于长远核心利益。两者都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都是我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物。
第一,为人民的日常普通利益服务。日常普通利益属于人民的基本善,是人民的生存发展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必需的东西。毛泽东早在江西瑞金时期就说:“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4](137)解决群众生活的这些实际问题,满足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在革命战争时期尤其紧迫和重要。革命共同体的壮大和团结,不靠中听不中用的虚假套话,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更不能向群众索取东西,而是时刻注意为群众谋福利。人民的利益是各种事物的价值标准,裁判着一切言行的正误或善恶。毛泽东说:“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2](864-865)我们每个人的工作都关涉着人民的利益,都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如果离开人民日常普通利益,人民生活必需的基本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我们共同的伦理目标就缺少得以实现的强大力量,中国革命和建设就不可能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第二,为人民的长远核心利益服务。长远核心利益属于人民共同的理想目标,是人民宁愿克服暂时困难而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这个理想就是人人平等自由的理想社会,一种人人不受支配的伦理秩序。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缺乏两样东西:独立与民主[8](731)。独立乃国家无所依附的伦理个体性,无独立是因帝国主义之外部力量支配所致;民主乃个人无所依附的伦理个体性,无民主则因封建主义之内部力量支配所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乃强制我们丧失独立与民主的专断力量,必须由人民集体坚决地将其消灭和铲除。中国新民主主义的伟大革命,就是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在中华民族处于存亡绝续的抗战时期,抗日与民主就是实现共同伦理目标的头等大事。“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2](1004)人民的解放,既是人民之整体的解放,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而实现独立自由;又是人民之个体的解放,实行民主以发达每个人的个性。毛泽东正是从人民解放的长远核心利益出发,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使每个人自觉地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并在争取中国自主支配的伦理理想中实现个性自由。
第三,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价值标准,不排斥和否定人民的个人利益,但反对和批判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这种个人主义的利己思想,把个人利益当作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准则,使得为人民服务蜕变为奴役人民的工具,必须严加防范和惩戒。刘少奇说:“我们从来反对任何党员由满腔热忱地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堕落到资产阶级的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9](127)“为人民服务”五个字之所以难以真正做到,首先在于缺乏人民性的科学价值观,使得为人民服务脱离人民利益的根本宗旨,并反过来为个人利益服务。自由主义,正是源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自利性,因而受到了毛泽东的严厉批判。1947 年毛泽东写信告诫毛岸英:“不要那种无着落的与人民利益不相符合的个人主义的虚荣心。”[10](240)与为人民服务相对立的个人主义,必须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服务中予以克服和消除。
第四,坚持革命功利主义的价值标准。长远核心利益指引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实践。离开了人民的长远核心利益来谈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必将成为没有灵魂的把戏,不是因偏离正确的方向而反过来奴役人们,就是因缺乏足够的动力而被人们无情抛弃。这可以说是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最宝贵的遗产。长远核心利益并不排斥日常普通利益;两者相互对立、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构成毛泽东所说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是革命功利主义的道德价值观,从而与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相区别。资产阶级功利主义顺从人的自然本性,抛弃了人的社会本质;肯定个人利益的真实性,否定社会利益的存在。革命的功利主义“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2](864);它既强调人民利益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又强调人民利益的个体性和特殊性。为人民服务建立在革命的功利主义价值理论之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价值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标准[2](1096)。
为人民服务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价值标准,又通过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将其化为现实的伦理生活。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伦理境域,总是在其中既包含着自在的利益内容,又包含着自为的现实行动,从而构成其中富有效力的行动理论。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就是为人民谋幸福,并且取得了为人民谋幸福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为人民“谋”幸福的方式就是“全心全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规定着我如何来执守为人民服务,因而必须深入伦理境域阐明为人民服务的行动规范。
在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伦理理论中,“为人民服务”应该是“全心全意”的,“全心全意”是对“为人民服务”的规范性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顾名思义就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通过正反对比指出:共产党“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5](285)。毛泽东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出了两个规范性要求:一是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指向为人民服务的意愿;二是竭尽全力为人民服务,指向为人民服务的效果。毛泽东为“邹韬奋先生逝世纪念特刊”题词:“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11](559),为第三五九旅第七一九团烈士碑题词:“热爱人民,真诚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11](597)。这两份题词中,“真诚”指真心真意地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指竭尽全力地为人民服务。两者合为一体,构成毛泽东所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一,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关乎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解决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动机问题。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作为整个行动的起点,从源头上决定了是否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对于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和出发点非常重视,并且多次强调以人民的利益为动机和出发点,“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3](7l)。就我们每个人为人民服务而言,应该以相关群众的利益为行为的动机,“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3](47),才会像白求恩一样,对工作极端地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极端地热情。就我们作为整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言,一切应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2](1096)。因此,是否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动机,是判断为人民服务之真假的根本标志。
第二,竭尽全力为人民服务,关乎为人民服务的结果,解决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效果问题。行为的结果和效果作为整个行动的归宿,从终点上检验为人民服务的动机,以及是否竭尽全力为人民服务。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一个人做事只凭动机,不问效果,等于一个医生只顾开药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2](873)就为人民服务而言,同样不是看其动机是否正确和善良,而是看他的行为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我们每个人注重为人民服务的效果,才可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就我们作为整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言,要看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合乎人民的要求;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是正确抑或错误,以其是否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合为标准[2](1095)。没有或不能产生良好效果的为人民服务,不过是政治或道德上的口号、宣言和目标罢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规范性要求,反对为人民服务方式上的三心二意。三心二意或半心半意为人民服务,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反。这是因为三心二意的为人民服务,是虚情假意的、讲求条件的为人民服务;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暗地里却“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8](660)。这种口是心非的为人民服务,不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不以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这样的人对工作脱离群众,不负责任,拈轻怕重;对同志对人民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毛泽东所批判的自由主义的种种表现[8](359),都属于三心二意的为人民服务,离间我们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与团结,对人民的利益和事业造成严重破坏。我们主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从动机到结果的整个过程,都反对三心二意为人民服务。
第一,反对为人民服务主体上的包办主义。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如果我们亲自或替代人民来完成该伦理目标,那么为人民服务就会变成少数人空忙,只是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做工作,而不是我们每个人为人民服务。刘少奇说:“共产党人……不应该是、也不可能是代替人民群众包打天下的‘英雄好汉’。”[12](352)毛泽东批判这种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恩赐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既否定了人民群众的无限创造力,又将我们与人民对立起来。人民是有能力、有力量的,他们能根据自己的主观目的改造现实环境,而非仅仅消极被动地适应现存的伦理秩序。为人民服务建立在人民群众的自觉能动性之上,我们应该尊重人民的自觉能动性,为人民发挥其自觉能动性创造条件。
第二,反对为人民服务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前提,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毛泽东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2](1094)我们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为之奋斗的伦理目标的实现,都是通过联系、壮大、巩固人民力量达成的。为人民服务上的官僚主义,就是脱离群众的错误思想倾向,表现为两种恶劣现象:一是命令主义,二是尾巴主义。命令主义的错误,在于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尾巴主义的错误,在于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2](1095)。前者害了急性病,使得为人民服务蜕变为包办主义;后者害了慢性病,使得为人民服务变成了贪污腐败。所以,官僚主义作风贻害无穷,必须通过为人民服务予以坚决抵制。
不遵循为人民服务的伦理规范,不可能执守人民的利益,不可能进入为人民服务的伦理境域。因而领会和把握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既需要探究其正面的深刻主张,又需要剖析其对各种错误观点的反对和批判,才能使为人民服务深入人心,并不断造就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
中国共产党百年执守为人民谋幸福,在于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为人民服务,并造就为人民服务的人格风范,从而引领和带动全体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这需要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执守境界,在自我实现中执守为人民服务,必须进入伦理境域来探寻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
为人民服务的伦理执守不仅需要现实的价值行动,更需要世代一批批为人民服务楷模的引领带动。为人民服务的楷模知行合一,构成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毛泽东高度赞扬的张思德、白求恩、刘胡兰、雷锋,就是这种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人格的典型。”[13](382)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的书信与题词,也多次以为人民服务为内容①“尚望努力工作,为民服务。”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书信选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年版,第326页;“实事求是,努力为人民服务。”参见中央档案馆:《毛泽东题词墨迹选》,人民美术出版社、档案出版社1984 年版,第164 页。。毛泽东倡导每个人为人民服务,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始终是其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实践旨趣,也是其为人民服务的伦理理论的重要内容。
第一,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的人,他们为人民服务是公而忘私的。谢觉哉解释说: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完全忘记个人。“全心全意的‘全’字,是百分之百的意思。不是一半为人民,一半为自己,也不是大部分为人民,小部分为自己,而是要百分之百。”[14](148)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完全出于人民的利益,而没有任何个人动机;完全为了人民的利益,而不谋取自身的利益。这种公而忘私的人格特征,正是毛泽东所说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8](659),白求恩同志就是如此为人民服务的典范。公而忘私的精神至为关键,它从起点开始担保为人民服务的全心全意性质。倘非如此,他的能力和本领越大,他对人民利益的破坏就越大,离为人民服务就越远。那些一事当前,先替自己着想再替别人打算的人,那些对待工作拈轻怕重、不负责任、自吹自擂的人,那些在人民面前冷冷清清、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人,无不根源于其自私自利之心。向白求恩同志学习,就是要将自己从私欲中解放出来,专心致志地去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
第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的人,他们为人民服务是终生不移的。具有这种理想人格的人,不管何时何地皆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终生为人民服务。白求恩、张思德都属于这样的典型,鲁迅没有一刻不和被压迫的大众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看似是一句老生常谈,要做到却并不容易。这种困难在于它并非某时某地的为人民服务,而是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为人民服务,一辈子忠贞不渝地为人民服务。徐特立同志“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15](651),终其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用“一辈子”“一贯”“几十年如一日”等修饰词来赞誉吴玉章同志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他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11](161)终生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党的初心守护才能世代延绵。
第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的人,他们为人民服务源于热爱人民。公而忘私、终生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在根本上源于他们筑牢了正确看待和对待人民的世界观。“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是中国革命道德的根本问题。”[16](122)正确对待人民,关键在于热爱人民。热爱人民是一种深厚的伦理情感,具有辨别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能力,并以强大的动力驱使着他们为人民服务。那些公而忘私、终生不移地为人民服务的人,无不密切联系、无比热爱着人民群众。那些三心二意、包办主义、官僚主义地为人民服务的人,皆缺乏热爱人民的真挚感情。那些灵魂深处的敌人深刻制约着为人民服务,严重影响着人民共同体的壮大和团结。“我们反对群众脑子里的敌人,常常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还要困难些。”[2](1011)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人格,必须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不断告诫他们不要陷入脱离群众的种种误区。
第四,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的人,他们为人民服务就是成物成人。公而忘私、终生不移地为人民服务,最终就会形成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毛泽东提出和提倡为人民服务,就是希望每个人都养成这样的理想人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的人,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8](660)。他们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竭尽全力促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而那些三心二意或不为人民服务的人,阻碍和破坏革命和建设的伟大事业。前者彰显自己的社会性,后者突出自己的自然性和动物性。人的动物性具有否定他者的特点,带有“破坏性的、个人主义的,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3](416)的倾向。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则相反,它是一种创造性的、集体主义的、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个性。就此而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建立在科学的人性论基础之上;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人格,必须正确认识人之为人的本性。
公而忘私、终生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在促进人民利益的同时,又实现了个人的独立人格。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这种道德人格,与其早期自我实现思想有相似之处[17](218)。然而,随着毛泽东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建构,其道德理想从个性自由转向了社会自由,从此他不再从“我”之个人主义来思考自我实现问题,而是从“我们”之集体主义来思考伦理理想的实现问题。在此意义上,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伦理思想,既与其早期自我实现思想截然不同,又是其早期自我实现思想的普遍升华;而在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客观伦理面前,我们每个人对人民皆应像对孺子一样,要诚诚恳恳、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