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
□ 李享红
随着农业机械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农机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随之增多,对农机监理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农机化管理中,农机监理部门承担着保障作业安全、严抓违章、排查隐患等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者用。在“十四五”新时期,农机监理部门面临着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全新挑战。
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农机安全监理是重要一环。为有效降低农机作业的安全隐患,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设备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统一管理。同时,农机种类繁多,从基本农田作业,到农业农村运输、农副产品加工,涉及到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由于农机作业季节强、强度大,作业环境比较恶劣,导致农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只有有效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才能维护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最新数据显示,辽宁省拖拉机保有量约32万台,联合收割机3.5万台,农机安全监理人员800人左右。时而发生的农机安全事故,暴露出在监管力度提升、监理机制创新和监理装备更新换代等方面,存在一些固有问题。
1.农机监理装备和监理手段落后。首先,农机监理装备落后,制约了农机监理工作效率,严重困扰着农机监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目前,辽宁省各级监理机构执法车辆 86台,与实际需求差距很大,导致很多情况下,监理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其次,监理手段落后,检测方法简单,有些地区检测人员还停留在“眼看、耳听、手摸、脚踹”的传统阶段,难以及时准确发现问题,严重影响了安全技术检验质量,同时导致严重超期服役机械未能及时淘汰报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2.营机户、驾驶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农机户、驾驶员不及时进行车辆年度检验,甚至无限拖延或拒绝年检,导致车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数据显示,辽宁省正常年份拖拉机检验率 22.1%、联合收割机检验率 25.3%,农机检验率如此之低导致许多机械带病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现象十分严重,甚至有未检验作业情况。
3.机构改革对原监理队伍的影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农机监理机构并入新部门,原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不复存在。在新部门中,有些工作职责没有理顺,政令不畅,管理错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也不高。还有一个现象,部分监理人员转岗造成了人力紧张,新入职人员又无监理证,开展工作时常遭遇尴尬。
1.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措施和条例,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权限和职责。为激励监管人员积极性,出台相应奖罚制度,鼓励监管人员投入更多工作热情。要明确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实施安全监理中,要杜绝违规操作,确保公开透明。
2.提升监理人员素质。必须多举措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首先,提升业务水平。紧密结合农机化发展趋势,建立人力资源监管培训制度,采用科学、有效、合理方式,保障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工作能顺利进行。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如外出进修等,提升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其次,增强队伍综合素质。从工作能力、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等方面,对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大培训力度,结合考核确定相关岗位。
3.增强安全意识。要增强农机监管人员安全意识,明确具体范围和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安全意识,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教育,定期对生产人员开展急救知识培训,确保突发情况时能够对受伤人员及时施救。
4.加强农机使用培训。现阶段,相当一部分使用者对农业机械性能不熟悉,仅仅掌握一般操作,部分操作者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建立购机农户专业培训制度,帮助他们掌握安全意识、实际操作技术和维修技能。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为考试合格人员发放资格证书,作为上岗操作的有效证件。
5.建设高素质监理队伍。每一位监理人员都要持证上岗,积极开展培训,确保每一位监理工作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对机手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避免不必要的不规范操作导致安全事故。随着农机智能化发展,对农机监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一支优秀的农机监理队伍日益迫切。
6.增加投入保障农机监理工作经费。首先,要保障监理日常工作经费,便于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预防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其次,保障购置添置必要监理设备。先进技术设备在事故排查中必不可少,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引进先进检测装备。第三,积极推进农机监理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利用辽宁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和便民程度,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应用水平。
随着农机化向“两全两高”不断提升,农机监理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和提升。在农机化新形势下,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了新要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任务更加复杂、更为艰巨。农机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科学有效地处理和指导农机化生产,努力降低农机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