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静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与农药土壤肥料检验技术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02)
党和国家一直心系“三农”问题,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将农业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先后提出了“农作物种植赋税减免”“农业种植补贴”“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惠农政策,推动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助力全面脱贫攻坚战,使得我国的农艺技术日益提高,农产品产量显著提升。然而由于农产品的种植管理涉及诸多环节,部分地区在农作物栽培、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等过程中,由于技术相对不成熟,导致部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科学合理的技术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推动我国农业产业以及农业经济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主要是利用农残速测仪、超声波、红外线、气象色谱仪、液相色谱仪以及气象-液相质谱仪等实验室仪器,在农产品上市前,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化肥残留、有毒物质、重金属物质等有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精准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区分原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同等级(包括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普通农产品以及不达标农产品),严格杜绝农残超标、有毒物质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1]。
相对完善的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流程是保证检验结果精准度的重要措施。科学、合理的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1 科学取样
规范、合理的取样是保证检测结果可信度的关键。科学取样包括:①取样部位要合理,依据农产品的基本属性和所食用的位置,合理取样,保证所取样品的部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②取样数量要足,一般依据所检测农产品的总量,采用随机取样法进行样品的抽检,所抽取的样品数量一定要足够,保证检测结果真实可靠;③规范记录,详细记录农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地、收获期、保存方式等)以及取样时间、取样方式;④及时送样,由于部分农产品的保存期相对有限,在取样后,要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保存,并第一时间送检。
2.1.2 样品接收
检测部门在接收到待检样品后,要及时核验送检样品的规格和数量,对于不合格的样品,要及时出具拒收说明书或者要求将样品补充完整的说明;对于合格的样品,要及时填写样品检验单,并按照相应的环境条件进行保存。
2.1.3 制样与检测
制样环节与检测环节是农产品质量数据的生成环节,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需具备一套相对完善的制样与检测体系,主要从以下3方面着手:①各地区的农业农村局如果有相对成熟的应用于本地区农产品制样与检测的标准,可以及时提供给检测机构,让其按照此标准进行操作,如果并未提供相应的技术标准,则检测机构应依据“国标”“省标”“行标”等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制样与检测;②在制样与检测前,要对所有仪器进行清洗和校对,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③详细记录检测过程,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留档,以备复检、查验[2]。
2.1.4 出具检测报告
在所有检测环节完成后,由主要负责人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并盖好公章,交给送检机构,检测机构具有该报告的最终解释权。
农产品速检体系是指在农产品采收后、上市前,采用农产品安全速测仪,进行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肥料残留以及其他有害物质残留的检测,其具有检测速度较快、成本低廉等优势,但是农产品的速测存在检测范围较窄(比如只能针对某种或者某几种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精准度不高(比如部分速测仪只能进行成分的波段性检测)、无法进行品质检测等问题,只能作为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补充性活动[3]。
我国地大物博,囊括多种地形地势和生态气候,各地区的农业经济支柱性产业差异较大,比如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以蔬菜的精细化栽培以及粮食作物种植为主,而在新疆、西藏、甘肃、内蒙等高原地区以及西北地区,则以林果的粗放式种植以及畜牧养殖业为主。各地区农作物上市时间也有一定的差异,导致现阶段并未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可以在各地区推广和应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各地区的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由于缺乏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不能实现对农产品快速有效的检测,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构建[4]。
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质量检测涉及到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食品部门等多个部门,监管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沟通,导致部分措施无法及时推进,比如针对超市在售的某一份农产品存在农残超标的现象,不能及时溯源,无法快速寻找出同一批农产品的流向,导致部分不合格的农产品仍然在市面上流通,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传统的农产品检测方法相对滞后,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构建。农产品检测包括以下2种:①化学检测法,主要是借助相应的仪器,对农产品中有毒物质进行检测,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较多,而且检测的精准度也受检测设备以及操作水平的影响较大;②近红外光谱法与可见光图像检测法,不能实现果蔬图像与光谱的同步获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局限性较大。
在我国的基本农业结构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为主,其存在规模较小、相对分散、农艺技术不统一等问题。因此,在农作物种植、采收及畜牧养殖、出栏的过程中,需要较多的专业检测人员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农产品检测专项技术人员的质量与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农业多元化、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①高端人才匮乏,与计算机、电动机车、AI、大数据等热门行业相比较,农产品安全检测具有工作环境一般、福利待遇不高、晋升空间有限等问题,导致高端知识分子从事该行业的欲望较低(比如近几年来,在考研热盛行的情况下,部分农林类高校的农产品检测专业仍存在招生不足的现象),高端人才的缺失,必然拖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进程。②部分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并未接受过专业的教育与培训,其工作方法主要来源于工作经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缺乏系统的认知,对于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能力较弱,存在检测速度较慢、检测指标精准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研究发现,资质相对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数量较少,且大部分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相关农业执法部门在发现市面上某一农产品存在质量安全时,不能第一时间精准地检测,不能为合理处罚提供数据支撑。因此,需要为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构建提供良好的保障制度。
实践证明,科学合理的方案是保障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的关键,在农产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构建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适宜性原则。该方案所囊括的检测方法、检测指标、检测点的覆盖范围应与该地区农业发展现状、发展模式和未来规划有较高的匹配性,从而保证其易于推广,容易被当地的农民接受。②科技型原则。该方案应以现代化技术与设备为支撑,可以有效加速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相对闭环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可以对出现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及时追溯,有效降低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概率。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执法局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锁定原因,追溯责任;②可以借鉴国外以及北京、上海等地区农产品安全溯源的经验,借助大数据、AI、5G等现代化通讯技术,构建农产品交流平台,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所施用的农药、化肥种类以及时间进行及时的登记,并以“谁销售、谁负责”的监管制度,进行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实时跟踪,从而逐步完善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溯源,对于同批次的在售农产品进行及时的封存,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检测的技术人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守门人”,其综合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市面上流通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因此应从多方面着手,组建一支现代化技术团队,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通过设置专业岗位、提高福利待遇等方式,及时引进高质量的现代化人才,优化农产品检测团队的人员配置,增强其对于现代化检测技术的应用能力;②要合理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基层布点,可以以乡镇为基本单位,进行基层农产品检测机构的布点,加强对于在售农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从而守护底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③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的优势,合理引进科研机构先进的检测技术,并聘请专家教授定期对该地的农产品安全检测方案进行指导,从而保证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现代化技术是提高农产品安全检测速率、保证农产品安全检测精准度的关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现代化农产品检测技术的引入:①及时引入现代化检测技术,比如在果蔬品质检测过程中,合理引入将光谱技术与果蔬图像技术、计算机技术进行有机结合的高光谱技术,利用成像技术获取果蔬的外观,同时,利用光谱技术对果蔬内部品质中各类物质进行精准的检测,借助计算机的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果蔬检测中的“图谱合一”,对果蔬的有害物质残留、外部损伤、内部结构和营养成分含量,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品级的区分;②要进行智能化气相—液相色谱质联仪的引入,可以进行农残含量、肥残含量、重金属残留含量等各种有害物质的精准检测和实时分析,有效缩减检测步骤,节约检测时间,达到较高的检测精准度。
如果当地的农业综合水平相对较高,各地区的农业农村局可以依据本地区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组建现代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对于出现问题的农产品进行第一时间检测,为有效遏制不达标农产品在市面上的流通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如果当地的农业综合水平相对较低,则应及时与权威检测机构建立长久性合作,从而确保送检产品的时效性。
农产品安全研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具有提高农产品质量、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有重要的影响,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可以加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保障农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以及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