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安派出所在社区层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

2022-11-21 22:29王祖昆
法制博览 2022年4期
关键词:派出所公安诈骗

王祖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公安局红旗派出所,黑龙江 大兴安岭 165000

依靠我国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与推广,广大群众的工作生活与互联网已经深度融合,在此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开展的新型诈骗犯罪的发案率显著增加,尤其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犯罪行为与日俱增,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这对公安机关的打击防控犯罪的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公安派出所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结合社区警务开展、落实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措施,不仅是遏制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力举措,也是实现公安派出所社区基础工作管理创新的重要契机。

一、电信网络诈骗呈现的特点

(一)作案方式呈现“精准化”的特点

为了使受害者尽可能多地落入骗局,加害者往往通过多元化的手段为受害者进行“精准画像”,指加害者将非法获得的个人信息进行分类预测、大数据比对、整理汇总后,结合对方的心理需求、社交特点、收入水平等进行个性化分析,建构具有相当针对性的诈骗场景,以此获得受害者的信任。通过精准画像,取得受害者的高度信任,实施环环相扣的精准诈骗,以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常见的诈骗事由如代办子女入学、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网络投资理财、虚构考题答案、消除个人征信等,均是通过精准画像,获取信任后展开的诈骗活动。

(二)组织形式呈现“链条化”的特点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链条化”的组织形式,在各个犯罪环节,犯罪分子往往通过网络勾连,分工发展完善,但互不见面,构成多层级网络协同的行为模式,相互之间不再绑定,紧密度明显降低,形成了包括收集个人信息、架构恶意网站与软件、恶意批量引流、实施具体诈骗等细节分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链条化”,使得各个犯罪环节的专业化、科技化程度上升,进一步提升了诈骗行为的迷惑性、隐蔽性和成功率,为催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色产业链提供了前提条件。

(三)打击犯罪呈现“保守化”的特点

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的有关规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可以综合掌握的主客观证据予以直接认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受限于案件评查和考评,个别办案人员为了保障捕诉一致、诉判一致,在具体办案中仍有相当顾虑,在证据没有确实充分的条件下,导致案件出现存疑不捕不诉的情况,无法切实打击相关下游犯罪行为。原因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网络服务器、诈骗核心成员往往在境外活动,当前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对象以境内非核心成员为主,若犯罪核心团伙未被成功打击,多个关键证据如后台数据记录等容易灭失,难以固定,使得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涉案人员辩解空间大且难以排除,为保证办案质量,办案人员往往坚持高证据标准,使得案件办理趋于保守。

二、以社区为基础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内涵

(一)社区与社区预防

社区,是指以一定居住人口为基础的,以一定空间为活动区域的,具备一定生活服务功能、卫生服务功能、纠纷调解功能的,以一定基层组织为维系的生活共同体。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区的功能与规模在不断强化。

社区预防,是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指以社区单位为工作基础,在社区范围内以预防犯罪为目的进行的各类工作的总称。社区群众作为社会治安的最直接的利益主体的同时,也是社会治安重要的参与主体[1],以社区为工作起点,组织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开展社区预防,以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频发的治安新形势,是维持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基础,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的重点。

(二)社区预防的可行性

电信网络诈骗的社区预防,具备相当的可行性。原因在于,现代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观念高度契合,以公安派出所社区基础工作能够为社区预防工作的展开提供相当的便利条件[2]。同时,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群体、加害者群体均以社区为生活单位,因此以社区预防为工作起点,不仅能够通过社区警务工作发现诈骗与其他犯罪的潜在窝点,更能够使社区群众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特点与常见手法,强化社区群众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判断能力与识别能力,从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

(三)社区预防与电信网络犯罪的关系

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有其犯罪空间,原因在于社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缺乏足够了解。因此,公安派出所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通过日常警务工作加深社区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组织社区群众参与到社区预防工作中来,不断提高社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知度、警惕性和辨别力,以实现社区预防成效的最大化。

三、在社区层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性

(一)社区预防降低公安侦查成本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公安侦查工作的成本极高。原因在于:一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反侦查能力强、流动性强,核心成员往往在境外活动,跨地域开展侦查、抓捕工作难度大;二是社区群众防范意识薄弱,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劳而获思想,使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功率较高,拔高了社会面整体发案率,导致公安侦查工作疲于奔命,加大了侦查难度[3];三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手段不断拓展升级,往往几个月就会出现新的诈骗方式手段,迷惑性强、打击难度大,这也使侦查成本大大上升。

因此,公安机关在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为有效确保侦查效益,使公安侦查工作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较大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比高成本的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工作,社区预防工作成本低、成效高,无疑是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力抓手:一是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社区情况有相当程度的掌握,具备开展社区预防的优势条件;二是社区群防群治力量有社区群众的支持和响应,具备开展社区预防的群众基础;三是积极开展社区预防工作,可以充分强化社区群众的思想防线,能够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率,实现从源头上不发生或少发生电信网络诈骗,从而降低侦查成本,最大限度保护社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社区预防促进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

1.社区预防与群防群治力量的健全

群防群治力量指由基层人民政府组织,由基层公安机关指导,以治安保卫、社情搜集为目的,具有群众性、互助性的群众自治性活动,是社区治安的重要工作机制。

因此,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社区预防工作的开展为起点,可以探索群防群治力量工作机制的新观念、新思路,从而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力量,使得群防群治力量在对社区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其提高防范意识之余,能够进一步实现社区治安环境的改善。

2.社区预防与警民和谐关系的促进

紧密联系的警民关系是警务工作的基础,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公安队伍十六字总要求的重要一环,是公安队伍“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预防工作能够直接减少社区群众的财产损失,因此该项工作的开展可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响应。可以说,社区预防工作不仅是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有力抓手,也是警民联系沟通的重要平台,能够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四、在社区层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方式

(一)提高认识,打防并举,主动开展工作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是保护社区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的治安背景下,公安派出所需要明确自身责任,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开展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社区预防工作。

1.严打犯罪,加强电诈打击力度

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既严重威胁社区群众的财产安全,也严重冲击了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是党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更是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盼。公安机关需以社区预防工作为起点,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扫除社区潜在电诈窝点,形成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监测的主动性和能动性。2020年起,黑龙江省公安厅组织“云剑—2020专项行动”“长城2号”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断卡”行动等多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项工作,社会效果良好,2020全年共预警劝阻受害群众29.59万人次,拦截阻断诈骗电话1.8万余个,阻止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2.稳筑防线,加强社区预防力度

社区作为群众的日常生活场所,强化社区预防,不仅能够巩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成果,而且可以减少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一是关注重点人员,对有诈骗前科的重点人员进行监管,防止重点人员再次犯罪,同时防范普通人卷入犯罪;二是关注在逃人员,动员在逃人员的亲属,督促其主动投案,激励社区群众检举、揭发嫌疑人员,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优势,查找辖区内隐藏的在逃人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诈骗手法和特征,加强社区群众的识别判断能力,消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条件。

3.因人施策,提高综合治理效能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加害者,即犯罪主体,其社会身份往往表现出动态变化,即“普通人—电诈加害者—罪犯—前科人员”的变化。在此过程中,不仅要防范普通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以及普通人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加害者的可能性,更需要注意“前科人员”回归社会生活的问题。若“前科人员”回归社会生活受阻,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为此,对于公安派出所来说,不仅需要强化对该类人员的监管,更需要在基础工作中打消其对自身诈骗前科的心理压力,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二)构建机制,创新体系,筑牢群众防线

公安派出所对电信网络诈骗的社区预防应当长期坚持、持续高压,这要求公安派出所应创新管理机制,实现公安基础工作与社区预防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形成有机整体。

1.公安派出所与社区预防机制

公安派出所是各级公安机关的前沿阵地,是社区预防的主要力量。公安派出所需要深入社区群众,扩大宣传防控覆盖面,消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条件。一是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发现和掌握潜在的电诈窝点;二是加强重点人口的管理,防止重点人口重新犯罪;三是有效开展群防群治,联合物业、辖区学校、治安积极分子开展工作;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群众提升知识储备,加强识别能力,能够判断风险信息,具备应有的警惕意识和风险意识[4]。

2.公安派出所与打防并举格局

刑罚的功能,包括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两个层面。即国家创制、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成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犯罪,包括防止具有犯罪潜在危险的人员犯罪,以及防止已经犯罪的人员重新犯罪。因此,公安派出所要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工作相统一。一方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和掌握证据,抓捕嫌疑人,阻断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延伸,震慑犯罪;另一方面,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成果、典型案例等进行梳理,揭露常见诈骗手法,提高社区群众的警惕意识、识别能力,从而预防犯罪。

3.公安派出所与群防群治体系

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问题不仅要依靠公安机关的专门工作,更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社区群防群治力量来自群众、服务群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群防群治力量是社区预防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为积极发挥其有效性,公安派出所需在工作中对群防群治力量进行充分指导,逐步形成“干部—群众”式的工作指导结构[5],健全组织建设,吸纳治安积极分子,开展定期培训,使其能够适应反诈工作需要,尽可能减少、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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